最熟悉的陌生人
09-17 guojian123 歌词网基地
【中国原创歌词网】 【内容简介1】 早已失去了言语交流早已不再有默契的笑容早就不爱,也没有心悸甚至在同一屋檐下的呼吸也艰难起来无爱无性的婚姻何以为继? 真希望可以抹去前尘旧事,真希望回到相逢之前 爱,从头开始把我们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重新认识一次! 【内容简介2】 吾爱江
【内容简介1】
早已失去了言语交流早已不再有默契的笑容早就不爱,也没有心悸甚至在同一屋檐下的呼吸也艰难起来无爱无性的婚姻何以为继?
真希望可以抹去前尘旧事,真希望回到相逢之前……
爱,从头开始把我们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重新认识一次!
【内容简介2】
吾爱江紫末:
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为重要的一件事。
紫末,我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在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一人,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烟,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与幼子。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紫末,他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
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
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编辑推荐】
一个人能记住另一个人多久?她以为会带着对他的怀念过一生,却忘了,地老天荒,也是一种残忍的淡忘。
这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回忆来临的黑夜里,和所有爱过的人一起,闭上眼睛。
for you, for your love……生是时间,死是没有时间。爱情是时间,遗忘,是越过时间。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要回到哪一年?
如果记忆可以抹去,你要遗忘哪一段?
如果在心里曾经埋葬一个影子,多年以后,你还有没有挖掘的勇气?
如果我说我爱你,还来不来得及……
没有人知道,你会在这本书里,遇见什么往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主角:江紫末,童自辉,纪准扬 ┃ 配角:靳世铭,江美韵,周琳琅 ┃其它:虫鸣,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一生多少爱目录:
【正文】
最熟悉的陌生人(出版名: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作者:虫鸣
chapter 1
刚下过一场阵雨,窗外的梧桐树叶上还滚动着水珠,阳光已大喇喇地透过窗户照进室内。房内似乎寂然了许久,靠床的矮柜上摆放着饭盒与营养品的矮柜,三双无纺布拖鞋整齐一列,床上的人睡着了,似乎这一觉睡得很长很长。
不用多一会儿功夫,阳光已攀到床沿,一只缠着雪白绷带的手垂下来,浸进那片金黄的阳光里。躺着的人似乎觉得了疼,眉间皱成一座小山。又过了一会儿,眉头又渐渐展开。阳光缓缓移到她瘦削的脸上,白皙的皮肤此时显得几近透明。
那只手垂到床边后就再没有动过,似乎她又睡着了。小巧的鼻子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浓密的睫毛阖得紧紧的,虽然额头上也有包扎的伤口,却丝毫不影响她酣恬的睡颜,也让人不由得想,倘若那对蝶翅般的睫毛打开来,会不会是一双很具神采与活力的眼睛。
但是,她全身上下多处的包扎,也让人不由得想,伤口的痛会夺走她所有的神采与活力。
屋里似乎一直有人等着她醒来,而且为此作好了准备,衣架上挂着熨得笔直的名牌大衣,深紫色的,仿佛是只等着她坐起身来,便用大衣将她一裹,带她远离这气氛永远半死不活的医院。
窗户半开,秋风吹进来,微凉,带点雨水的湿意。她最初住进这里时,还是八月的骄阳,天像一口倒扣的大锅,把有生命的事物都烘烤得蔫蔫的,抬不起头来。
这一觉真的很长,从夏天睡到了秋天。
有人,也在床前从夏天守候到了秋天。
江紫末睁开眼后,窗口的一片白光刺得她又闭上眼睛,额头上又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她动一动,骨头关节像一台散架的旧机器部件,咯咯嚓嚓作响。继而她费力在身体多处摸索到了包扎伤口的白纱布。她的表情开始自然变得惊异而疑惑。
这时她才有闲暇注意到周围的事物,白墙,白窗帘,白床单,白色的病服——很明显,这是一间病房。
她不明所以,虽然她是个迟钝的人,但这时她立刻意识到应该找个人问问清楚。
艰难地把身子挪到床沿,她弯下腰身,奋力去拣地上的鞋,然而无论如何也够不着,身体却“嗖”地滑落下去,结结实实地撞了地。身体那些脆弱的部件经过这一次撞击,彻底罢了工。
江紫末瘫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发出的声音低哑而干涩,无人理会。静待了一会儿,地板的冰凉渗进骨头里,她不想再在地板上多待一秒钟,只好想办法求助,于是鼓起双颊,憋足气,再张开嘴——“啊啊啊啊~~~~呀!”
连绵不绝的惨叫终于传到病房外。
正走到门口的江美韵听到叫声神情一凛,随即便急急走进病房里,将开水瓶往地上一搁,连忙去搀扶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的女儿。
“谢谢妈!”
江紫末趴回床上,用手揉着腰,疼得眼里泪花直打转。
过了会儿,她调过脸来,带着惨兮兮的笑容望着母亲。
“我怎么会伤得这么重,妈你又对我下毒手了?”
她等着母亲劈头盖脸的大骂,然而,病房里却悄然无声的。她的笑容停滞在嘴角,只见母亲呆呆地盯着她,眼里慢慢地浮出水光。
“妈!”她不敢再嬉皮笑脸,着急地问,“您怎么了?还有,这到底是怎么了?”
她抬起手,按到江美韵肩上,简直希望那里有一个按扭,轻轻一摁,前因后果就一股脑地倒出来。
江美韵却没有如她所愿,呆住片刻,才擦掉眼泪。她盯着江紫末的眼神带着不可置信的惊喜,那惊喜越来越浓,眼睛也像是盛不住那么多惊喜而越睁越大。
江紫末有些吓到了,她别扭地想转开脸,手臂上突如其来的痛让她张嘴就大叫,眼里布满了泪花。
江美韵的两指用力地拧着女儿的手臂,嘴也不放松地问:“这里有感觉吗?”
“疼疼疼——疼死了就真没感觉了!”
江美韵见此反应,释然了一秒钟,紧接着又攻向她的腰,大腿,膝关节……病房里再次响起连绵不绝的惨叫。
“哎呀,就不怕把唯一的女儿虐待死了,没人给你养老送终?”
紫末挤出几滴泪珠挂着脸颊上,可怜巴巴地望着母亲,想撒个娇什么的,江美韵却猝然扑倒她,抱着她嚎啕大哭。
“你不知道,差一点就是老娘给你送终,死丫头你哪点儿靠得住,谁叫你开车开那么快的?”
紫末被箍得全身的血液逆流,脸涨得通红通红,眼皮一翻便呈假死状。
好半天,她才从“钳子手”中解放出来,抓紧机会畅快地咳嗽了一阵。
见母亲仍坐在床边轻轻啜泣,她猜到是自己闯祸了,愧疚感顿生,老老实实地趴到母亲背上。
“对不起,我让妈担心了。”她顿了顿,这才有空接上被打断的疑惑,“可我到底是怎么进了医院的?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江美韵憔悴的面容与江紫末有得一比,她抓住紫末的双肩,从头至脚完整地看过一遍,似乎确信江紫末是醒过来了,没有呆没有傻,没有残废,完好无损地醒过来了,这才放下悬吊的心,眼泪奔涌而出,又将紫末紧抱了一次,才擦掉眼泪。
“你倒是忘得快,我守了你一个月,前几天身上还插满管子,”她说着狠狠剜了紫末一眼,“你这害人精出了车祸后就昏睡至今,也不知道我担心得命都快没了,这么没心没肺的一团肉真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
“出车祸?肇事者抓到了吗?医疗费付了吗?”江紫末抓住关键,头高高一昂,“他是不是就守在门外的?这年头的司机真是越来越没道德,我一个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半步都不行差踏错、堪称模范的公民,他们居然也撞,妈,我跟你说,绝对不能放过这种良知泯灭违背人伦的不和谐份子!——”
她激昂又愤慨地批判了一通,江美韵从始至终都瞪着她,末了,一巴掌呼到紫末脸上,力道不轻不重,却恰恰好制止了她那夸张的演说。
“那个良知泯灭违背人伦的不和谐份子就是你自己!”
一个男人的声音插进来,不高不低,带点冷淡和责备的意味。
母女俩同时扭过头去,童自辉不知何时倚在门口,蓬松而浓密的头发微微凌乱,紧皱的眉间松开来,露出原本宽阔光洁的额头,浓眉下那疲惫不堪的眼窝深陷进去,却仍旧射出凌厉的眼神。
他那么生气干什么?紫末想。
“在限速80公里的路上飚到120,冲进绿化带二十米远,翻车时还轧死一条不幸的正在树下撒尿的狗。”童自辉边说边往床边走,神情也越发地生气了,“那辆车已经被我送去报废,江紫末,从今往后你休想摸一下方向盘。”
江紫末瞠目地盯着这个气坏的陌生男人,把他的话默默重复了几遍,她才愣愣地问:“那条狗是你的?还是车是你的?”
还以为这个男人会一直气下去,谁知听完她的话后,童自辉傻在了一处。
半晌后。
“你有毛病,车是你的,也是你开的,狗是一条流浪狗,否则早有人上门来找我索赔了。”他状似越发气不过了。
“为什么找你索赔?”紫末也越发糊涂,“还有,我哪有车?我更不会开车,我不久前才在驾校报名,至今还没摸过方向盘,怎么会发生你所说的事。最后——请问阁下是哪路神仙?”
这次不只童自辉,连江美韵也呆愣住了,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又同时望向江紫末。
“别的不提,先告诉我你是谁。”紫末又问了一遍。
童自辉没有回答,看了她好一会儿突然笑了笑,那笑明明白白的是在讥讽。
他心想,这女人真是无可救药了,终于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也终于知道我再不可能容忍于她,所以想出这种招数来蒙混。
他仍是含讥带讽地笑了笑,忽然转过身去,走到门拉出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来,“你可以不认得我,但你认得他吗?”
江紫末看着那个表情羞涩的小男孩儿,眼睛顿时一亮。哇塞!哪里来的极品小正太,粉雕玉琢似的,太惹人喜爱了。
她正欲伸出魔爪去掐一把粉嫩粉嫩的脸,男人随后的一句话却令她差点滚下床去。
“你现在还敢当着儿子的面说,你的行为配做人母?
儿子?!
江紫末错愕地望着小男孩,立刻收回爪子藏到背后。
小男孩纯真的脸上有受伤的情绪,但是一闪而过,仿佛对此已经习惯了,于是也不再乖乖站在床前等候紫末的“母爱”降临,一转身扑向江美韵的怀里。
“外婆!”
脆生生的喊声把江紫末劈得五脏六肺俱碎。
良久,她才一根指头颤头地指向母亲,“妈,你从没跟我说过我还有个流落在外的姐妹!”
江美韵“啪”地打开离脸一尺远的手,“疯疯癫癫的死丫头,让我说你什么好——”骂完又百般慈祥地抚摸怀里的小男孩,“童童,乖童童,告诉外婆吃过午饭没有?”
“吃过了,外婆。”
“嗯,吃的什么啊?也告诉外婆好不好?”
“学校的营养配餐,有胡萝卜,玉米,虾肉……”
小的掰指头数,老的眯着眼睛认真听。眼前这幅温馨的天伦之图没有半点矫饰,然而,发急的江紫末瞪大眼睛指责母亲,“妈,你干嘛跟不认识的人合起来骗我。”
但她知道祖孙间流露出的至亲之情不是排练一天半天就可以做到的,她们亦没有这个必要。
江紫末陷入沉默当中。
正在逗弄孙子江美韵瞧了她一眼,也若有所思地低下头。
这时,床前的童自辉似乎有些得意了,迈出一条腿,趋近她问:“怎么?装不下去了?”
江紫末捧住自己的头,把脸深深埋进被子里,蓦地发出一声尖叫。
“我不知道,”她闷在被子里大喊,“问我做什么,我还想找个人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却是你们来问我?我怎么知道,一觉醒来世界全变了?你到底是谁?还有你带来的小不点儿又是谁?”
“我是你的合法丈夫,小不点儿是你儿子童童——”童自辉怒得趋近她一步,还欲再说点什么,江美韵却抬起头来,摇头制止了他。
“自辉,”她说,又安抚着吓得在她怀里缩成一团的外孙,“去找医生来吧,你没察觉到她真的不大对劲么?”
她这么一说,童自辉怔住了,脸上的怒气渐消,却仍不太信任地看着床上的人,不肯去叫医生。
江美韵叹了口气,“不管这些年来她有多少不对,不管她有多不配为人妻人母,就算离婚也得等她痊愈了再离对吧?去,先去叫医生来。”
童自辉抿着唇没吭声,眼底深处似乎有痛楚掠过。
但随即就转过身离开病房。
他走后,江紫末从被子里抬起头,皱着鼻子,一脸沮丧莫名。
“妈——”
“他说的句句是事实,”江美韵望着女儿,额头上加深的皱纹显出她的焦虑,“紫末,你跟自辉结婚六年,童童是你们的儿子。一个月前,你和自辉吵架后开车出门,出了这趟车祸。”
江紫末仍是全然不信甚至还觉得荒谬的样子。
“怎么可能,两个月前我才毕业,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找工作——妈,我又怎么可能结婚了,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
童自辉带着医生在这时走进来。
医生听到这些话后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先给紫末做了个简单的身体检查,又询问了一些问题。
“目前看来无大碍了,但还要做个全身检查才能确定,现在我要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医生用手扶着下巴,端详了江紫末一会儿,又问:“江小姐,告诉我今年的年份。”
“2002年。”
“你记得最近的比较重要的事是什么?”
“刚接到一个面试通知,一份待遇优厚的短期工作。”
“你家里有些什么人?”
“只有我和妈妈。”
“记得你的父亲吗?”
“记得,父亲在我十岁时跟妈妈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三年后再婚,前年患肝癌去世。”
医生思索了一下,与旁边神色凝重的童自辉低声交谈几句,又问紫末:“你认识纪淮扬这个人么?”
听到这个名字,江紫末的心陡然揪紧了一下,但随后她就摇摇头,“没印象。”
到此,医生不再问了,用眼神示意童自辉跟他出去。
童自辉却全然不觉,他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复杂,仿佛是惊愕,又仿佛是绝望。
“难道她真的撞坏脑子了——”他低声喃喃道,“可是为什么又不大像?”
医生见他没反应,便说道:“家属请跟我来一下。”
说完便转身。从醒来就糊里糊涂的江紫末中气十足地叫住他。
“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她问,“那个面试很重要,我可不想搞丢。”
“江小姐可以安心养病了——”医生拿起桌上的报纸给她,“没有人会在2009年担心2002年的面试。”
江紫末摊开报纸,目光立即锁住报纸边角的日期——2009年9月2日。
许久,她才抬起头,目光茫然又带着深深的恐惧。
“不应该是医生嘱咐家属不能刺激病人吗?”童自辉不满地指责医生。
医生却神情冷漠地答道:“这样我才能确定一些事。”他走前两步,降低声音说,“她这种情况很少见,但不是没有,可能是脑部受到严重震荡的后遗症,记忆缺失了一部份。”
记忆缺失?
童自辉望着摔开报纸的江紫末,她正疯狂地摁着遥控器转换电视频道,终于停下来,她直楞楞地盯着屏幕,电视机里传出一句字正腔圆的播报——“欢迎收看正午播报,今天是2009年9月2日,我是主持人——”
握着摇控器的手越收越紧,又忽然松开,江紫末直挺挺地往后倒去,只差没有口吐白沫。
离她最近的江美韵吓得神经紧绷,连忙又扑过去唤道:“紫末紫末,末末!末末呀!哎——我的女儿呀——”
童自辉和医生同时奔到床前,医生翻开病人的眼睑看了看。
“昏迷。”
童自辉不满地控诉,“你这样的医生我第一次见。”
医生淡定地回道:“这样的病人我也第一次见。”
“所以你就兴奋得忘了病人是不能受刺激的?”
“眼看就快到七年之痒,又可以从头来过,你难道不觉得自己也中了头彩么?”
童自辉哑口无言。
片刻后,他又抬眸,深思地看向床上昏迷不醒的人。
chapter 2
江紫末再次醒来时,已有一大堆证据摆在她面前。
她一边狼吞虎咽地进食,一边津津有味地核实证据。贴着她变形大头照的大红本本,婚纱照,房契,两人的联名户头,童童的出生证……抓起红本本,她瞥了一眼正襟危坐在床边、据说几夜未睡仍英气逼人的童自辉,“我还是想不通,你怎么就沦落成我的老公了?”
童自辉一脸淡漠地附和:“这正是我结婚后一直在思考的。”
喝了一大口粥,她捧着鼓鼓的双颊,愤愤不平地盯着婚纱照。
“我长得也不难看啊,怎么一拍照脸上就多出那么多肥肉来?”江紫末捏捏她瘦削的脸,“看看你,祖宗八代都没漂洋过海的经历,纯种汉人上镜怎么就像个老外了呢?还是个帅老外。”
“是祖宗七代,”童自辉纠正,“我19岁被交换去了美国念书。”
“哦哦,对,”她找出一张照片,“忘了你头上还有顶金光闪闪的名校博士帽。这是你毕业时拍的,旁边的人是谁?看外型跟你不相上下啊。”
刚问完,她又莫名地低下头去,仔细看那个人,脸上浮现出一抹不可思议。
“这个人——”她蹙紧眉。
“怎么了?”童自辉脸上也开始莫名的紧张,“你认识?”
她蹙紧的眉缓缓松开,笑着摇摇头,“不认识,他是你的好朋友吗?我见过没有?”
童自辉沉吟了片刻才回答,“见过。”
“那就不奇怪了,我对他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童自辉闷声不吭地扭开脸,不作回应。
江紫末很快就丢开了那张照片,拿起房契逐一翻看,“丹枫白露,熙园,香榭里花园……三套都是超过两百平米的,这都是你名下的房产?”
“香榭里花园是你买的,目前只付了一半的款;我们住丹枫白露,夫妻共同财产,全款付清;熙园是我去年房价跌至最低点时入手的,全款付清。”
江紫末眼睛瞪得像铜铃,半晌才忽闪两下。
“我怎么有一夜暴富的感觉,只是个出个车祸啊——!你是做什么的?这么有钱!”
童自辉谦虚道:“区区一名设计师,有点儿小钱而已。”
“设计什么?”
“汽车。”
他大概觉得只有设计金字塔和狮身人面相的人才可以骄傲吧!江紫末暗暗翻了个白眼。
“我们家的汽车是你设计的么?”她还是选择最实际的问。
“不是,我们家的三辆车都是进口的。”
江紫末闭紧嘴,之后的“证据”核实都保持了相当相当的安静。
童自辉给自己带了书,也给江紫末带了笔记本。他看书,江紫末在网上随意浏览,恶补七年的信息空白。
整个下午,虽然没有交谈,气氛也算宁静详和,只是,若病房不要时不时地爆发出那种惊诧无比的声音,想必童自辉会感到这一天还不算太糟糕——“天!陈冠希怎么是这种人,我很看好他的说!”
童自辉从书里抬起头,就见床上的人双手握拳,在屏幕前无比惋惜地比划。
“网上一张照片也找不到了。”
“你已经看过了。”
“是吗?”江紫末抬起头,“可看了等于白看。”
“你当时看完也是这么说的,看了等于白看,男人那东西除了比例不同,基本属流水线出品。”
江紫末窘得脸通红,半晌才挤出一句,“那种话我怎么说得出口。”后面小声跟一句:“何况我根本还没有看过——”
“已婚的江女士今年贵庚29有余!”
童自辉好心提醒一句后便又埋进书里。
丢下的残局却让江紫末抓狂不已。江女士!她明明才22岁好吧!再不然,至少是大脑停留在22岁。
好像这么说也不是夸自己。
江紫末捧着头想了想,至少她的性格仍是如22岁一样热情活泼大方可爱!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一个小时前她去洗手间照了下镜子,皮肤虽然保养得益,没有明显松弛,眼角却已有了细纹。
就凭这个,她再不敢咬定自己22岁。
还有失去的整整七年的空白,世上所有人都已活到2009年,只有她活在2002年,如同被整个世界遗落。
她成了一个特殊存在的个体,被孤立在了七年前。
虽然有极其出色的丈夫,她却不记得相识相爱的过程;虽然有漂亮的儿子,她却不记得那个怀胎十月,受尽最大的痛苦使他诞生于世的过程。
拥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到底她遗落了多少珍贵的回忆在那七年里。
江紫末抱紧双膝,忧郁地垂下眼眸。
童自辉在此时微微抬眸,看了她好一会儿,最终没有对她说些什么。
江紫末的忧郁持续到童童到来为止。
江美韵去接了童童放学。小宝贝到医院里首先黏住父亲,把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报告了一遍,才在外婆的示意下走江紫末。
“妈妈!”
早上江紫末过激的反应吓到他了,这声妈妈叫得怯生生的。
江紫末虽然不可能立即习惯被这么的孩子叫妈妈,但可爱的孩子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她的双手伸到童童的腋下,抱他上床。
童童坐在她怀里有些拘谨,但小脸上又仿佛有着一抹期盼已久的满足感。
“童童,告诉我你今年几岁了?”江紫末笑眯眯的问。
得到的回应却是童童诧异地忽闪着眼睛,“妈妈,难道你连我几岁都不记得了?”
江紫末一怔。
童童在她怀里扭了下身子,又说:“还有,妈妈,只有人在逗三岁小孩儿时才会问他多大,我已经会算数了。”
江紫末脸上火辣辣的,正在她不知道如何反应时。童自辉走过来对童童说:“先跟外婆去洗手。”
这下替江紫末解了围,童童乖巧地从她的怀里跳到地上,牵着外婆的手出去了。
紫末投给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但童自辉并不领情,待一老一少的身影消失在门外,他板起一张严肃的脸叮嘱紫末:“童童正是开始懂事的年龄,你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给他造成阴影。我没有对他说起你失记的事,所以,也希望你说话前三思,像刚才发生的事不要再有了。”
“我有什么办法?”江紫末无奈地摊摊手,“我什么也记不住,你要一个22岁的女孩子马上就习惯当妈妈是不是太苛刻了点儿?”
童自辉抱臂,好整以暇地审视着她。
“行了行了,我知道自己贵庚29——”江紫末妥协,“那你总得告诉我一些关于童童的事吧。”
“回头我列张表给你。”
“列表?”江紫末瞠目,在童自辉严厉的眼神下,她只好举起双手,“列表就列表。但我还是想说,你当成闲聊一样地讲给我听更好。”
“闲聊?”童自辉讥笑地勾了勾唇,“我可是记得你以前常说忙得很,没时间闲聊的,有事都让我写纸条贴冰箱上。”
“怎么可能?”江紫末想也不想就反驳,“我这人最爱八卦扯淡,你看也知道,我是一个多么有亲和力的人。”
童自辉仍以讥笑不变应万变。
江紫末被笑得心里发虚,“好吧,即使你说的是真的,我也不记得了。为了童童,我们不如尽释前嫌,以后还是改用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吧。”
她心里却想,反正是死无对证,趁我失忆你可以想尽一切办法来栽赃我。
腹诽完,她察觉到有道阴影逼近,扭过头,童自辉那张俊脸近在咫尺。她的身子也不由得往后挪了挪,恰好看清童自辉眼里嘲弄的笑意。
“失忆后就想起当贤妻良母了?你问问自己,现在的你真的把童童当亲生儿子了么?若说你失忆前不够格当一个母亲,至少你还时时记得他是你亲生儿子,如今,你连这点都不具备,又有什么资格一本正经地说出“为了童童”这种话?”
他直起身,又居高临下地补充:“你若是想真心对待童童,先经过我的考验。我承认你合格了,才允许你接近他。做不到,就请你离他远点。”
说完这番冷酷的话,他不给她辩驳的机会,转身留给她一个不近人情的背影。
江紫末紧抿着唇,藏在被子里的手微微颤抖。
“这不是我愿意的。”她说,“如果说我失忆不是我自己愿意的,那么我跟你的婚姻,也一定不是我愿意的。即使我记不起这七年来的事,可是我了解七年前的自己,我不会心甘情愿嫁给一个在妻子失忆后却漠不关心的男人。”
床边背对着她的人脸颊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但只是一瞬间,又恢复如初的平静。
“你的确不是心甘情愿的。”他说,“但我是。”
他大步迈出病房,到门边又突然顿下步子。
“就算我是自作自受,但是儿子承受不起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chapter 3
夜深了,城市进入一种深度睡眠。只有远处施工的地方还亮着灯,工人忙得热火朝天,看似要忙个通宵达旦。路灯幽暗地照着,几片树叶簌簌地从窗前飘落,虽然还只是初秋的天气,窗户上蒙上一层薄薄的水汽。
这样微寒又静谧的夜晚,于室内的人而言,气氛却又是别样的宁静与祥和。
童童已在他的小床上做起美梦来,与他白天亲眼所见的现实世界相比,夜晚由心灵去游历的虚幻世界是更叫他喜欢的。因此,身为父亲的童自辉知道,即便是将那正在施工的场地搬进房子里来,也吵不醒他。
他离开一直坐着的床边,走到了窗前,仍然有树叶从窗帘的缝隙间轻轻缓缓地飘落。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深夜的大街上徘徊过了,童童降世以后,哪怕彼时的他比巴掌大不了多少,浑身的肉都软得不可思议,为人父的重担却已沉甸甸地落在肩上。瞬间就完成了从恣意妄为的年轻人到老练世故的成年人的转变。
几年来,为儿子遮挡风雨的那把伞越撑越大,而江紫末,从始自终不曾替他分担过一次,她就像是希望父子俩忽略她一般,为着这个目的不断努力,以致于最后她终于得偿所愿。
他折过身,又回到床前,童童的左手把大拇指紧紧攥在掌心里,握成一个小拳头,放在脸颊下面。闭上眼睛时,睫毛与他母亲的睫毛一样浓密,两眼之间,鼻梁挺直,鼻尖略微发红,非常可爱,但醒来时,却是个十分淘气又不会惹人讨厌的孩子。
作为父亲,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童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的孩子。
如果江紫末也有同他一样的想法——不,他坚信,只要她多看童童几眼,就会有和他一样的想法了。但是她从不正眼看他们父子。
无形中,他们各自在一个小家庭中成立两个国度,各自为政,各得其所。江紫末得到了什么,他不明白,这是他永远也弄不明白的,她将自己的一生都浓缩在短暂的几个月,究竟是为着什么?久而久之,他弄不懂,也不想再去弄懂,反正他得到了童童。
所以,他考虑过离婚,也正式提出过。
只是想不到,恰在那时她便出了车祸,性命攸关。他一度以为她也许醒不过来,如此也毋须离婚那样麻烦了。然而她又苏醒过来,竟是一场脱胎换骨的改变。
童自辉实在是不晓得还能不能对她产生信心,如他白天在医院所言,他是个成年人,能承受得起失望,然而童童呢?他真是很替可怜的童童担心。
夜更深了,童童用小腿踢开被子,他把被子重新拉到童童颈下,捻熄台灯,离开这个房间。
童自辉那天下午迈出病房后就再没有回来过,连童童也没有来探视。
病房一直很安静。
出院这天,江美韵边收拾行李边叹息,江紫末有些坐立不安了。
丢开童自辉给她的笔记本,她问正在收拾行李的江美韵:“老妈,这几天你有没有去接童童放学?”
江美韵又叹息了一声,“用不着我去接。”
江紫末听罢从床上一蹦而起,“童自辉这么专制,她不许我见童童也就算了,竟然连你也挡在门外。”
江美韵一掌推她回去,“自辉是体谅老人辛苦,你不要错怪人家。”
说完神情惘然地望着那堆打包好的行李。
“七年前我把一生的积蓄给你换成嫁妆,欢天喜地送你出嫁后便以为责任已了。今天你就出院了,你这个样子,我不能昧着良心还把你硬塞给人家。只是想不到,我亲手送出去的女儿,七年后我还是要把她领回家去。”她又长长了叹了口气,“我一直想着,你幸福最重要,咱们家有我一个人孤独无依就够了。”
江紫末从未见过强悍的老妈用这么凄凉的语气说话,正在气头上的她沉默下来。
她的记忆里还幸存着那么一幕生动的画面。
母女相依为命的日子,她被同院儿的小朋友欺负,老妈带她去讨说法。那家的家长欺负她一个女人家,不但没让自己的孩子道歉,反嘲笑她教养不好孩子。老妈闷声不吭地回到家,没哭没闹没怨天尤人,奔厨房拖了把菜刀又跑去人家家里,照着那盆精心培育了七年已风姿绰约的赤松盆裁拦腰斩断。她带着舅舅追过去时,只看到地上七零八落的松枝和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一家三口。
强悍的老妈临走时撂下了一句强悍的话:“欺负我的人我未必跟他拼命,敢欺负我女儿的人他最好拿命来拼。”
紫末自问,她对童童能有这般的护犊情深么?
只这么一问,她就原谅了童自辉那天对自己的戒备。童自辉是真心疼爱童童的,而她压根儿记不起这么个儿子。
她把脸贴在老妈的背上,高高突起的肩胛骨硌得她脸颊生疼。她记得,“七年前”也是这样靠着老妈,那时的老妈没有这么瘦。
“妈,这七年来我是不是让你操了很多心?”
江美韵伸过手来拍一下她的头,“你忘都忘了,还问这些干什么?我早就想清楚了,只要你捡回了这条命,就还是这样孤儿寡母地过日子吧。总好过你跟了你爸去,为娘的连个操心的人都没有。”
紫末更紧地搂住她,眼角悄然滑下一滴眼泪。
从知道自己失忆开始,她就明白必须心平气和地去接受。因为她还记得老妈教给她的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也因为时间已经往前走了七年,老妈也老了七岁,不能再让已不再强悍的她去为自己斩断人生路上那些斜伸出来的枝节。
“走吧!咱们回家。”
江美韵拍拍行李包,江紫末伸手夺了过去,“我拿吧。”
母女俩从里往外走时,童自辉从外往里进来,看到平整的床铺和紫末拎着的行李,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你们这是干什么?”
江美韵拍了拍紫末的头说:“我把这大件行李拎回家去了。自辉啊,你忙的时候就把童童送去我那儿玩几天。”
“大件行李?”童自辉看了眼瞪圆眼睛却不敢出声抗议的紫末,顿时忍俊不禁,“不必麻烦妈了,我今天就是来取行李的。”
紫末狠狠剜了他一眼。
童自辉视若无睹地走到她身边,她手上的行李同时也转到了他手上。
江美韵对此乐见其成,但还是有些放不下心,“我说自辉,你千万不要勉强,这行李可比以前沉了几倍不止。”
自辉当仁不让,“不勉强,您年纪大了,重活还是留给我来干吧。”
说完就牵起“大行李”,拎着小行李往外走。
江紫末几次想试着挣脱,但是握着她的那双手虽然柔软,却强势得不容她抽出半分。
一路来到了医院停车场,她没有任何反抗地坐进车里,任童自辉给她扣上安全带。
童自辉先送岳母回家,坐在后排的江美韵一刻不停地殷殷叮嘱:“自辉啊,你要是反悔了就来个电话,我随时去领人,千万别勉强啊!”
下车时,她站在车边犹不放心地说:“我还是把她带回去吧。”
童自辉瞥了旁边那个缩成一团的人,忍住笑道:“您就要带走了她,也等我休了她再说。”
两人一来一回,江紫末捏紧双拳,在心里反复默念八字真言:忍辱负重!苟且偷生!
chapter 4
江美韵终于放心地上楼了。
车里就剩下两个人,江紫末摊开握成拳的双手,淡淡的阳光洒到手掌心上,她的心情轻松了不少。
童自辉的神情又变得冷峻,“为什么你没有闹着要跟她一起回去?跟妈妈一起生活总比跟着我这个陌生人好。”
“求仁得仁吧!”
童自辉不解转过脸。
江紫末接着缓缓说道:“不管七年前是出于哪种原因跟你结婚,我总是要为自己求到些什么,既是如此,在这桩婚姻里,我想我没什么好怨的。”
童自辉的神情仿佛若有所思,待旁边的人已被车窗外的风景吸引去时,他才集中注意力在驾驶上。
一路不寂寞,江紫末随手解开安全带,整个身体都贴到玻璃窗上,聒噪的声音不绝于耳——“哇噻——好多漂亮的车,马路也变宽了——”
“那是什么?地铁站,我们市什么时候有地铁了——”
“女人都穿得好时尚,我落伍了——”
她贪婪地看着外面的新鲜事物,满大街新开的冰淇淋店,咖啡馆,银行,由衷地对童自辉感叹道:“我以为是我发财了,原来是全国人民都发财了。”
车在这时缓缓地靠边停下来,童自辉解开安全带下车,与站在车旁的交警交谈着什么。江紫末只看到他接过一张单子,交警敬个礼后离去。
童自辉刚回到车上,江紫末便迫不及待地问:“怎么了?你违反什么规定了?”
童自辉扔给她一张罚单,“七年后的交通法规,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处以20元罚款。”
“所以?”江紫末捏着罚单问。
“所以,请发财的江紫末女士依法缴纳区区的一点儿小罚款!”
捏着罚单的江紫末立刻石化。
后面的路程,系好安全带的江紫末坐笔直,那双东摸摸西蹭蹭的手也规矩地放到膝盖上,童自辉非常轻松地将车驶进丹枫白露花园的地下车库。
江紫末自从吃过一次亏后老实了很多,眼观鼻,鼻观心,对两旁的新鲜事物视若无睹。
电梯里,童自辉用余光看了她一眼,忍不住说:“果然是七年前江紫末的本色。”
“什么本色?”
“20块钱就可以让你肉疼一个月。”
吝啬么?江紫末的内心开始流泪。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个人对她的老底应该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她对他一无所知。搞不好要和他过一辈子的,要是经常被他抓住痛脚,胁迫,威逼——未来,简直暗无天日啊!
江紫末暗自流泪到一扇双开的实木大门前,已经开始想反悔了,也许她不应该为了让妈妈宽心而逞强的,现在——“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童自辉把玩着钥匙,仿佛清楚她的心思,“趁还没有进门。”
江紫末头一仰,望着门上华丽的浮雕,顿时变得理直气壮,“凭什么要后悔?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拥有一半。”
童自辉露出一抹琢磨不透的淡笑,“这套夫妻共同财产可比不得你妈住的香榭里舍花园。”
江紫末暗暗跺足,她又忽略了自己也是有钱人这个无比愉悦的事实。
“你放心了好了,”她又昂头挺胸,“我不会因为有钱了就抛弃你!”
“……勉强没有幸福。”
“不勉强,我重原则,既然嫁了你就会对你负责到底!”江紫末指指他手上的钥匙,脸上有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快开门吧!”
童自辉开门,结束了这场长达一分钟的拉锯战。
江紫末跨进门那刻开始,莫名的熟悉感就涌上心头,但只停留了一秒钟就消散殆尽。
她的视线扫过敞亮的客厅,宽大的落地长窗, 浅灰色的沙发,墙角的海棠盆栽——目光所触及的东西都让她意识到这里是她的家。
可是,为什么她却没有这里的记忆?
她走到长窗前,俯瞰到花园里的人工湖,阳光洒在宝蓝色的湖面上。美丽的景致却令她的胸口遽然剧痛,一种追悔莫及的情绪占满胸腔,仿佛有个至为深刻的画面在她的大脑中一闪而过,但她都来不及捕捉,耳边还响着闹哄哄诡异莫名的声音,那里又只是一处再普通不过的景致。
耳旁终于也平静下来。
她一连倒退了几步。
童自辉没放过眼前的任何一个细节,他走到方才她站过的地方,看到水平似镜的人工湖时,亦不自觉地蹙起了眉。
江紫末把里里外外的房间看了个遍,又回到客厅。
“为什么没有我们的婚纱照?”她指着客厅的四面白墙说。
童自辉转过身,“只有一张七寸的全家福,摆在电视机旁边。”
江紫末疑惑,抬起自己的左手,“我一直想问,戒指呢?为什么我没有戴戒指?你的手指也是光秃秃的。”
“卧室的梳妆台上有你的首饰盒,你的所有首饰都收在那里面。”
“我其实是想问——”江紫末想了想才又开口,“我们的感情是不是很不好?”
她看着神情忽然变得冷漠的童自辉,想到母亲那天在医院里对他说的:就算离婚也得等她痊愈了再离。
“如果没出车祸,我们是不是就离婚了?”她的声音很低很低。
童自辉紧抿着唇,慢慢地走近她。在她期待的目光下俯下身——拎起她脚边的行李,径直走进卧室。
过了好几分钟才出来。
“公司还有事,你好好休息。”他拿起车钥匙,“童童五点放学,我先去接他,再回来接你一起去吃饭。”
交待完毕,他走到门边换鞋。
江紫末看着那道挺拔的背影,忽然觉得心痛。
“对不起!”
他的背影陡然僵直,然后缓慢地转过身,“为什么道歉?”
江紫末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句道歉是冲口而出的,也许是我欠着你的吧!”
童自辉怔了几秒钟才恢复神智,转身拉开门离去。
离去的步履竟不若以往那般地平稳。
江紫末躺在床上无法睡着,辗转反侧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结束“休息”。
天生不是享福的命!江紫末摸着柔滑的贡缎床单想,在这样宽大又柔软的床上睡不着,偏偏在医院的又硬又窄的床上睡得死沉。
恋恋不舍地离开大床,她走到梳妆台前,手越过化妆品和护肤品,拿起那个金色的绒布首饰盒。费了点心思才找到打开的机关,盒盖弹开,珠宝钻石的光刷刷地刺入眼眸,首饰的数量令她连连乍舌。
但是不知为何,在看到那数量可观的首饰时,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好奇心,不再想去找出那枚曾被她脱下的戒指,甚至离开了卧室。
家里窗明几净,地板纤尘不染,用不着她再打扫一次;洗衣机没有脏衣服,浴室的放衣服的藤箧也空空如也,总不能把衣柜里的衣服拿出来重洗一次;她在偌大的房子无聊到发霉,却找不出一件可以做的事,连饮水机的桶装水都是新换的。
不是没有女主人的家会脏乱得不堪入目的么?为什么她住院一个月,家里还井井有条,仿佛是有她无她都可。
她很有挫败感。
最后,她只能去厨房。冰箱里陈列着牛奶果汁和罐装咖啡,还有几盒真空包装的咖喱牛肉,却没有蔬果鱼肉的踪影,双开门的大冰箱里连根儿葱也找不到。
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用武之地。
回到卧室,打开从医院带回的行李,里面装的都是她出车祸时的随身物品。她拿出那个名牌手袋,果然从中找出了钱包和钥匙。
到楼下找人询问到超市的地址,得知小区里就有,她直奔而去,一个小时后满载而归。
江美韵是厨师,对女儿从小耳提面命地教诲:下馆子饱餐一顿,回家饿上三天。因此把自身的厨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江紫末。
一顿饭却做了三个小时,江紫末也不知为何,切菜的手法生了,火候把握不准,调味时心里没数——幸而基本功扎实,上桌的菜色总算没给江美韵大厨丢脸。
时针指向六点。
往家门方向走的两父子发生了争执。
背著书包的童童问父亲:“爸爸,今天晚上还是吃咖喱饭吗?”
“不,今天我们出去吃。”
童童没有露出应有的快乐,“出去吃咖喱饭吗?”
童自辉一愣,连吃了一个月的咖喱饭,看来儿子真的有阴影了。
他连忙摇头,“不是,你想吃什么我们就去吃什么。”
“可是——”童童想了想,“我看到冰箱里还有没吃完的咖喱——”
回家就把剩余的统统扔掉。意识到问题很严重的童自辉想。为了使儿子相信未来的日子里,餐桌上将再不会出现咖喱饭,他急忙许诺:“相信爸爸,不会再吃咖喱饭了,小惠姐姐明天就会回来。”
童童依然半信半疑地皱着鼻子,“真的吗?”
“真的!”童自辉笃定地点头,“今天我们先出去吃,童童想吃什么?”
“我想去外婆家吃,”童童天真的说,“只有在外婆家才可能不吃咖喱饭。”
童自辉头疼地看着儿子,“今天不可以,妈妈出院了,我们要一家人一起吃晚饭。”
“一家人一起吃咖喱饭吗?”
看着固执的儿子,童自辉终于气馁,“童童,你能不能忘了咖喱饭?”说完,拿出钥匙开门。
门才刚开了一条缝,童童便自他的身后钻进屋里,当他看到餐桌上摆着满桌的菜,却没有咖喱饭时,立刻欢呼起来——“爸爸没有骗人,小惠姐姐真的回来了!”
chapter 5
江紫末听到声音从厨房里出来,身上还系着围裙。
两父子俱是一愣。
“妈妈!”童童喊。
江紫末看到童童心情大好,伸出两指暴力地捏住他的脸蛋,“可爱的童童,爱死人的童童——”
她的热情换来的是童童的高声呼救。
童自辉看了看四下无人才诧异地问:“你做的饭?”
“小事一桩啦,”江紫末谦虚,“碗筷都摆好了,请君入座!”
说罢抱起童童到餐桌前,拉开椅子,放他坐好。
童童紧紧盯着桌上的菜,小脸上的那对大眼睛亮亮闪闪。江紫末递给他筷子,就要伸手去接,一个不合适时宜的声音插进来,“童童,你又忘记了?!”
江紫末不解。童童却耷下脑袋,跳下椅子,“妈妈,我去洗手。”
“那么严格干什么?”江紫末撇撇嘴,小声咕哝。
“这规矩最开始是你定下的。”童自辉说完不顾江紫末的诧异,挽起衬衣的袖子,穿过餐厅去洗手。
洗完手,三人又重新入座,席上无话。
童自辉只顾着低头吃饭,不理睬江紫末。童童也把脸埋在碗里,奋力扒饭吃菜。江紫末觉得这氛围太诡异了,与她想像中的一家人说说笑笑有天壤之别。
她不甘寂寞,把椅子往童童那边挪了挪,夹了支炸虾到他碗里。
“童童,好吃吗?”
童童这才舍得从碗里抬起头来,“好吃,好像是外婆到我们家来做的晚饭。”
江紫末露出骄傲的笑容,“那当然,妈妈的手艺是外婆传授的。”
“可是外婆每顿饭都不会忘记给我做水果沙拉。”
江紫末乖乖地闭上嘴。
过了一会儿,她又不甘心地看向童自辉,拿筷子敲敲他的碗沿。
童自辉只抬了抬眼皮。
这也够了,江紫末趁此机会眯起眼睛打量他。
“那个——小惠姐姐是谁?”
童自辉一脸坦然,“保姆。”
江紫末讪讪地笑了笑,决定把自己的嘴闭得更紧一点。
只是,不到两分钟,她又放下筷子,“那个保姆呢?我为什么没见到她?”
童自辉又一次抬起眼皮,“你出车祸前一个星期,她请假回老家了。”
“家里为什么要请个保姆?太浪费了吧?”
“是你请的,”这次童自辉连眼皮也没有抬,“你的工作太忙,没时间做家务。”
江紫末大惑不解。
她是谁,一分钱能掰成两分花的江紫末,别说是家务,就是扛重物下苦力的事也是亲力亲为,不肯请人帮忙,因为帮忙就意味着要请人家吃饭。
何时起,她会舍得花钱请保姆?再来,既然是有了家有了孩子,她又怎会放得下心交给外人照顾?
这一刻她几乎能断定,童自辉绝对是趁她失忆栽赃。
但是她不会傻得去争辩,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是用事实说话,她要让童自辉在事实面前哑口无言。
从今往后,她要做一个无可挑剔的完美主妇。
然而,在她下这个决定的时候,却忘了自己忘记了很多事。
吃完饭,她在厨房刷碗,童自辉倚在门边,神情复杂地看着她,仿佛看一个陌生人。
回到家看到满桌的饭菜时,他就犹豫着要不要把那件事告诉她。若她知道了,会不会又回到从前,会不会童童以后再也吃不到妈妈亲手做的菜?他还记得,童童去洗澡前贴在他耳边小声说:“爸爸,我已经忘记咖喱饭了。”
可是,真的能卑鄙地瞒着她,让她从此只做一个为家庭牺牲的主妇?
他轻咳了一声,待江紫末转过脸来,他说:“你的公司今天打过电话来,请你明天去上班。”
“上班?”江紫末错愕,她从未正式工作过,醒来后也忘了自己有工作这一回事。
“鼎丰广告,”童自辉说,“你是策划部门的主管。”
江紫末听到这个消息后一反常态地陷入沉思当中。在医院苏醒后,那些与她性格命运相悖,却又切切实实发生在她身上的改变接连而来,她相信她不会早婚,更不会是一毕业就结婚,然而她在29岁时已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她相信她不会草率结婚,更不会有一场无爱婚姻,然而她却有了一个对她相当冷漠的丈夫。
她也相信,极重感情的她很难成为一个女强人。
“是吗?”她平静地微笑了一下,又低下头刷碗。
童自辉诧异于她的反常。然而还有什么比她失忆更叫人诧异的?所以,他也很快就恢复平静。
“明早八点,我送你!”
他说完要离开厨房。
“等一下!”紫末叫住他,“那个……我们今天晚上……”
似乎很难启齿,两人既然连孩子都有了,睡一张床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心理上的障碍实在是很难逾越。
童自辉清楚她要问的是什么,“你睡卧室,我睡自己的房间。”
“自己的房间?”江紫末不解。
“你出车祸前我们一直分居,”童自辉漠然地道。
“为什么——?”
“假如你恢复记忆,别忘了告诉我为什么。”童自辉嘲弄地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有她的地方。
江紫末怔怔地望着他的背影,没错,这个形同陌生人的丈夫对她实在是很糟糕,不是嘲讽就冷漠,可是她却不讨厌他。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他明明不喜欢她,却还是把她接回家了。
也许是因为他那么爱童童,一个好父亲不会是个坏人。
也许是因为——每个人的前世都有一笔债,若她失忆算一次重生,那么毫无疑问,前一世——她一定欠了他的。
厨房收拾完毕,江紫末在客厅并没有看到两父子,书房虚掩着门,她偷偷往里看了一眼,童自辉坐在大书桌后看书,童童则趴在一张儿童书桌上做功课。
很温馨的一幕。
江紫末识趣地没去打扰,洗完澡回到自己的卧室。
打开衣柜,满满一柜子罩着防尘套的名牌职业装,“砰”地一下关紧。又拉开床头柜,只有一些票据和散钞。寻不到宝,她坐到梳妆台前,把林林总总的护肤品依次往脸上抹,目光再一次瞥到那个首饰盒。
江紫末犹豫了一下,弹开盒盖,在璀璨的首饰中捞出唯一的一枚戒指,白金指环上蓝宝石与钻石相间,极之优雅迷人,背面刻有江紫末和童自辉的首字缩写。
她的心弦一动。
这枚戒指不同于市场上常见的俗物,童自辉当初应是费了很大一番心思的,可是她却将它丢在首饰盒里不见天日。
想到此,她的手微一颤抖,戒指从指间滑落到地上,滴溜溜滚进梳妆台桌底。
她跟着趴到地上,在黑暗中捕捉到那点光亮,将手伸进去,抓到戒指的同时,也触到一个东西,顺手拖了出来。
是个落满灰尘的长方形木盒子。
她的心没来由地剧烈跳动。
颤微微地掀开盖子,各种款式颜色的汽车模型并列其中,做工精致,与真车外形无异。她的目光却单单注意到最边上的那个未完成的模型,还留着几个主要的焊接点。
心神开始恍惚,她微微仰头,水晶吊灯变成几个朦胧的光圈。仅在一瞬间后,她又能清晰地视物。
刚才的那一刻,她再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她再没有勇气去多看一眼那些模型,匆匆盖好盒子,推回梳妆台底。
微微汗湿的掌心只留下那枚戒指,她坐回椅子上,发呆了许久,终于将那枚戒指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心犹如尘埃落定。
chapter 6
一夜雷鸣电闪,暴雨倾盆,天亮后空中缓缓飘洒着如丝如雾的小雨。
江紫末时睡时醒,窗帘缝隙透出第一抹晨曦时,她起床更衣,进厨房把粥熬上。
她记得自己是极其嗜睡的,头一落枕就睡得死沉,不到日上三竿别妄想她离开床。可是近来她如同上了发条,每到六点半,她准时睁开眼睛,再也无法睡着。
七点左右,童自辉从卧室里走出来,听到厨房有响动顿时警觉。当他看到在煤气灶前忙碌的江紫末时,既讶异,又为自己的敏感好笑。
“别表演得太过卖力了,”他讥讽道,“总得留点儿戏份给明天。”
江紫末执着大勺转身,已不见他的踪影,生气地追出去,浴室的门在她面前“砰”地关紧。她粗鲁地照着门一连捶了好几下。门开了,童自辉裸着上身倚在门边,肩上搭着一条毛巾,秀色可餐。
“夫人这么急切,难道想一起晨浴?”
太生猛了!
江紫末摸摸鼻子,“我——我去叫童童起床!”
她高举着大勺,机械地转身,敛声屏气一路飞逃至童童的睡房。
看到双手举在头顶上、睡相超级可爱的童童,江紫末适才落荒而逃的狼狈一扫而空。
“童童,起床了——”她贴在他耳边温柔地唤道。
没反应。
提高了音量,换成可爱的声音,“童童,起——床——了——”
丝毫不受打扰,童童连姿势都未变换一下。
“童童,起床了起床了起床了……”
她摇摇他的胳膊,扯扯他的腿,床上的小人儿不过是蜷缩回去又接着睡。
折腾了十来分钟——洗完澡的童自辉自门前经过,江紫末在门口一把抓住他,带着哭腔说道:“童童是不是生病了,快叫救呼车。”
童自辉闻言相当冷静地走到床边,单手捞起童童,像夹皮包一样地把他夹在腋下,推门出去。
江紫末忧心地跟在后面,穿过走廊,跟到洗手间,目瞪口呆地看着童自辉把童童放到水龙头下,照着儿子的脸一顿水冲——更让她惊讶的是,童童的小腿蹬了几下,竟然睁开了眼睛。
“爸爸,早安!”
“早安,”童自辉把他放到地上,递给他毛巾,“去洗脸漱口。”
童童把脸上的水抹净,踮起脚动作流畅地拿牙刷,挤牙膏。童自辉走到惊魂未定的江紫末面前,“这一幕很熟悉是么?”
江紫末不语。
“你妈教我的,”童自辉好心解释,“据说她从前就是用这种方法叫某人起床。”
江紫末窘得满脸通红。
一家人像打仗般地吃完早饭,江紫末把碗丢到洗碗机里,来不及收拾其他便随父子俩出门。
童自辉先送儿子到学校,然后才把车驶向紫末公司所在的中央商务区。
“我们一定要去么?”进了电梯,江紫末开始打退堂鼓,“你可以替我辞职。”
“年薪20万,你确定要辞?”
童自辉说完,她果然如他意料之中地猛啃指甲。
“那……要是请病假,钱会照发给我么?”
童自辉摇了摇头,“假设你是老板,你会么?”
江紫末开始咬嘴唇了。
电梯在20楼停稳,江紫末先一步跨出去,抬头即看到“鼎丰广告”的巨型招牌,透过玻璃门窗,可以全观时尚又现代化的办公环境。
这是江紫末毕业后一直憧憬着想进入的公司。
童自辉带她经过前台,前台小姐冲江紫末微笑道:“童先生早,江经理早!”
江紫末勉强应付着笑了一笑。
幸好童自辉随后就带着她往里走,然后迳自推门进入一间办公室里。江紫末诧异他到这里如入无人之境,但来不及想太多,她和童自辉已经站到一个人面前。
童自辉和那个人低声交谈了几句,便把江紫末拽上前。
“紫末!”那人笑道,“身体可好了?”
江紫末点点头,“好了,谢谢关心。”然后又附在童自辉耳边小声问,“这个人是谁?”
童自辉也用同样的方式回她,“林之洋,你的顶头上司。”
江紫末盯着林之洋的一双天足,噗哧一声笑出来。
林之洋赧然,“我这个名字通常只会被人笑一回,却被你笑了两回。”
“那么说,我以前也笑过?”
“在某个时候,你很不给我面子地笑了十来分钟,”林之洋说,“自辉原本不晓得我名字的典故,经你一解释,我从此又有了一个给他取笑的话柄。”
江紫末疑惑地看向童自辉。
“之洋是我的同学,” 童自辉说,“在国外少有人知道那个被封为女儿国王妃,缠足穿裙子的林之洋。”
江紫末面露同情之色,“你们难道都没有童年?都不看动画片?”
童自辉和林之洋面面相觑。
童自辉说:“这个问题你问过了,我们的童年都在认真学习。”
“行了,别总在我的名字上纠结,”林之洋说着从桌上抱了一摞资料给江紫末,“我不知道你的工作还能不能继续进行,这原本是你的工作,目前由你的下属暂代,你先看看。”
江紫末接过来翻了翻,是一个儿童营养品的广告创意,然而她只看了一眼,就确定了这个创意不能用。品牌定位错误,营养品只起辅助作用,不同于药品可以药到病除;也不若牛奶饮料多吃无害;而她手头的创意是想通过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触动客户的购买欲显然行不通。
她随手丢开文件,“假如谁拿着这款产品对我说,童童必须要吃这个才能健康快乐的长大,我一定不会买。”
林之洋静待她接下来的话,仿佛这已是多年合作的默契。
“但是,如果他说,童童已经是个健康快乐的孩子,这款产品能够使他更加健康,那么我也许会买。”江紫末从容地说,“很明显,这款产品的定价是面向家庭环境优越的孩子,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一定不乏各式各样的高价补品,凭什么家长和孩子们就要选择这一款?”
“你觉得该怎么做?”林之洋问。
“避免‘对症下药”,将产品定位为孩子成长过程的‘伙伴’。”
林之洋露出赞赏的神色,“没怎么变嘛?我还担心你出了这样的事没法工作了呢。”
江紫末一怔。
“我随口说说的,这样的东西不懂广告的人也明白,”她勉强一笑,看向一旁的童自辉,他望向窗外在沉思默想着什么。
“你也还是可以来上班,我听说有些失忆的人是不会忘记自己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的。”林之洋说,“再说了,即使你一时做不来也没关系,可以先熟悉一段时间嘛。”
紫末沉默了一下,才抬起眼眸,“我刚才真的是随便说说的,要我讲更多,我也讲不出来了。况且,广告这行冒不起风险,一个失败的案子就可能导致多年积累的声誉毁于一旦。”
她的话音刚落,童自辉便转过头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林之洋也不再勉强,“那么,你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我给你保留职位。哪天你记起来了,不要去竞争对手的公司就好。”
江紫末微笑着点头,“没问题!”
与童自辉一同下楼。车驶出地库,雨住天晴。淡金色的阳光洒在车窗前,马路旁边的广场上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电子屏幕,里面正在播放一个饮料广告,主角与朋友相聚的欢乐气氛十分感染人。
“这个广告是你策划的。”童自辉说。
江紫末看了一眼,淡然地回道:“是吗?”
“刚才你为什么要拒绝?”童自辉问,“你明明还可以工作的。”
“你不是说我发财了吗?”江紫末将手枕在脑后,嬉嬉笑道,“假如我放弃工作,照顾童童,洗衣做饭,你会不会把你的存折给我?”
“如果你能记得起银行户头,里面的钱随你取用。”
江紫末哀怨地看着他。
“你确定不要再工作?”
“暂时不。”江紫末说,“童童长大之前,我要亲自陪伴他。”
童自辉脸上略有动容,嘴角牵了牵,那个“谢”字最终没说出来。
送江紫末回家后,童自辉去了公司。江紫末在家百无聊赖地翻看有关自己的东西,希望借此可以记起一些东西来。
然而,无论她如何地苦思恶想,她所能记起的依然是2002年的夏天,对2009年的她而言,不过是一日之隔。即使她已经成家立业,她惦记着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却依然是那场面试。
她记得那个刊有招聘信息的报纸是同学周琳琅给她的。
“反正你还没有找到正式工作,不如去试试看吧,两百块一天,对于毕业生来说,这待遇很好了。”
这话仿佛是周琳琅昨天跟她说的。江紫末冲动地走到电话机旁边,拨出一个号码,听筒里传出一个冰冷而呆板的声音:“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七年,足以使周琳琅那间临时租住的宿舍在这世上灰飞烟灭,一个电话号码过期又何足为奇?
江紫末缓缓在电话旁边坐下来了,时不待她,朋友也不会一步不挪地待在原地。曾在同一个宿舍抵足谈心的周琳琅,天晓得她现在在哪里?
她以手支额,想了许久,也曾说服自己放弃,然而这些天以来,那个‘未尽’的面试始终萦绕在她的大脑里,像是吸引着她再去应聘一次。
既然记忆是从那里开始断掉的,江紫末决定从那里开始找起。
中央大道2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她默念了一遍地址,拿起手袋出门。
chapter 7
马路边上,江紫末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打开车门后,她赔着笑脸对司机道:“不好意思,我忘了件东西在家。”
关上车门,出租车呼啸而去。她沿着小区的围墙往前走到公交站台,七年前的她是坐不起出租车的。
还不到下班高峰期,车上稀稀落落几个人,江紫末依照习惯坐在最后一排。比起童自辉那辆舒适宽敞的德国车,公交车更令得她感到自由和快乐。
暖暖的秋阳自车窗流泻进来,她慵懒地眯眼,看着滴落在她的指尖上阳光。路边的树枝在风中轻轻摆动,往她的脸庞投下柔和浅淡的光影。她带着年轻人才有的轻快明朗的心情看着窗外的事物,掩映在树荫里的一排小商铺,低矮的青砖房,灰色的瓦檐,沉淀出天长地久的古老情怀。
那些世代经营的裁缝铺子、烧饼铺子、铁器铺子依旧低调而安静地做着买卖,街边的小摊贩守着旧式冰淇淋机、守着大油桶做成的烤地瓜炉卖力吆喝,棉花糖雪白的细丝在阳光下一圈圈缠绕,鲜红欲滴的冰糖葫芦在人群中来回穿行。
来到这条著名的老街,如同时光倒回了几十年。
公交车驶到老街尽头,江紫末闲散的目光蓦然捕捉到“和记炒面”的招牌,那经年不变的乌木牌子和黑漆大字撞入眸中的一刹那,她的眼前也闪过一连串的画面。
夜已深,简陋的铺子,昏暗的灯光,低矮破败的桌椅,空落落的只有一桌人。
她的头开始昏沉,耳边似真似幻地响起一些笑声和话语声——那么年轻爽朗的声音,乱糟糟地涌入耳内。
“很晚了,紫末,如果你一夜不回家会挨揍吗?”
“不怕,我皮厚,捱得住!”
“那我们换白酒——”
又有新的声音,暴躁而愤怒的——“我说过不吃饭——”
“可这是面,和记炒面,没有人不爱吃的!”
这是她在说话么?面对如此暴躁不讲道理的人,她为什么会如此平和地对待,而不是按照常理以暴制暴?
瓷碗碎裂的声音成了混乱中的绝响。
江紫末猛然抬头,公交车报站的广播为她驱赶了那些噪音。
她呆坐在椅子上,车门即将关拢,她才一跳而起,慌慌张张地跑向车门,“对不起对不起,我要下车!”
关到一半的车门再次敞开,她跳下车。入眼的是新商业区的高楼大厦,沿途见到的是豪华酒店门的喷泉溅起的水花,和名牌专卖店明亮的橱窗,早已没有了门牌号。
她只得拦住一个路人询问。
路人诧异,“现在哪还有多少号的说法,你要去哪栋大厦?还是哪个小区?”
江紫末摇头,道过谢,继续问下一个路人,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
这一片的大多数楼房早已拆迁,老住户搬离,如今来这里的人都是匆匆过客。
江紫末茫然站在街头,心里开始萌生出退意。她为什么非要去追溯那段记忆不可?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未来不是比那些已发生过、不可更改的事更值得把握么?
当她已决意放弃时,迎面走来一对逛街的学生情侣。
她不抱期望拦住他们,“请问,你们知不知道260号?”
“260号?”女大学生微笑,“你问的是260号咖啡馆?”
“咖啡馆?”江紫末一愣,没这么恶搞吧?
“260号,我就只知道这个,”女大学生斯文地说,“如果你是去哪里,往前走300米,左拐就是了。”
江紫末礼貌地谢过,决定去他们说的地方看一看。
往前300米,是一个巷口,江紫末抬头,这是栋装饰过外墙的旧楼,楼侧面还是老式砖墙,墙上用红漆画了一个大箭头,直指巷子深处:“二百六十号咖啡馆”
她拐进巷子里,视线豁然开朗。旧楼后面别有洞天,绿色的青藤叶从墙上倾泻而下,墙后是一个欧式的小花园,如今被改建成露天的咖啡茶座,客人满座,大都是年轻人;原来门户紧闭的大铁门被拆卸运走,换成深绿色的横格实木门;墙上那盏夜晚给她照亮的路灯还在,只是旁边多出一个精致小巧的圆形招牌——“二百六十号咖啡馆”……江紫末脑子自然而然地里冒出这一连串的东西后,她悚然一惊,为什么她会知道咖啡馆以前的样子?
她连忙把握机会,集中精力往里深想,然而,仍然是如浮光掠过,所记得的,仅止于那些刚冒出头的记忆。
她沮丧不已地走进咖啡馆,找一个靠窗的位坐下,女服务员立即将菜单拿过来。
“紫末姐,好久没来,你的病好了?”
江紫末抬头看着这个小圆脸,笑起来有酒窝的女服务员,关于她的记忆一片空白。
正当她尴尬得不知如何回应时,插进一个男人的声音,“12号,去给外场的客人加水。”
“我这就去!——紫末姐,你先跟老板聊!我一会儿再过来伺候你。”12号服务员说完去干活了。
男人在紫末的对面坐下,他的身材精瘦,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背都挺得笔直,脸上的神情严肃,仿佛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紫末,你的事我听说了,你还能记起我吗?”
江紫末盯着他清俊的脸,用力地想,最后亦是徒劳。
她摇摇头。
男人有些神伤,“我是靳世铭,你真的失忆了。”
江紫末有些明白了,她以前应该是经常来这家咖啡馆,而且与这里的人极熟。她很想问些问题,可是她极不喜欢这种似乎很悲伤的氛围,还有那同情的目光,便沉默不语。
“可是你居然还记得来这里,果然是的,只有那些往事你才不会忘记。”
“往事?”江紫末问,“哪些往事?”
“年轻时的事。”
“是什么事?”
靳世铭却摇摇头,不欲就此说下去。
虽然江紫末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但是她却没有追问,大概是这个人给她的感觉怪怪的。
“靳先生,我——”
“还是跟以前一样叫我世铭吧,”靳世铭打断她说。
江紫末抿了抿嘴,虽不情愿,却还是依他了,“世铭,我们很熟吗?我是不是经常来这里?”
“是,你是这里的业主,”靳世铭说,“这个地方是你租给我做生意的。”
江紫末一怔,她是业主,那为什么童自辉给她的房契里没有这处产业?
“租金多少?”
“一年二十万。”
江紫末不自觉地望向外面的小花园,和将近六百平米的室内面积,一阵肉疼,“这么便宜?”
“当初是你开的价,你说不想拿这里做赚钱用。如果我租下来是开咖啡馆,那么尽量装修成年轻人喜欢的风格,你希望这里永远凝聚着欢乐的气氛,租金便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点,”靳世铭不缓不急地陈述,“当然,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260号不能消失。”
江紫末错愕,这个近似恶搞的咖啡馆名字竟然是她提出的。
“260号到底是什么?”
“原来的门牌号。”
“你知道原来多少事?”江紫末追问。
“我不清楚认识之前的事,问过你,你从来不说,但我猜想得到有关这个地方的事一定是极为重要的。”靳世铭说,“这处产业是你和你丈夫共有的。你经常来,但你的丈夫,除了签合同时来过一次,装修完来看过一次,就再没有来过。”
“你什么时候租下来的?”
“2003年年初。你结婚前一个星期,那时——”
她就是那时嫁给童自辉的?江紫末不知为什么,突然很向往他们结婚的那段往事。
“那时我是什么样子?从事什么职业?还有,你知道这地方以前是做什么用的?有些什么人?”
江紫末丢出一长串的问题。一个服务员却很不适时机地走过来,“老板,原料送到了。”
靳世铭把已到嘴边的那句“你那时看起来并不幸福,果然婚后也不幸福”的话咽了回去。
“你先坐会儿,我去去就来。”
江紫末只得点头,巴巴地望着他的背影离开。
chapter 8
临近晚饭时间,陆续有客人来,大都是年轻的情侣,或是聚会的朋友。服务员越来越忙碌,靳世铭或许被什么事绊住了,江紫末等了半小时还未回,无聊之余,她逛去咖啡馆外场,也就是那个小花园。
这套房子位于大楼的一层,看起来也是唯一一套附带后院和大凉台的房子,半圆形的凉台盖在花园上方,恰好为花园遮挡去一些风雨。去凉台的铁梯口放着一个“顾客止步”的牌子。江紫末视若无睹地绕过,跨上阶梯。
凉台种了不少花草,满园芬芳,紫藤萝长长的茎垂到花园的草地上,这个凉台被他们打理得很仔细。
江紫末望着被夕阳映红的天空,天色渐暗,流云自头顶掠过,迎面吹来的晚风带着秋天的凉意,她心里莫名地涌起一阵感伤。
天边那轮橘红色的日头坠落远处的山崖,光影交织,渐渐被笼罩在暮色中的她转身逃离。
她奔出咖啡馆,回首已被改变的260号,犹似在梦里——在梦里又一次来到那个凉台,澈蓝的天,夏天的阳光,花园里的蝉鸣声,还有年轻人欢笑的脸庞。
蓦然停住时,她已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江紫末迷茫地望着忙碌的车水马龙,茫然不知身在何处。
“紫末——”
一个苍老的声音遥遥地传来。
紫末回头,大楼的正门处,有个老人朝她微笑。
她一步一步地走过去,站在老人身前。
“丫头,怎么没当年活泼了呢?”
紫末垂头不语,这个人很眼熟,但是就像那种见过一面转身就忘的人,怎么都记不起他的名字。
老人端详她,脸上依然带着慈祥的笑容,“你是不记得刘大爷了吧?”
“记得,”她低如蚊呐地说。
刘大爷欣慰,“我就知道你不会忘,当年你从这门里进进出出,亏了我刘大爷,你才没有半夜番强。”
“番强?”紫末一惊,望着那已被改建成商铺的一面墙,似乎那就是原来的围墙。
“想想还是大院子热闹,我守门那会儿,就你们几个家伙半夜不睡觉,不是要跑出去,就是要进门来。”
“我们几个?除了我还有谁?”江紫末忙问。
“自辉和淮扬啊。”刘大爷说着,黯然地叹了口气,“都过去的事儿了,这楼都变样了,我也搬走了,可奇怪的是,怎么还觉得你们几个在那儿呢?”
淮扬?纪淮扬,紫末陡然想起医生曾问过她记不记得这个人。
她正想问刘大爷,他却拿出纸笔来,写了个地址给她,“这是我住的地方,你跟自辉说,有空了还像以前一样,来家里吃饭。”
江紫末只知道点头,稍后才接过那张纸。
“哟!五点了!”刘大爷看了腕上那古老的手表一眼,抬头对紫末笑道,“孙子放学了,我得回家给他做饭。等你们来啊!”
紫末向他挥手,待人走了很远,她才回神一惊,童童也应该快放学了。想着就转身,跑到马路边上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学校。
站在校门口,江紫末犯难了,她并不知道童童就读哪个年纪哪个班。望着鱼贯而出的孩子们,她踌躇了一阵,抓住几个跟童童年纪差不多的孩子,挨个问,没有谁认识。
她等了一会儿,迎面一个穿着小白裙、大眼睛的漂亮小女孩儿走过来。她凑上前去,弯下腰和善地问:“小妹妹,你认识童童吗?”
小女孩闻言仰起头,生气地鼓起红彤彤的双颊,“童童是大流氓!”
哗!出师不利,头一个出场的熟人就是仇敌。
江紫末还没反应过来,小女孩儿已经跑开了。她又只能盯着那些陌生的小脸努力辨认,并一阵阵地扼腕,刚才怎么没抓住那个小女孩儿问出童童是哪个班。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正当她焦急的时候,远处一幕情景让她发自内心地微笑起来。
暮晖之下,童自辉牵着童童穿过操场走近她。
“你怎么在这里?”童自辉对她的出现感到意外。
眼前的一大一小是她的丈夫和儿子,江紫末心里冒出这么一句话,脸颊立刻红了。
“——哈哈——是啊,这么巧,你也在。”
童自辉见她那手足无措的样子,明白了些,便把童童交给她牵着。
“你们等等,我去取车。”
他一走开,童童便问:“妈妈,你是来接我的吗?”
江紫末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去教室接我?”
“我想既然爸爸会去教室接你,我就在外面等好了。”江紫末知道欺骗小孩子是很无耻的行为,但是如果童童知道她不记得他的班级,一定会觉得她是个无耻的母亲。
“那你下次一定要去教室接我,”童童说。
“当然,”江紫末想了想,又问,“可是为什么要一定?”
童童低下头,“因为你没有来接过我,同学都以为小惠姐姐是我妈妈。”
“我从没有接过你放学?”江紫末讶异,“那以前都是爸爸接你放学吗?”
“外婆接过,小惠姐姐也接过,只有妈妈没有。”童童睁大一双受伤的眼睛。
江紫末脸有愧色,呐呐地说:“我以后一定每天都来接你放学,好不好?”
童童高兴地点头。
这时童自辉的车停在路边,江紫末拉着他一起上车。
童童在后座很专注地拼装一辆Gallardo跑车模型,童自辉集中精力开车,没有丝毫要与人攀谈的意思。
江紫末是29岁的面孔,22岁的心理,受不住这样的沉寂,她的脖子扭了几圈儿后,目光停在童童身上。
“童童,你们班有个穿小白裙,卷发,大眼睛的漂亮女生吗?”
童童仍然低头拼着他的模型,嘴里也未忘回答,“有啊,她叫吕然然。”
“她——”江紫末小心地觑了一眼童自辉,似乎他并没有仔细听母子俩的谈话后,才接着说,“她是不是很讨厌你呀?今天我跟她问你来着,她说你是流氓,你对她做什么了?”
“没做什么,我只不过是让她闭上眼睛,然后亲了她一下。”
江紫末睁大眼睛,“童童——”
她本想高谈论阔,跟童童讲一番不能早恋的大道理来着,但碍于童自辉在旁边,担心他冲童童生气发火,只好压低声音说,“你怎么可以随便亲女孩子?”
“我不是随便亲的,”童童终于抬起头来辩解,“亲完后我有跟她说,我会对她负责。”
“你怎么负责?”
“长大后我会娶她。”
江紫末内心一声哀叹。
“然后她就骂你是流氓?”
“不,她说我们年纪还小,不能跟我交往。”
江紫末逮住机会赶紧教育,“你看,你没有经过她同意就亲她是在勉强她,否则她怎么会说你是流氓?”
“我没有勉强她,她不答应我就去找了玲玲,但是玲玲答应了。”
所以人家才说他是流氓。
江紫末机械地扳过身体,重重地靠在椅背上,瞅了童自辉一眼,他不知是没听清楚,抑或是装聋作哑,总之只管开他的车。小家伙汇报完毕,自认没他什么事儿了,便低下头继续拼装模型,完全不理会在初秋的天气里差点中暑的母亲。
江紫末也生气了,依这两天的情形猜测,想必她是这个家最没地位的人。她闷声不吭地窝在座椅里,鼓起双颊,随即想到五岁的孩童刚做过同样的表情,马上换成眉头紧皱。
到底是22岁的心理,这气还没赌上多一会儿,她却不争气地睡着的。
chapter 9
睡梦里仿佛来到一个微风吹拂的庭院里,有半个篮球场大,种植着许多植物,却给人一种荒芜之感。
院子南面是一堵斑驳的老墙,似乎没有过人往那里去,墙根下杂草茂盛,墙角长着一株粗壮的老槐树,翠绿的枝叶直触到蓝天白云,树干上缠绕着野藤,开出雪白的碗口大的野花,一朵朵硕大的与青草一同在风中招摇。
临近路径,杂草与野藤都被清理了,栽上了矮冬青,也许主人很少照料这院子,只有这生命力旺盛的冬青还绿盈盈的,周遭那些植物的叶子都枯黄了,一株茶树的花蕾才刚刚冒出,树叶却已凋落得不剩几片。那些娇嫩的花,扶桑,吊金钟、杜鹃虽幸存下来,也已奄奄一息,有些花是彻底枯萎,完全认不出来。北面开出一块空地,搭上了铁架子,架子顶上盖了一半石棉瓦,也许是个临时的工棚,底下已放了些设备,还有一张简单的长桌,桌上放着油漆、焊接器与护目镜。
梦里的时间仿佛走得很慢,许久都没有人来。
江紫末站在院子里,景物静止了,她感到异常地孤独,以致于被叫醒后,她心头还怅然若失。
童自辉推她的那只手还搭在她的肩上,脸上神色莫名。
“到了,下车!”他说。
童童已推开车门蹦到地上,又趴在她的窗口歪着小脑袋观察她。
江紫末很不好意思地捋捋头发,顺便瞥了眼腕表,梦里漫长得像是过了几个小时,然而在现实中也不过是学校到家的二十来分钟。
“到了吗?”她讪讪地问,打开车门下车。
两父子已走向电梯,童童问父亲:“小惠姐姐回来了吗?”
“回来了,大概已经做好饭了吧。”父亲说,“你饿了吗?”
“太好了!”童童欢呼,“爸爸走快点,我快饿死了。”
说罢拉着他父亲往前跑。
原本要追上去的江紫末脚步慢下来,望着两父子的背影,她的心像是被谁抓痛了一下,忽然很想闹一场别扭。
“你还不进来?”
听到童自辉的声音,她往前看,父子俩站在电梯里,童自辉按着控制键,童童好奇地看着她。
她不愿意向他们走去,后退亦无路可去。仿佛被谁硬推着往前走,步伐凌乱,双肩下沉,拳头攥得紧紧的。迈进电梯里,她如同是受了一场委屈,心里憋足了气。
电梯门关上,她觉得是受了梦境的影响,心头有股挥之不去的伤感,加以父子俩似乎并没有在意她的存在,于是她将身体紧紧地贴着电梯门,仿佛要挤出去一般,心里感伤得快要掉眼泪了。
这时,她的手触到一点温热,微偏过头往下看,是童童把手塞进了她的掌心里。他微仰着小脸,似乎是鼓足勇气才敢做出这个举动的。
“童童!”她感激地握紧掌心里的小手。
童童朝她露出微笑,母子俩平静而自然地拉着手,并没有再说过什么。
站在后面的童自辉抿紧唇,收回原本推儿子上前的那只手,揣回裤袋里,笔直地站立着。
到家后,餐桌上已摆好了饭菜,厨房里传出水龙头冲洗餐具的声音。江紫末换鞋后迳直走到厨房,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儿正在水槽边刷锅,身材矮小,也很瘦,瘦得仿佛只剩一把骨头,那套朴素的白色印花裙穿在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腰间系着围裙的带子,真正的盈盈一握。从她垂落的发丝间,精巧的侧脸的弧线隐约可现。江紫末仅凭这么一眼,便暗自叹道:看样子是个未经雕琢的天然美女。
小惠察觉到了有人,转过头来。
江紫末顿时一惊,在小惠的左额上有一块手掌大的印子,直伸到发鬓里,印子的颜色比周围的肤色要深,就像一块白布上的污迹,把一张原本清丽的脸全毁了。
那张脸简直让人有些骇怕。江紫末掩饰不住自己的讶异,同时,她也明白到童童为什么不愿意让同学误把小惠当妈妈的原因。
她又仔细看了看小惠,虽然脸吓人,可是她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天真坦率的傻气。
小惠的神色依旧坦然,她傻笑道:“紫末姐,我听说你病了,记不太清楚,你第一次见到我就被我吓了一跳。”
换江紫末难为情了。她讪笑着说:“哪有的事。”好像仍不足以挥去尴尬的气氛,她卷起袖子,“要我帮忙吗?”
说着走上前,小惠却倒退了几步,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碗筷我都摆上了,可以开饭了。”
江紫末只好甩手出去,童童和童自辉已就坐,她便挨着童童坐下。小惠擦干手出来,选了一个离他们最远的位子坐。
童自辉放下筷子,对小惠说:“为什么坐那么远?还是照往常吧。”
话一出,童童和江紫末同时望向小惠。她犹豫了一下,拿了自己的碗筷,仍坐在原处。
童自辉并没有勉强她,但也没有动筷子。
江紫末咬着筷子,目光交替地看着两人的神色,童自辉泰然自若,小惠则低着头。她立刻明白了原因,便笑嘻嘻地劝道:“小惠,坐过来吧,你离那么远,我们还不好递菜给你呢。”
这次,小惠略犹疑了一下,便坐到江紫末对面,照旧与童自辉隔着一个空位。
终于都动了筷子,小惠的手艺虽然比不上江美韵,就是与半吊子的江紫末比也差了一些,但总算得上清淡可口,紫末不是挑嘴的人,但是童童吃过昨天那顿鱼虾大餐后,对小菜显然不怎么有胃口,握在筷子在碗里挑挑拣拣,童自辉用余光瞥着儿子,不悦地皱着眉头。
“童童,好好吃饭!”他不轻不重地喝斥一声。
江紫末仿佛觉得这句喝斥是冲着她来的,再看看对面的小惠,她一直低垂着头,紫末知道她是怕抬起头来,使自己看到她的脸会坏了胃口。
chapter 10
这样的用餐气氛自然是让喜欢热闹的江紫末食不下咽,然而她也晓得,此时即使是她出尽百宝,也没法缓和气氛,便索性将筷子重重的撂下。
童自辉头也没抬。
倒是另外两双眼睛都盯着她,小惠的眼神怯怯的。
江紫末无奈地摇摇头,“我出去一会儿。”
说着站起身来。童自辉这才问:“去哪里?”
“去妈那里,”她说,“就不信她老人家还会给我脸色看!”
她抬起脚便往外走,但走的步伐极慢。她以为童自辉会再叫住她,然而已经快走到门口,身后并没有声音传来。原本只是想赌一赌气的,这时却变得骑虎难下,便横了心地要去母亲家里。
正在开门时,童童却追上来。
“妈妈,我跟你一起走。”
声音有如天籁,江紫末得意地转过身,见童童从鞋柜里拿出自己的小鞋,边穿边说:“要外婆给我做炸虾。”
童自辉把母子俩打量了一遍,淡然地说了一句:“早去早回!”便埋头吃自己的饭。
江紫末怒从心起,不在意她就算了,连儿子要出走也不理不睬。果然是小惠回来就万事大吉了么?那么她在他心里的地位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临时保姆。
她拉起童童,声音高亢地撂下一句:“我们走!”
照旧没得到回应,灰溜溜地牵着小同盟军,重重地关上门。
童童像出笼的小鸟,很快活。江紫末仍憋着一肚子气,“童童,干脆我们今晚别回家了。”
“可以吗?”童童问,“不怕爸爸生气吗?”
可以不回家,当然好。可童童也不希望父母为此吵架。
“我不会跟他吵的。”紫末说。当然不会吵,她已打定主意在娘家赖个几天,童自辉不来接,就不回去。
到一楼,他们往小区外的路走,童童突然停下脚步,“妈妈,你不开车吗?”
“开车?”江紫末一愣,对了,她是会开车的,但也忘记怎么开了,“不,我们坐车吧。”
坐车!江紫末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雪白的套裙,干干净净,平平整整,绝不会在某个地方装着一个鼓鼓的钱包。
她踌躇了一会儿,在童童面前蹲下,语重心长地说:“童童,妈妈今天要教你个道理!”
“什么道理?”童童歪着脑袋。
“大丈夫能屈能伸,偶尔一次屈服不算是失败,屡败屡战,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童童不明白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妈妈真正想对我说的话是什么?”
“我们回去跟你爸爸道歉。”
“啊?”
“妈妈没带钱出来,”江紫末沮丧地说。
童童也顿时消沉了,鄙视地看着母亲,“早说嘛!”
然后丢下母亲,很识时务地往回走,看样子是去投靠父亲了。
江紫末无奈地跺跺脚,彻底看清了这小叛逆的真面目。
于是,离家出走不到十分钟,江紫末和已背叛她的小同盟军又站在了家门口。小惠开门后,童自辉看着他们俩,仿佛早知道他们会马上回来似的,淡淡地讥笑到:“这么快就吃好了?”
原本想道歉,并已为此打了许多腹稿的江紫末听到这句话,又被挑拔起了怒火。
童童已奔向餐桌,童自辉对悔悟的儿子表示欢迎,把童童的碗递给小惠,“饭冷了,重新盛一碗来。”
江紫末见这一幕更加下不来台,气鼓鼓地走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声音开到最大,震耳欲聋。
其间小惠来过客厅,并给她盛了一份饭菜端来,她没再回餐厅,端着自己的碗静静地坐在紫末旁边吃饭。
江紫末多少获得了一点安慰,瞥了一眼小惠,也许是看多了的原因,她脸上的那块印记已不若最初那么吓人了。
“小惠,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她问。
小惠扒了一口饭,摇摇头,“我不知道,亲戚说童先生去乡下找人,见了我,就把我带来了。”
说了等于没说,江紫末想。
小惠见紫末没有答话,看看左右无人,便朝紫末坐近了一点,小声说道:“这次回乡下,我听亲戚们说,城里人找保姆专找丑的,是为了家庭和睦。”
江紫末“哧”一声笑出来,小惠也傻笑起来。
开心归开心,江紫末可不信童自辉那么冷漠的人会想到这一层去,大概就是不想费心思,随便挑了一个踏实能做事的。
想到此,她看着面前的饭更没了胃口。父子俩吃完饭便进了书房,一个工作,一个写作业,没有人来过问她饿不饿。
苦肉计没有效用。江紫末洗过澡后便要躲回卧室。
经过书房,门照旧虚掩着,站在门口可以瞥见童自辉坐在椅子上,对站在面前的童童说着什么。
江紫末见状放轻脚步,贴门站稳。
“童童,你今天对同学说,你会对她们负责任,”童自辉神色凝重地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错的。”
童童不解地摇摇头。
“一个成年人都难以承担起的东西,你都不能自食其力,又怎么做得到?”童自辉温言责备道,“负责任不是你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娶了一个人就算是负责了,真正的做到给另一个人安稳无忧的生活,真正做到给予她所要的快乐,给予她所要的幸福——现在我跟你说再多,你可能也不懂,既然连我的话都没办法真正理解,你又能为别人做什么呢?”
童童不语,但神情显然是有些不服气,可也没有大胆到顶嘴。
“更何况——”童自辉顿了顿又说,“许一个很多年后才能兑现的承诺,那是很轻浮的人才会做的事,因为人生是充满变数的,你永远不能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
“轻浮?”童童抓住了关键字,“是什么?”
“就是像你这样,轻率地对别人许诺。”
“那样不好吗?”
童自辉点头。
“那我不要做那样的人,”童童终于明白了道理,并学他父亲抿紧唇,状似在反省了。
童自辉用深思的目光盯着儿子,良久,摸着他的头,重重地叹了口气,“童童,你太小,所以不知道做一个从不叫人失望,或一个总是失望却永远坚持的人有多么难。”
门外的江紫末心似猛地往下一跌,这样的语气,疲累而又无奈的,总不像是由冷漠得不近人情的童自辉口中说出来。
是什么让他感到力不从心,甚至有埋怨的情绪?
她想不明白,也没有惊动他们,悄然回到卧室。窗户忘了关,清冷的风一阵阵扑向她,真正有些秋天的意味了。
江紫末向来不擅长应付纷杂繁复的情绪,更不会感伤,只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便关上窗户,回到床上睡了。
半夜,她又饿醒了。敌不过困意,腹中却饥肠辘辘,似乎哪一种生理需求都不能忽略。痛苦地挣扎了许久,她终是离开了床,在黑暗中摸索到厨房。
厨房的墙壁上有盏小灯幽幽亮着,那是为了半夜起床找水喝的人预备的。
江紫末双眼朦胧着走到厨房门边,酒柜前的高凳上已经坐了个人,是童自辉,他看起来像是还没有睡过,柔和黯淡的灯光照着他的脸,双眼略微发红,嘴唇边已长出细密的新胡茬。
一个自斟自饮,尤其寂寞的样子。
他知道紫末在旁边,并没有理她,仍喝着酒。紫末也不自找没趣,打开冰箱,拿出面包片烤上,倒了杯牛奶,便坐到他旁边。
静默了一会儿,她忍不住说:“下午我去了260号。”
童自辉端酒的动作一顿,“有什么收获?”声音很冷淡。
“我记起那里原来的样子了。”紫末说,“与咖啡店的老板聊过,但他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跟我说起那套产业?”
“记起来了?”童自辉惊愕地看着她。
“并不是都记起来了,就是那个地方原来的样子也是忽然冒出来的,”她皱了皱眉,“对了,我还遇到了刘大爷,我对他有印象,但在他没有对我说起他是谁知道,我却不记得。”
“到现在也没有想起来?”
“有点模糊的印象,似乎跟他打过交道,具体的却记不起来。”
童自辉重新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便沉默地看着柜沿那一排小灯,像许多双眼睛幽幽暗暗地注视着他。
他又喝了一口酒,像是定了主意,“那套产业名义上是我们的,但实际上是我父母的产业,因此才没跟你说。”
“你父母?——对了,他们在哪儿,回家后一直没见过他们。”
“他们在另一个城市养老,很少到这里来。”
紫末了然地点点头,又想起了什么,“那个刘大爷让我们有空去他家吃饭。”
她刚一说完,童自辉就摇头,“我没有空。”
紫末以为他性格乖僻,也不再提,反正她也没有太大兴趣去一个不怎么熟的人家里。
“你可以跟我说说以前的事吗?”她说,“至少告诉我一些有关我们之间的事。”
“没什么好说的。”童自辉把酒杯倒扣在桌面上,状似要离开。
刚站起身,他似想到了什么,又坐回来,盯着紫末出了好一会儿神。
“真想知道?”
紫末赶忙点头。
chapter 11
其实童自辉对初认识的事记得不太清楚了,仅有那么几件事印象深刻。
那天是整个夏季中最热的一天,抬眼望去,阳光像是巨大的金箔纸,把天空罩得密不透风。那高悬在天空中的火红的日头似被逼缩成一个小红点,空气都仿佛是透明的火焰,火舌窜上了眼皮,□在外的皮肤被塞得热辣辣的疼,衣服不知道已经被汗湿过多少次。
童自辉刚从国外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车,但也不是穷学生,还是坐得起出租车的。
一下车,热气便由脚底席卷上来,霎时将全身烘得汗涔涔的。他打起精神,快步走进楼里,经过门前的小屋,刘大爷透过窗户,举起他那只夹着纸烟的手跟他打招呼。
童自辉返过身,走进小屋。
刘大爷低笑道:“今天又来了几个,有一个等到现在,还在等着呢。”说完脸靠向窗户,朝前呶呶嘴。
童自辉顺着往前看,是有个女孩子百无聊奈地站在楼下。
“您怎么没跟她说清楚?”
刘大爷笑了笑,“我看这个人还不错,淮扬不是正需要照顾吗?活儿也不轻,她有耐性等到这时候,我料她应该是个能做事的人,就没跟她说,你要有主意,就跟她谈谈,没有就把事儿说清楚也没关系。”
他不胜烦扰地摇摇头,“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傻子还真不少。”
“不管怎么说,这丫头运气好,总是骗不到她身上来了,”刘大爷又朝女孩儿看看,“你们没搬来前,我天天守在这里,来的人多呀!房子装修得也豪华,其实都是表面,那些金光闪闪的装修全用的假货。谁都相信了,拿了自己的积蓄出来,到了一个月该收钱的时候,人早没了踪影——”
“呵,一天两百块,”童自辉用讥讽的口吻说,“什么要求都没有,什么都不干,一个月就有六七千的收入?连学生都这么蠢!”
“总有人相信自己命好,”刘大爷拿起他的大茶杯,悠闲地站在窗口看那个女孩子在门前走来走去,“小丫头知道这事,肯定是又羞又窘,大概也会觉得人心太坏,以后对人对事都要防备起来了。”
童自辉踌躇了一下,捞起刘大爷桌上的报纸,版面上赫然是张姓嫌疑人卷款潜逃的新闻,随手卷起来走出去,到门口,掏出钥匙。
女孩笑着迎上来,“你是张先生?”
童自辉转头仔细审视她一遍,短发,发梢自然地往外翘。不算漂亮,但是个健康有活力的人,本来眼睛不大,但睫毛很长,则显得深邃而智慧。笑容坦诚无心机,也许是成长背景良好,想来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天太热,刘海被汗水粘在额上,一缕一缕的,十分狼狈,但眼睛里依然有活泼的笑意,仿佛并不受这躁热的天气影响。
童自辉想起刘大爷说的话,摇头,“我是新搬到这里的人。”
“啊?”她很失望的样子。
童自辉想了一想,“你要找工作?”
她连连点头,很直率地与他攀谈起来,“我是单亲家庭,老妈一个人养我,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但不能再让她老人家养着。随便做点事补贴家用也好。”
“我没法帮你找到那个张先生,”他略沉吟,“工作倒是有,很辛苦,也没有一天两百块那么多钱,不知道你愿不愿做。”
她高兴起来,“真的?什么工作?”
“照顾一个病人,”他说,“一天一百,每周结算一次薪水。”
“什么样的病人?”
他抿唇想了一下,把她拉得离门有些距离才小声说:“生命末期,不只是把他的身体照顾好,还要照顾到他的心情。”
“啊?”她同情又惊讶地看着他,“是你的家人吗?”
童自辉摇头,“是我的朋友,”顿了顿,神色伤感,“最好的朋友。”
“我愿意做,”她一冲动,立刻就应了。
童自辉露出高兴的笑容,“那么你明天来,有简历吗?哦——把你的资料也准备一份带来吧。”
“我叫江紫末,”她笑着向他伸出手。
“童自辉。”他回握。
两人都十分激动。童自辉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心甘情愿做这件事的人,江紫末意外这份工作不但钱不少,职责还不乏高尚。
“你手上拿的报纸?”平静后,她问,“可以借我看看么?”
童自辉把报纸折成几折,藏在身后,“过期的报纸,我拿回家垫桌脚,没什么好看的。”
又相视笑了,是年轻人特有的爽朗而坦诚的笑容。
灯光似乎更微弱了,江紫末坐在阴影里,两手捧住额头,有些不那么确切的回忆隐隐浮现,模糊而又陌生,如同是将别人的故事记得很深刻一般,只有怅然,没有痛苦。
“说起来,好像是有那么个人,纪准扬,”她蹙眉,然后又似笃定了些,才说道,“终于有点印象了,夏天也穿得严严实实,喜欢黑衣,脸比照片上要俊俏,但苍白,带着病容。大概也是因为病的原因,脸上总有散不尽的怒气和怨气。不过很有才华,似乎也是有钱人家出身。是这样吗?”
“有钱,有才华,有样貌,又怎么样,照样躲不过噩运,”童自辉语气悲哀。
童自辉有些诧异,“既然记起他来,你说他却像是在说一个普通人。”
“嗯?”江紫末不解,“我能记起这些就很不容易了。要知道连这些都还是模模糊糊的。”
童自辉见她的语气的确平淡,不像是装出来的,便又问:“你还记得些什么?”
江紫末又蹙起眉,“是有一些,电影片断那样的,恍恍惚惚,就像看着别人的事——”
她记得第一次走进那个房子,刷得粉白的四壁,天花板很高,家具很少,简单又则更显得空寂。她头次进那个房子,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大开着。对了,好像那天下着雨,进入大楼时,门房的刘大爷嘴上叼着烟卷,脸贴在玻璃上朝她笑着,她那时跟他不熟,觉得那笑很诡秘,她以为是不怀好意的,瞪圆眼睛,对其扮了个凶狠的鬼脸。
房门开着,叫了声童先生,没人应。在门外等了很久,她开始疑心是昨天的年轻人耍她,心头有点窝火——这年头哪还找得出这么一号热心人?
疑心了,耐心也就失去了,她索性走进去,张嘴就要高呼:“童先生,出来说个清楚。”
屋子里暗沉沉的,她没有喊出来。或许是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收敛了她的气势。
没有人,也没有灯,借窗外的光线视物,但今天不是个好天气,阴霏的雨丝飘到庭院的石头小径上,巨大的落地长窗透进一丝暗靡的光。突然一阵电锯切割的声传到耳朵里,她毛发竖起,却勇敢地没有夺路逃去。
仔细聆听,是从屋后面的院子里传来的。她胆壮地寻着声音走去,正是下午梦里的那个院子,她被电光火石吸引去了目光,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背着她专注地操作手中工具——想到这里,江紫末很不可置信的捧着额头,画面源源不断地涌入大脑,仿佛是原本就记得的,但却突然在此中断,有关后面发生的事无影无踪。
童自辉紧张地盯着她,却也在她的沉默里耐心等待时间过去。
“记不起来了,”她沮丧地嚷道,“那个男人是不是就纪准扬?你要我照顾的人?”
“哪个男人?”
“穿黑衣的,很瘦,在棚子里干活的人。”
童自辉惊了一跳,“你记起来了?”
紫末摇摇头,“记不得,只记得第一次去,走进院子里看见了一个人,我猜是他。”
童自辉仿佛释然了一点,她没记起那一幕。
chapter 12
童自辉唯一的好友准扬自慢性工业中毒、被诊断出血癌末期后,受到巨大打击,精神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偶尔绷得太紧便会崩溃一次,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来。虽然这些举动不至于构成人身伤害,但总要把人吓到,如此一来,引起亲友近邻的抱怨。因为这个缘故,他的父母才同意自辉的意见,在自辉接受国内一家公司的聘请后,将他带回国,由自辉负责照顾。
那天自辉没有去上班。他毕竟不是纪准扬,不用做任何事,家里的财产也够他挥霍一辈子,普通家庭出身的自辉得工作。当天没去单位,一是约了紫末,二是准扬的情绪也不稳定,半夜就起床了,一直就在后院里做模型。
他自然也不能睡了,在后院陪准扬一起工作到九点,才去买早餐。他想不到紫末会这么早来,也想不到老街的早餐店里偏偏那天客人多,店老板忙不过来,等了很久才拿到。
到家听到尖叫声,东西都来不及放,便冲到后院一看,眼睛都瞪直了。
准扬揪着紫末的领子,脸部肌肉已经扭曲了,熬了半宿,布满血丝的眼球仿佛凸露出来,最骇人的是另一只手上还拿着焊头,尾部一根粗黑的电线连着轰鸣的机器。他一步跨上前,拉开准扬。
他来了,准扬也就松了手。江紫末依然靠着墙,四肢已经瘫软了。
“吓到了吧,”他将她扶进客厅,触到微微发抖的手臂,内心感到一丝愧疚。
江紫末见到沙发就扑过去,稳稳当当地坐住了,才腾出空来白他一眼,仿佛是在埋怨发生这么可怕的事,居然还问她有没有吓到。因她还在后怕,发不出声音,只好继续用眼睛瞪他。
纪准扬跟在后面进来,自辉明显地察觉到紫末的身体往里缩了一下。
这时的纪准扬情绪已稳定,又恢复他那如希腊神像般英俊冷漠的脸。
“原来是你的客人,她没声音地走到我后面,我只不过是本能地揪住她而已。”他到对面坐下,这句话只是在对好友解释,但目光却紧紧地盯着紫末,表情傲慢,没有抱歉的意思。
“谁说没声音,是你的机器太大声,听不见而已,”紫末愤慨地说,“我只不过是被桌上的模型吸引去的,想走近看看,你的反应却是想杀我——”
“杀你不是不可能的事。”准扬冷酷地抢过话,仿佛很不屑地睨她一眼,便站起来,去院子了。
江紫末气得全身又发起抖来。
目睹一切,童自辉心知要她来工作是妄想了,仍然跟她道歉,又向她解释准扬偶尔会情绪不稳。
“他说杀我不是不可能,要死的人就有权力藐力别人的生命了么?”江紫末忿然问道。
自辉当然要替朋友辩解,沉默了下,才低沉地说:“若他真是那样,早就可以杀人了,但他没有,甚至没有故意去伤害过谁。也就是言语上厉害——他这样经历的人,若到了这个时节还不能我行我素一些,难道要他憋屈着去死?”
也许是他温和的语气里透出了悲悯,江紫末不那么愤怒了,表情也平静许多。
“他需要发泄,”自辉又说,“可是不会伤害人,我了解他。否则我离他这么近,早死了百八十次了。在国外,也有人被吓到,这些人都害怕他,准扬不想被关在医院里,我才会带他回国。所以,你相信我说的,他没有危险性。”
过后,江紫末没有离开,也没有说话,抱着膝盖沉思。
院子里的机器声又轰轰呜呜地响起,童自辉瞥了一眼庭院,回过头,江紫末也朝那方向看,目光对上,一个怜悯,一个矛盾。
江紫末临走时把资料留下了,“我先试着来几天,你最好也在。”
自辉想过她答应是因为本身心地善良,抑或是她比一般人都勇敢,总之,这个结果让他感激紫末。
“要加一倍薪水!”随后是这么一句,江紫末的脸凑近,“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来的。”
准扬一贯不爱跟生人接触,雇个人在这里转来转去他不会乐意,更不用提让他负担薪水支出了。
童自辉那时的收入虽然也不算低,一月六千,也是咬牙答应的。
那时,童自辉想到这里不觉微笑,22岁的江紫末初生牛犊,一路扬着大旗,烽烽火火地闯入260号,几天后了解到纪准扬也不过是个从不搭理她的病猫,便逐渐占山为王,连暴躁的准扬也对她束手无策。
他没有告诉紫末这些事,她既然能记起别的,偏偏忘记了准扬,或许是长久以来,潜意识早代她选择了遗忘。
他亦是作如此想,假如他们能重新认识一次,他一定不会让她见到准扬。
再看向紫末,他的眼睛里浮现出许久未有的怜爱,情不自禁地轻按住她的发顶。
他突然的触碰吓了紫末一跳,但对上他专注的凝视,虽然不明所以,心里却涌起了感动。也就任由他按着,任他的手指轻轻摩挲,像是皮肤上的毛孔一齐张开了,紧张刺激里冒出一丝兴奋的战栗。
那手却突然拿开,规规矩矩地端放在桌上。
气氛微妙而尴尬,江紫末伸手拿过他面前的酒,仓促地饮了半杯。
“那时候你是个热心的人,”紫末说,“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现在也还是热心,”童自辉说。
“你的朋友后来怎么样了?”
她终于问到了这个问题,童自辉从容地答道:“不久后死了。”
在他说出这句话时,紫末的心还是狠狠地撞了一下,但她以为这是同情自辉的原因。
“是吗?”她惋惜道。
“紫末,”他突然扭过头,“我是个很平凡的人,一生所为之努力地就是守住自己的家,守住重要的人。无论你信与不信,即使有那么多变故,你依然是我看重的人。”
江紫末愕然地望着他。
“很晚了,睡吧。”
他仓促离开。
不久,传来门关上的声音,江紫末才如梦初醒。柜前的那一排小灯,依旧如许多双眼睛,幽幽暗暗地注视着她,仿佛把她心里的糟乱全都听进去了。
chapter 13
江紫末睡了一觉后,心里跟无风的湖面一样平静了。没记起什么来,也没再跟童自辉闹不愉快。两个大人加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半大的傻孩子,日子过得也还算其乐融融。
江美韵选了个周末来看女儿女婿,不巧童自辉仍在外忙公事,临走前对紫末说会回来吃晚饭。
慈祥的外婆来了,严厉的爸爸走了,剩一个软弱可欺的妈妈,童童便把他所有的玩具搬到客厅,仅是父亲给他的汽车模型就占了客厅的半壁江山,再加上玩具枪炮,一色整齐的迷彩人偶,足够他激战一个下午。
高高的天花板回荡着激昂的童声:“撤到对岸!摆脱追兵,炸桥!”
“轰!”刚架起来的玩具桥倒塌,桥上车辆尽数滚落,唏哩哗啦!
已被赶到卧室叙话的江氏母女又一次被打断了八卦,江紫末忿然起身,不顾母亲的阻挠冲进客厅,战争场面混乱狼籍,小战争犯童童像个巨人俯视着敌营,还手忙脚不住地给自己的营地放救护车,运送伤兵。
“敌军将领”小惠趴在另一面,奋力抵着童童的头,也无法阻止她的城池一方一寸地被尽毁。
江紫末见状怒不可遏,大喝一声:“童童,小声点!你影响到我跟外婆说话了。”
“投降!”童童用威慑的气势命令小惠。
“耍赖,明明是你输了!”小惠说。
“投降!”
“不!”
“投降!”
“死也不!”
宁死不屈的小惠把童童的头又顶回去一分。
像两只对峙的小兽,怒目而视,龇牙咧嘴,仿佛瞅准时机就扑上去咬对方一口。
无人理会跳脚的江紫末,正要伸手去拎童童,江美韵却适时地出现,有外婆在,连童自辉都不敢随便动她的宝贝,更遑论身份“卑微”的江紫末。
在母亲的瞪视下,江紫末赶忙收回自己的手,悻悻地又回到卧室去。
“童童只怕他爸,一点都不怕我,”江紫末沮丧地坐在梳妆台前,右手无意识地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以前童童怕的是你,反而是他爸爸比较护着他。”
“怎么会?”
江美韵在卧榻上坐下,“现在说你也不会信,何况那时的我们。儿子天生是粘母亲的,你那时可让童童失望!”
“我做了什么事?你和童自辉都那么爱责备我。”
正说到这儿,童自辉回家了,客厅里一阵糟乱声,料想得到是那个小坏蛋知道大祸临头,慌乱地收拾自己的东西。
江美韵不便再跟紫末说下去,“算了,但愿都是过去的事。你虽然是遭遇了一场大祸,可也算是重生一次,以后努力对童童好,对自辉好,便是你自己的福份了。”
两人一同到客厅,童自辉眉头拧到一块儿,严厉地注视着儿子,不发一言。
童童和小惠赶紧搬运玩具,江美韵担心外孙受责备,也加入进来一起收拾,这样一来,紫末也不能从旁闲看。不用多久,客厅恢复原貌,童童回到他自己那个小房间继续大战。
江美韵动手准备晚餐,小惠和江紫末打下手。童自辉在书房看书,当然,这书看得不那么宁静,厨房砧板震动的声音,宝贝儿子震天价响的吵嚷声,偶尔还有个人在门边探头探脑,以为他不知道——江紫末自那晚被童自辉暧昧地触碰过后,表面上若无其事,其实不然,见不到童自辉时,她心里就很想见到;而每见到童自辉,心里又无端生出一阵奇痒,眼睛总不由自主地跟着童自辉的身影打转,十分想重温两个人独处时的情景。
从他回到家,窝进书房开始,江紫末有意无意地书房门口转了十来个圈,期待童自辉能找个借口叫她做点事,例如要杯茶什么的。
但童自辉恍然未觉。
其实他只是装作不知道。
江紫末气馁而归,倒一心一意地厨房帮着做菜,到吃饭的时候,她吩咐小惠端菜上桌,自己兴冲冲地跑去书房。
“吃饭了。”
童自辉抬起头,不明白什么事让她那么兴奋。但立即丢开了手中的书,在她过于热情的笑颜中,从容地踱到客厅。
江紫末恨不得他摔一跟头。
吃饭时,童自辉照样少话,只在岳母问话时才答一句。江紫末吃得闷闷不乐,低头暗自想,他说是看重我,可连话也不同我多说。
这样一想,看着热热闹闹的一桌人,她又沮丧了,好多的闲杂人等。
饭后,小惠在厨房收拾,其余人坐在客厅里。许是江美韵在的原因,童自辉和童童并未如往常一样待在书房里。
“童童,要去外婆家吗?”江美韵突然对外孙说。
童童当然想去,于是用目光请示父亲。
童自辉感到突然,一时没回应,偏头用余光注意到紫末注视他的目光,便微一点头,并嘱咐童童,“听外婆的话,不要顽皮。”
这句话是白嘱咐的,童童之所以那样期待去外婆家,就是因为只有人纵容,却无人管着他。
说好便都起身,童自辉要送岳母回去,江紫末也陪同。
到门口,江美韵又站住想了一下,折回身去说:“不行,我还得把小惠带上,童童太顽皮,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他闹腾。”
用意太露骨,江紫末和童自辉的神色不约而同地变成窘迫。
江紫末在心里不满地抱怨:好好的事,偏要弄巧成拙!
这时她宁愿老妈不要好心,但江美韵可管不着他们的想法,迳自到厨房,把小惠领出来,一行五人才出门。
车驶到江美韵住的小区,祖孙俩加小惠一同下车,江美韵甚至都没有招呼女儿女婿们上楼去坐坐,便匆匆地向他们挥手。待童自辉和江紫末下车时,三人已钻进楼里,留他们俩相看尴尬。
江紫末觉得丢脸极了,刚下车又钻回车里,对童自辉道:“回去吧。”
童自辉倒仍是一脸从容,发动汽车,调头驶出小区。
秋夜冷寂,住宅区的街道无人行走,路旁银杏的叶子开始枯黄凋零,灯影交织的夜空中,落叶纷飞,阴影接连不断地从紫末的眼前掠过。
这样的街道,散步倒真是适合,她惋惜地想,并偷偷瞥了一眼旁边的童自辉,照旧的面无表情。
车又来到了刚行驶这的路口,童自辉转动方向盘,却往另一条陌生路上驶去。
“不回家么?”江紫末问道,“这是去哪里?”
“带你去个地方。”
他说完,踩中油门,车便在夜色的掩护中平滑地疾驰而去。
chapter 14
约摸半小时,车开到了郊外的山脉下。童自辉没有直行穿过隧洞,而是开上盘山公路。放下车窗,沁凉的山风扑面吹来,闻到清爽的气息,精神仿佛一下振作了。
江紫末趴在窗沿往外看,被抛得远远的城市亮着灯火,灰色的尘雾笼罩在半空,城市宛若一颗寂然而璀璨的宝石,被置在一个巨大的玻璃器皿里,离得越远,越显得微渺。
狭窄的山路曲折而上,一眼望及的弯道并不是尽头,如同绵长的人生,看得到的往往不是终点。
行驶了一大段平路后,车终于靠边停了下来。
“要开始步行了,”童自辉解开安全带下车。
江紫末也跟着下车,站到山边一块平坦的大石旁。遥遥往山下看,是一个小码头,江中仍有渔船繁忙地穿梭,渔火明明灭灭,缓慢地朝江边靠拢来,应是渔民归家的时刻,静静地伫立着,仿佛有喁喁的语声从风中飘来。
此时,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洒下的清辉落在路边的阔叶木上,叶子背面泛着银色的光芒。脚下的一丛丛的矮松里,偶尔响起唧唧的秋虫声。
江紫末正要在大石上坐下歇息一会儿,享受山中的夜色。童自辉却过来牵着她的手,不由分说,拉着她往森林里的小径里走。
森林里大多是生长了多年的苍松和圆柏,枝桠繁密,月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照到石板上,一阵风动,松枝飕飕作响。走近林子深处,四周都是望不尽的一片黑影,江紫末毛发倒竖,十分不快地质问童自辉,“到底要去哪儿呀?”
“就快到了。”
他的声音温和平静,江紫末想到他总不至于对她动歹心,弃尸于此处,便顺从地跟在他后面。
尽管月色很好,路也不算难走,童自辉仍然一直握着她的手,自己走在前面,偶尔不察,被横到路中间的枝桠刮疼,他尽量不声张,并不露声色地使她避开。走了一段路,月光却渐渐淡了,已不能如开始那样清晰视物,他摸出手机来,借着手机幽幽的蓝光照明。
“还有多远?”她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快了。”
然而还看不到尽头。
又这样问了几次,得不到真正的答案,江紫末也懒得再问了。
在这样空旷的山间里,望不到边的黑暗,人显得尤其微不足道,繁叶遮天,密不透风地将他们扣在其中,“沓沓”的脚步声和他们的说话声才飘到半空,就仿若被繁密的枝叶吸收去了,无法传得更高更远。
时间和方向这两样东西仿佛同时消失了,他们仿佛一直在原地踏步。她已然不记得走了多久的路,只知道在害怕的时候就握紧他的手。
在这种地方,她才由衷感到,他是她唯一的依恃。
很不可思议,他仍算是个陌生的人,然而她却下意识地信任他,不问理由地与他在这黑暗恐怖的地方穿梭。
“这次真的到了。”
童自辉说着带她走出林间,面前是一大片地势平坦的绿地,野生地藤覆了厚厚的一层,尽管还有无名小花开放着,在萧瑟的秋意中也显得势单力薄,楚楚可怜。头顶再没有树木遮敝,深邃的天穹散布着人间灯火一般的暗星,幽幽暗暗的林地之间,溪水的潺潺之声听来绵而悠长。
“居然是这里,”江紫末嚷道。
童自辉点头,“你记得?”
“当然记得,”江紫末熟悉地找到一块平石,透过边缘的树木,隐约可以看到溪流,“小时候爸爸带着我们来野炊过,知道这里的人不多,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是你带我来的,”童自辉与她并肩坐下,“以前并没有今天来时的盘山公路,我们要从另一侧翻山过来。初到这块人间仙境的地方,你就站在那边,”他指着一棵松树,树下野草葱笼,“那天的天气跟今天一样晴朗,你穿着短裙,到了山里冷得发抖,可是真的很漂亮。那时我才知道——性格如男孩子一般洒脱的你,明明晓得要爬山,却穿着短裙——我立刻明白到你心里有爱的人了。”
江紫末沉默地听着。
童自辉望着头顶的星光,仿佛那星光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在听他说话。
“那时候我很慌张,也很矛盾。想把你遣走,把你们彻底隔开。就像你刚失忆时一样,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彻底隐瞒过去,让另一个已经埋藏在地下的人彻底地消失,再不要掘他出来,好让我们重新开始,”他的话在这样的环境里让紫末感到惊悚,但她并没有阻止他说下去,“下午我其实没有去公司,而是来了这里。在这里回想起那时的心情,当我彻底明白你爱他以后,我有一个极自私的念头:他是要死的人,等他死后,我总是有机会的。”
他的语调渐渐悲怆,并包含着深深的自责,“最后一次,我们带他来这里野营。就在这块石头的旁边,他的帐篷扎在那里,我坐在这块石头上,听见他在里面极忧心地问你:‘我死了,你怎么办?’你回答说:你死了,我又怎么活得下去?”
“可是,我还活着,活得好好的。”紫末怆然答道。
这时的她仿佛已不是22岁的江紫末,去骄戒躁,老练沉稳。
她记不起他说的这些事,但她知道她说的是纪准扬,照片上那个人。往事的轮廓隐约凸现,她忽然不愿意再知道得更多。
“紫末,无论你记不记得起,我依然不想自私,挣扎过后,我决定不对你隐瞒过去的事,”童自辉转过脸来,语气凄楚,“你爱纪准扬。”
江紫末陡然慌张起来,她想阻止他往下说,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只呆坐着。
“你现在的银行存款加上房产和广告公司的股份,大约有三千万的资产,都是准扬留给你的。”童自辉顿了顿,“包括我们曾经居住的260号。”
“你不是说那是你父母的产业?”江紫末木然问。
“如果你记得起来,便知道我的父母从未在这个城市定居过,更不会有房产,”他说,“跟你那样说,只是要隐瞒。”过了一会儿,他颓然发笑,“真是一念之差,把这些告诉你,以后我不知道以后要怎样后悔。”
江紫末突然惊恐又无助地望着他,“不要再跟我说这些。如果我一开始爱的不是你,那些事我不想知道。”
她紧紧攥住他的衣角,然而已经晚了,内心有一波哀伤翻涌上来,鼻头一阵发酸,莫名地就想流泪。她想要挥开这种激烈的情绪,只好伏到他的肩上,希望借由他的帮助平静下来。
童自辉原本只是不想枉做小人,把隐瞒她的事向她坦白,却没想到她这么抗拒,便温柔地揽着她的肩,不再言语。
江紫末的心情依然未平静,她伏在他的肩上,又急急地叮嘱:“不要再说下去,就算以后你骗我,我也原谅你。”
到此,童自辉已经觉得坦白与否并不那么重要了。她会忘记过去那些事,难道不是她自己千方百计想要忘记的缘故么?
他怎么就没有想过,准扬离开后的日子,最痛苦的是她,最想忘记那段经历的也是她。
不然,她怎么就单单忘了那七年。
chapter 15
江紫末缓缓抬起头来,童自辉关切地看着她,而她却仿佛为刚才哭出来感到难为情,忙低下头去。忽的又想起在黑暗里,他什么也看不见,犯不着羞羞答答的。
风吹云散,林间的黑暗越发深浓,夜空却越发美丽,无数星子汇聚成一条璀璨的星河,在广袤神秘的黑幕上流淌,银光蜿蜒,真是美景良辰,引人遐思。
江紫末心头的紧张有所松动,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爸是个浪漫的人,他带我们来过一次。但是,我和老妈怎么也想不到,这地方也是他跟别的女人幽会的地方,”她说到这里,顿了顿,懊悔道,“哎,这样的陈年旧事,我肯定跟你说过。”
“没有说过,”童自辉说,“继续讲。”
其实他们第一次来这里,江紫末便跟他说过。关于她许多的事,曾经都在聊天的时候和盘托出。她是个心里藏纳不住东西的人,有什么事就要立刻拿来说掉。后来她变了,变得什么话都不说,他觉得生活很是孤独乏味。
现在,她既然失忆,他也只好把那些旧事再重听一遍。总好过从前那样无话可说。
江紫末相信了他,便继续往下说,“爸爸有外遇是我发现的。小学逃课,我没有可去的地方,就来了这里。当时我很瞧不起他,便义愤填膺地告诉了老妈,后来,我不但失去了爸爸,还因为逃课被老妈用扫帚毒打了一顿。”
再次听说这件事,童自辉仍旧笑了出来。
“你还笑得出来,那时我幼小的心灵很受伤好不好?”江紫末忿然说,“一个人最爱自己的亲人转眼就成了别人的亲人,不能想见就见,不能随便打电话,再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跟他要零花钱。有次在老街遇到,他抱着别人的孩子。我走过去拽他的衣角,要他给我买棉花糖吃。他高兴地领我去,也问抱着的孩子想不想吃。最后他买了两个,给我们一人一个。我不要,转身就跑了。”
“为什么后来又不要?”童自辉知道答案仍然问。
“他把应当给我的父爱分了一半给另一个人,我不喜欢。”
她就是如此,把爱看得弥足珍贵,认为倾尽一生的精力去爱一个人还尚且不够,那些一生中不断去爱,又不断变心的人在她眼里全是异类。
童自辉早就了解她的想法,也就理解她之前所说的:如果一开始爱的不是你,我宁愿不知道那些事。
某些时候,他觉得她顽固得可恨。
“我跟你不一样,不喜欢极端,”他低柔地说,“你应当经常去看你父亲,因为他一定很想念你。”
说完他想,她一定又是决然地回答:死也不要!
“嗯,”江紫末却说,“所以想起他来就感到后悔。他的一生那么短,我听到他的死讯时还想,怎么会那么快?很多想做的事都来不及做了。”
童自辉惊讶之余,也感到欣慰,他的那些劝告终于还是渗透到进了她铜墙铁壁般牢固的思想里。
“所以,人不能总是一再地遗憾,又一再地错过。”
许久,没有得到答复。他转过头,见紫末把头埋在膝间,他略带焦争地问:“怎么了?”
一面说着,一面扶她靠在自己身上。她的身体软绵绵的,像被谁抽去了骨头。他心里一惊,急忙把她揽得更紧,又一遍一遍地问:“到底怎么了?”
江紫末仿若听不见,只是依靠着他。他问了许多遍,才似清醒过来,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太冷了,我们回车里吧。”
童自辉听她这样说,无暇想别的,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将她裹严实,又要拦腰抱她离开时,江紫末却自己站起来,并不若开始那样绵软无力。
“只是冻着了,我可以自己走。”
说完,也任由他揽得紧紧的,两人往回走。
回去的路不像来时觉得的那么遥远,十来分钟就出了林子,来到车旁。
江上仍有稀疏的渔火亮着,没遮没拦的山头,风刮得更强劲,为了不叫童自辉看出破绽来,使他担心,江紫末努力甩开脑子里纷乱的那些片断,装作怕冷,“嗖”一下钻进车里。
然而,童自辉坐进来便把暖气开了。江紫末并不冷,开了暖气,车里闷得人不舒服,她想到童自辉能忍受,自己便也忍了。
车往山下开,江紫末望着窗外,心思却不在沿途的风景上。她也想不到,自己不是个能装事的人,但刚才却忍住了不说,只骗童自辉受了凉。
“真的没事?奇怪,今天并不冷啊,”童自辉边开车,还犹不放心地用手背去探她额头的温度,“去医院检查一下吧,你刚出院,别马虎了。”
江紫末只是摇头,并微笑着转开话题,“刚想起来,那地方风景美,下个周末带童童来露营吧。”
童自辉见她真的无恙,就安了心。虽然仍然有些疑心,好端端的怎么就成了那个样子,但也没再说去医院之类的话。
他点头应了,又说:“童童去了外婆家,我们不用急着回去,你饿吗?要不去吃夜宵?”
“不饿,”江紫末转念又想,这么早回去也的确无聊,况且两个人共处还会尴尬,索性再找个黑忽忽的地方打发时间,回家倒头就睡好了,便说道:“不如去看电影吧?”
童自辉闻言暧昧地笑了笑,“这时回城去,大概只有午夜场了。”
玩暧昧?江紫末微眯着眼,心想儿子都跟你生过了,还怕你居心叵测?
“你买票?”她问。
“我不心疼那点钱,”他回道,踩中油门,直驱向城区。
近期没有什么好片子上映,到电影院,可选择的只有一部国产文艺片,已经在放映了。他们匆忙买了票与饮料零食,被管理人员带进场。
坐到位子上,才发现人虽然不多,却都聚在中间几排最佳的位置上,前后左右都被人包围住,影片还没播放到煽情阶段,坐在前排的两位已经火热地吻到了一块儿。
江紫末心里埋怨:风水可真差。想换个位,童自辉却已经坐下来了,把饮料放在两侧,然后对前排视若无睹,只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后排已经在不满地催促她坐下来,她也只好悻悻地坐下。
她没有童自辉那么好的定力,剧情拖拖沓沓,前排又表演得过于卖力,大抢风头。她管不住自己不看,看到了又觉得这两个人太恶心,何况旁边还坐着童自辉,更觉得尴尬。
好容易跟上了剧情,看得有那么点儿味道了。她的眉头忽然一皱,前面两个脑袋又聚到一块儿,这次吻得更猛,甚至听得到那两人的舌头有滋有味地“啧啧”作响。
瞥了眼一旁的童自辉,见他正专心致志地看电影,便拣出一颗爆米花抛出去,不偏不倚地打中前面那两个挤拢的脑袋。
终于分开了,被打中的那个男人转过头,见后排的几个人都很专注地看着电影,尤其是坐他后面的这个女的,居然都被感动得用手拭泪。
他当然听不到这个女人正在心里骂着狗男女!
“神经病呢!”男的小声骂了一句,抓不到人,也只好转过头去。
但这样的人是不会反省的,老实了没一会儿,又伸手去摸自己的女朋友。江紫末惊讶地看到他把手伸进女人的衣服里,于是,女人原本那耸起的两个高峰变得一边高一低,像有一条蛇盘在那里蠕动。江紫末恶心得想吐。那手还在尽情地逗弄,男人却移过身体,把女人完全遮挡住。江紫末的视线虽然被严密封锁,但她用膝盖想也知道那只手肯定在做些更下流的事。
于是,一颗白色的爆米花“炮弹”又正中前面的脑袋。
男人怒不可遏,丢开女人便站起身往后看。
照样没发现可疑人员,坐他后面那个被这种无聊影片感动得流泪的蠢女人伸长了脖子,仿佛他挡住了她的视线,害她看不到屏幕了。
“先生,请坐下好吗?”她文质彬彬地说。
后面的观众也发出指责的嘘声,男人无奈,只好气馁地坐回去。
江紫末在唇边漾开一抹得意洋洋的笑,偏头看向童自辉,他仍旧在看电影。
前面的人收敛了不少,江紫末却已无心看电影了,只等着那两人再一次恶心她,好再次出手。
白白浪费了一场电影,非得好好出这口恶气不可。她恨恨地想。
不负她所望,没过一会儿,那两人便吻起来了。
她拣出一颗爆米花,抬手要扔时,手却被按住了。低头看,才是童自辉按着她的手,他没再看电影,而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那手用力一带,她猝不及防地倒进他怀里。
不待她做出反应,他的唇已经压了下来。
江紫末措不及防,本能的是想避开,然而他的另一只手有力地圈住她,使她动弹不得。
心里有如一阵波澜跌起。他的唇柔软清凉,轻轻的触碰,充满诱惑,又没有侵犯性。她不自觉地顺从了,在她心防松懈的这一瞬间,他的舌头却滑了进来,强势而不容拒绝地逗弄着她,而原本按着她的那只手也温柔地抚到她的面颊上,缓缓滑到细腻的脖颈,用指尖轻柔地摩挲。
如同是被翎毛轻轻划过一般,她感觉到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心脏的战栗传到每个神经,放在他胸前的手指不自觉的握紧。
在她投入时,他的唇却离开了,移到她的耳后。
“他是故意设圈套的。”
“嗯?”
她如同从云中坠落,猛然惊醒,并睁开眼睛,茫然地瞪着她。
童自辉扶她起身,但依然贴在她耳边,小声却又吐字清晰地说:“前面的人刚刚是故意亲热,给你设圈套。他做好了准备,你一扔,他就好转过头来抓到用爆米花扔他的人。”
江紫末若多几个心眼儿,便应该想到两人刚亲密过,眼前重要的是童自辉刚吻过她,他应当表现得柔情蜜意才对。否则,作为女人是有理由生气的。
然而她太单纯,刚被人占了便宜,这时却又兴致勃勃跟他谈起毫不相干的人来。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电影到了结尾,影厅里的灯亮了,他们站起身来往外走。前面那个男人还犹不甘心地望后看,依然没有发现一个可疑的人,只好揽着身边的女人沮丧地出了影厅。
坐进车里,童自辉才回答她那个问题,“前两次他们都是身体先慢慢靠近,然后才有亲热的动作。最后一次却是直接抱到一起,明显是做给人看的。”
“观察得真细致!”江紫末由衷佩服道。随后,她意识到了什么,对他眯起眼睛,“你哪是在看电影?”
“彼此彼此!”童自辉“啪”地给她扣上安全带。
江紫末看着他英俊的侧脸,想到刚才的吻,唇边仿佛还火烫火烫的。她这才开始心乱如麻。
chapter 16
童自辉只管专心开车,他原本就话少。江紫末错过了那个最佳问话的时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去提起那个话题。若就此放下不提,又不是她的性格。
纠结了许久,她拐弯抹角,含沙射影地说:“前面那两个人真是的,在公共场合卿卿我我,都不怕别人在背后怎么议论哈。”
童自辉淡定地回道:“那是人家的自由。”
一句话就让江紫末好容易鼓起来的勇气偃息旗鼓。她决定不追究了,也不要他给个承诺说明什么的,自己干脆也装傻,看谁熬得过谁。
但江紫末是江紫末,童自辉能耐心地容忍她七年之久,把她祖辈的耐心都借过来,也未必熬得过他。
到家后,江紫末已经有点委屈了。
累了一天,童自辉换了鞋就进浴室去。江紫末望着他的背影又心痒难耐了,才离开她的视线一秒钟,她就有点恋恋不舍了。
趁这个时间,她也赶紧洗了澡,乳液都没搽,便披上睡袍,匆匆离开卧室。
刚走出来,童自辉抱臂倚在墙边,湿发泛着乌亮的光泽,素色的暗纹睡袍熨得一个折绉也没有,飘逸地向下垂洒开,前襟半敞开,露出色泽略深的肤色,慵懒闲散又毫不经意地站着,俊朗的脸上带着疲倦,却全然没有等得急躁的神气。
江紫末莫名地脸红了,这样的男人,让她感到有点自惭形秽。
“你还没睡?”她不好意思地问。
“跟你说声‘晚安’就睡了,”童自辉说完便站直了,走近她,俯下身吻了她的侧脸,又将唇滑到她的耳侧,“在家里我想总没有人议论了吧?”
江紫末还没明白过来这句话的意思,身体已被紧搂过去,轻旋了半个圈,重重地被抵到墙上。温润的唇落到她的睫毛,“我最喜欢你的睫毛,比任何人的都漂亮,”他低沉又有些蛊惑地说。
仿佛是真的迷惑在那双深邃的眼眸里,她睁大的眼睛温顺地阖上,手掌抵着他坚实的胸膛,微仰起脸来以迎合他。
他弯下身,唇一路滑过她微翘的鼻尖,饱满的唇和削尖的下颏,然后把头埋在她细腻光滑的脖颈轻轻噬咬。潮湿的发梢掠过她的鼻尖,洗发水残留的清洌香气钻入鼻孔,她心旌神漾,双腿失去了支撑的力量,只能紧紧地依附着他,十指用力交缠,完全沦陷在如月光一般幻美的温柔之中。
他又再一次地离开她,吻了她的额头作为结束。
“早点睡。”
她又一次从梦中被叫醒,茫然不解地看着他,眼睛深处仿佛还有一抹淡淡的怨气。
童自辉抚摸着她的脸颊,用他那温和的眼神凝注于她,并耐心的劝解:“你别不高兴。今天你的身体不好,本来不该这么晚睡,现在已经——”
“晚安!”紫末打断他,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当着他的面任性地关上门。
童自辉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
虽然累极了,仍不能睡,索性拉开落地窗的窗帘。到了城市里,星星都黯淡下来,稀稀疏疏几颗惨淡地挂在夜空。月亮反倒是高高悬起,照耀出莹彩夺目的光华。童自辉见这月光就觉得感伤无奈,江紫末依然不能理解他的苦心,在山林里他就一直疑心着她是不是真的受了凉,因为那并不像是身体不适的反应。
如果不是身体上不舒服,就一定是心理上的原因了。
也许她又想起什么事了吧?
然而她不说,他只能猜测,不晓得因为记起准扬了?
他端着下巴在窗前来回踱步,仔细回忆今晚的每一个细节,似乎没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把他们对话也回想了一遍,从容悠闲的步子猝然停住。
没有意外的话,便是那句他没怎么在意的话,是她提起她父亲的时候说的,“……他的一生那么短,我听到他的死讯时还想,怎么会那么快?很多想做的事都来不及做了。”
当初准扬死了之后,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怎么会那么快,那么多事都还没做该怎么办?”
想到此,童自辉焦急地抚额,如果不是考虑到她也许已经睡了,真想马上冲过去,跟她问清楚。
而江紫末并没有睡,她其实很感激童自辉今晚给她留了空间独自想一些事情。原本在山林里,他们只是轻松适意地聊着天,但偏偏有那么几个回忆片断似梦非梦地闪现,她甚至都身不由己,被牵引着去追溯那引起回忆。
仿佛是在那个空荡的260室房子里,有一双眼睛一刻不离地注视着她,打扫、做饭时,她都感到后背如有芒刺。
渐渐的,那双眼睛离她近了,高大的身形总是追随着她。她去哪里,他便跟到哪里。
他总是用狂傲不羁的语气跟她说:“江紫末,当我的女人。”
她不理他,还时常躲开他。有时候,她也用目光与他对视,她希望从他脸上可以看到一丝温柔专情,遗憾的是张俊颜冷漠如昔,她很失望地拒绝。
后来他更是寸步不离。晚上她回家,他要送,她偏不坐他的车。他便与她一起坐公交,有空位就坐在她的后排,没空位就站在她身后,车上的女孩子都在偷看他,捂嘴羞涩地笑,而他总是冷酷地瞪人家一眼,让人无地自容。
早上她从家里出来,远远地看见他站在门口,旁边是他那辆招摇的银色跑车,邻居们都涌出来围观,她气得装作不认识他,眼睛望着前方与他擦肩而过。
他索性扔了车,跟在她后面上了公交车,辗转回到260号。
他那辆银色跑车就这样被他扔在了小区门口,晚上她听到什么响动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到阳台上看看,见那辆昂贵的车仍然停在那里,她才又放心地回去睡。
一个星期后,她终于不堪忍受,请求自辉帮忙开回去。
他只对她说一句话:“当我的女人。”仿佛多说一句,就是在自贬身价。她恨透了他那种狂傲与不可一世,便常奚落他:“你是复读机吗?”
她觉得这份工再做不下去了,向自辉请辞,当天就得到了允许,并把薪水结算给她。
几天没去260号,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窗外的枫叶开始红了,风刮过一阵,一片红叶从枝头挣脱,在空中飞舞飘荡。她想念和蔼的刘大爷,想念温柔的自辉,最想念却是那张冷冰冰的面孔。他是她所见过的最执着的一个人,当她正在想念,楼下有人很大声地喊“江紫末”。
是他的声音。
这又是她恨他的地方,他从不像自辉那样,“紫末紫末”叫得那么亲切顺耳。
“江紫末!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
她翻个身,脸对着墙。外面已有嘲杂的议论声,老妈飞闪进她的房间里,照着她的屁股一巴掌拍下去,“你请来的神,你给我送走!”
她只好起床去楼下。
他终于见到她,冷漠的眸子里有破冰而出的欣喜与温暖。
“江紫末!”
她气馁了。
“干什么?”
“为什么几天没见到你?”他生气地发问。
“我不干了,”她说。
他沉默地盯着她,抿起他那高贵的薄唇,目光冰冷地盯住她。
她被盯得发毛,不耐烦地说:“以后不见,你走吧。”
她狠下心转身,被他擒住手腕。不顾她的挣扎,连拖带拉地拽进他的车里。安全带扣得死死的,他不要命地把油门狂踩到底,邻居们吓得抱头鼠窜。
她也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同时,她也意识到,他的人生已经完了,绝望到这地步,他那条命随时可以抛弃。
她害怕,又怜悯他。
他又把她带回了260号,大手钳制着她的手腕,并不理会自辉惊惶担忧的目光,迳自拖着她到他的房间里,关门落锁。
当他转过身来,她如同受惊的兔子一跳到三米外,又大声向被关在外面的自辉求救。
所幸他并没有对她做什么,而是站在远处,又执着地问起那个问题:“江紫末,当我的女人。”
她抗拒地摇头。
“不答应,我们就一直关在这里面。”
江紫末恨恨地盯着他,头摇得更猛烈。
在外面的自辉焦急地捶着门,那些劝说的话,他全置若罔闻。
一个晚上,自辉在外面敲门,不断地用言语安抚她,说一定会救她出来,让她不要害怕。
他没有什么动作,只是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她便找了椅子坐下来。门外自辉的声音也渐渐消失了,他仿佛也累坏了,在门边坐着的。
天快亮时,捶门的声音又响起来,他照样充耳不闻。
一会儿,捶门的声音没有了,传来自辉沙哑又责备的声音:“准扬,为了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就让另一个人的后半生都痛苦么?”
她蓦然抬头,望着那个固执地抵着门的人。他也终于肯移开目光,用手指抚着门缝隙,突然流出眼泪来。
“你懂什么?我爱她!我不能放手!”
一阵巨大的哀伤击中她的胸口,那刻她才明白,他只是孩子般的任性,想要的就一定得要到手。这与他的生命是否快终结无关,他遇上她了,便不能放走她。
她一直想从他嘴里听到的,不就是这句话么?
“开门吧,”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蹲下,“不要让自辉担心。”
她伸手去摸他潮湿的脸,然后也同他一样坐到地上,把脸埋到他的胸口,泪水也潸然而下。
chapter 17
不远处广场上的钟楼指针已指向凌晨两点,江对岸的广告灯熄灭了一大半,江面幽黑沉静,岸边的高档住宅区里只有少数几扇窗户还亮着灯。而在同一栋房子里,南北两扇窗户的窗帘背后影影绰绰地亮着灯火。
江紫末把埋在手掌里的脸抬起来,掌心已被晶莹剔透的泪水濡湿。记忆又离得远且模糊,好像只是别人的故事。然而,千真万确的,她爱过另一个人。
可是——她又捧着自己的额头,这些日子以来,对童自辉的感情已逐渐深厚。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爱着一个人,自己却全不知情;接着,又爱上了另一个人了。
她正胡思乱想,床头柜上的手机“嘀嘀”两声,翻开来看,是条简短的讯息:“明早要去接童童,早点休息!”
江紫末听到对面卧室的关门声,抬起脸来,料想得到是童自辉出来找水喝,从门缝隙看到她房间里还有灯光,所以发了这条短信,暗示她别再多想。于是,便收起那些遐思,熄灯睡下了。
对面房间的灯也随之熄灭,童自辉躺在床上仍无法合眼,江紫末这时还没睡便证实了他的猜测,一定是又想起什么来了。
他记得他们刚宣布恋爱时——其实并没有郑重其事的宣布,那天早上,他们俩从房间里出来,纪准扬占有性地握着她的手,无须言语,他已经全明白了。
心里再怎么感到痛苦,然而看到江紫末坚定、却在面对他有一丝不安的神色时,他不得不立即装出惊喜的脸色,对他们说:“恭喜你们!”
他了解紫末,她的决定不是同情,因为她和自己一样,从未把准扬当成将死之人,他们都以为会出现奇迹,纪准扬会活得跟他们一样久。
但是,那时的他们都太年轻,乐观到能够自欺欺人。
他选择了支持好友与爱的人,然而就在那晚之后,纪准扬第一次病危入院,江紫末痛不欲生,他的好意成了恶意。
有时候,他太自责了,也不得不把这些悲伤的事归咎为宿命,否则即使他没有阻止,江紫末也是可以躲开这场悲伤的。
他整夜都迷迷糊糊的,似寐似醒,再睁开眼睛,窗外已经有白光透进来,他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睡过没有。仍然起了床,精神不佳,面带憔悴,下眼睑的阴影尤其浓重。披了浴袍去浴室,厨房里有烤面包的香味飘出来,原来江紫末早就起床了,不禁微笑了一下,安心地去洗澡了。
吃早餐时,江紫末脸色如常,看不出有熬夜的迹象。两人默契地不提昨晚的事,只商量着吃完饭就去接童童回来。
“他一定赖着不肯回来。”童自辉说。
“怎么会?”江紫末说,“都分开一天一夜了,我们那么惦记他,他也会想我们吧。”
童自辉只笑了笑,没有分辨。
到江美韵家,童童果然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江美韵又不允许夫妻俩进去拿人,为人父母的只能隔着门哄劝,好容易才把他哄回家。
江紫末这才真正意识到,小孩子虽然由于天生顽皮的心性喜欢外宿,但不至于到童童那样不恋家的程度。任她再迟钝也看得出是自己的原因,童童与父亲亲近,而对她这个母亲则是又敬又畏,当她努力地消除他内心的畏惧后,童童却依然疏远她。
她对童自辉旧话重提,“我到底做了什么?童童跟我始终亲近不起来。”
童自辉闻言面露难色,沉思了一下才回道:“需要时间的,你只要一直这样关心他,他迟早会明白你是真心的疼爱他。”
江紫末内心有隐忧,却没有勇气深问下去,自从回忆起那些事来,她越发地意识到自己以前或许没有犯过大错,但也一定曾让他们父子俩失望。
她怀着内疚的心情,每天按时接送童童放学,为了不给童童丢脸,她总是很早起床,打扮得衣着光鲜、容光焕发了才去学校。年轻的女老师曾一度质疑童童是单亲家庭,对童童的父亲抱有好感。江紫末这个名正言顺的母亲一出现,还真叫姑娘们抱憾!
如此一来,童自辉的担子轻松了许多,工作上也就应付自如。日子也就这样简单地重复,江紫末一直惦记着周末带童童去野营的事,但连续几个周末都阴雨绵绵,又来了一阵寒流,天气恶劣,只得暂时搁置。
这个周五,天气终于转暖,接了童童回家。她上网查询,周六是大晴天,最高气温26度,是入秋以来罕见的好天气。来不及等童自辉回家商量,便打电话去。
接通电话,童自辉便歉意地道:“对不起,今天得加班,不能回家吃饭。”
江紫末担忧地说:“那明天呢?”
“明天应该没事。”
“那太好了!”
“有什么事吗?”
“趁天气好,明天去野营。”
童自辉低沉地笑了笑,“还跟小孩儿似的,哪有人在这个季节去野营的?”
“怎么?”
“没怎么,”他仍然笑,“你想去那就去吧。”
江紫末内心感激,语气也不觉温柔了许多,“那你晚上几点才能回家?”
“暂时还不知道,你们先吃饭,”说着,又懊恼地低叫一声,“手机电量不够了。野营要做很多准备,辛苦你了。”
那边的电话切断了许久,江紫末还抱着个听筒傻笑,小惠叫她吃饭,才匆匆搁下听筒。
童童和小惠听到要去野营,都兴奋得没心思吃饭了。江紫末自己也是心不在焉的,草草吃了几口就去准备帐篷睡袋厚衣服和炊具食材。
家里没有一个男人在,果然连顿晚饭也不能好生吃完。
把用具都整理清楚后,江紫末发现家里可用的食材实在是很少,便换了衣服要去超市采买。这时客厅的电话响了,她以为是童自辉打回家的,飞扑过去接,却是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叫自辉来听电话。”
语气是毫不客气地命令。
江紫末陡然听到女人的声音,本来就不爽,又是这种霸道的语气,她立刻就防备起来。
“他不在家,你打他手机。”
“他的手机关机,”陌生女人依然盛气凌人地说,“告诉我他办公室的电话。”
至此,江紫末的内心已疑云密布,她匆匆地回了句:“我不知道。”便切断了通话。
坐在电话机旁,回想起一些事情,她愁眉紧锁,记得她车祸以前,童自辉是要跟她离婚的。醒来后,他的态度冷淡,也极少去医院探望,这些迹象都说明了一些她不愿意去深想的东西。
他们结婚那么长时间,都说七年之痒,再加上他们感情不合,那么童自辉有外遇也不是什么怪事。
她顿时心乱如麻,假如童自辉真有外遇怎么办?她能大度到宽恕他的背叛吗?
可是,一想到她要收拾东西从这个家里滚出去,又觉得凄惨无比。
电话铃音偏偏又响了起来,急促又怒气冲天的。
江紫末不知所措,期望对方能良心发现饶过她,主动挂断电话。但对方显然不如她意,铃声执着的震天价响,小惠以为客厅没人,匆匆从厨房里跑出来,见紫末丧魂落魄地蹲在电话机旁,一时也不敢贸然过去。
“紫末姐——”她怯怯然地叫了一声。
江紫末如梦方醒,恨恨地看着电话,心想我是明媒正娶的,搁古代她是要给我磕头奉茶的,让她长了气焰,那就是我没出息了。
这样想着,心一横,抓起话筒便质问道:“你是哪个洞的狐狸精?”
对方的回答让她险些摔到地上去。
“我是你婆婆!”
chapter 18
童自辉回到家,以为江紫末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打开门,一股阴恻恻的诡谲气息扑面而来。他吓了一跳,老远看到江紫末趴在沙发侧沿,沮丧地耷着脑袋,小惠和小童则好奇地坐在对面,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怎么啦?”他边换鞋边问。
江紫末见他回来,立刻扑过来,一副要抱大腿摇尾乞怜的可怜相。
“我问你,”她哭丧着脸,抽抽嗒嗒地说,“我和你妈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童自辉一头雾水,但很干脆地答道:“救你,怎么啦?”
他的回答让紫末一怔,倒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只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飘过来,“奶奶得过冬泳赛老年组冠军。”
紫末一扭头,见童童穿着件小熊睡衣,闲闲地捧着杯牛奶在喝。她气恼地把头扭回来,童自辉看着她似笑非笑。
她觉得自己比小惠还傻。
“我犯错了,婆婆打电话来,我不知道是她,”她可怜兮兮的,好容易才挤出两滴眼泪,“直接挂了她的电话不说,还——”她意识到不能说得太详细,便把这段跳过去,“总之,她老人家很生气,说我为人妻子的,连丈夫办公室的电话都不知道。我不是失忆了嘛,怎么会记得,你也不告诉我——”
童自辉见她越说越多,大有推卸责任的势头,连忙制止她,“你别慌,我给家里回个电话就是了。”
说着,他趿着拖鞋,便来到电话机旁,拨出号码,很快就接通了。江紫末拽着他的袖子蹲在旁边,把耳朵伸得长长的,童自辉刚说了一句,那边就噼哩啪啦一通训斥,童自辉耐心地听着,假装没看到江紫末拽着他的袖子抹鼻涕眼泪。
过了好半天,那边似乎出够气了,才说:“我们决定下个礼拜去看你们。”
这一说,连童自辉都慌了神,“什么时候?”
“下个礼拜三,你爸已经订好机票了,晚上八点到,不耽搁你们上班。”
事已至此,童自辉只好说:“我们准时去接。”
他刚搁下听筒,江紫末便急急地问:“怎么样怎么样?你妈还生气吗?”
暂时是气消了,但如果来之后,知道紫末出车祸,又失忆,大概又会喋喋不休了。婆媳关系本来就疏淡,只维持着表面的和睦,江紫末连自己婆婆的声音都没听出来,母亲这次是有理由对她发难了。
这边江紫末也委屈,她那狭隘的思想里,那里想得到还有那么一尊神仙。也是经过这么一场事儿,她才了解到自己的潜意识里多要紧童自辉这个丈夫,生怕有不明路人夺了去。
童自辉看她这副可怜样倒是怪惹人疼的,倒也不焦虑了,把她拉起来坐到自己旁边,安抚道:“没事,妈要发难也总是先冲着我来。你留心着点儿,别让她看出你失忆就行了。”
江紫末忧心道:“那怎么做得到?天天跟他们接触,总会有破绽的。”
童自辉却信心十足,“有我在,你不用担心。这段时间你把家里照看好,我好加紧工作,安排一下手头的事,到时把年假休了,就可以陪着他们,不至于让你一个人应付。”
江紫末大为感激,然而仍自私地问:“难道天天要加班?”
童自辉点头。
“那明天呢?”
原来是担心这个,童自辉微笑了一下,“明天照常。”
江紫末终于放下心来,一激动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涕泗纵横地感叹:“你真好,我刚刚还怀疑你有外遇的说。”
童自辉颇不是滋味地皱了两下眉头,“亏你想得出来。”
抬头瞥见儿子在侧,吮着手指睁大双眼盯着互相搂抱的父母。他又忧心地想,千万别学这个。
江紫末和小惠一大早就起来将菜切好装进饭盒里,鱼肉类放进车载冰箱,野营的地方是有山泉的,不用准备水,只带了一个空桶。童自辉父子吃完早餐到客厅,一大一小头发倒竖。
“什么东西?这么多?”童自辉喊道。
江紫末兴冲冲地跑出来,“也不是太多啦,我们会帮你搬的。”
童童很郑重其事地站面母亲面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我才五岁,帮不上你们什么忙,真是难过!”表示过自己爱莫能助后,悄悄迈开腿要溜。
江紫末一把拎住他的后领子,塞给他两个小枕头,“这个你总是拿得动的。”
童自辉很同情儿子,但看看面前那些帐篷睡袋的大件,还有小冰箱,餐盒,炊具,都是自己要搬的。他的心里好受了很多。
“如果你可以顺便帮爸爸拿个小锅,爸爸会很感激你的,”他跟童童商量。
可小家伙充耳不闻,跟在母亲身后出门了。
一阵兵荒马乱,总算把所有家什都搬上了SUV的后尾箱。童自辉最辛苦,但他还得充当司机。
所幸天气晴朗,出门早,交通也还算顺畅,大家心情都还不错,很快就开到了盘山公路上。连绵叠起的山峦一片秋色,红叶似火,燃至方圆几百里,间或有翠郁的苍松点缀,仍旧绿意盎然,路上渐渐有游人的踪影,背着旅行袋沿着山径攀爬。每到这时,童童就把头伸出窗外,对着爬山的人竖起大拇指喊“加油!”。偶尔也也有人回过头来对他微笑,默契地竖起大拇指算是回应。
到了半山的平地,接下来要步行,他们得卸下东西搬运过去。这下连童童都觉得父亲可怜,终于愿意抱枕头的同时,在细胳膊上挂一口小锅。
来回三四趟才将东西搬运完毕,童自辉扎好帐篷,又去溪边拣来石头砌好灶,便累得不想动弹了,索性仰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反正接下来都是女人的活。
童童早就撒腿跑开了,在这空旷的地方,他总期望着能从草丛里蹿出一只野兔来。尽管父亲已经告诉过他这里不可能有野兔,他仍然拣了根粗树枝,沿路捅着枯草丛。
紫末和小惠返回到森林里拣枯枝当柴禾,不用多久,便各抱了一大捆出来。
江紫末自认为是有经验的,干草垫底,枯枝交错架空,摆放得十分好看后才点燃草,火舌蹿到枯枝上,瞬间浓烟滚滚,小惠被呛得滚出几米,惨烈地咳嗽。江紫末也好不了多少,被熏得泪水直淌。
浓烟扶摇直上,却久久不见火焰,直到下面的枯草燃成灰烬了,她们才又趴回到灶边,面面相觑。
“怎么回事?”紫末问。
童自辉终于坐了起来,看着她们摇摇头,“前天才下过雨,你们拣来的枯枝是肯定是湿的。”
说完了取了把小刀来,割掉潮湿的树皮,才又扔回去灶中。重新点火,果然就顺利地燃起来了。
江紫末心里佩服他,嘴上却不服气,“应该带木炭来的。”
童自辉笑了笑,没放在心上,又躺了下去。
江紫末见状,把一块防潮垫展开,过去捅捅他的腰,“既然知道下过雨了,你还躺地上。”
说完便走了。童自辉并没有辨解草地不若森林那样阴湿,默默地接受了她的好意,从帐篷里拿出本书来,坐在防潮垫上打发时间。偶尔她们需要用水,他便去山泉旁边取一桶水回来,再要时,他又去取。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某虫唯一一次野炊经历是初中,结果是吃方便面,但同学中居然有人炖排骨的,可恨呀!
chapter 19
小惠有柴火煮饭的经验,虽然有紫末在一旁显得碍手碍脚,但总算是能帮上一点忙。
日头当空,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时候,小惠蹲在火边忙碌,额头上已渗出汗来,好在大部份菜都做好了。只剩下两个凉菜要拌上酱油,江紫末四下看看,问童自辉:“童童去哪里了?”
童自辉老远一指,那个小身影正蹲在一棵树下拣什么,江紫末遥遥地喊一声:“童童,吃饭了。”
“哦!”小家伙答应一声,牵起衣服的下摆兜着一堆东西回来了。
“爸爸妈妈!”他跑近了,高兴地喊道,“有一棵栗子树,我拣到了好多栗子。”
童自辉闻声坐起来,童童站在他面前,现宝地兜在衣服里的栗子给他看。江紫末也围拢过来,看到一粒粒饱满有光泽的棕色栗子,不由得童心大发,也激动地嚷道:“野栗子!童童,你太厉害了。”
说着来到灶边,用树枝把已燃成火红的炭心拨开,童自辉用刀给每个栗子割一道口,扔进里面,她又重新掩好炭,笑颜烂漫地说:“吃完饭就有烤栗子吃了。”
一家人都看着石灶,期待着烤栗子的香味飘出来。
小惠把大桌布铺好,逐一端菜上去,大家席地而坐,饭盛进碗里,都迫不及待地举筷夹菜。
柴火烧出的饭菜别有一种香味,即使菜色不如在家做出那样精致,但在这样的环境下,阳光潋艳,溪水流淌,空气带着树木的清香,处处的野生情趣都叫人胃口大开。
“真好吃!”童童说,也不再挑食。
江紫末惊喜地摇晃着童自辉的手臂,“快看,童童居然吃菠菜了。”
童自辉微笑,心情格外好,便由衷地对童童说道:“妈妈跟小惠姐姐做饭辛苦了,我们要把菜都吃光。”
童童用力地点了下头,低头扒饭抢菜。
一顿饭吃得很热闹。
饭后,小惠和紫末去溪边把碗洗了。回来见童童蹲在石灶旁,烤栗子的香味飘出来。童自辉拨开炭灰,用筷子将熟栗子一个个拣出来,并叮嘱童童:“小心,不要烫到手。”
吃栗子,晒太阳,困了就打个小盹,这个午后比任何一天都有生趣。童童又去拣栗子了,小惠也跟着一起去,虽然没有野兔蹿出来,野栗子多少也补回了一些遗憾,童童依然是感到乐趣十足的。
“腿麻,换我了,”江紫末抖抖了腿,对枕在她腿上的童自辉说。
才枕了不到十分钟。童自辉恋恋不舍地坐起来,心不甘情不愿地伸出一条腿。江紫末忙不迭地枕下去,选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躺着,把身体蜷起来。
童自辉看着远处童童的身影,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紫末的头发,微笑道:“小孩子无论如何都能给自己找到乐趣。”
江紫末只轻轻“嗯”了一声。
童自辉俯下身去,见她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情不自禁地笑了笑,也舒服地躺着,拿了本书看。
晚饭相对午饭简单了很多,气温低了一点,熬了一锅牛肉,将剩余的食材放进锅里,热气腾腾的汤汁,浓香馥郁的菌菇,被熬得软烂的牛肉,尽管简单,晚饭也照旧饕餮了一顿。
秋天的山林对孩子而言没有什么乐趣,若是夏天,还有萤火虫,秋夜里冷寂空旷,童童坐在火边没一会儿便开始打瞌睡,小惠累了一天,也有些乏了。
童自辉见小朋友们熬不住了,便对小惠说道:“带童童去睡吧。”
小惠伸了个懒腰,打起精神来,牵着童童钻到一个帐篷里去睡了。
只剩下一个帐篷。
江紫末原来的安排是她和小惠一个,童自辉与童童一个,这下被错开了,难道她要和童自辉睡一个帐篷?
想到这里,她的脸颊一阵滚热,幸好有火光映着,不至于让童自辉看出端倪来。
但童自辉仿佛知道她的心思,一面添着柴禾,一面不经意地说道:“晚点我抱童童过去。我们都还没有睡意,这荒郊野外的,总不能叫他一个人睡。”
是这样么?江紫末小心地端详他的神色,虽然平静无波,但以她对他的了解,他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神色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在电影院里就领教过了,看着一本正经,动不动就突然袭击,过后的掩饰也不露声色,总是给他轻易地蒙混过去。
她心里盘算着,虽然自己没想过要抗拒,但总要给他点苦头吃,今天晚上就偏叫他不能如意。
童自辉只专注地盯着火光,仿佛全不知道她的打算,只随意地与她聊着父母要来的事。
“我妈性格比较别扭,一点小事都能惹她生气,可她的心肠还是好的,只要凡事顺着她来,就没关系,”他说,“我爸脾气也怪,爱摆架子,老是纠结他过去的风光,你只要不去揭穿他,装出很崇拜的样子就行了。”
“呃——”江紫末倒没想到低调淡定的童自辉居然有这样一对父母,“没问题。”
“我妈很要强,搁到过去,她肯定是个妇女运动的领袖。所以,要是给她知道你现在是家庭主妇,她一定会瞧不起你。”
“那她瞧得起什么样的女人?”
“万事都兼顾得完美如意的,事业有成,家里也照顾得周全,当然,对他们要百分百孝顺。”接着,童自辉又补充一句,“反正不是你能做得到的,他们只是来小住,你就跟他们说休了假专为陪他们就行了。”
江紫末认真听着,注意力显然已经转移。
“其他的事都由我来应付,他们并不常来,你们以前打的交道也不多。留心一点,是可以应付的。”
江紫末没有主意,他说着,她也只能唯唯诺诺地应着。
“冷吗?”童自辉状似不经意地问了下。
“不冷。”江紫末回答说,那根儿神经被触到了,顿时警觉起来。心里还暗暗得意,果然来了,绝对不让你有机可趁。
“还是要披件衣服,”童自辉说着勾过一件外套,给她披上,“前面有火不冷,后背却容易着凉。”自己也披了件外套。
他神情自若,接着又侃侃而谈,再说的什么,江紫末也听不进去了。只觉得自己枉做小人,过度自恋,人家或许对她压根儿没兴趣。
她的情绪低沉,又突然感到后背确实凉飕飕的,倒不是因为冷的缘故,而是今晚没月亮,这魆黑的荒郊野外,只有他们面前的一点火光,连后背都隐没在漆黑之中,实在叫人胆寒。
她更感到沮丧,想什么防着他,这情形分明是自己要扑过去。所以,当童自辉伸出一只手臂来揽住她时,她感激得简直要痛哭流涕,顺势就坐得更近了些,几乎要贴在他身上了。
也只是利用他不使自己害怕而已,如果他要更近一步,那时是一定要反抗的。她在心里坚定地想。
童自辉倒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依然是坦坦荡荡地与她聊天,偶尔也体贴地揽紧她,并没有过份亲密。
总是这样,紫末的脑中的警报刚刚才拉响,童自辉又已经保持好分寸,绝没有逾矩。
chapter 20
山里的夜很漫长,人总是熬不过的。两人都打起呵欠来,柴禾也要用磬了。童自辉才推开她道:“睡吧,我去抱童童。”
江紫末真正慌张起来,比起小惠来,童自辉的怀抱熟悉又安心,在这种地方,这样的夜晚,才可能不那么害怕。
“那个——”她揪住他的衣角,“童童都睡熟了,再抱他过来,不但会弄醒他,吹了风还可能着凉。反正——”
她难以启齿,但在童自辉莫名的目光下,她横了横心,“反正就一晚,我们将就着睡吧。说好,只是睡觉,就算要做什么,也不是在这种地方。”
后面的话越说越小声,不晓得童自辉到底有没有听全,仍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那就睡吧,我累极了。”
好像他根本无所谓似的,江紫末又恨得牙痒痒。
她气呼呼地率先钻进帐篷里,揭开睡袋,翻个身背对着他躺下。
童自辉也好笑地躺下来,安然地闭上眼睛,倒也不去招惹她。
江紫末本来就是个不甘寂寞的人,童自辉这般不上心,她颇有点受了冷落的感觉。这倒也是,哪有叫他规矩就真正规规矩矩的?
她不是真想发生点什么,只是想从他身上获取点温暖。
“你睡了?”她背对着他试探地问。
“没有。”
“被子够吗?”
“够了。”
她简直被气得七窍生烟,捏着自己的嘴,绝不让自己再对他说一句话。
但是一条手臂横了过来,穿过她的颈下,微一用力,她整个人就翻了个身,面向着他。
江紫末仍然生气,但也没有不识趣到又背对着他。只是把头往下垂,不去看他。童自辉不介意她的小脾气,倒觉得这样挺可爱的。便故意去逗她,伸出一只手指,勾起她的下巴来,打亮帐篷顶的灯,仿佛要看清楚她是怎么生气的。
见她睁圆眼睛,双颊鼓起,更觉得可爱。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去吻,沾到她的唇,有些干躁,便用舌头轻轻的润湿她的唇,趁她不备,长驱直入,攻城掠池。
江紫末哪还想得起她那些盘算,昏昏沉沉的,只觉得他的身体也压了上来,不再是温柔的浅尝而止,那湿热的唇舌在她的脖子上留下许多的印记,微疼,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快慰。终于把所有的想法都抛开了,闭上渐渐迷蒙的眼睛。
“紫末,把手给我。”
她听话地伸出手,被他抓紧,十指穿过她的指缝,按在她的头顶。而他的另一只手已熟练地解开扣子,她的神智在此时稍微有点清醒,但他的唇已经印了上去,湿热的触感和大手温柔的抚摸又埋没了她的理智。
只是,始终想着是他,因为是可以和他这般亲密的接近,才那么地容易沉溺。
他仿佛是很熟悉她的动情之处,每吻到之处,总让她快乐得身体一阵轻颤。细腻的皮肤敞露在外,灯光下如莹泽光滑的绸缎,他停下来,一寸寸极为珍视地抚摸。她羞涩地闭上眼睛,把头扭到一边,抿紧唇,却忽然觉得压在她身上的重量减轻了,一直紧握着她的那只手也随之松开。
她以为他离开了,慌忙睁开眼睛,却见他已经来到了她的双腿之间。她惊慌失措,窘迫得想逃开,但随之而来的颤抖让她全身瘫软。那一直温热的唇舌微凉,每一次舌头在核心的卷曲逗弄都让她仿佛是被潮水席卷,头昏脑涨,完全无法自恃。
她窘迫到了顶点,低吟着哀求:“不要!自辉,不要这样!”
没顶的快乐仍旧身体里持续。她如同湍流上的救助者,急切地伸出双手来,抓住的却是虚空。他的手适时地伸了过来,她惊喜得如是攀住了浮木,抱紧,亲吻,身体辗转扭曲,极力克制仍然发出了低吟了。
他终于放过她,吻住她的唇,堵回了那些低吟声。而空虚之处,被他轻柔而有技巧的抚弄填补。她已快乐得遏制不住,搂住他的脖子,吻着他唇边细密的胡渣,绵密的刺疼仿佛是细细密密地扎进了她的心脏。
他已蓄势待发,分开她的双腿之时。陌生的抵触让她不安,顿时有丝许神智回笼,她勉强睁开眼睛,小手推拒着他。
“自辉,这种地方,”她含混不清地说,想借说话抓回一点神智。对了,今夜她是不能让他得逞的。
这种时候竟然还顽固,可恨!童自辉一咬牙,挺身刺入。她一声低叫,攀住他的手臂,重重地咬下去。
童自辉并没有感觉到疼,陷在柔软湿热的包裹之中,已感到安心,便努力使自己暂停下来。
看到她委屈的眼神,他心里开始妥协,不就是需要个理由吗?他咬牙切齿地想,这种事也需要理由?见鬼,虽然见鬼,他还是温柔地劝服道:“爸妈礼拜三就来了,难道我们还分房住?”
这句话果然有用,江紫末虽然还委屈,但也不得不答应,“那那,那好吧。”
童自辉在心里得意地笑了笑,“把眼睛闭上!”
“为什么?”
童自辉再没那么好的耐性,拉住她的手顺势往下,咬牙道:“29岁的江女士以为我们现在干什么?”
江紫末衣衫半褪,也恼火了,将他用力一推。他一个不备,身体往后跌,坐了下来。江紫末趁机扑过去,扯开他的衬衫,“凭什么你还穿得这么整齐,叫我闭上眼睛,我偏不,我偏要看。”
短短的瞬间,童自辉被她蹂躏得衣衫不整,衬衣滑落到胳膊上,胸膛完全袒露,江紫末跪坐在他的腿间眯起眼,心想平时见他外表儒雅,却不知道衣服里包裹着这样一副匀称结实的身材,每一寸肌肉都紧实有力。她眼睛都看直了,不禁伸出一根指头去戳了戳,很富有弹性。
再抬起眼皮看他的脸,他用手肘半撑起身体,有一半侧脸沉在阴影里,那对眸子因为□正浓,幽黑深邃地盯着她。
她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我真是很幸运。”
童自辉只能苦笑,“看够了没?”说完便要伸手来抓她。
江紫末灵巧地躲开,把他整齐的头发抓得凌乱不堪了,才攀住他的肩膀,慢慢地坐了下去,严丝合缝。
她声音不稳地哼哼两声,“第一次绝对不能让你在我上面。”
童自辉惊讶地搂紧她,身体的反应让他无暇去想别的,伸手关掉帐篷顶的灯,又顺势将她挂在胳膊上的外衣褪下。
原本静如止水的暗夜,仿佛突然有骇浪汹涌扑来,又仿佛是清泉淙淙流淌,阵风肆掠,树影疯狂摇拽。不多时,又全静止下来,只有幽深的井底汩汩冒出甘洌的清泉。
下半夜,月亮终于露了半个脸,地上的火焰还燃烧,银辉洒在帐篷顶,火光映着四侧,只听见有细语声幽幽地传出来。
“紫末,你声音小点儿,别把他们吵醒了。”
那另一个帐篷里的人早已睡熟,被子踢到腿上,两手举过头顶,酣然入梦。
夜依然沉静幽远。
黑暗中童自辉用手枕着头,耳边是均匀的呼吸声,她应该开始做梦了。
他想着,勾起嘴角微笑,伸手勾过外套来,从里面摸出一枚闪着银光戒指,缓缓套进左手无名指,然后轻轻地抬起她的左手,将两枚戒指并拢——这一瞬间,等待了七年。
chapter 21
露营回来后头桩大事就是搬房间。
童自辉的卧室是最大的一个房间,一面是全景观落地长窗,另一面连着宽阔的大露台,通向客厅。江紫末曾经趁他不在的时候,躺在他的卧榻上看书,对这个房间亦是垂涎已久。如今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据,她已原谅那晚童自辉对她的欲擒故纵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房间可以看到那个湖,天气晴朗时,宝蓝色的湖面水平如镜,每每看到便要心悸一次。
她感到奇怪,以往去了相关的地方,总能记起一些回忆来。假如这个湖也有回忆的话,为什么看多少次,没有回忆,只有心悸?
那个湖给她的感觉根本是害怕,只远远地看过去一眼,便仿若心脏抑或是更重要的东西被夺去了,她每次都强忍住头晕目眩的不适坚定地盯着湖面,然而大脑中一片空白,但次数多了,恐惧感相对减轻了许多。
“在看什么?”
江紫末知道是童自辉进来了,仍疑惑地盯着湖面,“那个湖——”
“吃饭了,”童自辉打断她,抓着她的手带她去客厅。江紫末仍回过头来,那湖渐渐地消失在视线中,天色渐暗,对面楼亮起了灯火,她也已离开卧室。
到了餐厅,童自辉才松开手。
“你戴上了——”江紫末一把抓回他的手,拉直他的手指,脱下那枚戒指放在掌心里看。看似一枚式样简单亳不起眼的戒指,沿边却刻着相当精致的花纹,“真好看,我一直想问你,我们的结婚戒指很贵吗?”
“手工的,”童自辉淡然地说,“以前有空的时候学过一点珠宝设计,结婚戒指是我亲手制做的。”
“哗!”江紫末又一阵崇拜,“用了多长时间?”
“三个月,做失败了好几对。”
江紫末好感动,拽着他的手臂把脸贴上去。
“还是想不通你怎么沦落成我老公了。”
童自辉苦笑,她若能完完全全地记起准扬来,或许就不这么想了。
那是个完全不顾世俗的家伙,除了他那些一眼就能看见的镶金镀银的外在条件外,吸引人便是他的才华,以及那冷傲自负、从不随便让人接近的神秘感。
自辉和他认识不久,谈起女人来,准扬那句惊世骇俗的话仍言犹在耳,“不一定是要女人,自辉,你若让我喜欢,我就不要女人了。”
他吓得从此再不敢和他来往。
有一天在篮球场碰到他,他抱着球迎上来说:“你躲什么?我并没有说喜欢你。”拽拽地扣了一个篮,又跑回他面前来,“我的意思是,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自辉释然地笑了,“你喜欢的当然不会是庸脂俗粉。”
后来他们一起租房住。自辉交了一个女朋友,美丽时尚,家里很有钱,个性张扬,开着一辆很炫的红色跑车上学。每次他们约会回来,准扬便趴在栏杆上,捧着一罐啤酒,“她穿得真像只火鸡。”
其实没有他说的那么糟糕,在学校里,她那样的漂亮女人是很受欢迎的。但是经准扬这样一通贬低,他也感到没多大意思,再交往不下去。
后来再结识到的女人,准扬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人贬得一无事处。
自辉是个很能包容的人,那些女人原本引不起他太大的兴趣,不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交往,因而每次的不了了之他也不感到留恋。奇怪的是,每一个准扬鄙弃过的女人,事后都证实了的确不可深交。
紫末第一次到家里来,准扬出言不逊,他还担心准扬会用刻薄的语言贬斥紫末,因为他确实对紫末已心生好感。然而,紫末走后,准扬一句话也没说。
准扬在一个晚上这样跟他提起紫末:她今天逼我吃了面,和记炒面,她说没有人不爱吃,除非我不是人。我摔了三次碗,她买了四次。
这是准扬第一次跟他闲聊起一个女人。
他又说,如果我不吃,她还会再买。不是怜悯我,也不是关心我吃不吃东西,她只是要赢了我。真有趣!
紫末竟然符合他变态的喜好。自辉感到难以想像。但不管怎么样,那以后,他不挑食了,就是最讨厌的面食,只要是紫末买回来的,他都会拿起筷子。甚至有很多次,他都发现,准扬因为身体反应胃口不好,仍然会苦咽下去,哪怕是过后再去吐出来。
他和紫末,在生命末路时才相逢,这样的形式未免太残忍了,然而自辉仍相信,准扬认识紫末的那七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都说人死前什么都能放得开了,但他清楚地记得,准扬临走时那嫉妒与不甘的神情。他知道自己对身后之事再无能为力,最好的朋友也再不甘心只是守候,所以,他才留下了这样的嘱托:只好把她交给你了,但百年过后,你要把她还给我。下一世,她还是我的。
在他的眼睛闭上时,自辉眼前忽然闪过篮球场上他抱着球奔跑过来的情景,仿佛还听到他说——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碗里的饭没吃过几口,紫末与童童在说些什么他也没有听进去,郁积在心中的哀伤无法排遣。童自辉不希望紫末看出来,撂下筷子,要去书房。
“自辉,把酱油给我。”紫末从碗里抬起头说道。
她的脸上欢快的神情让童自辉不敢逼视,准扬临死前犹挂记的她,如今她却已记不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亦记不起那个曾用尽全部生命和精力去爱她的人。更为讽刺的是,这正是他一直盼望的。
随手将手边的醋递给她,神色不大自然地说:“我吃饱了,还有些工作要做。”
说完进了书房。自然没有心思工作,站在窗前望着天边的山峦,犹如连绵的黑色屏障,与天相接,将人间烟火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双手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在想什么?想得饭也不好好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上,像猫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
童自辉心头一阵温暖,感觉眼睛里微微有点湿润。他佯作无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没想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真好。”
江紫末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最讨厌你这样的,有什么事总放在心里,问了也不说。”
“是没什么可说的,”他想了想,“爸妈明天就到了,房间你都收拾好了?”
江紫末如同被捕鼠夹子夹了一下,抽出手,就跳了起来,“哎呀,我马上去!”
自辉好笑地看着她几下就蹦到外面,过了一会儿,又揪着满脸愁容的童童进来,冲着他挤眉弄眼道:“吃饭的时候,这小子输了个脑筋急转弯,所以今天晚上他要给你捶背。”
“妈妈,你对欺负自己儿子的行为感到很自豪吗?”童童仰着头不服气地说。
江紫末弯下腰,对他扮了个鬼脸,“谁叫你是我儿子的?”说着转身,“不跟你吵,我要去给爷爷奶奶收拾房间。”
童童倚着父亲的大腿,忽然喊道:“妈妈!”
江紫末回过头来,“什么事?”
“狐狸精就要来了哦!”
江紫末的脸霎时僵化,童童得意地冲她扮回一个鬼脸。
童自辉笑不可仰。
江紫末愤愤地指着童童,“你不是我生的,你是我捡来的。”
童童的小嘴受伤地一瘪,当即转过脸去,抱住父亲的大腿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紫末被吓到了,想过去安慰道歉,却见童自辉仍笑着拍拍童童的头,“少装了,快过来给我捶背。”
失去了靠山,童童只好抬起脸来,江紫末见他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才放了心,连白眼也不敢丢一个,就郁闷地去收拾房间了。
童自辉趴在沙发上,童童的小拳头跟雨点似的打在他的背上,一阵酥酥麻麻的,心头也仿佛更加柔软了。
无论如何,她失忆以后,这个家总是充满欢乐的,他至少可以肯定,目前的她也是幸福而满足的。如此,准扬那一页即使还没有真正地翻过去,他也不应该再去介怀。
“再给我捶捶腿,”他对童童说。
“说好只捶背的。”
“送你一个最款新的跑车模型。”
童童闻言很势利地站到脚头去,捏起拳头,以他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道捶着横在沙发上的两条腿。
与此同时,江紫末还在房间里对小惠忿然指控童童的顽皮,小惠是除江紫末以外最大的受害者,两人的口迳自然是非常一致的——“那个小东西!”
chapter 22
一家三口准时到达机场,接机的人涌堵在出口。江紫末紧张兮兮地盯着刚下机的旅客,努力辨别谁是她的公公婆婆。童自辉见她那副样子,把童童牵到自己身边来,搭手在她肩上,“放松,看到他们我会提前告诉你的。”
正说着,童童喊了一声:“爷爷!奶奶!”
夫妻俩的视线都移到前面陆续出来的人流中,有一位穿着休闲装,身材健美的女士,头发绾着,几缕发丝随意地垂散下来,脸型瘦长,显不出年纪。不过,依紫末看,再怎么不显老,穿得那么动感,好像也还是不大适合的。
而走在她后面的中年男人穿着整洁,笔挺的外衣,看起来便是严肃和不苟言笑的人。
还真是自辉说的那样,考验她机智时候来了,江紫末想,个性这么鲜明的公婆,不晓得能不能应付过去。
两位长辈已走到出口,童自辉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便牵着童童迎上去。
江紫末跟在后面,不断地牵着嘴角,努力练习着与他们很熟稔的笑容。可是心情依然紧张,挂在脸上的笑始终不那么自然。
“爸妈!”
“爷爷!奶奶!”
童仕昭只淡淡地点了个头,松了手头的行李,去摸孙子的头,那表情仿佛是他所给予过的最大的恩泽,童自辉眼明手快地接过行李,也不太搭理父亲。
林艾馨却是眉间笑颜逐开,伸出一双手臂来,分别给了儿子和孙子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丈夫漠然地站在一旁,似乎对她的举止全不赞同。
当然无人理会他。
江紫末走到上前,叫了公公婆婆。
林艾馨皱眉盯着儿媳那身套装半晌,翻个白眼,“还是这么土气,难怪要时时防着狐狸精的。”
江紫末暗暗咬牙,老人家不要那么记仇好吧!
童自辉忙过来打圆场,亲密地揽着母亲的肩膀,“走吧,回家!”
林艾馨简直是被儿子挟持着往前走,她仍不放弃地回过头来责怪江紫末,“我送你的衣服怎么不穿来?那套裙子多好看啦!”
什么裙子?江紫末心想,连老公儿子都记不起来了,哪还记得起你那条裙子。嘴上仍是脆生生地回道:“我经常穿呢,前天才刚换了下来,晾干了还没熨的。”
林艾馨满意地扭过头,与儿子有说有笑。
到了停车场,江紫末打开前面的车门,林艾馨一把拉住她,“让你爸坐前面,你跟我在后面谈谈家常。”
江紫末心中叫苦不迭,但也只好坐到后面去。一关上车门,林艾馨便抓住她的手,拉高衣袖,给她的手腕套上一个宽大的牛角手镯子。色泽很美,材质是纯牛角的,不同于俗物。只不过,这样有个性的镯子上居然雕刻着一朵硕大无比的牡丹。
如此品味——“漂亮吧?”林艾馨自认为对这个儿媳好得无可挑剔,仍夸口道,“我去越南时见到的,立刻就想到很配你那套裙子。”
她等待着儿媳感动的热泪。
江紫末诚惶诚恐地点头致谢,表情却越来越僵,依婆婆的品味,那套裙子——“明天你就穿那套裙子,我们一起去逛街。”婆婆热情地说,“这都快冬天了,我正好来一趟,就把童童的冬衣置办下来,你们年轻人办事总是不那么踏实的。”
江紫末欲哭无泪,只得点头,内心期待着那套裙子不要太难看。
“奶奶,我的衣服够穿了,”童童趴在母亲腿上,伸长脖子对奶奶说,“爷爷教过我,不可以浪费。”
“乖孙子真懂事,”老人家开心道,“不过,你爸妈收入那么高,是不缺钱的,你要穿得体体面面的,那才像我的孙子。”
童童嘟了嘟嘴,把头缩回去。
江紫末心里一阵暗爽,这小东西终于吃瘪了。
“我还真得问问你,”林艾馨用郑重的语气问紫末,“自辉是不是真在外面胡来?”
江紫末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没有的事。”
林艾馨放了心,又自满道:“我说嘛,我教出来的人怎么会做出那些事来。我告诉你,这次来啊,我也准备教你些东西,你用心学个七八成,保证自辉不会看上别的女人。”
童仕昭一直板着张脸,坐得笔直,听到这话,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妇人之见,浅陋!”
“我跟媳妇说话,你少插嘴,”林艾馨朝童仕昭翻了个白眼,气呼呼地往后一靠,没兴致再说话。
江紫末见势为难,不知该怎么打圆场,便看了眼前面开车的童自辉,发现他的脸紧绷,仿佛在憋在笑。她也就不再伤脑筋了,心想这对公婆脾气虽然古怪,倒是挺可爱的。
一到家里,林艾馨便要泡澡,小惠已经准备好热水。她拿出自己带来的裕袍,质地上好的纯白丝绸浴袍,胸前绣着两朵硕大而鲜艳的牡丹花。
江紫末抱着那件昨天刚消过毒的素色提花浴袍一阵踌躇,不知道该不该递过去。
林艾馨见她站在那里发呆,便对她招招手,“媳妇儿,来来,”待紫末走近了,她一把扯过那件灰色的浴袍,嫌弃地丢到床上,“年纪轻轻的,别穿那么老气的颜色,唉,幸好我临走前想到了,给你带了一件来,你试试看。”
说着拿出一条吊带真丝睡裙抖开来,也是白色的,没有任何悬念的,江紫末看到正面绣着一大朵荷花。
为什么不是小碎花?为什么不是蝴蝶?为什么不是暗绣?偏偏是一朵粉红的荷花,江紫末内心抓狂,脸上却做出惊喜状,摸着那朵俗气无比的荷花,“哎呀,绣得可真好看呀!”
“我就知道你喜欢,所以来之前就洗过熨过,一会儿洗完澡你就可以穿了。”林艾馨喜不自胜地说,文雅地用两指拈起自己的睡衣一角,一脸的慵懒娇媚状,“哎,我累死了,真想泡在水里,我最爱水啦,只要进了水里,我就自由自在的,没有束缚,没有烦恼,我想我前世一定是美人鱼。”
美人鱼!江紫末脸一抽搐,看着婆婆眼角的鱼尾纹,终于被雷倒了。
伺候公公婆婆就寝后,江紫末才去洗澡,百般为难,还是穿上了那件睡衣。一回到卧室,童自辉手上的那本书都掉了下来,看着扭怩不自在的她,笑得前仰后合。
“婆婆送的,”江紫末被他笑得窘迫了,冲上前去,把他按倒在床上,“有那么可笑么?”
童自辉翻个身便将她压在身下,捂着她的胸说:“如果没有这朵花煞风景,倒是很性感。”说着手指轻轻一挑,手便滑进了里面。
江紫末按住那只胡来的手,把他的脸撑得远了些细细端详,眉目间果然有些婆婆年轻时的影子,想必婆婆年轻时应该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嫁了个有前途的丈夫,事事如意,所以固执而任性,并且相当、甚至是过度的自信。
幸好自辉19岁就离家去国外了,与母亲离得远,不然也是个骚包的男人。
江紫末又觉得幸运,自辉是个有包容力的男人,不会为母亲的古怪行迳感到丢人,也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古板刻薄。
想着便松了手,勾住他的脖子。胸前那只大手灼热而有力,热感仿佛传送到心脏,她舒服地闭上眼睛,吻着他的薄唇。
头天总算是应付过去了,明天还要陪婆婆逛街。必须要打起精神来,失忆前就险些失去自辉这么好的丈夫,这种事绝不能再次发生,绝不能因为疏忽让幸福从身边溜走。
她看得出来,婆婆的热情都只是为了让她惭愧。
因为她渐渐了解,以前或许她是个不称职的妻子,也未必是个称职的母亲。
这个婆婆,或许从来就没有满意过她。
她计划着明天的种种事宜,眼皮她重得耷了下来。
童自辉抬起头来,见她那副困顿的模样,也无心再吃豆腐。温柔地笑了笑,替她盖好被子,自己也到一旁睡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乖乖地回来更新了。
这么个婆婆有米出乎意料?JP的自辉咋会有这么个娘呢?纳闷~~~~xiaoxiao
chapter 23
早晨,林艾馨急促地敲着儿子儿媳卧室的门,“媳妇儿,好了没有?该走了!”
江紫末站在镜子前,对着镜子里的越南新娘哭丧着脸。这便是婆婆送她的裙子,浅绿色的宽松袍裙,照旧印着大朵的玫瑰花——婆婆应该是相当爱花的——襟口镶了金边,腰带是粉红的丝巾,长长的穗头直垂到脚踝,最要命的是,裙子里还有一条轻薄质地的嫩黄色大喇叭裤。
江紫末回过脸来,望着童自辉,“你妈为什么不干脆给你买个货真价实的越南新娘回来?”
童自辉笑得直不起腰来,“换一套吧,这样出去会被围观的。”
江紫末撇了撇唇,用刷子醮上暗色眼影,均匀地在脸上晕开,白皙的皮肤变得黝黑得发亮。她抬高下巴,对童自辉龇牙一笑,“如假包换的异域女子,随便谁来围观。”
说着就去开门了,童自辉盯着她那紧握成拳的白皙的手,突然意识到这丫头要被逼疯了,尽快将老娘送走才是上策。
江紫末开门便感到眼前一阵眩晕,婆婆柔媚地扶着门框。大冷天的,她就穿了一件真丝花衬衫,在腰间打了一个大结,下身是白色紧身裤,包裹着细长的腿。最雷人的是,她的额头上横向系着一条长长的花丝巾,沿着脸侧垂到胸前。
三十年前的街头潮流。
江紫末强忍住才没有口吐白沫,“妈,穿得这么少会着凉的。”
童自辉也连忙上前来帮腔,“是啊,天气冷,您还是换一套吧。”
“不用不用,我带了衣服,”林艾馨“嗖”地将藏在身后的珍珠鱼网状的小褂子送到他们眼前。
夫妻俩的眼角同时抽搐了一下,童自辉觉得再废话下去也不会有结果,转过身,从衣柜里拿出两件紫末的开襟厚毛衣,挽在手上。
“走吧。”他说。
林艾馨“呀”了一声,拽住自辉问:“你也要去?”
“当然啊。”自辉理所当然地答道。
“哎呀,我们女人逛街,你凑什么热闹。”
童自辉专门休了假,就是为了要随时陪在紫末身边,以防父母看出破绽来,自然是不肯让紫末独自陪母亲的,便说道:“我怎么也该送你们到商场吧?”
林艾馨摆着头,“不用不用,总不能放你爸一个人在家,车钥匙拿来,我们自己开车去。”
她这样一说,童自辉真正为难起来。
一直旁观的江紫末也很着急,看看婆婆与她的打扮——这算什么?花花婆媳二人组?她一个人为婆婆的怪趣味牺牲也就罢了,绝不能让自辉也搭进来。这么一个根正苗红的正常人,英俊帅气风度翩翩,假如与她们婆媳站在一处,脸会丢尽的。
想着,对婆婆说道:“前段时间我摔了一跤,手骨折了,至今还不敢开车。”
林艾馨爽快地回道:“那有什么关系,我来开好了。”
“那我们走吧,自辉就在家里陪爸爸。”江紫末从自辉后里抢过毛衣和车钥匙,挽着婆婆的胳膊便往外走,边走边在背后偷偷挥手,示意自辉不要跟上来。
童自辉进退两难,望着她们的背影发怔了一会儿,直到门关上,他才回神,走到电话机旁,拿起电话救助。
这边的商场人流如织,婆媳俩一出现在大厅,没有意外地抢走了多少美女的风头。
江紫末双肩紧紧并拢在身侧,眼观鼻,鼻观心,假装没有看到周围的人都三两一堆地窃窃私语。
她们走到童装专柜,女店员已老远注意到她们,小眼睛店长对大眼睛店员小声说:“好像是朝这里来了,你去应付。”
大眼睛店员的眼睛忽闪了几下,“耶?我又不会英语,店长你是本科毕业吧,你去。”
小眼睛店长很有经验地教导说:“你看她们那样子是会讲英文的么?何况我们这家店从来没接待过什么高级外宾,你再看看她们,不知道是缅甸来的,还是老挝来的,啊!说不定是柬埔寨,反正看起来像暴发户,她们进来,你就拿两件最贵的衣服塞给她们,用手比划价格给她们就好了。”
大眼睛店员额头滑下一滴汗,“店长,那个年轻的穿的好像是越南的传统服装耶。”
小眼睛店长伸出食指在她眼前晃了晃,“随便是哪里的,你照我说的去做,就这样!”
交待完毕,她便站回柜台后面,埋头整理桌上的报表单据。
大眼睛店紧张地搓着两手,见那位奇怪的顾客已走到门口,慌慌张张地迎上去,举起右手,歪头做出一个热情灿烂的笑容,“Hi……Hello……wele!wele!verywele!”
江紫末睁大眼睛,看着这位莫名其妙的店员。
身旁的婆婆翻个白眼,“好好的中国人讲什么英文!”
是你们先不好好穿衣服的好吧?大眼睛店员鼓起双颊,可怜她憋得血管堵塞才憋出那么几个单词来。
林艾馨没去留意店员,转过头对江紫末夸口,“当年我也是去过美国的,跟自辉的邻居很聊得来,我们都说英文。”
“您好,”店员背过身去擦了下额头上虚无的汗,换了熟练的欢迎辞,“欢迎光临本店!请随意参观!”
柜台后面的小眼睛店长她们的话都听进耳里,估摸着这两位顾客的家庭怎么也算是中产阶级,立刻丢开报表走过来。用腰圆膀粗的身材把娇小的大眼睛店员挡在身后,对林艾馨谄媚地笑道:“您好,请允许我为您介绍几款今年最HOT的童装。”
林艾馨高兴地跟她去了,抖开一款豹纹棉衣啧啧赞叹,另一只手又模到玻璃陈列柜上的儿童墨镜。
可怜的童童!江紫末同情地想。
她没兴致跟上去,站在原地随意地看,目光瞥到那个大眼睛店员失落地站在一旁,江紫末不忍她被欺负,便对她说道:“你也带我看看吧。”
大眼睛店员眼前一亮,巴巴地上前,跟在她后面。挑了几件适合童童的衣服,担心受到婆婆的阻挠,便想提前把帐结了,于是把选好的衣服递给店员,“替我开单。”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了,她接起来便叫道:“妈!”
“你在哪里?”
“广茂商厦。”
“婆婆在那儿吧?”江美韵问。
“嗯。”
“把电话给她。”
江紫末走过去,把手机递给婆婆。
林艾馨接过手机便笑道:“哎呀,是亲家——昨天到的——你要来呀,那好啊,我们一起去喝个咖啡。”
几句说完,手机又回到紫末手里,听到母亲在那边学着婆婆的腔调,“一起去喝个咖啡——呕!那老妖婆就会装腔作势。”
江紫末小心地挪动脚步,离婆婆远了点儿,又听见母亲说:“不是自辉打电话来,我还真懒得跟她去磨。”
结完帐,江紫末一路听着婆婆的念叨她没眼光,来到咖啡厅。顾客和服务员都在窃笑,江紫末被婆婆整成这副惨样,脸皮逐渐厚起来,十分坦然地面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笑。
刚点完单,婆婆便捧着水杯,用少有的严肃神情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像变了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先暂时看个热闹吧…
小声问一句,假如要开虐,童童,童自辉,江紫末,我虐哪一个比较好?
chapter 24
刚点完单,婆婆便捧着水杯,用少有的严肃神情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像变了个人。”
“嗯?”江紫末心头一颤,藏在桌下的手心捏了一把汗。难道说婆婆看出什么来了?
转念一想,不太可能有谁泄密给婆婆,即使她有些疑心,也仅仅是猜测。她定了定心神,做出惭悔的表情,“我以前不大懂事,有些地方确实做得不够好。看着童童一天比一天大,我了解为人父母的辛苦。妈,如果以前得罪了您,请您原谅!”
林艾馨听这诚恳的一席话,眉开眼笑,“哎呀,不枉费我一片苦心,你终于知错了。也难怪以前我家自辉不喜欢你,你想想啊,儿子跟母亲是最贴心的,那时我高高兴兴送你一条裙子,你看一眼就嫌弃地扔开了。好像我买的裙子多难看似的。自辉当然生气啦。我好心要去给童童买衣服,你说,有几个婆婆像我这么上心的,难得来一回,就为后辈着想。你呢?冷言冷语,一句工作忙就推托掉了。成天一副别人伤害了你的表情,要多丑有多丑。”
“啊?我那么过份啊?”江紫末诧异地喊道,随后又自知失言,好在婆婆沉浸在自得自满的情绪中,并未留心。
“我那时也骂你过份来着,不过你是个闷葫芦,骂也没用。”林艾馨想了想,又说,“知道我跟你公公为什么这两年都不来吧?上回来你可把我们气得不轻——看看,看看——”林艾馨戳着紫末的额头说,“又是这一副呆呆的模样。你公公虽然是个古板的人,但他就童童这么一个孙子,疼到骨头里。那天我去外面回来,就看到童童一个人在客厅里到处爬,抱着个布偶,脸上脏兮兮的,一看就是很久都没有人管他,蛋糕打翻在地上,小孩子不知道讲卫生,随手抓来就喂到嘴里。嘴边的奶油也没人替他擦。我和你公公看到就心酸,把孩子抱起来,他冲我那么天真地一笑,我眼泪就掉下来了。老头子虽然气,到书房找到你,也还是好意地说:‘紫末啊,别光顾着工作,也要陪陪童童啊。’语气不算坏吧,你说,你听过话吗?公公后来气不过教训你几句,语气重了,你就要搬出去。你知道自辉多伤心?虽然一直对你失望,也从来没说过一句要你搬出去的话,这么忍耐,换来的是你的不在乎,你什么时候在乎过他跟孩子——”
江紫末攥紧了拳头,再努力地克制,眼睛还是被水雾模糊。她曾经真的那样不负责任,让童童的幼年过得那么孤独心酸?如果是,那么她现在不是更加罪无可恕,竟然把这些事全忘记了。
“我错了,”她的头低下去,额头抵住桌沿,声音微弱地说。
“唉,”林艾馨气平了一点,又道,“你和自辉闹得不可收拾,我和你公公一气之下就回去了,临走前你公公气不过地说,‘知道你嫌我们老人干涉得多,以后再不来了总行吧?’自辉尽了力挽留,我们只希望你道个歉,但是直到走,你也还是个闷葫芦,不知悔改呀!”
“我来证明,她不是不知悔改。”
刚找到她们的江美韵接话过来,看到女儿眼中有泪,叹息了一声,在林艾馨对面坐下来,“那次她回娘家住了两天,没好好吃过一顿饭。我们都是当妈的人,她当时看到童童那样子怎么会不自责?只不过她都放在心里。”
“但这样的事不是一回两回吧。”林艾馨见亲家来了,故意换了个优美的坐姿,背挺得笔直。
“她是有错。可也不是完全不去想做个好母亲,好妻子,是有心无力,也不知从何处着手。”江美韵说,“你见她已经改了,就原谅了吧——”
“妈!”江紫末打断母亲的话,悔不当初地对林艾馨道,“我认错,也许认错也无济于事。但我可以保证,以后这种事不会有的。”
林艾馨会心地笑了笑,“那就好,我也不是那种恶婆婆,回头找机会跟你公公道个歉就行了。”
见事情已解决,心结打开了,林艾馨的老毛病也就又犯了,盯着江美韵穿的那件宽大的没有任何花色的黑毛衣,一脸吃惊状,“我说亲家,你怎么还是穿这么老气的颜色啊?我跟你说的话你都没听吧,唉,虽说我们是一把年纪的人了,可是要给后人做榜样啊,你看看,紫末随你,穿得这么——”她本来想说土气的,又觉得伤人,便改口道,“这么朴素,怎么拴得住男人的心。为了家庭着想,也要时时把自己打扮起来啊。”
江美韵忍了忍,才把一口水吞下去。心想你自己喜欢风骚,扯上儿子的家庭做什么?便抬起脸,不怀好意地笑道:“我这不是没什么姿色么?又没有一个靠得住的男人,这孩子小时候那都是丢在一边的,滚得一身泥也要等我下班后才能换身衣裳,怪谁呢?怪自己没那个命,没有个靠得住的男人,才没闲功夫去想着穿衣啊,打扮啊。这也好,我这样没品味的人,真打扮起来说不定不伦不类,反倒让人笑话。”
江紫末暗暗奇怪,父母在她十岁时才离婚,哪有这样心酸的经历。转瞬又明白过来,母亲这是明褒暗损,讥讽婆婆只知道依靠男人,还总是打扮得不伦不类。想到这里,她暗叫糟糕,依老妈那直率的性子,被婆婆教训得多了,指不定就吵起来。
她一时想不出好的办法从中斡旋,又因一直自责以前对待童童不尽心,没做个好母亲,顿时心乱如麻,便在桌子底下拉拉母亲的衣角。
她哪想得起来,这对亲家早就是唇枪舌战惯了的,虽然嘴不留情,过后也不会往心里去。紫末拉了几下衣角,江美韵一点反应都没有。再多拉几下,江美韵一掌挥开她,“你拉什么拉?都这么大的人了,有话不会用嘴说啊。”
林艾馨娇媚地笑了起来,“亲家,我又忍不住要说说你了。父母从小就要对孩子言传身教,你以前就不该骂紫末,凡事要讲道理,父母有修养,孩子自然就受到了正面的影响。我就从不骂我们自辉,采用启发式教育。你不是一直夸我们家自辉嘛,所以,你也承认自辉的修养风度都是极好的吧?”
哼!就你家自辉有教养,咱家孩子没教养?江美韵气得头发根根倒竖,看着林艾馨那扎眼的笑容,简直想扑过去揍得她花容失色,看她还怎么风骚?
“我说亲家,”她的气一上来,连讥讽的心思都没有了,“你哪只眼睛看到紫末没教养了?”
林艾馨惊讶地“啊”了一声,“我什么时候说紫末没教养了?我只是好意劝你,不要骂孩子,紫末都这么大了,你还骂她,让她的脸往哪里搁?”
她最初的确是这个意思,只不过说着说着,忍不住炫耀一下,就偏题了。
江美韵颓然地垂下头,跟这个女人完全讲不清楚。
林艾馨下一秒就忘了这些纷争,目光盯着一个刚进店里的短发女人,又“哎呀”一声,“你们看看那个女人,长得可真漂亮,但好好的女孩子头发干嘛剪那么短呢?还有那一身套裙,白白的,居然连一朵花也没有——”
江紫末的目光也随之移过去,那裙子她曾在时尚频道看到过,法国某个大师设计的秋装,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再往上看,她惊叫出来,“琳琅!”
chapter 25
周琳琅在寻找她约好的人,好像还没到,便要往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去坐着等人,听到有人叫她,转过头去,面色微微讶异,是末末。
“琳琅,琳琅!”
她一脚跨出来,飞闪到自己面前。琳琅惊了一惊,但面色很快就沉静下来,没有重逢的喜悦,也没有不高兴这场偶遇,一切都淡淡的。很早前便已如此,亲眼见过紫末的那种生死不能的悲伤,还有那个人所受的煎熬后,淡然处世的作风便已深植在心。
一别几年,好友激动地拽着她的衣袖,在这间拥挤的咖啡厅里,她穿着奇装异服,忘我得像一只旷野的兔子上蹿下跳。
她皱皱眉,这像是紫末,又不像。她最初认识的紫末该是这样,后来却不是了。
“我们去那边坐,”琳琅淡淡地微笑,走向角落临窗的位置。
何以这么冷淡?江紫末再迟钝也明白,这场重逢,琳琅的心境与她大不相同。默默地跟在后面,她仍然想知道这些年她在哪里,在做什么?失忆前她们仍有来往吗?
其实,不用问,琳琅的态度已经说明了好些东西,这个朋友把她忘记了。
她压抑地坐到琳琅的对面,喜悦已有所沉敛。
原来那个直爽又粘人,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贴上来的江紫末也沉稳了。周琳琅暗想,微笑着说:“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是分别几年了啊?江紫末想,她苦笑,“撞坏了头,我把这几年的事都忘掉了。”
周琳琅睁大她那双杏仁似的大眼睛,江紫末唯恐她听不懂,又补充,“准确的说,我失忆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最好的朋友,曾经在同一张床上睡过,交换过许多隐秘的心事,现在又坐到一起,江紫末却紧张得在桌子底下直搓着双手。
“那你还记得纪准扬吗?”周琳琅问。
江紫末摇摇头,“我起初连丈夫儿子都记不起来,后来有些隐隐约约的回忆,关于那个纪准扬的,并不是很深刻。”
“单单忘了那以后的事?”
“嗯。”
周琳琅盯着她半晌,突然轻声笑了起来,用手背堵着嘴,防止自己发出更大的声音来。笑够,顿了一顿,她说:“末末,你这个人乌龙,遇到的事也乌龙,但你的运气总是好得让人眼红。”
听她叫末末,江紫末知道那个好友又回来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这些匪夷所思的遭遇,被你简简单单一句话就概括了。”
“自辉好么?”琳琅忍了一忍,仍旧问了出来。
“嗯,我们很好。”江紫末转个身,指向原来坐的位置,“那是我的婆婆,还有我妈。”
琳琅只朝那边淡淡一瞥,便把目光转回来,“怎么失忆的?”
“连这我也记不起来,据说是车祸。”
“你一点也不沮丧。”
江紫末笑了笑,“我就是随遇而安。”
琳琅认同地点头,“也是因为这性格,当年才不管不顾地爱上纪准扬。”
紫末沉默了一会儿,又局促地微笑,“说说你吧!这几年你怎么样?”
“你结婚不久,我去了上海,”琳琅停了一停,“反正我爸的生意差不多已经转移到那边,我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然后,我与家里介绍的男人结婚,目前还没有孩子。”
“你结婚了?”江紫末兴奋地问,“你老公呢?”
“在上海,这次我来,是为了处理这里闲置的房产。”
江紫末有些感伤,“房产都要处理,就是说以后都不大会来了吧?”
琳琅不语,算是默认。半晌,她抬起头,看着门边走来的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向他挥了挥手。
“是我约的人,”她说,然后从皮包里掏出纸笔来,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有空联系我。”
江紫末原本还有很多话要说,又不好误她的事,也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写给她,“改天到家里来玩,一定要来。”
周琳琅捏着纸条点头。她是一定会去的,一定要亲眼见到那个人是不是真如当初说的那样——求仁得仁,只求守着江紫末,是谓幸福。
他真的幸福么?
江紫末回到原来的位置,林艾馨正好提出回家,并邀请江美韵一同去。紫末与琳琅打过招呼,便跟随她们离开。
而此时的家里,童自辉正陪父亲聊着枯燥乏味的经济话题,与其说是聊,不如说是听课。童仕昭在家里俨然是独裁者,他对儿子的设计师职业很是不屑,认为男人就该坐镇一方,运筹帷幄,自辉没能从政,是他一生的遗憾。
他一直后悔当年让自辉去了国外,脱离了他的掌控,跟外国人学得傻里傻气,胸无丘壑,心无城府。他有时甚至想,自辉出国,就是为了把他这个当爹的脸面丢得更远一点。
因此,他聊严肃的话题时,自辉若是略抒己见,他便气哼哼地打断,“你懂个什么?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手下管了几十号人,这些人现在都是头面人物。当年你爷爷没有任何背景,我下乡插队,白天劳动,晚上点着煤油灯学习。回城从一个小工人干起——”
自辉低头看了看表,“童童放学了。爸,我回来再陪您聊天。”
说着捞起椅背上的外衣,几步跨出书房。童仕昭意犹未尽地盯着儿子的背影,气哼哼地自言自语:“才说个开头呢,现在的孩子这么早就下课,谁规定的?蠢材!这社会是越来越没希望了!”
站起来,背着手在屋里踱了几圈,小惠正好从门口经过,他忙指着她喊:“小惠啊,你来陪爷爷说说话。”
“可我还要做饭呢?”小惠说完,又怕老爷子生气,于是说道,“您要不来厨房吧,我给您把摇椅搬过去,我边干活,边听您说话。”
童仕昭闻言用手背挥赶她,“厨房?国家大事能在厨房那种地方说的?”
“哦——”小惠傻傻地应一声,“那我去做饭了。”
“去去去!”
他气哼哼地又背起手,在书柜边走了个来回,不住地出言批评,“都是些什么垃圾书,《第五号屠宰场》,《猫的摇篮》——连本韩非子都找不到,读这些书的人有什么出息?”细看,他顿住脚步,还真从书架上找到一本崭新的《韩非子》,取出来看,扉页有一个紫色的印章,圈着两个清晰的字:赠品。
内页的纸张簇簇新,边缘已经发黄,一看就是被束之高阁已久。
他翻了两页,以前背得滚瓜烂熟,再看也没有兴趣,气哼哼的又放回原处。顺手取出旁边的小册子,却不是书,而是病历本,里面夹着杂乱的单据与检验单。
他逐一看着,神情骤然一凛,目光也愈来愈冰冷,连夹住纸张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
又重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他“啪”地合上册子,放回原处。再无心找个人来陪他聊天,沉思着在屋里踱了一圈又圈。
chapter 26
不觉已过了半小时,传来开门的声音,老人小孩闹嚷嚷地涌进屋来,只听到老伴儿的古怪笑声。
“童童,奶奶给你买了好多衣服,你喜不喜欢奶奶呀?”
“喜欢!”
稚嫩的童声清脆悦耳,童仕昭扯了扯衣摆,恢复平常那严肃古板的神情,慢悠悠地踱了出去。
亲家来了,他没向往常一样上前问候,傲慢地点个头,算是见过了。又瞥了眼紫末,脸立刻沉下来,目光里甚至带着嫌恶。
江紫末对上那目光,以为是看错了,忙上前问:“爸爸一整天都在家里吗?”
童仕昭冷哼了一声,背在后的手甩了一甩,便在沙发坐下。
这很不礼貌,不但是江美韵面有怒色,童自辉母子也悻悻的,为他突如其来的冷漠感到不解。林艾馨走上前道:“老头儿,你没看到亲家来了吗?”
“我看到了!”童仕昭抬了抬眼,气哼哼地回一句。
“那你——”林艾馨可急坏了,老头儿这么不懂礼貌,真是丢了她的脸面。便伸出手来拽他,要他站起来招呼亲家。
童仕昭甩开她,似乎意识到这样做确乎不好,才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指了指沙发,“请坐吧!”
“您是叫谁坐呢?”江美韵怒气冲天地问。
不识抬举,爱坐不坐!童仕昭想着,也不再去招呼,自己又坐下了。
林艾馨气得不轻,不只她,屋子里的人无一不对他投去恼怒的目光。江紫末又窘又恼,心里怨恨公公行事举止太过分,又因不想让自辉为难,亲妈受了冷落,却不敢吭声。
自辉对父亲尤其失望,平日在家里总对他和母亲刻薄也就罢了,如今面对着外人也这般不可理喻的态度,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从先前的震怒中回过神来,童仕昭见这僵局,其实心中已有悔意,他这样的人,应当是要不动声色的。然而,一想到这对母女的欺瞒,他的心又有所憎恶。可恨的还有他的儿子——儿子,居然心向外人,糊涂!
无论如何,仍是先将他们对付过去,确凿以后,再对他们发难也不迟。
他心里斟酌着,摆出一副笑脸,起身乐呵呵对江美韵道:“亲家,你不能怪我没招呼你,实在是自辉不懂事,翅膀硬了也就嫌弃我们这些老人。这不,下午好难得同他说说话,他的态度可是厌烦得很。我在气头上,也没顾到礼貌周全,你就不要跟我计较了。”
他突兀地转变态度,所有人均是一愣,但大家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场面不至于难堪下去。
江美韵笑着说:“原来是这么回事,说什么计较,只要不是我得罪了你,紫末不孝顺,我就安心了。”
童仕昭心里冷哼着,回头再跟你扯皮。表面仍笑着敷衍:“不怪就好,不怪就好。”
一家子放松下来,围桌而坐。只有童童心里还有点阴影,相较于爷爷奶奶,他更爱经常可以见到的、并宠溺他的外婆。爷爷给了外婆难堪,他幼小的心灵里便纠结了一个疙瘩,同情外婆,对爷爷不满,甚至觉得爷爷变了个人,像是书里狰狞可怖的妖怪。
这仅仅是源于小孩子天生的敏感,过不了多久,这种恐惧就会消褪。
但童童并不是一般小孩子,面对害怕的事物他不会退缩。他为外婆不平,心理的天平就暂时倾向外婆那一头,便乖巧地依偎在外婆怀里,似是给她安慰。
“童童,到爷爷这里来。”童仕昭说。
江美韵见孩子不情愿,便推了推童童说:“去吧,外婆要去厨房帮忙。”
说着起身,江紫末一同去,林艾馨不愿坐享其成,也跟随其后。
童自辉去了书房,客厅就只剩下爷孙俩。童仕昭开始跟童童讲古代忠孝的典故,大都是些耳熟能详的,但这样的故事不刺激,不新奇,很难使想像力丰富的孩子听得有滋有味。
厨房里飘出油炸的香味,童童坐不住了,明亮的黑眼珠转了几圈,对童仕昭说:“爷爷,咱们来玩游戏,谁赢了,就听谁的话。”
童仕昭讲得唾沫横飞,兴头十足,被打断心里十分不悦,正欲训斥,转念又想,要能说服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要玩游戏便陪他玩,赢了再教训他,想他会心服口服。
“什么游戏?”他问。
“您把手摊开,”童童说。
童仕昭依他说的摊开手,童童随手抓了两把瓜子放到他的掌心里嘱咐:“要握紧哦。”
童仕昭一粒不漏地握紧,心里得意,这有什么难的?他一双大手连小孩的一把瓜子都握不紧么?以为是童童跟比谁握瓜子握得多握得紧的简单游戏,不是么?小孩子也只能玩出这种游戏来,不值一哂。
他等着童童的两手也去抓瓜子,却见童童举起一只手,高兴地喊道:“好了,我们来玩剪刀石头布——”
童仕昭的脸上从未出现过如此错愕的表情,不待反应,童童已经出了“布”,“耶,我赢了——不要听故事了,我要去厨房。”
他迈开小腿跑到厨房,童仕昭仍愣在一处,怎么回事?他刚刚被自己五岁的孙子耍了?
许久才回神,他气哼哼地把瓜子扔到桌上,又觉得跟五岁的小孩子生气有失长辈的身份,还唯恐给家人知道自己被孙子耍了,便一粒一粒地把瓜子捡进小篓子里。悉数捡完,桌上留有一根短短的头发,他顺手拾起来,细软的发丝在夕阳的光芒下泛着金色,应该是童童刚才掉下的。
童仕昭古板的脸仿佛一丝丝龟裂开来,掌心攥紧了那根发丝,“这孩子——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chapter 27
江紫末站在老街的路口,一目扫过密密匝匝、各种颜色的招牌,耳朵贴着听筒,重复对方的话:“南行……经过两个巷口……有一家包子铺,包子铺背后就是那家店……明白,我能找到,你工作吧。”
关掉手机,一阵冷风扫过,落叶悉悉簌簌地翻卷到脚边。她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吁了一口气,喃喃道:“如果不想被那小子念叨,我最好赶紧买到那把牙刷。”
前两天,童童的牙刷不见了。家里翻了天,原来是公公取毛巾时不小心带翻了牙刷,有弹性的橡胶底坐从大理石洗漱台的边缘弹起,落进马桶里,只好弃之不用,去超市给童童买了把新牙刷回来。那小子从此吵闹不休,非要原来的牙刷,不然就不刷牙。
全怪当爹的太宠儿子,连一把牙刷也是精挑细选,大老远买回来,牙刷柄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熊,附加一个长耳朵的懒猫底坐,一眼览尽洗漱台,最炫的就是他那把牙刷。
今早又是哄劝了他好半天,才不情不愿地把牙刷了。江紫末和自辉说好了,吃完早餐就出来买牙刷,临出门,公司又来电话,要他去参加一个会议,她只好自己来。
自辉唯恐她找不到,趁着休息的间隙,打电话教她怎么走。
迂回曲折,总算找到了那家店铺,与周遭那些昏暗杂乱的铺子不同,这家店灯火通明,玻璃货柜一尘不染,就连铺板上那些促销品的包装也是崭新的。店里卖一些可爱而古怪的小用品,吸引了不少人,也有许多老顾客无事来逛逛,看看能不能淘到新货。
兴许是畅销品,江紫末很快找到了那把牙刷和底坐,摆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
有了这次的经验,她一口气买了十把,结帐出门,才长舒一口气,找这家店费了那么大功夫,买它却是没费半点周折,她还担心会有停产断货的情况发生,家里那个小祖宗指不定怎么跟她闹别扭呢。
她慢慢在街上走着,此时家里只有公婆,不想太早回去。这几天以来,不知道公公怎么回事,对她总是冷言冷语。虽然还不至于训斥,但她明显感觉到公公对她的嫌恶。只要她在客厅,公公就会马上起身,去书房或者卧室。
相信自辉和婆婆都察觉到了,只是公公明里没什么表示,他们也只当是多心。可紫末却很清楚,公公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刚来时还是会把她当自家人,看不顺眼的地方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公公当她是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左思右想,她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难道是她失忆的事被发现了?
想着,她停住脚步,大冷天的,她额头竟然渗出汗,如果真发现了,也难怪他是这种态度,一个闯了大祸的儿媳,还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脸色吗?
她急于找人商量,掏出手机,突然又想到自辉在开会,此时拨电话给他,一定会增加他的困扰。
站在街头,她慌乱地左右四顾,目光不禁停在墙壁的那个箭头上——260号咖啡馆。
竟然走到这里来了。她赶忙地低下头,没看见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往前急走几步。然后,就见街头那个鸵鸟身影又停住,倒退回来,盯着那箭头犹豫不决。
明知那个地方有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她如果够理智,就应该像刚才那样,低头经过,就像从未记起那个地方。
但是,她仍回来了,双腿牵引着她,循着箭头所指的方向,不听由大脑发出的指令。
靳世铭早就看到了她,隔着一道玻璃门,等着她进来,五分钟过去了,她仍然站在原处发呆。
还以为她失落了记忆,便不会再来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失忆前的时光也许都不会再有。他已然放弃了希望,再也不会若从前一般,咖啡厅的客人都散去后,惟独他们俩在灯下对坐着小酌。
如果有个人经常有个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为了倾诉千篇一律的悲伤,也不是为了追求一刻醉生梦死的迷乱。仅仅是默默地饮酒,不声不响,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进口里,总有一天她会牵起你内心深处的怜惜,那种怜惜会如同缠绕在乔木上的金丝藤,日积月累地蔓延滋长,直到你已认不清自己的原来面目,目光永远只触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缠绕他心的金丝藤。
即使他终有一天敢贸然坐在她对面,事先并没有得到她的邀请和许可,甚至是被那种不近人情的疏离目光所注视,他仍然坐了下来。
知道她有家庭,她很在乎儿子和丈夫,因为她最开始来这里,总是跟他说起人生最不能承受的悲伤——生离死别。
后来,她开始提起丈夫和儿子,说的话他全听不懂,她说:“他总说我不肯摆脱过去,其实何尝不是他心魔太重,他不敢相信我会从过去的悲痛中走出来。即使某天我说爱上他,他也未必信。可是,现在我真的想爱他,因为只有爱他,我才能过上平静恬淡的生活。我也知道这很难做到,他也是不肯再拉我一把。”
出事前最后一次来,她流泪了,丧魂落魄的脸让他心悸。她说:“我这一生,生离死别都经历了,跟最爱的人死别;跟最亲的丈夫儿子生离——我再不可能见得到他们。”
她离开,没要他送,不久以后,得到她车祸失忆的消息。
终于如愿以偿,上次来,她把所有的伤心都忘记了。此后,他想,她大概不会再来这里。
因为这是她伤心时才会来的地方。
他并不在意,她能获得幸福便好。
敛起思绪,推开门,这么久她再来,他的心情已然不若从前那般激动得难以抑制了,平静地走到她面前,平静地微笑。
“你来了。”
江紫末眯了眯眼,仿佛是想了一下才记起他是谁,也微笑,“顺路经过。”
“进来坐吧,今天可以免你的单。”
“嗯。”
他带她到靠窗的老位置,江紫末看着窗外,迟疑了一下,“今天坐外面吧。”
他讶异,“这么冷的天!”
“没关系,一会儿太阳就会出来。”
两人来到庭院里,阴风凄凄,没半个人影。这鬼天气,哪里像是会出太阳的?靳世铭暗想,也只好坐下来,陪着受冷。
服务员都不大情愿走出有暖气的室内,磨磨蹭蹭的,见老板也坐下来了,才不敢怠工,抱起菜单,匆匆来到花园。
“热金桔茶,谢谢!”江紫末递回菜单。
靳世铭见她在桌子底下搓着两手,还以为她真不怕冷呢。
“还是坐里面吧。”
“不了。”她逞强道。也不知道为何,天这么冷,她却极有坐在外面的冲动。
一点完单,服务员“蹭”地奔回室内,回头看着可怜的老板,大冷天的还陪着在外面坐,不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是怕招呼不周,房东一不高兴就要挟着涨租金。只有她们这些老员工才知道,这么多年,老板每天守在店里,只为着那个客人不期然的一次光临。
chapter 28
靳世铭的眼眸里闪着莫名的光,什么样的人?有她的地方,温度永远在零度以下;五官明明很普通,聚拢到一张脸上却是光华霁月的惊艳;不知道是哪来的一股气质,永远都那么优雅沉敛;对所有的人和事都淡淡然,目光永远是游离于世外,偏偏又能从她的眼底深处读到她内心的执念。
就是这样的人吧?他说:“你——所有的淡然与冷漠,皆是由于你内心很深的执念吧。”
很深的执念啊?
江紫末苦笑,真是一点也没错。
凡人内心大约都有一个执念,或许是财,或许是权,或者是爱,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可以不顾一切。那些执念过深的人,是宁可毁了自己,也不会放弃内心那个执念的。
这么说来,她所记不全的那几年,大约因为放不下执念,把最亲近的人伤害得很深吧?
从她记起关于准扬的片断以来,她便知道,他们是同一类人——对爱的执念极深。
皆因执念,准扬将死仍不能放弃她;皆因执念,她后来无法爱上自辉。
然而自辉,却是个内心真正平和的人,随遇而安,能包容所有人和事。
若是准扬和自辉对调,自辉定是明白了生死由命,寻一处安静之地独善其身,绝不会来强求她;而她若嫁给准扬,婚后准扬定是半点也不能忍受她留恋过去,想必他们会相互折磨至死吧。
偏偏她就是这样的幸运,在适合的时机爱上准扬,又在适合的时机嫁给自辉,更是在适合的时机失忆——如今,她才有机会客观地看待他们三人。
“我想一个人待会儿,行吗?”江紫末低声对靳世名说。
靳世铭点头,现在是连静静地陪她也不允许了。黯然起身,一声不吭地走回咖啡馆内。
只剩下她一个人,四下顾盼,确实是原来那个荒芜的庭园。斑驳的南墙修缉过,刷上白色的石灰粉,杂草与花均被拔除,地面植了草皮,坑洼不平之处都填平了,单单余下那株粗壮的老槐树,筑了高高的水泥花坛,外围嵌着鹅卵石,似乎是为了防止小情侣们一冲动便要在它树杆上刻字。树下置了一架秋千,青藤缠绕在粗黑的钢索上,使得那架秋千雅致而富情趣。
路径旁的冬青相隔数年依旧葱笼,北面简陋的工棚不见了,绿茵的草皮延伸过去,其间点缀着几丛三色堇,这个季节,花朵已凋零。
她微皱眉,真是什么都变了呢?
可是,她仿佛透过空无的情景又看到了那个工棚的原样,连那长桌、油漆、焊接器都还静静地摆放在原处。一个削瘦的身影走进里面,拿过一个未成型的跑车模型,戴上黑框的护目镜,手中的焊接头爆闪出刺目的青紫色火花。
仿佛听到他说:“站在我身后,不要看。”
是怕她伤到眼睛。她依言站在他的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背,最近他又清减了不少,穿着黑色的薄毛衣,仍看得到那两处高高突起的骨头。
她怜惜地抱紧他的腰,也是极纤细的,要不是他的面孔俊美,这样的身材肯定会吓到人吧?
“别干了吧,”她仍不死心地劝说,“即使不接受治疗,也要好好调养身体。”
他的手突然停住,刺耳的声音消失了,贴着他的背,她听到他的心跳如雷鼓。
只一会儿,那刺耳的声音又重新响起。
她叹气地松开手,无论是谁也说服不了。转身到旁边的小板凳上坐下,手托着下巴,盯着那些四处飞溅的火花烦恼。
实在是不知道他这么拼命干什么?饭不好好吃,觉也不睡,甚至甚至——没有陪她的时间,从早到晚只顾着摆弄这些冰冷的器械。
原因她当晚就知道了,晚饭他只吃了两口就扔开碗筷,去了庭院。她和自辉也无心再吃,面面相觑,都担心着外面那个走火入魔的人。
那刺耳的声音又响起了,她伏在餐桌上,烦躁地将一根手指伸进耳朵里,不想听,越听越烦躁。
不知过了多久,坐在对面的自辉拔身而起,脸色凝重而焦急,不待她反应,他的身影已闪出门外。她的心脏没来由地剧烈跳动,来不及细想,也随之奔出去。
昏暗的灯光下,瘦长的身体倒在泥地上,那双执着的眸子已经阖上,耳边一片死寂。
拖着沉重的步子,她紧盯着躺在地上的人,自辉蹲在旁边,脸色煞白如纸。他抬起颤抖的手,始终不敢伸到他的鼻下。
心中执念又起——他不可能死,不可能就到这里结束。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章给好友看过,提出的意见是,这个男2好偏执~~~嗯,也许他应该要常态一点,外表冷漠绝情,内心如火如荼,不计一切代价,甚至是不惜以伤害女主的方式将她逼离自己身边,然后一个人静静地等死,但天不遂人愿,死前偏让女主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悲情地握着女主的手,咳出一口鲜血:“你何苦啊!天爷!”第二天早上,他们拥抱的地方多了两座新坟,呃~~言情小说变灵异了~~越扯越远,赶紧拉回来。纪准扬就是个偏执狂,执念太深,至死无法超脱的人…其实跟那些悭钱佬,权力狂没啥差别~~HOHO~~也许不讨喜吧,但我的希望他的性格特征跃然于纸上~~所以,姐妹们手下留情别砸他,人死为大嘛,就冲他这种性格,这会儿估计正在阿鼻地狱跟阎王叫板儿要回人间,抢回爱人呢~~就让他至死都抓住紫末的手不放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总妨碍不到那两只以后的幸福……)可怜的,放他一马好了~~
ch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著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她默默地低下头,一声不响地吃着没有香菜的炒面。
或许是她吃得太急太猛,自辉不住地叮嘱她:“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当然不晓得,她边吃着,喉咙深处便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细细哽咽,她需要不停往嘴里塞食物,怕自己太受感动,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掉落下来。
也许她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也许她的智商还不如自己那五岁的儿子,可是自辉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晓得笨笨地对她好。
别以为她不知道,是他在背地里不断地嘱咐童童,要与她亲近,儿子才会对她这个母亲改变态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背地里对婆婆说了多少好话,才让婆婆轻易原谅一个连自己声音都听不出的儿媳;也别以为她不知道,抽屉里永远花不远的现金是他放的,就怕没有工作的她拉不脸皮来向他伸手要钱。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
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伤害过他多少次,更是如他所说的,她一直让他活在失望中,但是他却一直坚持,坚持爱她,坚持对她好。
他说她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家人,是他平凡的人生中必须要守住的东西。
再多的食物也堵塞不住泪腺,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一只柔软的手掌却覆上她的脸,她顿了顿,余光瞥到坐在对面的人已移到了她的旁边。
抬起头,布满泪花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到那张温柔的脸,带着温暖的笑容。而她,双颊被炒面塞得鼓鼓的,嘴里不时漏出一丝抽噎。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傻得要死!
“我——”她说出一个字,赶紧地嚼了几口,把嘴里的炒面吞咽了一半,才又费力地说,“好饿!”
又埋下头继续吃。
自辉笑了笑,不去揭穿她。
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仿佛也很专注地吃着炒面。
从面店出来,直行十分钟左右就是一个广场,穿过广场便是中心公园,公园就着四个大小不一的天然湖泊而建,湖边有一个小山坡,因山坡一面全种植着香雪兰而成为冬日人们散步的绝佳去处。
江紫末挽着童自辉在湖边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脚边一簇簇茂密的兰草幽香沁人,透过叶子落尽的柳条,瞥见湖上漂泊着三两只游船,不是周末的冬天,这里的游人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公园里不但空气清洌,视线也非常开阔,那满满一坡如明黄织锦的香雪兰已被览尽眼底。
“好香!”江紫末嗅了嗅说,“不用说,这地方也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童自辉点头承认,“不只这里,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好去处,都是你带我去的。会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汽车生产企业。初来人生地不熟,我和准扬被限定在那一方空间里,直到认识你,每一次出门你都能带给我们一个惊喜,在短短的时间,你毫不藏私,把你心里所有的宝地都托出来和我们分享。你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机械,那种枯燥的生活是认识你之后才有所改变的。”
呵呵,原来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江紫末微笑,抬眸即发觉已来到山坡之下,也恰在这时,那久不愿露脸的太阳终于在浓云散开的间隙中射出一抹金光,轻柔如纱缕一般缓缓飘落至山坡上,那灿烂的黄越发熠熠生辉。
风来,花动,幽香的兰花气息缭绕鼻尖。
他们怔怔地站在原处,没有与那片花海更接近。
因为第一次来,紫末劝阻他与准扬:“人若身在其中,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兀突的黑色污点。”
为此,他们要站得远远的,宁愿不要那繁花若锦的美景,也不要自身污秽不堪。
也是如此,江紫末内心的纯净,才成为童自辉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牵绊。
“走吧!”童自辉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她挽着自己的那只手上,“童童要放学了。”
江紫末点头,毫不留恋眼前的景色,跟着他原路返回。
一路到学校,他们都保持着沉默,仿佛各有所思,也仿佛是等待对方开口,然而在彼此都有话想说的情况之下,却都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学校附近停车,他们下车往校门走去,江紫末忽然笑了笑说:“听说真正相爱的夫妻很少一本正经地谈话,大多时候都是东拉西扯,因为彼此了解信任,彼此心意相通。自辉,假如老天有心试炼我们,你猜我会怎么做?”
自辉想了想,笑道:“所谓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其实是很理想化的。如果真的有事发生,我想我仍然是选择一个人先独自承担起来,其后分不分担在你,我不会对你有所要求,自然就不会心怀抱怨了。”
紫末明显有所动容,挽紧他的手,却故意玩笑道:“哎!这么伟大的男人——”
“怎么沦落成你老公了是吧?”自辉接过她的话,见她忿忿地瞪着自己,不由得笑出声来,“我之所以甘于平凡,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有这么点能耐。”
不若准扬,他本身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在这个现实之中,他有三代皆用不之尽的祖产,亦有平凡人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才华,他不需要分神去顾其左右,只须专注于自己所执着的。
而凡事须得用双手勤劳挣取的自己,惟有在其他事上削减精力,才能一心一意地守住重要的东西。
这时,一阵铃响仿佛由天空播撒,细细碎碎地落入耳中。紧接着,围墙内若喧嚷声起,学生下课了。
他们不再交谈,凝神盯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搜寻童童的身影。十多分钟后,就见空着两手的童童拽拽地走出来,留神看,他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尾巴,就是上次当着江紫末骂童童的女生,此刻却抱着童童的书包,低眉顺眼,很——很小媳妇儿样。
江紫末把头凑近自辉,开始咬耳朵,“他能不能有一天不搞这些花样?”
自辉只是笑笑,小孩子么,今天吵,明天合,哪有永远的对恃立场?这种事都不用问,以童童的性格,恐怕又是仗着自己聪明,引着同学乖乖上当。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他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童童终于走到父母面前,傲慢地接过小跟班恭敬递来的书包,“行了,你走吧。”
小女生乖乖走了。待她走远,江紫末忍了忍才没去拧童童的耳朵,身为男生居然去欺负小女生,丢脸不丢?
“你又搞什么?”她指着小女生的背影问童童。
“前天的测验她输了我,说好要给我拎一个月书包。”童童不以为然地说,“笨呢,我都放水了,还考不过。”
江紫末瞪圆眼睛,“你跟谁学的‘放水’这种话?”
“跟你呀,”童童说,“上次我们玩填字游戏,你知道要输了,就偷偷叫爸爸放水,别以为我没听见,哼!”
江紫末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她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么?
童自辉极力忍着才没笑出声来,接过童童的书包,三人往停车的地方去。边走,自辉边问儿子:“只是让她拿书包,没要人家给你钱,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童童不屑地说:“我才不稀罕。多赢妈妈几次,我的零用钱就花不完了。”
江紫末心里一惊,正想放慢脚步,然而童自辉已经转过头来严厉地盯住她,仿佛在说:很行嘛!公然在家跟五岁的儿子赌博!
她仰头,缓步而行,假装欣赏天空的浮云。
chapter 31
童自辉的假期休完。父母却不若以前,来了就因为这不顺眼那不顺眼,待个几天就回去了。这次他们反常地待了十天,其实母亲早就想回去,毕竟她在家乡有不少朋友,比在这里跟儿子儿媳相处有趣,但父亲偏偏不肯动身。
他内心焦急,若是平时还好,可现在紫末失忆了,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过久,迟早会露馅。他倒不担心父母真为此事而大发雷霆,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人家年纪大了,不希望他们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忧心。
现在正值他设计的新车型出炉,届时公司的事务一刻也离不开他,不能再时刻陪在紫末身边,即使身处公司,也还是会担心着家里。
况且,父亲这次来对紫末的态度非常恶劣。这令他十分想不通,以往紫末工作繁忙,父母来她甚至没什么时间陪伴,加上性格南辕北辙,那时的紫末万万不愿去迁就自己那对性格古怪的父母,父亲那时仅仅是不满,并没有对她有所嫌恶。而现如今,紫末善尽媳妇的义务,对父母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放下身架,穿上母亲送她的裙子任人取笑,只是为了讨到公婆的欢心。
那么,父亲到底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心里隐隐有股不安,突如其来的,一个更令他悚然心惊的疑问闪过脑海,他却未抓住时机去抽丝剥茧,任着那个怀疑的念头消逝。
绝无那个可能!
他似安慰自己一般,摆了摆头,脚踩油门加速,风驰电掣地往家的方向驶去。
吃晚饭时,自辉留心着父亲的神色,他很清楚,父亲是在官场上混了半辈子的人,只在面对家人时,他才会露出自己的真性情。也就是说,他若要存心掩藏,天大的事,他也能不动声色。
难道他反倒被父亲给瞒住了?
惴惴不安地吃完饭,他无心工作,在书房里边陪童童做作业,边思考着对策。
他不是个乐观得不知死活的人,对于潜在的危机一向敏感。也就形成了他心思缜密的个性,凡事都须思虑周全,宁愿自己多长几根白发,也不肯疏忽任何一个小细节。
正焦虑着,眼前明亮的光线因为被遮挡而暗了下来,他敏捷地转过椅子,赫然见到父亲站在他身后,随后母亲也进来了。
“童童,学校布置的作业做好了吗?”童仕昭问。
童童点了点头,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作业,每晚伏在桌前写的都是爸爸四处去搜罗来的一些习题。
童仕昭闻言,倾身往前,低声对童自辉吩咐:“让紫末带小惠和童童出去一趟。”
童自辉心头一跳,先是对父亲的话恍若未闻,随后又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在父亲狠厉的目光下,他的大脑飞速动转,立刻做出了抉择。
是大祸终于临头了么?他的额头不觉已渗出冷汗来。如此,他仍尽量保持镇定,在餐厅找到正在拖地的紫末。
“工作做完了么?”紫末支着拖把问,全然看不出他的表情有何异样。
自辉摇了摇头,平静地说:“我缺了本书,急着要用,你出去帮我买一下?”
“好啊,什么书?”
自辉从她的口袋里掏出手机,输入一个英文书名后又递回给她,“这本书很重要,拜托你了。”停了一停,他又说,“顺便把小惠和童童也带上吧。他们俩太吵,我没法专心做事。”
紫末把手机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收好,粗线条地拍拍他的肩膀,“你安心工作,我翻遍全城的书店也会给你找到。”说完就蹭蹭几下去杂物间放好拖把,里间随之传出她中气十足的喊声,“童童!小惠!跟我去逛夜市啦!”
“哦!”两个声音不约而同地回应。
只听到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屋角处蹿出两个身影,童童披着一件棉衣,边跑边穿上两个袖子。
他放心地走回书房,那本书只在国外有发行,她不可能在国内的书店找得到。如此一来,时间就宽裕了,他可以集中精力应对父母。
客厅的嘲杂声渐渐隐消,他静静地坐在书房里,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响起,心头踏实下来,目光往上,盯著书柜,那里藏着连他自己也不能轻易找到的定时炸弹。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缓冲,他已不若最初那么惊惶,平静地等待着即将进书房的父母对他做出制裁。
童仕昭与林艾馨一前一后地走进书房,自辉站起来,把椅子让给父亲,自己绕过书桌,与母亲坐在书桌旁边的沙发上,同时,他瞥到父亲背后的手里握着一叠纸。
心里已了然了几分。尽管做了最坏的打算,心里仍然是存着一线希望。
童仕昭朝他挥了挥手,他看了眼一脸茫然的母亲,明白到她还不知情,但马上就会知道了。
他又起身,站到书桌前。父亲略一倾身,隔着一张书桌把那叠纸被摆到了自己的面前,而那双收回去的手因为一直克制着怒气而不住地发抖。
“童童真是我的孙子吗?”连嗓音也痛心得发颤。
做了那么多的心理建议,在父亲单刀直入的质问下,他的胸口还是如同被人重重地捶了一拳,身形几不可见地晃动了一下。
林艾馨却叫嚷起来,“老头子,你胡言乱语什么啊?”
父子俩无人理她,仍旧隔着一张书桌对峙着。自辉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拿地起那叠纸。
半晌,他很冷静地问道:“童童的牙刷原来是你故意拿走的?”
童仕昭冷哼一声,转身从书柜上取出病历本,摔到自辉面前,冷冷地嘲笑道:“真想不到,男人的奇耻大辱,我的儿子居然能一声不吭地承受下来。你为了瞒住父母,恐怕把所有的蛛丝马迹都销毁干净了,只有这个——童童的病历本是不能烧的——因为比起被我们发现的风险,童童的身体更重要。”
自辉无话可说,这么多年父母都没起疑心,全是他隐藏得好。独独童童今年失血过多入院治疗的病历本不能毁,因为害怕输血过后有什么万一,届时需要用到以前的病历。
说什么呢?辛苦隐藏了这么多年,终于东窗事发。他没有感到张惶害怕,反而是觉得一身轻松了。
担子背久了会累,会压得人喘不过气,尤其他遮遮掩掩的对象是养育他的父母,他们一天不察觉,他一天不敢主动挑明,不待父母出手掐死他,自己就先被过重的负担压死。
他木然地垂着头,林艾馨却突然站起来,发疯一般地抢过他手上的纸。越看,脸色就越发煞白,终于撑不住地跌坐在沙发上,手抚着胸口,一阵阵急促地喘气。
“这是为什么?”她的自控能力显然没有两父子那么强,狠狠地摔下那些纸,倒在沙发上连连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发出有气无力的声音,“童童竟然不是我的亲孙子——那么伶俐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
她越发有歇斯底里的势头,眼神涣散,神智也似乎开始迷乱,嘴里发出一些类似念经的低语。
有种钻心的痛在童自辉的身体里蔓延开来,他死咬住下唇,走近母亲想去安抚。刚伸出手,就被林艾馨粗暴地打开,一双皱纹满布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瞪着他。
chapter 32
有种钻心的痛在童自辉的身体里蔓延开来,他死咬住下唇,走近母亲想去安抚。刚伸出手,就被林艾馨粗暴地打开,一双皱纹满布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瞪着他。
“说,给我说清楚,童童是谁的孩子?”她忽然跳起来,抓住自辉的衣襟摇晃,“到底是谁的?”
仅余的一点理智让她看到了儿子脸上无法负荷的自责,她止住了疯狂,手臂上的力气也尽失,那只手缓缓地从自辉的衣襟上滑落,而另一只手立刻覆住了脸颊,呜呜的低泣着,泪水从指缝间渗了出来。
她该怎么接受去这个事实?
童童降生时,是那么孱弱的一个婴儿,蜷缩在保育箱里,小小的一团,她又爱又急,爱他是第一个孙子,急他不如足月的婴儿健壮。每天要去看上几百回,出了暖箱,抱着就不肯易人。一直到他健健康康地长到半岁,日以继夜地陪孩子渡过半岁那场感冒,亲眼见到孩子真正健康了,才敢撒开手。
这些年里,离得这么远,他们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孙子,一年复一年,他越是俊秀聪颖,当爷爷奶奶就越发的骄傲。
如今,手里的DNA鉴定结果却明明白白的写着,与她家老头子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一竹篮水漏得真是一滴不剩。
她拿开覆在脸上的手,眼里噙着眼泪望向面前半跪的儿子,一双手担忧地覆在她的膝盖上。
她无力地扯扯他的衣领,几乎是肝胆俱裂地问道:“你怎么能这样伤害你的父母,自辉——”说着眼泪又落了两行,“说啊,你怎么能把我们伤害到这地步?”
只见他死抿着唇,一副认打认罚的样子。她的心又一阵急绞的痛,惟有把绝望的目光投向相伴了三十来年的丈夫,惟有他懂得她心里的痛,那种说不了喊不出的伤痛。
童仕昭慢慢地走过来,坐在她旁边,十年以来,他第一次握住林艾馨的手。他一直瞧不起这个妻子,一直嫌她给自己丢脸。而今,家里出了这样的丑闻,他一辈子的傲气和自信都被击垮了。
被唯一的亲生儿子欺骗,他差不多要疯掉的时候,仅剩的,他仅剩的也只有这个丢人现眼的妻子。
抚着林艾馨的肩,他稳了稳情绪,才对自辉说道:“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童童,你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我信任自己的家人,所以没有起过那种邪恶的疑心,也不可能有。如果不是意外看到那个病历本,就是被你们瞒一辈子也可能。你总以为我脾气坏,不注重家人,但你知道我是怎么看出疑点的?因为事隔五年,我仍记得紫末分娩时失血过多,你不放心血库里提供的血液,我们三人包括亲家都一同验血了,都愿意把自己的血输给她。结果只有你的血型是AB型,你说,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忘。而再看到童童的血型是O型时,我怎么又怎么能说服自己去忽视?”
他这一番痛陈,终于令自辉抬起头来。童仕昭震惊看到他眼睛里分明有泪光,他清楚自己的儿子年少时便独自去国外生存,多少年来一直是报喜不报忧,性格之坚韧连他这个当父亲的都自叹不如。今天只几句话,竟然令他悔痛得快掉泪了。
然而,他心里仍没有好过多少,依然斥责道:“我真是想不到你这么糊涂。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往后难道不会来跟你要人?如果他来要,你有什么立场不给人家?”
“孩子的父亲已经死了,”自辉哽声道,“就是准扬。”
屋里一时沉寂,仿佛都在屏声敛息着。半晌,林艾馨才连声嚷嚷开来,“童童这可怜的孩子——可怜的——”随即又悲从中来,简直是捶胸顿足般地哭喊道,“为什么童童不是我们亲生的,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不是?如果他是自辉的孩子,哪有这样的痛苦,哪会对自己的儿子这般失望;如果他是自辉的孩子,就是一个富足稳定的家庭,父慈子孝,婆媳和睦——为什么不是?她想不通啊!
好在童仕昭较为冷静,他沉吟了一下,厉声问道:“那孩子的爷爷奶奶呢?他们若有一天知道自己有个孙子,难道不会来要?准扬的父母家大业大,先不说他们要不要这个孩子,你难道不让童童跟爷爷奶奶相认。”
“童童的爷爷奶奶就是你们,”自辉断然道,“这是准扬的遗愿,让孩子在正常的家庭中身心健康地成长,长大之后,再告诉他实情,至于认不认亲,由童童自己选择。”
千真万确是准扬遗愿,只是以他的性格不可能说出这种话来,但他曾对自己说过,他放弃治疗的唯一原因就是害怕他和紫末以后所生的孩子不被药物毒害。他甚至还展望着美好的前景,买一栋小别墅安家,远离自己那个富贵的家庭,让孩子和天底下所有的孩子一同长大。
自辉当时的反应却是愤怒地指责他自私,全不顾自己还能活多久,只为了自己的执念拖累别人。事后,他想起了准扬那充满了向往的眼神,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猜想——也许准扬有时也会痛恨自己的个性,所以才不要孩子同他一样。
他离世得太仓促,连结婚登记都来不及办,紫末却已有了身孕。自辉清楚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管这个孩子,没有父亲,户口就是一大难题,更遑论他成长过程中会遭到的非议及歧视。而除了他,世上也许再没有一个男人会没有芥蒂地把那孩子当亲生血缘看待。
也是出于这个顾虑,他与紫末才仓促登记结婚,让孩子在合理的时间内出生,便可以使父母不起疑心。
然而,童童出生时依然不够健康,整整一个冬天,他几乎每晚都要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起来,抱着高烧的童童去医院。一直体会着为人父母的含辛茹苦,加上孩子知晓世事后对自己流露出的敬爱与粘腻,感情深厚到连自己有时也不相信,童童不是他亲生的。
但是现在,他又不得不把一切和盘托出,希望能求得父母的谅解,希望已经与童童建立深厚感情的他们,也如同他一样,把童童当成自己的骨血。
chapter 33
童仕昭听完前因后果,知道紫末并没有出轨行迳,一切都是儿子心甘情愿,更是气道:“为了朋友的遗腹子,你就搭上自己的终生幸福?”
“不完全是,我对紫末是有感情的。”
那时的他也并非冲动,而是思考得十分清楚,即使那个人不是紫末,即使不是他爱的女人,他依然会娶她,只为了准扬,为了他们将近十年的情谊,也为了那个无所依恃的孩子。反正他一直是个没什么要求的人,遇到江紫末之前,他也觉得与哪个女人交往都没差别。
况且,他不若准扬,一生之中只有爱情一味。他注重的情感有很多种,亲情,友情,爱情,哪一种都可以使他倾其所有地付出。
“那她对你呢?你做出这么大的牺牲,这七年我怎么没见她回报你。”
“我没要她的回报,”自辉站起身,倚着桌边而站。“我和紫末之间,不是外人所看到的那样简单。你们之所以苛责她,只是因为没有看到我犯的错误而已。”
他瞥了眼母亲,留意到她的情绪非但不像先前那样激动,反倒是异常的沉默。
“仕昭,”沉默了许久的林艾馨忽然开口了,把脸转向丈夫,“到此为止吧,至少今天不要再继续谈下去了,我头痛得很。”
“那就不谈了,”童仕昭扶着林艾馨起身说,“反正也没什么好谈的,这事儿只有一个结果,自辉,你尽快把离婚手续办了,那母子俩打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以你的年纪和条件,我也不担心你再娶不到好女人。”
自辉猛然抬头,不敢相信父亲会轻描淡写地要求他离婚,要求他赶走妻儿。
童仕昭走近目光呆滞的儿子,咳了一声,唤回他的神智后才说:“没有人能原谅这样的欺骗,你是我唯一的儿子,除了原谅,我别无选择,但我凭什么要原谅江紫末?”他说时简直带着些咬牙切齿的痛恨,“如果你说不出口,我会亲自去说。明早起床,不要让我再看到那对母子!”
“行了,别说了,”林艾馨扶着额头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自辉他知道的。我们不赶紧休息,还待这儿老揭这伤疤干什么?”
完全不给自辉说话的机会,童仕昭便扶着林艾馨往外走,刚到门口,他又回过头来,神情异常的痛楚。
“自辉,你为什么没骗到我们一辈子?”
说完走出书房。
童童和小惠正好回来,隔得老远,童童喊着“爷爷,奶奶!”奔跑过来。
林艾馨习惯性地伸出手要去抱他,却突然怔了一下,便站着动也不动,也不应声,待童童站在她面前,仰着小脸迷惑地看着她时。林艾馨兀地别开脸,硬作出冷漠的样子,然而两行眼泪却不争气地滚落下来。
“走吧走吧。”童仕昭冷漠地瞥了童童一眼,便扶着她往卧室去。
童自辉出了书房,就见童童愣愣地站在原处,小脸上有着不明所以的受伤神情。他心痛地走到童童面前,半蹲下身。
“爷爷奶奶为什么不理我?”童童极为敏感地问。
“他们在生气,”自辉怜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头,“生爸爸的气,人正在气头上,是不会想理任何人的。”
“那好吧,我不去找他们,在这里陪着爸爸。”
自辉闻言,心里又一阵疼惜,趋身向前,将瘦小的身子紧拥在怀里。
“童童,你记不记得,上次在医院里,你醒来找不到我,你跟外婆胡搅蛮缠,后来我对你说了什么?”
“记得,”童童说,“要我相信你,只要童童在等着,爸爸一定也在想办法尽快回来。”
自辉松开他,双手扶着他的肩,目光锁住那张小脸认真的说:“一直会相信?”
童童点头,“一直会。”
真懂事的孩子!自辉既心酸又欣慰,童童继承了他生父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却没有继承父亲的孤傲偏执,虽然有点任性,有点顽皮,但他相信那都是小孩子的天性,完全不必担心。
这时,他才察觉到屋里太寂静,站起身四下看看,没有搜寻到紫末的身影。
“你妈妈呢?”
“妈妈送我们到楼下又走了,”童童说着,气得鼓起双颊,“还说呢,骗我们去逛夜市,结果就带我们去一家又一家书店。我想睡了,她才送我们回来。妈妈要我转告你,她再多去几家书店,一定会买到的。”
自辉看看墙上的时钟,快九点了,最多一个半小时,全城较大的书店都会打烊,便对童童说:“去洗澡睡觉吧,明天还要上课。”
待童童去洗澡了,他才走到电话机旁,拨出电话。
接通后,听筒里先响起一阵喧哗,然后才是紫末中气十足的声音。
“你还在书店?”
“我在地铁里,”她说,“去了几家书店,都没有找到,我现在正往另一家去。”
根本就不可能买到。自辉心有愧疚,忙说:“都这么晚了,赶紧回家吧,不用找了。”
“没关系的,我已经跟一家书店约好了。你不要着急,一定可以买到的。”
自辉正想劝阻她,却听到她在喊,“我要下车了,转乘二号线,拿到书再给你打电话。”
还不待他开口,伴着一阵喧哗声,手机挂断了。
他盯着传来忙音的话筒一迳出神,怎么会忘了,那丫头向来都是说到做到的性格,答应要给他找到,就是磨破鞋也一定会找到。当时情急,希望可以拖延一些她在外逗留的时间,才跟她说那本书很重要,既然是很重要的,那么她大概要跑遍全城的书店才会死心。
轻轻地搁下电话,他明白再打电话过去也没用,一旦“重要”那两个字烙在她的死脑筋里,她就只知道急他所急,即使现在跟她说不重要了,她也会认为那是一种宽慰,不予相信。
以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认识那一年的年底,准扬的生命气息越来越微弱,大多数时候已无法出门。紫末从家里搬出来,与准扬同食同睡,日夜相守。准扬的病痛经常在半夜发作,他准会醒过来,因为紫末往往已经起身,弄出一些响动。每次他进了房门都会看到那样的场景,准扬在无意识地情形下过紧地抓着紫末的手,她咬着唇一声不吭,只见手背上的血管一道道地突起。他慌忙上前,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她的手解救出来,换了自己的手。
准扬仍拒绝上医院,紫末只能寸步不离。
他的生日将近,紫末却记得,问他要什么生日礼物。那种情况下,他不能再叫她分心。看着她积郁已久的脸,他忽然玩笑道:“要不我们那天把准扬丢开,去公园划上一天的船。”
那么明显的一句玩笑话,分明是故意为难她的,她不应该当真,然而她却认真地思考起来,最终却点了头。
他却没有放在心上,当公司提出要他那天去邻市出差时,他想也没想就应允了。当天早上离开,直到晚上七点还在与人进行讨论,手机在那时响起来。
她真的在公园等了一天。
听筒里有风刮过的声音,那是冬天,也许天空正在飘雪。
知道他在邻市出差,还在开会时,她的反应不是愤怒,不是难过,而是很恍然大悟的语气,“啊?原来在忙啊,你忙完再来好了。”
他嘱咐她回家等着,当即驱车赶回来,家里只有一个小女生,是她的同学,她拜托人家来照顾准扬。
她还没有回来。
一向有礼貌的他看也没再看她的同学一眼,更谈不上寒暄,一转身就冲出家门。
果然下雪了,走进公园,看不到一个人。冬青的叶子已覆上了薄薄的一层雪,他一路走着,身后留下一长串浅浅的黑色脚印。到湖边时,他的心骤然一疼,不远那个亮着温暖灯光的公用电话亭里,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他叹气,总算还没有太笨。
狭小的电话亭里塞进了两个人,她抬起头来,他才看到她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蛋糕盒。看到他,她高兴地笑了,傻傻地举高那个蛋糕盒,“生日快乐!”
他才发觉她是用手掌托着蛋糕盒的,她的手指头已僵直成十根小木棍。
他接过蛋糕,搁在地上,拉过她的一双冻僵的手摩挲。电话亭太窄,她蹲着,他便不能再蹲下身,便说:“你为什么不站起来?”
“我也想啊,”她呵呵笑,“但是我的脚麻了。”
他扶着她站起来,倚着电话亭,继续摩挲她的手,待她那十个手指头可以活动了,才说:“我以为你不会离开准扬的。”
“可是,今天是你的生日啊。”她很理所当然地说。
“其实,我很多年没有过生日了,也不喜欢。”
“为什么?”
“小时候,我妈总喜欢在生日的时候给我打扮得奇奇怪怪的,再偷偷请很多同学来庆生。生日过后,我就沦落为同学的笑柄。”
她笑得很欢,“我比你幸福多了。虽然每回生日都是在我妈工作的酒楼过的,但她会亲自下厨做大一桌菜。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蛋糕,她下班的时候,所有的蛋糕店都关门了。”
灯光下,她的笑容明净而温暖,在这冰天雪地的电话亭里,第一次,他们之间,没有准扬。
那年,她22岁。
今年,她仍然是22岁。
chapter 34
他站在露台往下看,是深不见底的黑,尽管她回来有路灯照亮,但站在高处却看不到。看不到路灯照着她纤瘦的身体,看不到灯光投下她脸侧的阴影,她回来时会抱着一本书么?不太可能,但她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交待。这个交待不是她的辛劳,不是她已经尽力,因为她从来就只晓得行动,不晓得辩解,更是,不管后果。
她没有那么多复杂的私心杂念。
若是一般人,去过两家书家,找不到就可以回来交差了。
但她不是。
那么,唯一的可能是,她回到家后向他道歉,实在找不到那本书,直到他向她证明,真的不需要那本书了,她才会放弃。
已经太晚了,他丧失了等待的耐性。
转回屋内,再次拨出电话,这次,不论她怎么说,他也会去把她揪回来。
刚拿起话筒,听到开门的声音。几步跨到门边,她的身影已闪进门内。
“对不起!”她边换鞋边道歉,然后转身面向他,“虽然找到了,但还要过一个星期才能拿到书。”
他惊讶得不能言语。
她脸上带笑,用手捋捋了额前凌乱的发缕,开始做汇报,“这本书太难找了,大型书城里根本查询不到,有名的几家专营进口书的书店也没有,去了专业的书店,才知道这本书国内没有发行。幸好城西一家小书店有代购业务,如果查到国外还有得销售,只需要交一半的预付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拿书。”
她说得忘我,扬着手中的几张纸,眼里满满的成就感。
自辉抽走她手中的纸,低头一看,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上面打印着全城书店的地址和电话,被勾掉的地方大概是去过的,有二十多家,而这二十多家分布在三个区。就是说,她在四五个小时内横跨三个大区,找了二十多家书店,最下面的那家最远,已经是接近郊区了。
她没去注意他歉疚的神情,仍旧自顾自地说:“最后那一家,我去的时候,他们的卷叶闸已经拉下一半了,要我第二天再来,是我硬闯进去,厚脸皮地要他们马上查,不然我要赖在他们的书店过夜,他们被逼得没办法才联络那边——话说回来,这本书好贵啊,订金就要一百块……美金——”
她发觉他只顾盯着那叠地址,脸色越来越难看,以为他是着急书没有买到,连忙又说:“我知道你很着急,那边我只是先订下来,明天我还会接着去找,”她靠过来,指着纸上的几个画圈的地址,“这是我去外面打印的黄页,你看,有几家都是销售专业书籍的,有代购业务,也许以前别人也有买过这本书,有库存也不定——”
她终于停止了喋喋不休,整个人被他带进怀里,紧紧抱着。他百感交集地在她耳边低声说:“你不用感到抱歉——我用不着那本书。”
“哦——”她的身体一僵。半晌,才又勉强笑笑,“用不着就好。”
“之前的确需要,”他意有所指,“但是现在不用了。下次不要再那么傻,找不到就不要找了。”
她安心地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伸出双手回抱他,“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想到你在家里等着;想着买到书可以解你的燃眉之急;想着想着,到最后就发了狠,越是没卖的,我就越要买到。我也知道自己平时跟个废物没差别,帮不上你什么,难得能替你跑回腿,能真正帮上你,那么你就会开心,我也更开心,真的。”
童自辉动容地拥紧她。他知道她的开心是真的。但她并不是什么都没为他做,她给他过了生日,给他做过很多顿美味的晚餐,还给了他童童,给了他这一段最幸福的时光。但他也知道,她不会那么想,就像当初她为准扬做那么多,然而在准扬去了以后,她却总是疑心自己哪方面没有尽力一样,她总是不停地付出,又不停地觉得自己什么也做。
虽然他一直弄不清是什么原因让她的内心如此执着,但他知道,初次见面,她站在毒辣的日头下等待一个不可能会有的面试时,他就被吸引了。
只是,在他真正拥有她时,却不得不把她逼离自己身边。
“紫末,”他松开她,直视她的眼睛,“可以再为我做一件事吗?”
“当然。”
他垂下眸子,不敢逼视那明净单纯的笑容,“明天带童童和小惠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她仍然笑得很甜,“你也去吗?爸爸妈妈是不是也去?”
“不,我不去,爸妈也不去,”他勇敢地抬起头,“我们要暂时分开。”
紫末脸上的笑容僵滞在嘴角。
“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也不要多心,我只是有些事要处理,过段时间我会接你回来,”他竭力保持平静,不让她看出自己内心翻涌的复杂情绪,就仿佛他们谈的是一件很小的事,“而且,你刚刚已经答应我了。”
“可是,刚刚我并不知道是什么事啊,”紫末激动地说,“到底怎么了?你要我们走,你一个人又要处理什么事?”
“你非要追根问底么?”他发了脾气,“夫妻之间就不能有隐私?不能有自己的空间?你非要问,我告诉你,是我的设计出了问题,全是因为这段时间要忙着照顾你们,耽误了工作。难道你忘记了?我们以前的约定,谁工作忙的时候,另一方有义务带孩子,而留给对方一个不受干扰的工作环境。”
“有这样的约定么?”江紫末无惧于他的怒火,也不会在他的疾言厉色下退却,“就算有,我也失忆了啊。”
正是因为她失忆了,他才能把这子虚乌有的约定当成理由。自辉暗暗说,这个理由她会接受的。
也是在这时,他才深刻体会到紫末会爱准扬的原因,准扬永远也不会给她这种难堪,他只会带着紫末和童童一走了之,全然不理会父母的无理要求。
但他不是准扬,不会再次去伤害父母。
他要一个完美的结果。要跟父母据理力争,要得到他们的谅解,更要让他们重新接受紫末和童童。然而这些事情只能在他们离开后才能着手去做,他不能让紫末和童童听到一点点风声。
那晚紫末在山里对他说,如果一开始爱的不是他,她宁愿不知道。他知道那是出于一种内疚——失忆过后的她爱上他以后,便把过去的爱当成了对他的背叛。
她害怕他介意,害怕他嫌弃,这一切他都看在眼里。若还让她知道了童童不是他亲生的,以她的性格,过度的自责会令她作出什么事来——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害怕再回想起那可怕的一幕来。
而年幼的童童,出生那天起,眼睛里所看到的父亲就是他。他不知道这种事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多重的阴影,但他不能任其发生。
无论如何,他要化解掉这场即将掀起的轩然大波。
这样想着,原本因为紫末的难过有些心软的他,又逐渐坚定起来。
他脸上已经看不出适才的怒气,转成温言软语的哄劝:“你要理解我,只是短暂地分开,工作完成后,我们不是可以团聚了。”
他的语气转柔,江紫末心中的积郁也减轻了不少,何况,她也很为他的工作担心。
“那好吧,”她委屈地妥协,“怎么样你才可以清静。想你了可以来看你吗?”
“尽量不要,”他说,“有空了会去看你们的。”
“打电话呢?”
“白天可以打。”
“谁订的这个不近人情的约定?”
自辉怔了怔,“是我。”
她撇了撇唇,忽然笑道:“我心里平衡了,果然是人无完人。”
“什么意思?”
她把脸凑上去,狠狠地挤扁了他的脸颊,才退开一步,眨眨眼说:“一想到你的无情,而我默默地接受了,心里却无比的快乐。哎——我是不是变态啊。”
他知道她又在开玩笑,但他笑不出来,只扯了扯嘴角,“早点睡吧,明早我送你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好消息:此文签了出版。
一个坏消息:也是签了出版。
签了出版,更新肯定会受到限制。
有两个方案:第一是,一周一更,直到出版都不用停更。
第二是,继续保持一天一更,到十三万字时就停更,直到出版保护期过后,把剩余的更完。
由你们来作选择。
也可以选择弃文,但不能骂人;可以揍我,但不能打脸。
尤其是最近已进入空前艰难的瓶颈期,挫折太大,情绪非常非常之低落,很可能一想不开,就把自己关个十天半个月的禁闭,所以,请假装某虫是濒危动物,手下留情。
很感激一直以来陪伴我的姐妹,每章都留言的姐妹,不是你们支持,以我写文的龟速,这篇文大概至今还是只有个开头。
只不过,还是逃不过瓶颈,那种无力感,除了泪水,还是泪水!~~
chapter 35
江紫末被丈夫驱逐回了娘家,临行前,她狐疑地问了自辉:真的是因为工作?真的没有被狐狸精迷上?
自辉斜睨她一眼,撇撇唇说:狐狸精迷得到我,哪还有你的份儿?
于是,江紫末“欢天喜地”地带走了另两个闲杂人等。
目送他的车驶离,透过车窗,隐隐能看到他的侧影,没来由的,她的心头一阵悸动。
喜悦,又感到难舍。
相处的朝夕一一闪过眼前。刚醒过来时,英俊逼人的他站在病床前,“自我介绍”是她的丈夫。却对她极之冷漠,冷漠中又不经间地流露出对她的抱怨,那抱怨不决绝,不彻底,甚至一时不察,竟允许自己关心起她来。
幸福是从那时感受到的,恐慌亦是从那时产生的。
他越完美,她越不安。宁愿他冷漠得更久一点,她多作些努力,多付出一些,如此才能平衡,才能配上他,才能心安理得地当他的妻子。
然而,他的冷漠一旦收起,给她的便是那足以融冰化雪的温暖。
但她记起了一些事。并不若她最初的猜想——她与他因相爱而结婚生子。
有一个她必须正视,却一直不敢正视的事实,她曾经深爱过另一个人,曾经很愚蠢地没有珍惜他。
由此,她抗拒回忆,抗拒想起那个人。她一厢情愿地希望他们的起点是从她刚醒来开始,那时他们才初相识,才首次见面。
宁愿是那样,假如恢复记忆的代价是回到车祸前,她宁愿独自吞噬那些痛苦的回忆,她可以在他面前佯装失忆,让他相信,一直一直,她都只爱他。
她真的可以,只要他别再次提出离婚。
她也知道,现在她的内心变得很卑微。所以总想为他做些事,借此来消除她内心的卑微。可是,她却始终一无事处,享受他给她的温柔体贴的照顾。
他也不知道,他待她越温柔,她越是惶恐,唯恐哪天有个比她好上百倍的女人出现,届时她不敢抢,不敢争,只一声不吭地退让成全。
如果爱情是必须为另一方牺牲的,那么,她会牺牲得很快乐。
就如这次,为了使他亳无顾虑的工作。她愿意接受分开,愿意搬来母亲家里,愿意担起照顾儿子的重任。
这样,算不算是她为他分了忧?
她的内心带着这样一种坚决,将自己和童童的生活安排得妥妥贴贴。然而,分离之苦,在枯燥的日子里绵绵不尽,有如羽毛之梢刷过心脏,让人奇痒难耐。
她竭力说服自己,一切还是如从前一样,就当他下班后就躲进书房工作,她必须要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购物,甚至是一个人发呆……可是,既然他在书房,为什么心还空洞得没有着落?
从前,即使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发呆,都知道他近在咫尺,知道他在她一抬眼就可以看得到的地方。
他从不曾远离。
现在,她依然在六点时就开始数着时间,六点半端菜上桌,桌上至少有三个以上他爱吃的菜。
他却不在。
吃完饭,照旧沏一壶茶,烤一两样小点心,香味四处飘散。
他还是不在。
两个人突然变成一个人,除了想念,就是无所适从,和不知所措的迷茫。不知道周末该怎么打发,不知道高兴难过时该去跟谁说话,不知道空闲时应该做些什么事。只是在突然之间,生活就陷入了一团混乱,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想做。不想去看电影,不想去逛街,不想妆扮……原来的喜欢的事都变得不喜欢,原来觉得美味的东西都变得淡而无味,原来所向往的一切都变得意兴阑珊。
只是在突然之间,变得不想笑,不想哭,不想说话……所有感知和情绪都没有了,痴痴傻傻,成天成天地坐在一处发呆。
这种感觉很熟悉,好像曾经有过,不痛不痒,不悲不伤,被一种茫然无望的心情淹没,日子仿佛一下子灰暗得没有尽头。
幸好还有童童。
那一天下午,她自发呆中惊醒,童童快放学了。
她一跳而起,窗外已开始飘起雪花,随手抓起一把伞,仓卒地冲出家门。到楼下,抢上了别人拦下的计程车,兵荒马乱地一路赶到学校,险险准时地接到童童。
回家的路上,童童一反往常的调皮,很认真地说:“妈妈,辛苦你了。”
她怔怔地看着儿子,稚气的脸上流露出不符年纪的成熟。这一瞬间,又是一种熟悉的情绪冲撞着心口,既心酸又愧疚。她问自己,是这样么?以前是不是也因为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情绪之中,而疏忽了童童。
她隐隐记得有那么个片断,林之洋在旁边喋喋不休地向客户报告她的新计划,承诺一定会修补以前那个失败的案例。她顿时从宽大柔软的椅子里惊跳而出,忙乱地收拾好桌上的文件,如同一阵旋风席卷出会议室,转瞬间,已把张口结舌的同事和客户扔在大厦的20楼。
却还是晚了,站在空寂的校园里,已见不着半个学生。
拖着沉重的腿走到童童的班级,教室的门已经锁上了。颓然地靠着阑杆,眼前恍若闪过童童期待的脸,她替他整理好衣襟,吻了他的脸颊,“第一天上学,要好好地跟同学介绍自己,跟他们融洽地相处,把同学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知道吗?”
童童乖巧地点头,回亲了她,“妈妈,放学一定要来接我哦。跟爸爸一起。”
空荡的走廊上,仿佛又听到另一个冷漠的声音响在耳边,一个字一个字低沉而有力地警告她,“如果你今天不守承诺,让童童失望,以后都不许你来接送他。”
她转过身,阑干上的菊花吐着纤长的金丝,一粒又一粒眼泪接连滴进深褐色的花芯里,无声的漾开,渗透消失。
“妈妈!”
她回神,童童拽着她的衣袖,关切地望着她。
怜惜地摸摸他的脸,这孩子的个性如他父亲一样,只要对他稍稍关心,他便会感激。
自责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她一把抱住童童,低声说道:“傻童童,妈妈哪里辛苦了?”
“下这么大的雪,你还要来接我,”童童小声地说,“其实学校有接送的车,我很想自己坐车回家,可是爸爸说我年纪太小。妈妈,等我长大了一点了,就让我自己坐车回家好不好?”
江紫末偷偷把眼泪抹掉,才松开他,“等你长大再说。”
童童撇了撇小嘴,不满地说:“爸爸好过份,为了工作把我们丢下,让妈妈一个人照顾我。”
“不可以这样说爸爸,”江紫末柔声说道,“爸爸要赚钱养家,妈妈没有工作,理所当然地是要照顾你。”
“我可管不着那么多。谁养家谁闲着都没关系。我是爸爸妈妈的孩子,应当由爸爸妈妈一起照顾的。”
江紫末又是一怔。童童并不是真的在生父亲的气,从某方面来理解,他是在心疼她。
这是不是代表,童童真正愿意跟她亲近了?愿意像对待爸爸一样地对待她了?
“童童,妈妈是不是以前从没有接送过你?”她突然问。
“不是啊,你不是一直都在接我送我?”
“我是说更早以前,就是妈妈住院以前。”
童童默默地摇了下头。
那时的她怎么就那么笨啊?他会那样警告自己,其实是要引起她的重视,并不是真的不许她接送,她竟然就傻到从此不敢再接送童童。
是不敢。刚想起他那句警告时,她的心脏恐惧地收缩了一下。
她很清楚的知道,那是一种不敢面对的怯懦。至于是什么原因导致从不拘泥的她会怯懦以对,想来无他,一定是积欠得太多,多得她已经不能平等地看待他。
唉,原来自己以前那么不争气啊。
江紫末想着,那时她也一定是像现在这样,明知自己已陷入某种情绪之中,不能自救,而他,想必也帮不上什么忙。
因为,他也不能让那个人活过来。
她太了解自己对感情的依赖性,父亲离开她与母亲八年,她足足恨了他八年。半夜里会哭醒,因为梦见他回来了,仍是一家三口平凡而幸福地过活;醒来后,他仍在另一个家,关怀着另一个孩子。父亲曾经对她说:爸爸永远爱你,告诉我,怎样你才能觉得幸福?她冷漠地回答:除非你回家。
他做不到。所以她的幸福永远缺了一半。
自辉曾说她执念太深,一定要改,否则误人误己。
她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童童的头,嘴里低喃道:“要改,一定要改。”
作者有话要说:
一周一约会,俺来也!~~~~话说,多数人选择了周更,于是,我周更…谢谢大家的支持,真的,虫子很感动于大家的善解人意~~~枫叶红似火2009-12-21 09:11在思念中沉淀彼此的感情,虽然过程是痛苦的,相信在等待中,紫末会在记忆的修复中找回自己感情的真实心声.谢谢楼主的辛勤搬文…
chapter 36
江紫末决心要改。首先是竭力思考童童还需要些什么,去年冬天的冬衣裤帽都旧了,不保暖,统统换新的。刚回到家,拎起鞋柜上的小皮靴翻过来,底已经磨平了,下雪天容易滑倒,她又返回商场,挑了两双雪地靴,今年的新款,很炫也很昂贵,童童那爱现的个性保管会喜欢。牛奶——童童每晚睡前要喝高钙牛奶——那小子听说补钙能长得高长得快,迷信一切补钙的营养品。他这个年纪,很崇拜大人的身高和力气,偷偷在衣柜上用墨笔刻线,动不动就跑过去比一比,没那条线高,又淡定地去补钙。
江紫末哭笑不得,既不能揭穿他,又不能任他乱吃那些杂七杂八的营养品。只允许他睡前喝一杯高钙牛奶,自己受点苦,清晨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冒着风雪陪童童小跑一大段路,算是锻炼过了,才搭车送他去学校。
重心都转移到童童身上,她的生活很充实,不见以往颓然的情绪。
自辉每天都会在午餐的时间打电话来,东一句,西一句,有话说话,没话编出话来说,天南地北,往往是午休已结束半个小时,她才装成恍然一惊的语气:糟糕,你迟到了耶,怎么办怎么办?
次次如此,自辉次次予以配合。
大雪簌簌地连下了三天,久不见日光,仿佛那温暖已绝迹人间,举目所见的是遮天的灰雾、厚厚的白雪,与透明的冰挂。院子里仅有的一株梅树绽放,路过即闻到一阵清洌的香气。江紫末喜欢那树梅花,早晚经过要看上几次,花朵娇嫩黄艳,花蕊里兜着一团晶莹的雪,看得心痒难耐,想折几枝拿回家插瓶,都因为童童几次正义的谴责而作罢。
夜晚被雪光映照,窗外仍亮如白昼。
童童趴在窗前观望了好一会儿,终于爬下窗台,瞥了一眼看书看得入神的紫末说:“我要去给爸爸打电话。”
江紫末丢开书,眼疾手快地拎住他的后领子,“不可以,爸爸要工作。他有空会给我们打电话的。”
“可是积了好厚的雪呢,”童童撇了撇唇,睁大一双亮晶晶的、委屈的眼睛,“爸爸说过会陪我玩雪的。”
江紫末根本不上当,“我怎么只听到你要爸爸给你买那个贵死人的拼装帆船的要求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小势利鬼,难得你爸答应你一个要求,你会浪费在这种小要求上?”
童童的眼睛越睁越大,突然眼圈一红,黑亮的眼瞳蒙上一层水雾,“可是我现在不想要帆船了,想要爸爸陪我玩雪啊。”
江紫末看他那委屈样,心里一酸,不禁松开了手。童童趁机挣脱开,几步蹿到电话旁边,抓起听筒,拨出电话,再回过头来就已经变了脸,那副可怜样全不见了,只得意洋洋地冲江紫末做着鬼脸,“爸爸一次也没被我骗到,就妈妈最笨,总是上当。”
江紫末原本气得要扑过去的,但一见到童童期待地盯着电话机,忽然一怔,明白到童童是真的想念父亲了,便不再阻止。
童自辉在林艾馨的视线探过来以前,摁下静音,再把手机收进衣袋里。
“谁的电话?”林艾馨问。
“不知道,陌生电话。”他说。
林艾馨清楚是谁打来的,并没有追问。
这几天她气不平,第二天早起,本想抓住儿媳问个明白的,谁知儿子更早一步将人送走,她起床后,不但没有逮到人发泄怒气,连以往现成的早餐也没有了,只能空着肚子生闷气。此后,她不复从前养尊处优、含饴弄孙的的闲适生活。自辉向来果断,为了不使那母子俩得到口风,连小惠也不留下。林艾馨不得已的地亲自下厨,负担起全部家务。
她当然不想管那些琐碎的家务,向自辉抱怨,他从容不迫地回一句,“小惠与童童感情深厚,理所应当跟他们走。您不想做家务,没问题,再等等,我尽快务色一个人来。”
一句话堵死。她总不能让儿子不上班,专去给她找保姆,何况,他们两个老人也不想在此长住。
意气之争,她必定争不过儿子。
童仕昭倒是可以无后顾之忧地赌气,反正饿的时候只要找上她,咕哝一句“该煮饭了”,她就得去厨房张罗。因此,他只管从早到晚摆出一副要把儿子隔绝在外的嘴脸,仿佛其他事都与他无关,就是她被活活气死,也与他无关。
林艾馨对老伴很寒心,对儿子——寒心谈不上,只是无可奈何。她突然想回家乡,那里有一帮朋友,虽然爱东家长,西家短,打探别人的隐私,但好歹说得上话,骂两句也有人附和。在这里,亲孙子一下子变得不亲,刚对她百依百顺的儿媳一下子成了眼中钉,痛心之余,她才颓然觉到,自己是个寂寞的老人。
幸好,只要自辉下班回家,她都可以跟他唠叨,伤心起来骂两句,但他向来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唠叨得多了,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烦人。
她开始拿不准该不该恨江紫末,该不该为了一点血缘把疼爱多年的孙子赶走。她怨恨着,尚还对他们存着一丝感情,更不用讲获得她宽恕后的江紫末,应该是对自己感激涕零,有求必应的。
想了许多,她才对自辉说:“你清楚,我向来不是一个专制的老人——”她开始承认自己老了,“也不是真的很看重血缘,我无非是怨恨你骗我,”这话也说过很多遍了,她草草略过,进入正题,“你说江紫末失忆了。我回想了一下,这次来确实觉得她变了个人,如果真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变回她二十初头的性格,那倒也是个招人爱的人。年轻人嘛,敢爱敢恨。其实爱恨都是过眼云烟,等不再年轻时,就只剩下悔恨与可怜,我不会去责备一个可怜人。再来,你也说了,当初瞒着我们是你的主意,紫末原本是要先来拜访我们,求得我们同意才肯结婚的,她为人妻子,应当听你的话。那我责备她的理由又少了一个,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去跟谁生这个气?可这口气不出,我心不平,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你说怎么办?”
自辉的心思都在那个电话上,本来是急着脱身要去回电话的。母亲心平气和地说出这一番话,倒让他不好撇开她了。思索了一下,他说道:“虽然您总说怨恨我,但您也清楚,没有哪个母亲会恨子女一辈子。您不像爸爸那么专制,不通融。我所做一切的都是为童童,那么小的孩子,我就是让您去找他出气,您肯吗?妈,紫末现在是尽心尽力为这个家,童童聪明可爱孝顺,这么好的一个家,您也不舍得拆散。不如您原谅我们,以后我们只会对您更加孝顺。”
林艾馨的嘴角动了动,想反驳,终究找不出话来驳。自辉的话很直接,不免伤她的心,可错事他都已经做,难道现在要他假惺惺地悔恨一场吗?以她的性格,会更厌恶吧。
她见儿子眼神游离,总是无意识地去摸那个装着手机的上衣口袋。她的嘴角动了几动,终究是将气忍了下来。
“我去看看你爸,”她说完,借口离开了。
经过客厅,明明那么多家具,却感觉四壁空空。唉,童童的笑声呢?以前只要见到他古灵精怪地恶整他妈妈,她这个当奶奶的就感到一阵快意。
什么时候起,家再不是原来的那个家,只剩几套秃秃的家具了?
童自辉等母亲回房后,立即走到露台。雪花落得又快又急,露台上的植物已经被白雪掩盖了。
他没有开灯,借着客厅里斜射的光线,仿佛看到那个黑暗角落里堆着一个憨憨傻傻的雪人,鼻子上插着葫萝卜,瞪着一双大眼睛认真地注视着客厅内欢声笑语的人;仿佛又听到童童很不可爱地反驳母亲:‘雪人根本不会动,怎么可能冲入火屋救出小白兔?’然而,第二天早上,雪人原本圆秃的双手多出一双绒线手套。
下雪了,他答应过童童,要送他一辆雪雕的汽车,四门六座,童童坐司机位,爸爸妈妈坐旁边,爷爷奶奶,外婆小惠姐姐坐后排。
他微笑着,拨出电话,原以为会听到童童可爱的声音,或者是紫末惊喜的声音——电话却是岳母接的。
“自辉啊,紫末刚带着童童和小惠下楼去玩雪了。”
作者有话要说:锵锵锵!一周一约会!~~大家喜欢少女养成的情节么?某虫最近有个念头,童童这样的孩子,是不是比较适合光源氏计划,养一个十全十美的女孩子出来比较好?
chapter 37
大楼附带的小花园里有一块空地,小花园遥遥的对着正门,不靠车道,小区居民一般都去会馆前的大花园,而此地,冬天那些人只知匆匆路过,基本不会踏足,因此才得以使这里的积雪丰厚,并且相当干净。
江紫末蹲在墙角,手里捏着一团冰冷的雪,哀怨地盯着远处那两个聚精会神做雪雕的人。
不是玩雪吗?玩雪不就是打雪仗、堆雪人吗?什么时候小孩子玩雪都玩得这么高级这么有艺术性了?
害她还专门去厨房揣了一根葫萝卜出来,想当做雪人的鼻子。从小到大,堆雪人都是她的拿手好戏,堆出的雪人憨态可掬,曾经还有亲戚家的小朋友见到她堆的雪人融化,而大哭了一场呢!
她原本想在小惠和童童前露一手的,谁知道——可恶的童童——居然敢鄙视她。
到底是谁教出来的?
用膝盖想都知道,肯定是他那做设计的老爸。
“啊嚏!”童童扬头,鼻子里喷出两管鼻涕,旁边的小惠立刻帮他擦干净。
他又埋下头,继续雕琢他的汽车。
哼!冰天雪地里做雪雕,不冻感冒才怪。
“童童!”江紫末忽然喊一声,见童童转过头来。她眯眼瞄准,掷出雪球,射中!那个已初形状的雪白汽车被雪球砸得唏巴烂。
“妈妈!”童童气得跳起来,怒气冲冲地盯着江紫末,“你太快过份——啊——”又一团雪松松软软的砸到小脸上。冷!好冷!
童童生气了,童童抓狂了,童童善良平和的心灵终于被复仇的火苗点燃了。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小小的身影紧追着江紫末,狂暴地掷出雪球。
太可怕了!自食恶果的江紫末只来得及抱头鼠蹿,好不容易找到一棵小松树藏身,正要瞅准时机反击,小惠不知什么时候已悄悄地绕到树后,近距离地把一团雪涂她脸上。
对了,那个被她砸烂的雪雕汽车也有小惠辛苦的一份儿。
可怜她这个势单力薄的孤军哎!
江紫末抹了一把脸,雪接触到体温迅速融化,雪水流进脖子里,冷死了,呜呜!
她磨了磨牙,勇敢地从树后现身,叉腰指着童童的鼻子,“不孝子!你听清楚了,你老娘的雪球是百发百中的,现在开始,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噗——一团雪适时塞进她的嘴里。
她瞪大眼睛,童童也瞪大眼睛,但——他是瞪大眼睛好瞧清楚自己的杰作。
“妈妈,这雪是我从树上拣的,很干净。你慢慢吃,我这里还有很多——”说时,又一团雪抹到她的脸上,然后撒开腿逃命去也。
江紫末的毛发根根倒竖,蹲在地上做了几个重量级的雪球,开始勇猛地以一敌二。
“嗖嗖嗖嗖——”白色的雪球在寂静的夜空下飞来飞去。
激烈的枪林弹雨中,江紫末被揍得太惨,全身的痛感神经已趋于麻木,到最后索性不躲不避,镇定地蹲在一处制造完美又攻击性强的“武器”,不多时,以她的身体为轴的半个圆圈里,已堆垒出一个雪白的“馒头”山。
又吃了一记雪球。她眯眼,盯着那个疾跑中,正左右找冬青树藏身的小祸首。
“一,二,三!”雪球从手中飞出去,直追那个小小的后脑勺,眼看就要命中,小身子一偏,轻巧躲开。江紫末暗暗跺足,抬眼却见一个男人撑着把黑伞,不疾不徐地走来,而她的雪球正呈直线飞撞过去——以童童的身高做准,那个雪球大概会正中那男人的,呃……双腿之间的部位。
江紫末正想捂脸躲开这羞愧尴尬的一刻,那把伞却略一倾斜,雪球“啪”地撞上伞沿,碎雪四溅。
“爸爸!”童童不顾身后有没有雪球飞来,扑向自辉的腿,眼泪汪汪地告状,“呜呜——妈妈好歹毒,我的头被她打出了好几个包。”
童自辉收起伞,细细的摸着儿子的头,哪来的包?抬起头,看向江紫末——好狼狈!
这就是他冒着风雪也要来见的人?披头散发,脸脏污得已辨不出眉眼,白色的羽绒服上黄一块黑一块,近看竟然是泥水。快三十岁的人了,像样吗?再低头看宝贝儿子,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倒是小脸保护得好,双颊红通通的,可爱多了。
自辉再怎么也想不到会见到这么一副景象。他原以为,儿子该多想念他,没有老爸陪着,他大概都无心做功课吧?紫末那性子,这几天也应该是茶饭不想,每日每日地盼着他能给她一个电话。所以,他才打定主意,要给他们一个惊喜。唉,亏他在路上还担心母子俩抱着他的哭,为此酝酿了好些安慰的说辞。
事实证明,是他想太多了。
“你们还挺会给自己找事消谴嘛?”他全然不觉自己的话里冒着酸气,反正他心里想的也没差,有他没他倒也没什么所谓。到头来是他自作多情,是他成天成天地想念着他们。
“爸爸爸爸!”童童抱着他的大腿摇啊摇,“你来陪我玩雪了?”
“不,上楼去!”他摸到童童的头发已有微湿的汗意,这么冷的天,再站多一会儿,说不定就患感冒了。反正,这种野蛮的游戏他也不打算奉陪。极为不满地瞪了江紫末一眼,他抱起童童,往楼道里走。
才走了两三步,他的胳膊就被拖住,江紫末死皮赖脸地蹭上来,挂在他的胳膊上。
“你不玩了?”虽然这样说,他的嘴角却还是得意的微微上扬。
江紫末干笑两声,谄媚地贴上来,“不玩了不玩了,你的诱惑力最大,什么事都比不上。”
童自辉冷哼一声。
江紫末暗暗叹气,忍吧忍吧,谁让他是赚钱养家的那个,自己就委屈点,成全他那需要人时时依赖于他的变态的心理。
于是,身子贴着他蹭啊蹭,只差要把他挤到墙角去了,才狗腿地说:“童童给你打电话了,是你不接嘛,又不是我们背着你偷偷玩。我们都很想你啊。”
又是一声冷哼。
“好绝情哦!”她可怜巴巴地咕哝,“你难道看不出来,我想你都想得形销骨立了,难得见到你,笑也不笑一下。”
童自辉微笑,但是是对着宝贝儿子,“童童,你看这里有人瘦了吗?”
童童很认真地看了看所有人,摇摇头。
江紫末摸摸鼻子,别过脸,躲开自辉在她圆圆的下巴上巡梭的目光。她前几天是很消瘦憔悴的好不好?谁让他那时不来,等她的脸才稍稍圆润一点点,他就来了。
童自辉拉回目光对着童童,忽然笑道:“好像童童是瘦了点。”
江紫末狠狠的瞪着那张笑脸,肉麻兮兮的笑。对儿子那么关心,你就有肉吃?对儿子笑得那么肉麻,你就有酒喝?她死死的瞪,待他一转过脸来,那双眼睛魔法般地眯眯一笑,是啊,他可以只对她冷哼,她却得对他笑,讨好他才有肉吃,有酒喝。
“童童是聪睿的孩子,那能跟那些普通的胖孩子一样,”她心里依然在腹诽,看出来了,你来就是担心我虐待儿子的。
自辉瞟了瞟她,那笑容怎么看怎么恶心吧啦。
算了,逗她这么久,也够了。真把她惹毛了,板起一张脸,一会儿到家,岳母又要担心。
chapter 38
江紫末开了门,一行人站在门口换鞋、脱外套,童童把帽子,羽绒服,手套全堆到江紫末摊开的手臂上,她生气地眯了眯眼,正想抓回那个小东西,“啪——”童自辉的黑色大衣落到那堆衣服上,轻巧地自她面前扬长而过。重——好重!再顾不得教训童童,乖乖地捧着衣服,一一挂起来。
雪天开车不便,自辉是一路走过来的,江美韵担心他冻着,又差紫末去打了盆热水给他暖脚。待紫末将童童哄去洗澡,并烘暖他的睡衣后,才又来到客厅,见自辉的双脚还泡在水里,却已经靠着沙发睡着了。
她取来毛巾,抬起他的腿时,自辉睁开了眼睛,接过毛巾擦干脚。
一来到这里就觉得浑身放松,轻易就睡着了。他疲倦地推了推鼻梁,拉她的手,示意她坐到自己旁边。
江紫末见大的小的都伺候完了,便坐了下来。
“要不要洗个澡休息?”她问。
自辉摇头,虽然很想留在这里,但家里只有两个老人。
“一会儿还要回去,明早有个会议。”
紫末眸中有黯色,却也没有把心里的失望表露出来。静默了一会儿,她的肩上忽然有股重量压下来,微微侧头,方知他的头靠在自己肩上,安然地闭着眼睛。
“这么累,还是进房躺一会儿吧。”
自辉没有反对,揽着她的肩往卧室去。一挨到床,他便完全松懈下来,身体仿佛一下子重了不少,连眼皮也抬不起。不用多久,均匀的呼吸声响起。江紫末替他盖好被子,自己也挨着他躺下。
童童洗完澡便急匆匆到他们的房间,一推开门,失望地见父亲已经躺下睡了,母亲睁着眼睛看着他。
他扶着门,为难着该进还是该退,还没有跟爸爸说上几句话,他不想就这样回自己的房间。这时,江紫末掀开被子对他招招手,并把食指竖在嘴边示意他不要出声。
童童眼睛一亮,轻轻关上门。爬到床上,钻进被窝里,紧紧挨着父亲睡下。
一家三口并排躺着,紫末在左,自辉在右,童童夹在中间。他侧过身,贴着紫末的耳边小声说:“今晚都可以跟爸爸一起睡吗?”
紫末摸着他柔软细密的头发,笑着点头,“乖乖睡觉,不然爸爸会被吵醒哦。”
童童闻言紧抿着唇,表示自己不会再出声后,便一头扎进紫末怀里,蜷起身子睡着了。
江紫末小心地替童童掖紧被角,才撑起脸,端详童童的睡相。
童童比一般的小孩子独立,晚上从不需要父母在枕边讲故事哄他入睡。早上叫童童起床时,她经常看到他熟睡的样子。有几次她拿相机偷拍他的睡相,都是两手高举过头顶,一条腿露在外面,压着被子。运气好,还能拍到他嘴里含着手指的照片。
她一直觉得童童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孩子,因为尚且年幼,脸小小的,五官就显得更加精致,他的睫毛长而且密,睡时垂下来,给下眼睑投下一圈浓重的阴影。高鼻薄唇大眼,完美得仿佛是雕刻出来的,谁对他都是越看越爱,不用说她这个当母亲有多骄傲了。
她小心拨开他额前的发,吻了他光洁的额头,便以额抵额,怀着满腔的感动睡了。
但,童童睡着时绝对不会可爱。半梦半醒间,几次觉得童童抬起一只小脚踹到她的肚子上,被踹一次,她就往后退一次,快掉下床时,似乎有一只手及时抓回了她。那之后,她却没有再遭到这样的虐待,一觉睡到闹钟响起。
她坐起身,揉揉眼睛,童童远远的睡在床的另一边。自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她一边用手耙着头发,一边低笑。她和儿子都是嗜睡的人,雷打不醒,即使是睡着被人偷走了,也不可能有所警觉,更何况一个人在他们睡着时离开。
洗漱完毕,她又回到卧室,轻轻推了童童几下,那对如羽扇的睫毛只抖动了两下,算是作出了回应,一会儿,均匀的呼吸声又响起。又抓住小身体猛烈地摇晃,蜷一蜷身子,继续熟睡。
江紫末坏笑几声,把嘴凑近他的耳朵,“童童,再不起床就别怪我了哦。”
这次,连睫毛都没有抖动,小人睡得安然。
江紫末搓了搓手,两指捏住他的鼻子,心里开始默数,“一,二,三——”
小嘴张开了。她又用两指捏住小嘴,“一,二,三——”小小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扭动,终于能挣脱开她的手,眼睛才陡然睁开,生气地瞪着她。
“妈妈!”童童气呼呼地喊。
“要迟到了哦!”江紫末说着,一抬手,俐落地脱掉了童童的睡衣。不待童童再发脾气,保暖内衣又从他的头上罩下,接着是羊毛衫,小马甲。这才笑眯眯地凑近那张小脸,“还要妈妈帮你穿裤子吗?”
“不要!”童童大叫着逃开,抢过她手中的衣物自己换上,边换边四顾着房间,“爸爸呢?”
“已经去上班了,哪有你这么好命,小懒虫!”
“妈妈好意思说我吗?”童童朝她吐吐舌头。
江紫末不想一大清早地跟他开吵,便推着他到外面,“快去洗脸漱口,外婆已经做好早餐了。”
童童吃完早饭,她刚把床被整理好,顺手抓起一根油条叼在嘴上,单肩背起童童的书包,拉着童童冲出家门。身后还遥遥跟来江美韵的责备声:“大冷天的,带孩子跑什么步?饭也不好好吃,大人不像个大人样——”
“妈妈,外婆为什么总骂你?”童童在电梯里说。
“因为她只有我一个女儿,总骂着才热闹。”
童童皱着眉,似懂非懂。江紫末咬着油条,戳戳他的额头,“我老了以后也会总骂你,你可不许避着连家也不回。”
“外婆不是因为讨厌你才骂你吗?”童童又问。
“当然不是,”江紫末囫囵吞下半根油条,擦擦手,“任何情况下,如果我骂了你,都不是因为讨厌你。”
童童仿佛明白了,出了电梯后往外婆家的那一扇窗户仰望,灿亮的眼眸一弯,笑道:“我没有外公。外婆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一定很孤单,等我回家住了,也要经常来陪外婆。反正妈妈有爸爸经常骂着,不会孤单。”
江紫末双眼一瞪,“你哪只眼睛看到你爸爸骂我了?”
童童撇撇唇,不予理会。眼睛看向前面,一堆人围着小花园,唧唧喳喳的议论着。
“天刚亮,我下楼来买早点,那时就看到了,”一个挎着购物袋的大婶对一个刚晨运完的大叔说。
“是啊,昨天晚上还没有,这车啊,房啊,像是一夜之间凭空多出的。”
一个老奶奶微笑着,“唉,你们都没注意到那个小天使啊!像在祈祷呢,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做的,给咱们小区带福气来啊。”
听着这些议论声,童童急促地快跑两步,小小的身子挤进人群的最前面,顿时呆了。
“你看什么?再不走,今天就没法跑步了,”江紫末也挤上前来,揪住他的后领子,眼睛往前一看,也呆住了。
花园的空地上停着一辆“汽车”,如果不是周身雪白,真会以为那是一个精致的汽车模型,方向盘,仪表器一应俱全,从没装“玻璃”的车窗看进去,里面依次坐着几个人,发型神态栩栩如生,分明就是他们一家。旁边还有一幢简洁的房子,房子前屹立着一个张开翅膀的小天使。
“太伟大了,是爸爸做的,”童童睁大一双惊叹的眼睛,“爸爸答应下雪时送给我的。”
江紫末的目光只匆匆略过车和房子,便停在那个闭着双瞳诚心祈祷的小天使上。小天使很眼熟,不是雕像里常见的那种,而是她遗失的记忆中的一块碎片。她凝神苦苦思索。
忽然间,眼前的小花园仿佛朝四面延伸开来,视线越发开阔,似乎看到了湖,湖边叶子凋零的柳条,和北风中摇曳的香雪兰。
好像是那一年的冬天,在公园里。
她的耳边有温柔的低语,“转过身看看——”
她转过身了,眼前是天使闭着瞳目的面孔,双手举在头顶,托着一个雪白的圆盘,灰暗的天空下,圆盘里闪闪发光。
她抬起手,取出盘内的戒指,内心翻涌着激烈的情绪,却极力压制着转过身,望着那温柔带笑的脸庞。
“这是你做的?”
他含笑着点头。
“用了多久?”
“你问戒指吗?用了三个月时间。”他笑,“要付我设计费吗?”
她原是问雪雕的天使,却想不到戒指也是他亲手做的,惊叹不已地摸着指环上的花纹,勉强挤出笑说:“你的设计都是很贵的?我怎么付得起?”
“是比较贵,可是你付得起,”他说。
“那你开价吧。”她仍陪笑着,却笑得有些心酸。
他凑过脸,嘴贴在她耳边,小声地说出他的要求——“你一生的陪伴,如何?”
雪花簌簌地落下,沾在她的睫毛上,也落进小天使头顶的圆盘里,小天使仍然安详地闭着眼睛,仿佛是在虔诚地为他们祈祷幸福。
那是他的求婚。
四周有细细碎碎的赞叹声,如同那时一样,有人赞叹完美的设计,有人赞叹精巧的手工。她急切转过身,目光在人群里搜寻,却找不着那张立刻想见到的面孔。
他早已离开。
留下这些雪雕,让他们一下楼就可以看到。
童童一脸骄傲与兴奋,喜欢父亲送的礼物。可是紫末却只感到心疼,在寒冬的夜里,只有他一个人,凭借着昏暗的灯光,用温热的手抚过无数次冰冷的雪,才做成了这份礼物。
看着那小天使闭着双眸,泪水在她的眼中聚集,这个人呐,总是给别人一些还不起的情份。
chapter 39
童自辉要加班,江紫末眼看着又要熬过一个无聊的周末,中午在家与童童绊嘴,上次那个巧遇的好友周琳琅却打来电话。
紫末高高兴兴的带着童童,去中心广场的星巴克赴约。
“是个美女阿姨,”童童走到咖啡馆门口,一眼瞧见冲他们挥手的琳琅,便心直口快地说,“妈妈,跟周阿姨当朋友,你不会自卑吗?”
紫末轻轻拧他的耳朵,“朋友就是朋友,哪有你想的那么多?再说,你干嘛长他人志气?”
“我是在维护你啊!”童童辩驳道,“男生一定是会去追周阿姨的,你又抢不过,有她这样的朋友很吃亏的。”
江紫末叹气,虽然童童都蒙对了,可是,是谁把童童教得凡事都只讲目的,连交朋友都要考虑自身利益?当然不会是他老爸,在她那并不丰富的记忆里,自辉对待好友之挚,早已经将自身利益置于度外。
也许,可以理解为童童早慧,对人情世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通透。
这可不好,江紫末想着,凡事看得太通透,性子容易孤僻。
“琳琅!”她拉到童童在沙发上坐下,“这是我儿子,童童,可顽皮了。”
“周阿姨!”童童礼貌地叫道。
周琳琅微笑着,牵起童童的手,“真乖,童童喜欢喝什么?热巧克力还是牛奶?阿姨去给你买。”
“我不要甜的,牛奶好了,”童童说,“谢谢阿姨!”
“真有礼貌,”琳琅笑道,“末末,你要喝什么?”
“热巧克力。”紫末一点也不客气的说。
琳琅嘴角一抽,紫末还是老样子,都是当妈的人了,对客套虚应仍是不懂,还不及不上儿子。
买了饮品来,紫末和琳琅随意聊着,几年来的分别,使得两人感情疏淡。尤其琳琅,紫末看着有些陌生的她,明明以前是跟她一样爱闹爱笑的人,现在却少言寡语,眉目总透着一股轻郁。
“你真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琳琅说,“看起来,失忆真不是件坏事。”
紫末笑了笑,不语。她只在最初醒来时惊慌失措,知道自辉是准备和她离婚时,她开始觉得失忆其实很好,失忆可以抵赖,失忆可以推翻过去,失忆……她才可以从此赖着自辉一生。
“你呢?过得好吗?”她问。
琳琅嘲讽的一笑,大大的杏眼布满忧愁,“你觉得呢?那时自辉不是选择你了吗?如此,你还期待我能过得多好?”
连续几个问句,咄咄逼人,紫末的脸一青一白的变幻。她万万没想到,最亲密的朋友在几年之后的会面,竟然几个问题就让她难堪不已。琳琅说自辉选择了自己,那么,她与自辉以前有什么事吗?
忘得太多,以致于她一个人被那段过去隔绝在外。但她可以肯定,琳琅是一定熟知他们之间的事的,那时的她,会把满腹心思都说得给她听,而自辉——她也一定带琳琅认识过。
原来,那时并不是只有三个人,她沉浸在与那个人的恋情里,琳琅和自辉在干什么?
想到此,她心里很不舒服。
“我忘了,”她挤出笑,“琳琅,我得罪过你吗?”
琳琅不语,一时激动,说出了内心隐藏了很久的话,虽然尴尬,到底是把多少年背着的负担放下了。
一旁喝牛奶的童童听到爸爸的名字,睁大了眼睛,偷偷注视着漂亮的周阿姨,她好像很生气,而妈妈看起来很难过。再漂亮,也不能欺负妈妈,除了爸爸和他,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妈妈。
墨黑的眼瞳转了转,他从大大的牛奶杯里抬起头来,灿烂地对琳琅笑着,“周阿姨,你有宝宝吗?”
情绪复杂的琳琅听到稚嫩的童声,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仍微笑道:“还没有。”
“没有啊,真可惜,”他的表情一脸遗憾,“我听同学的妈妈说,结了婚要是一直没有宝宝,就不会讨老公的喜欢。”
琳琅一怔,如何也想不到竟然被五岁的小孩说得无地自容,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阿姨只是暂时不想要小孩。”
童童根本没有听她的话,小孩子就是这点厉害,可以一直围绕着自己的逻辑打转,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想法。
因此,他依然是很同情的语气,“阿姨不要难过,童童可以当你的宝宝。虽然我要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但我会很高兴有个干妈经常来看我,有个干爹送我飞机汽车模型当礼物。”
琳琅的杏目睁圆,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或者,她应该感动,不必熬十月怀胎之苦,不必受分娩之痛,白拣一个聪明漂亮的儿子,简直不用担任何风险。当然,她很喜欢童童这个孩子,没有人不喜欢,可是,为什么她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明明这个孩子是亲切可人的语气,连神情也是十足单纯的,她却隐隐觉得有敌意。甚至,她开始对刚才的咄咄逼人感到愧疚。
她尴尬地挤出一丝笑,对紫末说:“这孩子,真是像他爸爸。我记得他爸是智商极高的人,大概把天才的基因遗传给儿子了。还有那相貌,大眼睛,双眼皮,深黑的瞳目,脸孔就像外国的雕像中那样俊美。”
紫末原本还在纠结着琳琅与自辉之间的关系,童童突然跳出来给自己认了干妈,她那笨脑筋还没有厘清状况。琳琅适才这句话却又像给她脚边扔了一颗炸弹,心神一个不稳,便如同跌入黑不见底的深渊,不断地下坠,下坠。
然而,童童接下来的一句话吓得她几乎肝胆俱裂,“阿姨,我爸是单眼皮。我偷听到老师私下议论他斯文儒雅,而我长大后会祸国殃民。”
他一脸的自豪,把琳琅逗得嗤笑出声。随后,心头又莫名的有股闯了祸的不安。她刚才失言了么?怎么会忘了?自辉当初给她的理由之一就是要抚养这孩子,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
他当然不会让孩子对过去的事知之甚详。
而紫末,她又看向紫末,煞白着一张脸,眼睛死盯着童童,仿佛已魂飞天外。对了,她失忆了,这件事,她恐怕也忘了。
各人都心惴惴的,只有童童若无其事地喝着牛奶,狡黠的眼睛在琳琅身上打转,并警戒着,以防她再给妈妈难堪。
紫末的手足冰冷,一个极为深刻的记忆忽然冒出头,她极力地拒绝排斥,任由它滑过大脑,不去捕捉。然而,有些意识一旦被唤醒,就不肯再乖乖地沉睡。童童说得对,自辉是单眼皮,这个或许不足以惊奇,那么童童的眼眸墨黑如漆,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止水,诡秘而幽深,与自辉那一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眸截然不同,反而,反而是像极了某一双总在她意识薄弱时盯住她的眼睛,总让她打心底的发怵。
还有,她与自辉都很平凡,童童天生的机智到底是继承了谁的?
最后一个她一直不敢正视的事实,她以前爱过那个人。
记忆不会遗失,只是暂时被丢到一个找不着的角落里,就像失手放丢的东西,怎么找也找不到,某一天,它又毫无预警地出现了。
她不要再想下去!不能再想!紫末痛苦地抱住头,并不是每样东西都是自己想找回的。例如危险的火种,例如破裂的水管,例如伤害你的爱人,例如背叛你的朋友,例如……一切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灾难的东西。
“妈妈!”
一个声音唤回了她的理智,仿佛是谁摁住了消音,闹嚷嚷的喧哗嘎然而止——她抬起苍白的脸,看到童童紧抓着她的衣袖,而藏在袖子里的她的手,一直在颤抖。
“我们回家。”童童说,充满敌意地瞪了琳琅一眼,他不知道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他心疼。小手牵住妈妈的大手,他又坚决地重复,“妈妈,我们回家。”
江紫末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在毫无防备时猝然滚落。
她怎么可以脆弱到让儿子为她担心?使足劲拉长袖子,遮住仍在微微发抖的手,努力地挤出笑按抚儿子,“妈妈没事,我们坐一会儿就回家。”
然后抬起睫毛,平静的目光望进琳琅的眼里,“也许我以前做错过事,也许我伤害过你,但我亏欠得最多的童童和自辉,连他们都原谅了我,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越俎代庖,借此来惩罚我。”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进入小虐…真的…只是小虐哦…
chapter 40
琳琅把一切看进眼里,忽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坏心眼到这种地步,她觉得自己可笑可鄙的同时,积郁在胸七年的怒意和怨恨终于得以迸发。
的确,看起来她很坏心,而紫末很可怜,被强势无理的她欺负得眼圈发红,泪水滑落。但是,一家三口团团圆圆的是他们,儿子维护母亲,母亲为儿子故作坚强,多感人呐!反观她呢?一个冰冷的家,重事业甚于感情的丈夫,如果不选择离婚,他们一辈子都将相互折磨下去。
谁又知道,谁又在乎?多少年,她都在遗憾和痛苦中度过。
童自辉那时说的话,她一字未忘,也忘不了,七年来,一直敲击着她的耳膜。
“紫末若没有怀那个孩子,准扬也还在,我们也许能在一起,我会照顾你一生。但是现在,我说再多也无用,谢谢你陪我的这段时光,对不起!”
只因没有那个如果,她就得离开,就得滚远一点。
此后,她与她第一个爱上的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没有人知道她这些年的心酸,没有人体贴过她的痛苦,在他们的心里,她就如同消失在这地球上,他们没有试图找她,他们没有关心惦记她,继续过着他们幸福的生活,紫末甚至可以失忆,完全如一个陌生人般与自辉再重新认识一次。
凭什么她这么好运?
她擦去腮边的泪水,霍然起身,“我有事先走。”
不待紫末反应,她已离桌。为什么想见江紫末?她只是想知道一点自辉的消息。既然想知道,何不亲自去问,何须这样的迂回曲折。
越过挡住路的客人,她飞快地推开玻璃门离去。
江紫末回过头,只见到反弹回来的玻璃门,那人,早已消失在店外攒动的人头中。
“我们也回家吧。”她拉起童童,黯然地走出咖啡馆。
一路都强撑着,开口说话都变得很艰难,她只能紧紧的抱着童童,而童童也异常沉默,小手抓着妈妈的衣角,稚嫩的眉宇间透露出担忧。
终于到家,江紫末托母亲照看童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在一个封闭且安全的空间里,她才慢慢坐在床边,把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间,放心大胆地梳理前在咖啡馆中钻入她大脑的画面,却都是零零碎碎的,东一块,西一片,像扯飞的棉絮,纷乱地降落,仍是理不出丝毫头绪。
一个下午,她静坐在床边,不曾动弹一下。
暮色已透过窗户染进室内,一小寸光亮停在脚边。她摇摇混乱的脑袋,撑起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刚握住门把手,忽然一道光亮划过错昏昧的大脑,要理清,必须回家,回自辉与她的那个家。
再看一眼那个人的脸,大概就有答案了。
奔出小区,拦下一辆计程车,猫腰钻进去时,仿佛马路边上有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身影往小区里去,齐整的装束,挺拔的身材,有些眼熟。她趴到车窗上,再看时,小区的门口只有翻卷的落叶。
心里装着太多事,她没去细想,便告诉司机丹枫白露的地址。
车子驶到下一个街口便遇上塞车,长蛇阵缓慢地蠕动着。江紫末巴巴地望着窗外那些插翅想飞的车辆,焦急地用手指叩打着膝盖。
不晓得自辉是不是已经下班了,就算是回到家,他也还是要工作。她打算着,到家就直奔卧室,找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立即离开,最好是不要打扰到他的工作。这种事情,不可以再让他担忧了。
塞车的路段一过,车子轻快地飞驰,在花园的楼下停住,司机大哥一面找钱,一面望着华丽的住宅楼,笑着说道:“住这里的全是有钱人呐,随手扔个瓶瓶罐罐下来,也都是烫了金的宝贝。”
江紫末接过钱,也笑了笑,“高空抛物危害大,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司机大哥爽朗地笑,眼前这个一身朴素的江紫末太不起眼,从一处豪宅区到另一处豪宅区,他阅人无数,自觉地把她归类为从这些大户人家的牙缝里讨生活的人,便仍是心直口快地说道:“虽然有钱人家的大门华丽,关在里面的也是跟小老百姓一样糟七糟八的烦恼事儿,说不定呐,日子还没咱好过。你想啊,哪天这些住高楼的人一个想不开,不走大门,改跳窗,那可不悲剧了?”
紫末再笑不出来,道了谢,匆匆走进楼道。
离家半个月,再回来,心头没来由的有股忐忑,也可以理解为人类天生对潜在的危机存有一种本能的敏锐。如同司机大哥说的,仍旧是原先华丽的大门,门上的浮雕一如从前的精美,那么,门内也还一如从前么?
她拿出钥匙开了门,客厅寂然,外面的灯火映照在落地长窗上,开灯,沙发茶几摆设都在原位置,离家之后,并没有小偷来光顾地这个家。熟悉的环境令她的心情放松了些许,换了拖鞋,轻手轻脚地往卧室走。经过书房,门虚掩着,有灯光透出,料想到是自辉在里面工作,她更是放轻了脚步,经过时甚至没有往里看一眼,便径直到了卧室。
她没想到那么容易的就找到了相册,翻开第一页,就是他们露营时的照片。
那时的她还留着短发,穿着裙装,准扬——那个被她的记忆遗弃的人,真有一张如雕象般俊美的脸,下巴因病而削瘦,眼眸墨黑如夜幕下的汪洋深不见底,嘴角微弯,淡淡的讥讽,却又不是愤世嫉俗,那只是一种漠视,对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存着漠视。
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他的注视。
拿出一张抢拍的照片,她蹲在他的身侧,执起树枝在泥地上写字,他侧首,目光落在她细长的颈上,只在那一刻,收敛了倨傲,神情安静而又专注。
自辉说,那时,她穿上裙装,是因为她喜欢他。
被那样一个人用那样的神情疑注视,怎么能不喜欢?
温柔地抚摸着相片,她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段年轻的时光,像阳光投在树叶下的阴影,静静的摇曳,晃荡,薰人的暖风穿过身体,在悠悠扬扬的铃声中,沉沉的瞌睡着,一觉醒来,年轻的脸却已在沉睡中被镌刻了沧桑。
相册已翻到最后一面,欲要合上相册,最后一页中滑落出一张相片。是她的单人照,站在那开满深紫三色堇花丛里,身后,是通往后院的大门,自辉倚在门边,轻声喊道:“紫末!”
她转过身,自辉与准扬并立在门口,脸上均带着淡淡的笑。
年轻的笑容,纯净无暇,脑子里满是执着的爱情,眸子里满是一往无前的勇敢。
照片背后用遒劲的字体记录着几行诗句——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我的紫末,22岁生日快乐!
chapter 41
将相册放进柜子底层,她擦掉颊边的泪水。走进原来的卧房,在梳妆柜底下拖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模型一个又一个的拿出,摆在脚边,一个白色的信封躺在盒底。抽出信,不同于相片背后的字体,工整而有力,却看得出对传统书法一窃不通。
吾爱江紫末:
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之重要的一件事。
紫末,我纪准扬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纪准扬,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湮,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和自辉。广告公司由我出资成立,林之洋管理,自辉协助,合他们之力,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祖产暂时用不上,但孩子是唯一的继承人,只需此一项,父母百年以后,纪家财产随你取用。
紫末,自辉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
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
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纪准扬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纪准扬绝笔自从他们交往那天开始,准扬就不定时修改遗书。江紫末记得那个情景,有几次走进他的房间,都看到他伏在书桌上写着什么,她一靠近,他便用设计图遮住。后来,他的身体倦怠无力,每天下床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她仍旧看到他靠着床,就着昏暗的台灯,写写改改,只要她靠近,他便会遮起来。
他是不想她看到难过。
但是,在热恋之时,却要经常立遗嘱,这对于他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自辉说错了,准扬没有因为一己之念害了她,在这段感情里,心灵所受的煎熬最多的是他,每天每天都在恐惧着自己何时会死去,每夜每夜都害怕闭上眼睛后再睁不开。
命运对他那么残酷,他没空怨恨,没空自怜,仅是珍惜着与她、自辉最后的时光,仅是忙着安排她与孩子后半生的生活,精力就已经不够用。
离世的最后那段日子,除了她与自辉,谁怜悯过他的无奈与绝望?
泪水“啪嗒啪嗒”,接连不断地滴到信纸上,墨迹晕染开来,江紫末慌忙从纸巾盒里抽出面纸,捏住一角仔细地醮干残余的泪水。正要细细察看,还有没有沾湿的地方,信纸却被人抽走。
她转过头,是公公童仕昭。
童仕昭一直在书房看书,没有听到门响,临到吃饭时间,才出来找林艾馨,提醒她该做饭了。客厅的灯亮着,整个屋子找遍了,没找到老伴儿,却看到这个恬不知耻地溜回来的媳妇儿。
好大的胆子!童自辉看到她的那一刹那,脸气得发青,被赶出去了还有脸回来。既然他已经不把当媳妇儿,那么她再踏进这个房间,就和小偷无异。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夺走她手上的“赃物”,略看了几眼,可真好!他看着,苍老的脸越来越冰冷,不只是儿媳跟另一个人的情情爱爱,还说到了那个孩子,如此一来,他又何必再给这个儿媳留脸面?
“刷刷”几下,遗书在他手里被撕得粉碎。写着字的纸片从紫末的头顶飘落,像是突然下了一场撕棉扯絮的大雪,她整个人被冰冻住了。
准扬的遗书,日日夜夜,忍着心痛和绝望,用尽全身力气写的遗书,那是他留给她剩余生命中仅有的声音。
此刻在被一双残忍的手撕得粉碎。
江紫末觉得自己的心脏也被撕碎了,匍匐在地上,颤抖的手一一拣起那些碎片,像宝贝一样捧在胸口,眼角落下悲伤的泪水。
她突然好恨人心的残忍,好恨这些不懂仁慈的人。
童仕昭没料到紫末敢对他露出怨恨的目光,深觉自己行为过份的他,即使内心有丝后悔,然而江紫末的怨恨让他觉得自己身为长辈的权威被冒犯了。该死!他心里恨恨地骂,这种人就该死!
“看看你做的这些事!”他怒骂道,“你什么东西,还敢这样看我!滚出去!”
江紫末坐在地上没动,仍是用怨恨的目光瞪着他,立刻的,视线又被涌出的泪水模糊。这会儿她才冷静了一些,隐隐明白到公公那段时间嫌恶的态度,明白到他看到这封信的后果,更是明白若这一刻她软弱,将会失去什么。
既然撕破了脸,童童会因为她的软弱而依去保护,自辉也未必因为她软弱而更好地处理这件事。
因此,她目光强硬而坚定,“我为什么要滚?”
童仕昭为官多年,后期受人巴结逢迎,面子比性命重要,家里出了这种难听的事,他仍以排除异己的方式来处理,只恨不得阴狠些斩草除根,事实上,他暗自筹划过,却终是碍于儿子已成家立业,不再受他控制,加以对童童感情深厚,怕最终落得鸡飞蛋打、众叛亲离的下场而作罢。
可恨呐!他只恨儿媳一人,却连一根手指都动不得她。
“为什么要滚?”他冷笑,“我们童家就是绝后,也不需要拿别人的种来滥竽充数。”
“爸!”江紫末怒斥一声,“您说话不用那么难听——”
话没说完,一个耳光重重地打在她的左脸上。江紫末眼前霎时一黑,半边脸像是被火烧一般的痛,手抚上去,立刻就肿了起来。
“你叫谁爸?”童仕昭收回掌心发疼的手。打了一个耳光后,他闷堵许多时日的胸口突然畅快了。那是一种复仇的快意,如所有被仇怨蒙蔽的人一样,快意过后,理智回笼,心口是空洞的失意。
江紫末咬着剧痛的牙根,眼也不眨地瞪着童仕昭,那眼神仿佛在嘲讽地说:您确实不配为长辈。
童仕昭被那样的眼神刺伤,五脏六腑都纠结着,一时只能呆滞住。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来了,越看越没劲吧…唉,俺也是…伤心的保护…
chapter 42
这样僵恃着,忽然,江紫末冷笑着站起来,一直抚着脸颊的手也放下来了,勇敢无畏地走到童仕昭面前,“您口口声声让我滚,口口声声不让我叫您爸,那么,您以什么立场来打我呢?您会去这样去打骂一个外人吗?一个外人又会任打任骂吗?我捱了这个耳光,是代表我还把您当成公公;您打我,是因为我有做错事的地方,就当是长辈的教训后辈了。但假如您再嘴上把我当外人骂,您不会再有打到我的机会。还有童童,不要再骂一个孩子骂得那么难听,他是我视我生命的亲人,他也是有亲生父亲的,他更是自辉的宝贝儿子,如果您再骂他,可以想像,若有人在你面前这样骂自辉,您会做出的反应,那也将会是我的反应,届时,我不会再把您当一个长辈。将心比心,您曾经是个满口礼义教养的人,天赋人间五常,您仔细想想您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很可笑?”
“是啊是啊,你有什么资格对紫末对手,要打也是去打咱们家自辉!”林艾馨忽然走进来,“谁家不是这样的,儿子媳妇儿做错事,都是只打骂自家人,哪有你这么蛮干的?”讪讪说着,想借机拉走气头上的童仕昭,却没拉动,童仕昭稳站如山。
林艾馨心里发急,把手插入他的胳膊间,想改用拖的。手上动作一僵,她和江紫末都看到了他的脸,同时惊呆了。
童仕昭一向刚硬严肃的脸上竟然有泪痕。
江紫末的话句句都刺中了他心里的隐痛,再恨都没用,从江紫末进门那天起,从童童降世那天起,这两个人就已经是他的家人。倘若是有一刻把他们当外人,他也不会有锥骨刺心之痛;倘若不把他们当自家人,他也骂不出口,打不出手。
他不若林艾馨那样心思浅薄,被家人欺骗伤害,却能想得开。她是个心里不装事的人,而他,日夜辗转难眠,无人抚慰。打小自辉犯错,他手下也不留情,久而久之,自辉懂得逃避,懂得用软化的手段解决,只等着当父亲的向他投降。这次仍然如此。儿孙永远是在伤害父母后,便空等着父母的原谅。
儿孙的自私就在这里,仗着割舍不下的血缘亲情,仗着父母不计回报的爱,一次次伤害,过后当父母的永远是别无选择的原谅他们。
他当然知道,这个巴掌是应该打在自辉脸上的。但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壮的儿子,他只是个身体衰老,内心怯懦的老人,他不敢再像年轻气盛时那样可以把怒火发泄在儿子身上。
是的,不敢!
江紫末代儿子受了这一巴掌。
他也知道,她没有抵抗的承受,不是出于敬重,只是同情。
同情他这个失去权势、地位、力气与智谋的老人。
“我但愿有一天,你们的孩子也像你和自辉对待我这样对待你们。”童仕昭清晰地说着每一个字,“但愿你们知道这种痛苦。”
他咬紧牙齿,转身。在林艾馨的搀扶下离开。
江紫末呆呆地看着他们背过身去,看到林艾馨偷偷在背后朝她挥手,示意她快些脱身离开。
她知道,有一个被伤害的老人,已经别无选择地原谅她了。
仍然微颤的手握上冰冷的门柄,拉开门,木然走到外面,背后忽起一阵强劲的大风,铁门砰然关紧。她站原地,腿如灌铅,久久迈不出一步。
犹记得刚出院时,自辉带她到这扇门前,华丽的浮雕让她惊叹自己的好运,睡了一个长长的觉,醒来就嫁给一个英俊温柔多金的完美男人,连孩子都是现成的,未经历十月怀胎和分娩的痛苦,他便长那么大了。她一个一无所有的毕业生拥有的何其多。
她为此极之珍惜这一切,不在意自辉的冷漠,对疏离自己的儿子极力讨好,即使自己失忆,忘记过去的一切,仍盲目地补偿,以得到他们的认可。
可是啊,那被她遗失的记忆竟然是那般的苦痛晦涩。
她摸着浮雕,无声的笑了,笑出了眼泪。
失忆真好,只可惜,失忆不能将过去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抹着眼泪走进电梯。镜子里的半边脸高高肿起,左眼眯成一条线,明明笑着,眼角却挂着一行泪水,好丑好难看;出走怎么见人?回到家怎么跟老妈和童童交待?幸好自辉没看见。
呵,自辉,现在只要想到他,想到他是刚动手打她的人的至亲,无用的泪水便又涌出来了。
她不能恨谁!那个可怜的老人还可以拿她出气,她却不能去找他算辱骂童童的这笔帐?
外面下起了好大的雨,她走进雨中,风裹挟着冰冷的雨水冲刷着她木然的脸。一些被她遗失的忆记片断正在缓慢复苏,她已经忘了冷。
街头隐隐有欢乐的圣诞乐,隐隐地从朦胧的雨幕中传来;喜悦的铃铛摇响。她听不大清,充斥在耳边的是童仕昭的骂声——拿别人的种来滥竽充数——她赶忙捂住了耳朵。别往心里去,记在心里就会生恨。
商店屋檐下有躲雨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她都看见了。并不介意,她知道自己的样子有多可笑,被嘲笑总比被同情来得好。
橱窗里彩灯闪闪的圣诞树终于吸引去她的注意,树上挂满了礼物。今天是平安夜。她推开玻璃门,满身湿透,就那样走进商店里,木地板拖出一条长长的水痕。无视店员与路人一样好奇和探询的目光,迳自来到货柜前,取下一只装礼物的红色圣诞袜,旁边一只憨憨的小布熊朝她露出傻笑,她也拿了下来。随手扫过去,铃铛,小房屋,小台灯,二尺长的货柜里的礼物全被丢到收银台上,叮叮当当,碰撞成一团喜悦的响声。
随手递出一张信用卡,收银员小心接过,偷偷觑着她的脸,又搭讪地笑着,“这么多的礼物,要送很多人吗?”
她抬起眼皮,露齿一笑,“全是送给我儿子的。”
又变回那木然的神情。收银员低头算帐,掩去骇怕的表情。刷卡,签名,礼物被装在一个圆形的礼盒里,罩上了防水胶袋。
她把礼物盒紧紧抱在怀里,走入滂沱的雨中。
没关系,童童没有听到那些难听的话。她在心里反复说,童童被骂了也没关系,我买很多很多的礼物补偿他,用更多更多的爱来补偿他。
她更紧的抱住礼物盒,鼻头一股酸刺的疼,眼中迸发出两股温热的液体,被冷冰的雨水冲走,视线模糊一片,脚下蓦的踩空,她仍不肯松开手中的盒子,倾斜失衡的身子滚进马路边的积水里。
她没有立刻爬起,坐在冰冷脏污的积水中,嚎啕大哭起来。
一辆白色的轿车在离她不远处停下,车上的人下来,撑起一把伞,走到她身前。
“紫末!”
作者有话要说:俺凌晨一点半在沈阳机场的某个可以插电的角落里更文,男人坐角落里玩手机游戏…很猥琐的一双…
俺从昨天下午五点上飞机,深圳至哈尔滨,先是飞机排队起飞,俺那班前面还有22架等待起飞的飞机,然后经停长沙,凌晨12点,飞机到哈尔滨的时候,机场大雪关闭,于是,俺们被带来沈阳了,目前还在等,8知道啥时可以到…悲催哇…
chapter 43
终于找着了江紫末,林之洋原本是该欣喜一场的,不料却见到了这样一副情景。
这家伙出门不带手机,打了多少次无人接,找去她娘家,她刚走;又找来这里,自辉父母沉着一张脸,吓得他随便问了一句自辉在不在,就退了出来。一路开车,竟见到这傻子不撑伞,不躲雨;跌进积水里,天大的事也要先离开这片污水啊,多脏啊?
“紫末!”他又喊了一声,伸出两指揪住她的衣袖,隔着雨丝,肿了半边的脸落入眼中。他吓了一跳,慌忙问:“怎么这副样子?出什么事了?”
江紫末的双眸半晌才有了焦距,浑然不觉衣服已湿透,轻轻掀起嘴角,“是你啊,之洋。”
林之洋因她的称呼而满面惊异,顿了顿,才不大确定地问:“你的记忆恢复了?”
她凄惨地笑了笑,“是记起了一些事。”
林之洋不及多做反应,只瞅一眼她浑身透湿的样子,再多的话也吞回去了,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她披上,拽着她的衣袖走向停在路边的车,边走边像以前一样念叨,“前段时间还听自辉说你变了,现在怎么又任性起来了?这么冷的天还淋雨,病了怎么办?不管出了什么事,总要顾好自己的身体。”
车内干净得就像刚下生产线的新车,簇簇新的座椅地毯,除了一瓶香水,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不若有些车,报纸杂志票据饮料瓶杂乱的塞在各个角落,地毯脏污得看不出原色。
林之洋洁癖到近乎变态,再好的朋友也不允许在他的车里抽烟,第一,他讨厌烟味;第二,烟灰落到角落无法清理。他瞥了瞥把一个圆筒盒子当宝贝一般紧紧护在怀里的紫末,她坐的真皮座椅上淌了一大片脏脏的水迹,唉,心痛的老毛病又要患了。
一件大衣被毁,再加一套座椅,回头把单据开给自辉。
“找我什么事?”紫末突然问。
“回头再说吧,”之洋收回目光,发动汽车,“先送你回家,换套衣服。”
“不,不回去,”紫末急忙说道,“去你家吧,这个样子回去,妈看到会担心。”
什么?!难道连家里都要遭逢噩运?之洋顿足,平时他很少朋友去家里做客,就怕朋友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自辉和紫末是少之又少去他家做客的人,但是,鞋子必须在外面换,而且鞋底很脏,也要放在门外。进口沙发上铺了毛巾,他们必须坐在毛巾上面;吃饭前,要洗手洗脸,恨不得把他们推进浴室全身沐浴焚香……林林总总,让自辉临走前放话,再也不踏入他家门一步。
紫末的记忆一定是没有完全恢复,否则她不会提出要去他家。他想拒绝,但一见她那丧魂落魄的样子,再次把话吞了回去。
到他的家,摁下门铃,同样有洁癖的李思文开了门,一见紫末,吓得捂住了嘴,“妈呀,怎么搞成这样子?”
“大嫂。”紫末淡淡地打了招呼。
“快进来,”李思文不若丈夫那么变态,拉着脱了鞋的紫末进屋。
屋里的装修和家具是纯粹的黑白色调,没有一抹杂色,桌面和台面上不见装饰摆设,整洁干净得像样品房,仿佛从来没有人住过的样子。
“带她去泡个热水澡,拿套你的衣服给她,”林之洋交待着,在客厅坐下,想着给自辉打个电话——“不要跟自辉讲。”紫末回过头来说。
林之洋点头,“去吧,我不会掺和你们的事。”
整理干净出来,李思文递给她一个剥壳的热鸡蛋,紫末接过,在脸上滚着热鸡蛋说:“找我什么事?”
“我想请你回公司,”之洋说。
紫末摇头,“我没这打算。”
“但这次的产品是自辉设计的新车,我们公司刚中了标,广告预计明年在媒体投放——”
“自辉设计的新车,”紫末打断他。
林之洋见她表情惊讶,以为她是有兴趣,笑着说:“想参与了?”
紫末不答,她心里想的却是,自辉骗了她。半个月前他说设计没有通过,所以把他们母子送回娘家,好专心工作。短短半个月,却已经在筹划着宣传了,怎么可能?
联想到今天与公公的冲突,她浑身打了个冷战。他根本不是为了工作,而是想支开他们母子。他在打算着什么?是担心留在家里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还是想借此彻底摆脱她与童童。
后一个可能让她的心脏恐惧的收紧,她立刻否定了。但是人的思维总是善于往坏的方向延伸,无论她把那个可能被强压下去多少次,一丝不安的疑虑却仍是试图冒出头;就像身体里的肿瘤,即使诊断出的结果是良性,它一天还长在身体里,就一天不得心安。
江紫末几乎是立刻扑到电话旁,拨出自辉的电话,等待接听的音乐响了很久,渐渐安抚了她狂躁的心灵。她忽然冷静下来,电话接通后怎么说,找他来问个清楚吗?可是,敷脸的鸡蛋已经变冷了,脸却还未消肿。他若问起来,她该怎么回答?况且,今天受到的屈辱足以令她在他面前自杀一百次,她不要他知道。
正要挂电话,音乐却停止了,换了自辉温柔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细听,那边很安静,背景是浪漫舒缓的音乐。她挑了挑眉,“你在哪里?”
“公司附近的上岛,跟一个朋友聊聊天。”
她屏住气,“哪个朋友?”
“琳琅。”
江紫末从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尤其是感情方面。今天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她羞愤得差点自杀,又刚知道他欺骗她——深呼吸,又再深深地吸一口气,“今天是平安夜,你不陪老婆儿子,却跟别的女人泡咖啡馆!”
自辉大概没想到这个醋坛子会爆,沉默了半晌,才不急不缓地解释,“只是随便聊聊,你别想太多。对了——你在哪儿打的电话?我过去找你。”
“山脚下尼姑庵!”
“别闹,快说在哪儿,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别来找,我马上剃度了。”
火大地扔下听筒,缩在沙发里生闷气。被他爹甩了一巴掌,他居然还逍遥着跟人喝咖啡。
林之洋见势不妙,小心翼翼地问:“要出家?”
“快了!”
“不就跟个女人聊天嘛,自辉向来就很多仰慕者,也没听说他跟谁扯不清啊。”
“我回家了。”她走到墙角,抱起礼物盒要离开。
林之洋起身,叫住她,“我跟你说的事呢?”
江紫末扶着门,换好鞋才回头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啊,之洋。我现在已经懂得什么是重要的,过些年,童童长大,就不会再需要我这个妈妈,所以,我能照顾陪伴他的就这几年,你说,哪个更重要?”
“你真的变了,变得有勇气了,”林之洋笑着说,“以前自辉不许你接近童童,你就不敢接近。现在的你,我想,应该不会再被情绪左右了。”
江紫末只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被情绪左右才有鬼了,她今天是个可怜人,可怜的人必然要做些坏事,变得可恨一点才合理。
雨已经停了,坐进计程车里,透过布满雨迹的车窗看去,披光挂彩的平安夜,城市变得华美而喧嚣,快乐的人们在街头狂欢,大屏幕上的明星在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你快乐吗?江紫末。
她轻轻问自己。似乎在不久之前,平安夜还与同学们在KTV里抢麦,引颈狂歌,疯笑着唱感伤的歌,那时也有眼泪,却是笑出的眼泪,那时的自己快乐吗?
没有准扬的挚爱,没有自辉的呵护,也不会有狠厉的巴掌落在脸颊上。
年轻,是一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苦与乐的交织,才是成长的味道,味精加辣椒,美味中伴着呛鼻的眼泪。
醒来后,第一次,江紫末不再把自己当成22岁,她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是妈妈的女儿,是别人的儿媳,她扮演了那么多角色,却没一个是自己。
突然好怀念一个声音,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却有名有姓。
那个声音永远的消失了,再也听不见,没有谁再像他那样,叫她一声——江紫末。
一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前面,记者拦住一个路人问:“快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我愿自辉爱我如故。她又在心里轻轻回答。
“到人民路上岛咖啡。”她对司机报出地址。
她要亲眼见到自己许的愿是否得以实现。
作者有话要说: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这么晚才更的原因是,我大年初一就病倒了,重感冒,一直到今天,仍没有痊愈。
相信不会有人在过年诅咒自己生病,所以,请谅解虫子!
过年,家里的饭桌上三四十个菜,可怜我每天只能喝白粥吃咸菜,连打三天吊针,胃口尽失,且体温时高时低,一直反复,至今,每天也还是没胃口,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有JM问过,啥时候可以出。年前,虫子已经交稿了,大概五六月份,就可以见到实体书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
另,也有JM提出开新坑的要求,俺开坑了,现实风格,算是给我们自己的礼物。
今年,80头的就30岁了,虫子也是马上就奔三的人,所以写了这篇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喜欢的可以去看看,注:没有存稿,完稿速度仍有赖你们督促。《陌生人》因为有你们,虫子三个月就完稿,是史无前例的迅速,由此可见,你们对我有多重要。
chapter 44
童自辉不知道紫末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话还未滚到嘴边,电话已经被挂断了。收起手机,胸口阵阵发闷。紫末从来都是对他百依百顺,以夫为天的;就是失忆前关系僵冷的时期,她也未曾有过蛮横的行为举动。虽然心知有异,原因却无从猜起,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需要应付的人,只好收起手机,等会儿再去找她问清楚。
端正面孔,看向对面的琳琅,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心里却叫苦不迭。他就不明白,断了七年的音讯,不是早就该各自珍重了吗?他当初也没做过出格的事,仅赴过几次约,连手也没牵过,在他一生中跟女人来往的记录里,没有比那更纯洁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坚持认为他们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紫末打来的,”他温柔地微笑着说。
琳琅暗自捏紧了咖啡杯,强忍着心酸,漫不经心地应道:“哦。”
她以为淡漠些可以让自辉紧张,或许会对她解释点什么;等了半天,却见自辉拿着个手机翻来覆去的看,根本没把她的冷淡放在心上,非但是没影响到他的情绪,反倒像是给了他任意思考的空间;她晾在一旁,手边连本随手翻阅的杂志都没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这男人很会装蒜,她心想,几年前就是总被他蒙混过关,委婉曲折那套对他不管用,这方面,他有丰富的经验。
她想到紫末一贯的退让和善解人意,男人大抵都不喜欢强势的女人,尤其是小就成就的男人,安于经营一座小城池,并不在意女人给他带来多少财富,他只享受在那一个小城池里当一个被人依赖信仰的君王,并穷其一生去关爱呵护自己统治下的臣民。
忽然间,她敛起锋芒和美丽,神情和目光同时变得柔和,夹起一块方糖,放入自辉的咖啡里,循循善诱道:“你打算一生都守着一个心里装别的男人的女人,对其他女人都视而不见吗?”
自辉对她的问题感到意外,这么多年没有联系的人,见面才寒暄过几句,竟然问起别人的感情生活来,是不是太突兀了?或者——他低头喝咖啡,暗想着,为什么这女人有点‘操之过急’的感觉?
他低下头,喝着咖啡,觉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
琳琅是很急,她的那段婚姻已经不能再拖下去,跟那个人一起生活简直就是相互折磨。她渴望过新的生活,却又不想一个人寂寞过活,遭人耻笑。如今她的婚姻虽然不如意,丈夫对她冷淡,至少还有名车华服傍身,表面看起来仍是光鲜的。她不要剩下一个人,孤苦伶仃。
眼见自辉喝着咖啡,丝毫不理会她。她心里一发急,张口问道:“你以前喜欢过我吗?”
自辉从容地笑了笑,“喜欢啊,为什么不喜欢你?”看是哪种喜欢,就大爱而言,他对路边行乞的穷人都很有爱。手扬了扬,招来服务生往杯里加水,顺口说道:“若是问到爱谁,非紫末莫属。”
很低的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确凿与稳沉,其深意不言而喻。
“七年前,你曾说,如果紫末不怀那个孩子,你会照顾我一生——”
“话不可能乱讲,我说过这种话么?”自辉匆匆咽下咖啡,转过脸来,快速阻断她的话,免得她继续说下去难堪。他可对天发誓,紫末若甩了他,说不定会续娶,但现在,若运气好,条件允许,家里还可以添个小宝宝,加个外人进来搅和,那绝对不在计划内。
“你居然否认!”琳琅杏眼圆睁,几乎不敢相信他居然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这种小人行迳太遭人鄙视了。她飞快地用指头弹着桌面,借以平复自己的窘迫的情绪。
“什么否认?”自辉端正坐姿,正欲把关系撇清。却见她双眼浮出水雾,愣了愣,想到她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的女人,他这样直白地否认,等于扇她的耳光。顿了顿,声音放柔,“好吧,也许是我不记得了,你也知道,隔了这么多年,谁会记得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可是这种话你怎么能忘?”琳琅哀怨之极,心里更加不敢相信了。
自辉烦躁地拉了拉领带,为什么不能忘?谁说话时还带个复读机,过后还温故而知新不成?
“你别哭,仔细跟我说,究竟我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说了这种话?”
“当时是在公园里,你说过给我答复,我等了半个月,你才来见我,对我说了这句话,”琳琅用手抹去眼泪,断断续续的说,“你记起来了吗?你知道,我一直遗憾到现在。”
记是记起来了,但是,那样的话,不都是拒绝的统一辞令么?一个大男人拒绝一个女人,出于礼貌,也应该把话说得漂亮点。免得使人下不来台,伤及别人的自信。
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错,换一个说辞,她也许就不会几年还惦记着。
随手抽出一张纸巾,递给琳琅,心一软,老毛病又犯了,冷酷的话说不出口,只能折衷道:“对不起,我没想到你这么多年还记着。”
琳琅一听到这样的话,误以为是出于愧疚的哄劝,接纸巾时,连自辉的手也一并握住了,把脸埋在他的手背上嘤嘤啜泣,冰冷的泪水一道道地落在他的手背上,自辉恍若感到有好多条小蛇在他的手背上蠕动,心里虽别扭极了,见她那么伤心,又不敢抽回手,忍受着别扭,任她吃豆腐吃个过瘾。
“叩叩叩——”像是谁在敲玻璃。
他偏过头,脸色大变,紫末叉腰站在窗外,阴影下,她的两半边脸颊有点不规则的怪异,但他来不及细察,紫末那青黑的脸色,以及喷火的双眸已让他从头凉到到脚底心。
她抱臂站在外面,隔窗看着琳琅抓着他的手,神情渐渐肃然而平静,嘴角微微翘起,含着一抹讥笑,那样子仿佛在说:老娘看你们缠绵到几时?演啊,快演啊,再演得深情一点啊!
他急忙的抽回了手,同时,紫末的身影倏忽一闪,已消失在落地窗外。
周琳琅黯然地望着自辉追出去的身影,如七年前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追出去找傻等在公园里的紫末,她正心旌神漾着,爱慕的目光只来得及抓住消失在拐角处的衣角。
总是这样,他追逐着江紫末,而她追逐着他,他们得到的,永远不会是自己全部想要的,只是那微不足道的一角。
拎起手袋,招来服务员结帐,她从另一扇侧门落寞的离开。
不知何时,天空又下起了雨,从有暖气的咖啡馆里出来,风裹着雨雾扑到身上。自辉看着那个雨幕中的身影,心痛难忍,情急之下大喊:“紫末,别淋雨,回来!”
雨中的背影僵了一下,站在冰冷的雨水中,她阵阵鼻酸,好大的雨,竟然又是全无所觉。这一天的打击,简直可以让她去长江里滚个身。
她转过身,隔着雨对要追上来的自辉喊:“站在那里别动!”
自辉真的站住了,目光穿透雨幕,她脸上的肿起抽打着心脏。她以为站在雨中,他就看不见。其实她的面容对他而言是何等熟悉,那么明显的变化,他怎么会看不出。
她不让他靠近,他听话地站住,但是温柔的哄道:“那你不要站在雨里。”
“不要你管。”
“那我就过去,你要不要试试,谁跑得更快?”
他说到做到,预备一口气跑过去揪住她。
“不要,我过去,你站远点。”她不要这么丑的样子给他看到,更不想解释脸上的红肿是拜谁所赐。雨幕中的他退了几步,她深吸一口气,猛地转过身,奔跑到马路边上,一边打出拦车的手势,一边对他大喊,“你不许过来,否则我就退到马路上去。”
她不要他靠近,死也不要。
她的身后就是车来车往的马路,大雨模糊了视线,自辉太了解她的绝决与执拗,霎那间,连呼吸都困难,慢慢的举起右手,打出投降的手势。仿佛这时才可以发出声音,“好,我不过去。”
她无暇答他,紧张地注视着迎面开来的计程车,却都载有乘客,同时又留意着他,害怕他随时会冲过来。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快快离开,快快到一个他抓不到她的地方。
“紫末,你相信我对你的感情吗?”雨幕中传来他的声音,听来沉稳,留意却不难察觉到有一丝忐忑。
“不信。”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这么晚才回到晋江。
今年对我来说是很特殊的一年,开年生病过后,就一直在休养当中,家里几乎是断网了,也差不多断了跟外界的联系,然后,身体复原不久,就解决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接着,是一些琐碎的事,还因大部份时间是被某人携带着东奔西跑,所以,能安稳地坐在电脑前的时间不多。还好,现在总算是安定下来了。
而这本书也终于要出世了。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那你相信我对童童的感情,以及我是个负责任的人么?”
“不信”
“你相信我爱你么?爱你整整七年。”
“不信”
“那你到底信什么?我做给你看,马上做。”他小心地踮起脚倾身,把琳琅刚才握他的那只手送进雨里,认雨水反复冲刷着手背,“你看看,这只手,我把它洗干净。如果能够让你相信,你甚至可以砍掉它。”
流着温热的泪水,她剧烈的摇着头,“不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信。除非你把时间拨回你们约会之间,你拒绝和她见见面。”
她不知道该信他什么,雨水洗不掉她的记忆,她知道自己心眼小,容不下一粒沙,琳琅把脸埋在他手里哭的情景,是割她心口的刀刃,是对他的爱无情的掌掴。就算她相信他,相信那是场误会,有用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他明知那个女人对他心存爱恋,却仍然去跟她见面的动机?
“只是见面而已。”他大声为自己辩解。
“假如她下次还要跟你见面呢?”她声声质问,“假如她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说身体不舒服,你要去吗?假如她次次都以“见最后一面”的理由约你呢,你要见吗?假如她总是因为你喝得大醉,你要去照顾吗?”
“我不会!”
“你会你还会要我体谅你。”
“你非要把我想得那么不堪?”
“今天,你让我看到你跟一个女人见面,看到一个女人握着你的手,哪天,也许我就会看到你吻着哪个女人,甚至是躺在同一张床上。那时,你还是会要我体谅你,信任你。”雨水和泪水迷蒙了视线,她继续说,“不,我不会体谅你,所以,我也不会开这个头。”
明明手还在承受着冷雨的冲刷,他的身体却一阵急火攻心,全天下都会相信他是个忠实的人,独独她不信。他这七年的等待是假的?她车祸失忆,他不弃不离也是假的?他为她拒绝过那么多的女人也是假的?明明没有一丝一毫的异心,却被她污蔑,他真的恨死她的固执。
“那你要怎么样?为这么一点小事,就要离开我?”他试探着往前迈了一步,小心地看着没有任何反应的她,又谨慎地挪动一步。
她在雨中一径地摇头,“七年来,我都没有离开你,你记忆没有像我一样坏到忘记那个给你预备中饭的助理,没有忘记你公司里那个送你雨伞的女同学,没有忘记深更半夜喝醉酒后给我们打电话那个大学生——你要我恢复记忆后告诉你分房住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不想半夜听到你手机的铃声,我知道你跟她们都没什么,但我讨厌你对别的女人心软,讨厌你自以为是地以为我不在乎,讨厌你立场含糊,无论是那些女人,还是你的亲人,你始终不能坚定地站在我这一边。你总说你一生为之努力的就是守护重要的家人,你说我是你重要的人,可是你又总有那么多人要关心要应付。如果不是因为我想起了一些事,我永远都以为你完美无缺,事实上,你根本不完美。”
“你都想起来了?”
声音近在咫尺,她抹掉冲刷到眼睛上的雨水,还未睁开眼,已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她用力挣扎,他分毫不让,冰冷的唇吻到她的耳后,“你讨厌我这么多,那你可知道爱一个人心里装着别人的人是什么滋味?比你那些讨厌要痛苦100倍。”
她挣扎的身体一僵,随即软了下来。
“跟我说,你刚刚说的那些不信都是气话。”他很在意,即使知道那是气话,仍要确认。
她把脸别开:“我不说。”不说就不说吧,自辉叹气,心里已经承认就好。
“车停在后面的空地,先回去换衣服。”
从后备厢里取出毛巾,他又回到车里,把缩在座椅里滴水的江紫末拉过来。,温柔地替她擦干脸上的雨水和泪水,将暖气开到最大,才开始擦自己的。
“长这么大,第一次淋雨。”他仿佛自语,感到很好笑,看着开始发抖的江紫末,他也觉得很冷,暖气开得再大也不够,此时只有跳进热水池里,热气氤氲,周身温暖,经脉和血液都活络起来。
“看来,我还得破一次例。”他又自语。
江紫末不解的转过脸,见他对手呵出热气,搓得10个手指都灵活了,才握紧方向盘,打火,踩紧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朝黑夜里的大雨中奔驰而去。
没人比他更熟悉车的每个构造,驾驭起来也是得心应手。他不是不会开快车,而是更珍惜坐在车上的人,更为了他们而珍惜自己,因此即使事情再紧急,他的车速也保持平均,就像他的性格,不温不火,能把情绪控制得很好,少有大悲大喜的时候。
只是,这江紫末从来就是跟他唱反调的。
回到江家,从进门开始,江美韵就没停过的念叨,无论自辉怎么隐瞒,她一眼就看出这两个人吵过架了。
“出门都有车,能淋到多少雨?没带伞?这种话童童都不相信。”她给自辉找了衣服。自辉赶忙往浴室走,她也跟在后面碎碎念,“吵架也找个淋不到雨的地方吵,我知道那死丫头犯犟,要我是你,就给她两巴掌,软硬不吃的东西——”
“砰!”那边大浴室里的玻璃门关紧,是紫末故意表示不满的,江美韵怒气更甚,追到门边,贴着门大声训斥:“就知道耍小脾气,你有本事就成熟点给我看看,多大的人了,童童都比你懂事——”
自辉掏了掏耳朵,对江美韵喊道:“妈,帮我把沙发上的手机拿来。”
江美韵只好转去拿手机,到自辉这边继续叨叨:“你们就不能平平静静地过上一两年给我看看,非要黑着脸,吵吵闹闹才过得下去是不是?”
“你别紧张,我跟紫末没什么事,”自辉边说边哆嗦,“我冷死了,等我换好了衣服您再骂行不?”
江美韵叹了口气,折返客厅。
泡在热水里,自辉才回拨紫末打来的那个号码,听林之洋说完前因后果,他皱起了眉头。
在家附近的那条街道找到紫末的?她回过家了?那脸上的红肿分明是被打的,难道是父亲?
他猛地从热水中站起来,下意识地拿过毛巾擦身体——半响,他又跌坐回去。即使现在回家,也与父亲理论不清。不用深想,就知道是紫末和父亲发生了冲突,难怪她会说自己从不坚定地站在她那一边。
他想骂林之洋多事,这些年培养了那么多创意人才不知道用,非要找紫末。冷静下来一想,若怪到之洋头上,与迁怒无异。这件事情是自己处理得拖泥带水,就像刚才那场误会,紫末不气他跟周琳琅那看似亲密的一幕,只气他答应赴约:若他一开始就跟父亲坚决地表明绝不离婚的立场,父亲知道她对自己的重要性,今天父亲也绝不会迁怒于她。
有时候一个犹豫,往往就会一错到底。
周琳琅打电话来见他,这么多年没联系,他以为只是见个面没关系,没想到自己一去,便会使周琳琅误以为有可趁之机,然后得寸进尺,给自己和紫末徒增烦扰。
多年以前,那个来公司实习的大学生也是,因为自己一时心软,在下属斥骂她无用,哭得一塌糊涂时,他好心地安慰了她几句,便使她遐想浮翩,自此以为他对她有别的感情,常常打电话,发短信,他不忍苛责一个刚出社会的小孩子,后来才会愈演愈烈,他若关机,她索性跑到他住的楼下,一站就是一夜。
那段时间,紫末对他的态度刚刚好了一些,因为深夜的电话,又搬起面孔来。他没朝吃醋这方面想,一直以来,他都以为紫末是因为心里想着淮扬,不喜欢他的触碰,当她搬到另一间卧室后,他更坚定了这个想法。
他不知道别的男人是不是也如此,但若是淮扬,那个小女孩绝无任何机会,淮扬不会对紫末以外的女人和颜悦色。他曾经认为淮扬那样是错的,然而公司里太多婚姻失败的男人,起初都是因为对女人心软,渐渐发展成其他的关系,背叛自己的妻子。就如紫末所说的,今天是见面,握手,哪天,也许就是接吻,上床。如不能拒绝接受女人的所有要求,他又如何能向紫末证明自己哪天不会出轨?
除此之外,婆媳关系也如此,母亲以前总勉强紫末穿一些奇怪的衣服,迎合她的怪趣味,紫末要上班,总不能穿着母亲送的那些衣服去开会,见客户。那时,他只觉得这是小事,不理会就好,谁想到母亲不愉快,总向紫末发难,婆媳关系越来越僵。
他一直认为,他与紫末的婚姻中最大的问题是因为她爱着淮扬,对自己却没有友情之外的任何感情。
然而,婚姻不就是生活,生活不就是小事汇集,不就是应当以小见大,知微而见着么?
他懊恼地将脸沉进水里,又仰起头,站立起擦净身体。客厅只有江美韵,她坐在沙发上给童童织毛衣,神情平和,状似消气了。
“紫末呢?还没出来?”
“早出来了,在童童房间呢。”
自辉和紫末吵架时,童童早在床上翻过了几个身。床头柜上的台灯亮着。原木色儿童床的床头挂了一只塞得鼓鼓的长圣诞袜,地板上还零零落落地摆着崭新的玩具。台灯射出的昏黄而温暖的灯光,照着童童无忧的睡脸。
江紫末坐到床边,抚摸着童童浓密的头发,柔软得不可思议。
小嘴抿着,双颊红扑扑的,肉嘟嘟的,江紫末知道他长大后脸颊上的肉肉都会消失,成一张刀削的瘦脸,头发会剪短,长得跟淮扬一模一样。
当初,淮扬跟她说:“活在世上,我最后的奢求就是能看到我的宝贝出生,如果不能成全,也希望他一生无忧无虑。
可是,童童还未出生就失去了亲生父亲,那都是他们的错,年轻冲动,不顾后果,虽然自辉给了他一个幸福的家和无私的父爱,但仍不是完美无缺的。
她想着掉下眼泪来,淮扬如果还在世,就不会有人嫌弃童童,不会有人说童童滥芋充数。
那么多个深夜,她偷偷坐在童童的床边,想着他的亲生父亲,怀疑着和自辉结婚的决定是否是对的。为了童童有一个健全的家,拖累了自辉一生。如果早些离婚,自辉的父母是不是就不会被伤害了?
这一切的错都应该归咎于她。
童自辉推开门,看到的就是紫末看着童童无声垂泪的一幕。
他拖鞋,赤脚踩在木地板上,走到紫末身前,轻轻的按住她的肩膀。
紫末顺势将脸埋进他的胸腹,围住他的腰身,毛衣里逸出幽幽的啜泣声。
变这样拥抱,一个人背窗站立,一个人埋头低泣,只有床上的小人儿睡得无忧无虑。”对不起!”他低声说,“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她闻言低泣的更急促,仿佛是万般情绪一波接一波涌上来,应接不暇,顾此又失彼,最终胸口只剩一种酸胀的疼,在他轻柔的拍抚下,戛然而止。
如果一个人可以一直保持乐观的情绪,那是因为人生的苦难从未开始。江紫末至今才明白,她的失忆并不能结束万难,不论是她和自辉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是夫妻俩与孩子未来的生活,都充满着重重的困难,拨云见日,而日头也终会垂暮。
支撑着自己幸福地走过一生的,不是别的什么,正是欲退缩时反而挺进的决断,正是萎靡十反而振作的精神,与流泪时反而微笑的人生态度。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待。
她江紫末现在虽然难过的想死,心中却亮如明镜,这绝不会是人生当中的最后一次困境,倘若不设法迈过去,那往后将情何以堪?
离开童童的房间,江紫末回到自己的卧室,关上门。她坐到床边,自辉倚着梳妆台,房间静得仿佛能听到空气流动的声音。
“其实我那时想得很简单,”紫末说,“我喜欢他,就跟他相爱。”
这么多年,她头次试着不必不讳,排除了内心的自卑与愧疚。敞开心扉与自辉谈起淮扬,“反正我还年轻,即使明白最终的结局是他离开人世,对我漫长的人生而言,也不过是一场失恋。很多分手的恋人,即使是都还健康地活在世上,一生也未必能够再见上一面。何况他那么爱我,有那么需要我,我哪有道理退缩,弃他于不顾?我和淮扬都是那种会把凡事都考虑得很周全的人。哪怕后来的我那么痛苦,然而与他相处的每一天,对他笑,对他哭,吼他,骂他,跟他吵架,跟他冷战,这样天天陪着他,一刻也不离开他的视线。他走了,不会遗憾;我伤心,也不会后悔。”
“我相信,你跟淮扬那时都将他病危抛之脑后。”
紫末苦涩地扯了扯嘴角:“我没有愚蠢地期待奇迹出现,平静地接受他会死的事实,把自己能付出的感情都付出了,因为淮扬也是如此。只是,当他真正要离开了,躺在无菌病房里,瘦弱成枯柴,一个人静静地等死,看起来那么孤独,那么害怕,他不想走,我更不想放他走。”
她顿一顿,咽回到嘴边的低泣声:“我见过同学失恋后喝得酩酊大醉,半夜里不睡觉躲在被子偷哭,醒过来对别人不厌其烦地说自己心很痛很痛——可是,没有人对我说过,当亲眼见到爱的人离去时,自己的脖子也像被人扼住了,如同有把刀刃划过颈喉,血液流出,流了很久很久,血流干了,一滴不剩,无论你再怎么挣扎,最终就是死了,再活不过来。”
没人明白他入梦来时,心为之惊喜若狂,也没人明白醒过来时,对着四周的空无失望得颤抖,双手把胸抱得再紧,也还是冷,娱乐节目再好笑,也还是会哭,眼睛明明睁得很大,也如同死一般地沉睡着——那是一种无论如何努力也会被化为徒劳的悲痛。
“可是,你却以为我是故意。你揽下我的这个麻烦,总以为遗忘只是时间的问题,日复一日,我走不出来,你开始不耐烦。你甚至认为我的情绪对童童的成长会有不好的影响,一个不能照顾自己的人,是没有能力抚育一个孩子的,”她抱着肩,微微发抖,“的确如此,我一见童童就会伤心,会难过。可难道那不是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吗?我看的久了,难过的次数多了,就能真正面对悲伤了。为了跟你证明我有生存能力,证明我是一个正常人,我打起精神去上班。当我能处理好一件工作时,回到家说给你听,希望你认同,你的态度却是冷嘲热讽,认为我有心思工作,却没有心思照顾你和童童。总之,我怎么做都是错的,怎么做你都不认为我已经走出过去那段悲痛。你先入为主的判断,我与淮扬的感情太深,又一次次地画地为牢,自以为是地误解我,并自作主张地让自己失望,绝望。好多次,我都为自己拖累你而感到愧疚不安,对你的话言听计从,你不让我接近童童,我不接近,你不让我难过,我在你面前不表露任何情绪,等心真正麻木了,我也不想再讨好你,随你怎么说,怎么指责,都无关紧要了。”
童自辉沉默地听着,目光仔细端详紫末的神情,眉目间的痛苦和沮丧让他真正明白,这些年来,痛苦的不是他一个人,失望的也不是他一个人。紫末的自卑和愧疚是他始料未及的,他一直以为她为了淮扬冷漠到无视他的等待和付出。从未想过,处在紫末的立场,那个结婚的理由,如何能让她与他平等处之。
他自问,结婚的决定真的完全是为了童童吗?未必,这种话可以偶尔欺骗自己,却不能想得过深。因为他并不是完全不求回报的,心底深处,他是那么希望紫末能忘记淮扬,能像爱淮扬那样去爱自己。
所以,他被蒙蔽了,一方面付出的吃力,另一方面又抱怨紫末无所回应。
他走过去,手掌有力地揽过她的肩膀。
“对不起”
某种时候,能说的话只有这3个字。
“为什么那时候不对我说?”他问。
她抹掉眼泪,露出苦涩的笑容,“我们之间,复杂得不是沟通就可以融洽相处的。”她笑。“失忆真好,如果不是失忆,我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爱上你。”
他抿唇,面色透露出隐隐的担忧,“那现在呢?你想起来的,我们是不是又要——”
“我仍没有完全想起。”她阻断了他的忧虑,“我想,也许某些事可能永远都会记不起来。不是因为身体受伤的原因,一个健全的人也会失忆,因为有时间的关系,也因为一个人的大脑能储藏的能量有限。”
爱得再深刻又如何,谁能敌得过时间?谁能敌等过变故?她的悲哀不在于遗忘了回忆,而在于遗忘了相爱时的感觉。
当原本的记忆一点点复苏,最初心理上那些感受和体会已单薄,这是连她自己也无法阻止的。
自辉显然还有些不敢置信,紫末怎么会忘了淮扬?怎么会?莫说他,连他自己都耿耿于怀着,可是,既然都想了起来,又为什么丝毫不感到痛苦?
“一个人能记住另一个人多久?”紫末问,“连父亲,我也淡忘了。”
她垂眸,看着手心,声音中隐含着一抹淡淡地悲哀。
自辉心有震动,半响,他才缓缓道:“我会永远陪着你。”
轻描淡些的承诺,说出来似乎不具任何分量,却是此刻他唯一想说的话。他不像紫末,没有过亲人离去的的经历。前半生,或许有那么些看似重要的人,然而,他记住的又有几个?就连淮扬,也是因为紫末7年如一日,活生生地在他面前,刺痛他的心,才会一直记忆犹新。
淮扬曾说过,多年以后,当无人再记得他,那时,纪淮扬就真正死了。
他的神情没有不甘,没有悲哀,没有留恋,只是淡淡地陈述一个事实,虽然那句话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的残忍。
倘若,他童自辉不能日日陪江紫末,某一天,她和他退出彼此的生活时,也在对方的记忆里退出。
到此,方感到恐惧,若真正失去了江紫末,也失去了童童,他要如何日复一日地过完一生?
不自觉地,已经将紫末揽进了怀里,静静地依偎着,未来,依然模糊而渺茫,童自辉只知道,在这一刻,为自己留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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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似即若离之间
忽然间,她敛起锋芒和美丽,神情和目光同时变得柔和,夹起一块方糖,放入自辉的咖啡里,循循善诱道:“你打算一生都守着一个心里装别的男人的女人,对其他女人都视而不见吗?”
江紫末的体温一夜烧至39度,浑身如一团火球。室内被投进第一抹薄薄的微光时,童自辉热醒了,探到她的体温,慌手慌脚地将她裹紧,送进医院。
江美韵送完童童,才来接手自辉,照顾女儿。自辉没有推脱,今天务必回家,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妥当。
平常这个时候,林艾馨已经去超市购物了。在儿子这边唯一的乐趣就是可以买一堆没用的东西,住一段时间就离开,那些被弃在杂物间里的东西不会被老头子看到,自然也不会跟她吵。今天她可不敢走开一步。昨天老头子才打了儿媳一巴掌,儿子一夜未归,想必瞒也瞒不住。再看老头子的脸色也未好转,父子俩要是一言不和,打起来可怎么办?虽然她觉得姓童的人不会幼稚到这地步,但仍是觉得自己在一旁看着放心一点。
女人,总爱自己看得很重要。
自辉进来时,童仕昭狠狠地把报纸摔到餐桌上。林艾馨心里一咯噔,正苦苦思索着怎么劝劝老东西,过了好一会儿,她等到的是童仕昭瞪了儿子一眼,起身离席。
“爸!”自辉喊了一声,拉开椅子坐下来,“我想跟您谈一谈。”
“谈什么?”童仕昭头也不回,“你这种儿子,谈什么都是多余。”
自辉揉了揉额头,“爸,您是真的想跟我吵架吗?我昨天晚上没有回来,您就应该明白,我不想在有怒气的情况下和您交谈,这是对您的尊重。今天我们该让事情有个结果了。”
童仕昭气哼哼的,不想理会,抬腿欲走,林艾馨“呀‘”了一声,喊回他,“你听听自辉说什么又不会少块肉,怕个什么劲?”
怕,他哼了一声,坐回来,却倨傲地看也不看自辉。
“是你动手打了紫末的?”自辉虽然是问,却是确凿的认定。
“你爸那是气昏头了。”林艾馨说。
自辉闻言冷声道:“他老人家气昏头了就可以随便打人?那上街随便打个人试试,谁会白白挨着?”
童仕昭一掌拍向桌子,浓眉一横,“进了我家的门,我还不能教训了”
“轮不到您来教!”
“混球!”童仕昭怒气冲头,鼻子咻咻出气,“滚!滚出去!”
自辉冷笑:“我还不爱待这儿。您尽管端起您的架子,尽管维护您的权威。我想看看,您想来笃信的棍棒之下出孝子到底奏不奏效。”
“哎呀——”林艾馨拉回掉头欲走的自辉,两指狠狠掐了一下他的手臂,“你是发疯了,跟你爸这样说话。”
“他有什么不敢说的?你今天才看清他的面目。”童仕昭指志辉,对林艾馨痛心疾首道,“早在他骗我们那时,就没把我们当过父母。你养了他20多年,吃穿用度一样不短,长大了就杀回来捅你一刀。你还当他会悔过?嗯?!他只是等着我们宽恕,然后好捅我们下一刀。我告诉你,童自辉,我不是别的父母,子女犯多大的错都宽容,你自小我就不姑息,更何况现在。”
“错误我都承认了,如果不是您过于固执,我当时又怎么会瞒您?你要是不愉快,对我动手就好,打紫末,分明就是您欺软怕硬。”自辉咬咬牙,“这委屈紫末自己吞了,要是给岳母知道,您当江家没有亲戚?就任你对紫末打?”
“难道我怕江家?你们不来找我。我还要找他们算账呢,把什么样的女人塞到我家来?”
“我知道您不怕,您怕过什么了?您只怕我这个家安稳,只怕我这个家拆散。”
自辉永远也没法明白父亲的心理,他对自家人刚愎也就算了,怎么会昏了头对紫末动手?这哪里像是一个阅历厚重的老人会做出的事?非要掀起滔天波澜,两个家庭敌对,让他和紫末除了分手再无退路,他才能逞足快意吗?
父子俩相互瞪着,谁也不相让一步,林艾馨抚着惶惶的胸口,连声地叹气,急得快要哭出来。
“都够了吧?”林艾馨在2人间徘徊了一会儿,终于决定站在丈夫一边,“自辉,他是你爸啊,你这什么态度?”
母亲的眼泪让他冷静下来,抹了把脸,他率先转过身去。走出三五步,他才回过头,掷地有声地说:“要我跟紫末离婚,除非我死!”
大门关紧,童仕昭仿佛才回神,宽阔的背影透出难以言说的苍凉。
林艾馨只犹豫了一下,就趋步跟了上,即使知道可能会自讨没趣,却仍上前搀扶住他。
童仕昭看了看他,默默转过脸去。
“咱们回家不,别再管儿女的事了,行不?她哀求说。童仕昭不答。
“自辉都成家了,我们还能干涉他多久呢?”她叹息,继续说,“这两个孩子对我们也不是不孝顺,你还指望什么?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早不是我们这代人可以理解了的。咱们回家,跟院子里的老头们打打麻将,喝喝茶,有空了来看看他们,过得好,我们回家接着打牌;过得不好,我们想办法帮帮他们,天底下的父母都希望儿女幸福,哪有希望儿子落得妻离子散的呢?”
童一径沉默,苍老的面孔看不出一丝内心的想法来。
“我知道,你是难过自辉不肯对你服软。可你要什么,他跪下来跟你认错?你的个性我还不了解,他下跪,你就真会原谅他,原谅紫末吗?”林艾馨看他板起的脸孔有一丝动容,再接再厉道,“自辉从小就跟你不亲近,你不是没责任的,小时候就不说了,但孩子长这么大了,难道你还不能尊重他一点半点儿?打紫末本来就是你的不对,我早说了,人家的孩子归人家教养,他们犯了天大的错,你只能打骂自家的孩子。这次,我看紫末他妈也没找上来,大概是那孩子明事理,没回去张扬开来,冲着这点,你也该原谅了。”
童仕昭仍然不语,她轻推了他一把,见童仕昭终于转过脸来,目光里有些挫败和无奈。他懂那目光的意义,那是一个老人终于承认儿女不再是羽翼下的雏鸟,尽管从前曾无数次地狠心将他从高处掀落,教他在跌落的过程中学会飞,然而,待他真正张开羽翼后,终生都将不会再回到父母的羽翼下。
只有倦鸟才会归巢。
自辉不再需要他们这对父母,不再唯父母的命是从,他是个成年人,如他一样,是个父亲。
“回吧。”他说,“眼不见为净,我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
林艾馨知道这是气话,于是只笑笑说,“回了好,老张老李他们总缺一角,肯定想我们想得紧。过半年啊,我们再来,到时你再看,自辉他们只有对我们更孝顺的。”
童仕昭不屑的冷哼一声,但到底没再说什么。而负气摔门而去的自辉,一路开着车,一面自省。他心里清楚,这件事错的最多的就是自己,若当初告诉父母,即使他们不同意,他再擅自和紫末结婚,总不会是自己做错了;那样一来,至少能避免这一场冲突。可那时年轻,自负到以为采取了对大家都好的方式。当时只害怕父母知道实情会对紫末不好,而今,却让她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唉,紫末,她最无辜,被自己拖下水,最后也是她替自己受了惩罚。到底都是他的错,只能在往后多多弥补紫末,而父母那边,下班后再跟他们倒个歉好了。
想着,脚下催紧油门,只盼着早点到公司,处理完事情可以早点回家跟父母道歉,去医院探望紫末。
医院病房里,江紫末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整天,下午方才睁开眼睛,高烧已退,顿觉得浑身舒爽。童童趴在她的脚边翻漫画书,见她醒过来。便朝外面喊,“外婆,妈妈睡醒了。”
江美韵和医生一起进了病房,江紫末目瞪口呆地看着医生,是她上次住院时的主治医师,那张冰块脸简直是太熟悉了。
“欢迎你回来。”他眼里有淡淡的笑容,却好像是在对着一只小白鼠微笑。
江紫末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你不是外科吗?还治感冒?”
“恰巧遇到令堂,就过来探望,”他说,“你的记忆恢复了吗?”
“没有”江紫末斩钉截铁的应道,用膝盖想也知道,他是来看看自己有没有转变成神经病的。她可没忘记当初住院时,他一天往病房跑三趟,恨不能把她的脑袋切下来天天扫描。
医生没有露出失望,丢给一个药瓶,“每天搽三次,不出两天就能消肿。”
江紫末接过,拧开瓶盖,散发出一股浓郁的中草药香味,老实不客气地抠出一点抹到脸上,笑眯眯的道谢。
医生摆摆手,状似自责道,”早该预料到你用得着。‘“你什么意思?”
“难道不是你老公要离婚,你抱大腿,结果还是被打进医院了。你这样的病人,我治疗过很多哦,可是女人都不吭声的,真奇怪不是?”
江紫末脸上的笑容不复见,眯眼磨牙道:“我老公才舍不得打我呢。”
“是啊,爸爸才不会打妈妈呢。”童童直起身,小手叉住腰,瞪着医生叔叔。
“那是被谁打的?”问话的却是江美韵。
江紫末一怔,郁闷地盯着那个总是爱猜测剧情的医生,他这么会惹祸,没被家属打成猪头真是奇迹。
“没有谁打我,昨天雨大路滑,不小心跌倒了,脸着了地——”
“可是没有蹭破皮啊,分明是被打的嘛——”医生了声,揪着眼泪汪汪的童童,往门边靠了靠,“那……我回病房了,你好好养病。”
所以说他讨厌小孩嘛,被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一揪,立刻就会觉得自己无比污。
病床前又剩下一老一少,都询问地看着江紫末,她缩了缩脖子,“真的没有谁打我啦。”老妈显然是不信,她闷闷地躺下去,拽过被子想装睡。
江美韵却一把拉起她来,粥送到她嘴边,先吃点东西。“只好又坐起来,接过热粥,一勺一勺的喝着,听到江美韵问,“是不是他们知道了,我就觉得奇怪,好好的,你们怎么住回来了。当初我就死不同意自辉的主意,我是鬼迷心窍了才被说服——”她心里又疼又气,“我跟你说拿掉就——”目光瞅到童童,自知失言,又自打了一个嘴巴,背着紫末坐在床边生闷气。
半响,病房里都寂静无声,江美韵转过脸,见江紫末捧着保湿饭盒,低垂着脸,眼泪一滴滴地落进饭盒里。
她叹息了一声,伸手把童童抱到面前来,摸着他软软的头发,“现在看来,为了这孩子受多少委屈都值得,我就伏低做小一次,去跟他们赔礼道歉,有脾气也冲我来,再对你动手,看我不跟他们拼命。”
童童眨着一双大眼睛,不解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还是不明白什么情况,便问江美韵,“外婆,到底是谁打了妈妈?”
“她自己跌的。”江美韵断然答道。
江紫末的眼泪停也停不住,肩剧烈地抖动着。害了这么多人伤心,全是她不好,只有这么一次,她恨死了自己,恨得希望自己29年前没有出生过。
一双小手抓住她的一角,水汽弥漫双眼看过去,是童童模糊的脸。她用手背抹去汹涌的泪水,把保湿饭盒置在柜子上,手掌包裹着童童温热的小手,硬是止住了又一波夺眶而出的泪水。
“妈妈,你不是说外婆总骂你才热闹吗?为什么你还要哭?”江紫末怔了一怔,抬头看向正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的江美韵。
她摇摇头,“哭也并不完全是坏事啊,长大后你就明白了。”
童童依然不明白,却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了,高兴起来,“妈妈,你的头发乱糟糟的,好难看啊。”
江紫末终于破涕为笑,刮着童童的小鼻子,“你就知道跟你妈过不去。”
童童用双手托着下巴,睫毛一眨一眨的,笑着说,“妈妈,我帮你梳头发吧。”
江紫末也讶异的眨咋眼,“你会吗”
童童点头,露出一个“别小看我”的表情,从矮柜上抓起梳子,爬到床上,跪在江紫末的背后,小手笨拙的梳理着头发。
起初还好,梳子梳到打结的发丝,童童不懂得转换梳子的角度,也不懂得要耐心地把纠结的发丝理顺,只知抓紧梳子狠狠的往下拽,江美韵看着跟头发奋力搏斗的童童和痛得齿牙咧嘴却忍着不出声的江紫末,一阵阵的好笑。
终于,童童梳好了头发,还用发呆把头发系成一束,虽然系的松松蓬蓬的,但他真的尽力了。握着一把发丝的手心摊开,他担忧的对江紫末说,“妈妈,你掉头发了,以后会不会成光头啊?”
“成光头了那就库呢。”江紫末不以为意的说。
童童呆呆地盯着她的头,仿佛在想象母亲成光头的样子,目光越来越惊悚。
自辉下班后急急赶到医院,推门进入,就听见宝贝儿子的大声抗议,“妈妈,你变成光头会连累我被同学取笑啦。”
江紫末一把拧住他的小鼻子,‘“那你就跟你的同学说我是你的姐姐。”
“我才不要你这么老的姐姐!”
江紫末瞪眼气道,“说到底,你就是个虚荣的小鬼,有本事你去找个倾国倾城的年轻妈妈回来。”
“那也得我同意。”童自辉插进一句风凉话。
争执不下的母子俩终于放弃攻击对方,同时扭过头来看着嘴角含笑的一家之主。
经过昨晚的事,江紫末对自辉仍有隔阂,虽然想露出亲和的表情,然而总是因为心不甘情不愿,脸有些僵硬。童童也因为心里存了爸爸究竟有没有大妈妈的疑惑,在这短暂的一瞬,对童自辉略有些生疏。只有江美韵淡淡的打招呼,“来了。”
自辉点头,把平面在腋下的大盒子取下来给童童,摸摸他的头说,“儿子,圣诞快乐!”
被疑惑束缚的幼小心灵有些许释然,道过谢,便趴在床上拆那个大盒子,是一个飞机模型,取出小小的遥控器,轻轻一按,指示灯就亮了起来。童童如获至宝,暂时将疑虑抛到脑后。
童自辉并没有走近江紫末,他明白两人要像从前一样自然相处是需要时间的,也不逼她,“好些了吗?”
“嗯,已经退烧了。”江紫末低头躲开他的视线,总觉得气氛很尴尬。
“好好休息,我先回趟家。”
“嗯”
她依然低垂着头,自辉几不可闻的叹息一声,转身欲走,江美韵叫住他说,“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童自辉很是讶异,“妈——”
“我都猜到了,”江美韵说,“你应该早告诉我,这种事还是由长辈来解决比较妥当。”
“可是”童自辉担心长辈之间会起冲突,事情只会更复杂。
他正想着能劝服岳母的理由,江美韵却抢先说,“你放心,我虽然是急脾气,也知道什么情况说什么话。对你的父母,我是应该有个交代。”
都这么说了,自辉心底还存着犹疑,却再也不好阻拦,“那童童呢?”
“小惠马上送晚饭来,”江美韵说着转向童童,“宝贝,吃饭前要小惠姐带你去洗手知道不?”
童童点头,“知道”
出了病房,童自辉还不禁担忧道,“我爸那个人很固执,又不讲道理——”
走在前面的江美韵顿住脚步,摇摇头说,“我很了解,无论他说什么,我只当没听见。为人父母的心情我能理解,你们当初偷偷地去领了证,我还不高兴呢,更不用说你爸现在有多生气。唉,只要你们以后能幸福,我受点气不算什么。”
童自辉心里长舒一口气,他听紫末说过岳母曾经为了维护女儿,不晓得得罪过多少人,但凡是辱及紫末的,她是芝麻大小的事都不能忍的。也幸好她为人仗义忠诚,虽个性泼辣,明眼人到底都是会支持她的,因此,这么多年才能顺风顺水地走过来,不至于家里失去一个男人就受尽别人的欺凌歧视。
而今这种情况,紫末昨天刚被自己的父亲打了一巴掌,今天岳母却能挺身而出,主动去跟父母和解,若父亲也有这样的宽和的心态,七年前,他就不至于出此下策。
驱车到家,打开门,客厅里无一人,喊了几声也无人应答,自辉去父母的卧室。更衣室里父母的衣物也都不见踪影,昨晚还晾在阳台上的衣物也都收起了。童自辉不由得捏紧了拳头,一口气回到书房,桌面上用笔压着一张信笺
不孝子自辉:
我带你爸回家了。
早上联系你那些叔叔阿姨,才知道我们离家这一个月,老王老张他们可都是对我们想念得很呢!现在想想,在你们这里可真是没意思,我本来已经把紫末调教的有点品位了,你却在关键时期把她送走。你呢,让老妈天天做家务,还要伺候爷儿俩,把我当保姆使唤,我可不想留在这里替你省下保姆的工资。
我们走了,你要是有良心呢,有空就带童童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我还是疼他,管他是不是我的亲孙子。至于你爸,我保证他是口恶心软,等他想开了,也会和我一样觉得有童童这样一个孙子,是白捡了一个大便宜。
如有需要,跟亲家道个歉,紫末是个好姑娘,她一个女人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你爸打那一巴掌等于是打到她心上。往后啊,你要多孝敬人家。
我自认不是个恶婆婆,出这件事以前,你爸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打了紫末一个耳光,他嘴上虽然不承认,但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些后悔的。望你与紫末体谅为人父母的心情。
回头把童童和紫末接回家吧。虽然我们被骗了不好过,但我却不主张告诉童童事实。他还年幼,这么大的事他未必能理解,万一形成偏激的思想,是得不偿失,万万不可冒这个险。
要说的就这么多。自辉,你要记住两点:第一,作为父母,我们的生活的全部只剩下你,而你的全部却是你的小家庭,即使你认为我们的关心,管教,劝说都是多余,但那是我们的余生里唯一的生活重心;第二,当我们意见不合时,子女如果一再坚持自己的决定。我们最后都只能选择对你投降。要知道,我们养你这么大,没有一天不担心你。没有一回因为你伤了我们的心而期望你遭到报应。我们永远只会希望你过得好,我跟你爸以后才能入土为安。所以,别再跟你爸赌气。他年纪大了,没几年好日子可活,家以和为贵。切记!切记!
母:林艾馨
自辉看完便笺上的字,眼眸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湿意。
站在旁边看完信笺的江美韵,良久才深深叹道;“天底下的父母都是以一样的。
“早上我真不该跟我爸顶嘴的。”自辉双手撑在书桌上,沉重地说。
“哎呀,赶紧给他们打电话啊。”江美韵拍了自辉一巴掌,“也许他们还没到机场呢。”
自辉如梦初醒,抓起桌上的电话听筒,按出林艾馨的手机号码,过会儿,又沮丧地放下电话,“关机,应该在飞机上。”
“那就晚点再打吧。”江美韵想了想,又交代,找个假期,你带紫末和童童回趟家。”
“嗯”
“回头电话通了,你跟你爸妈说一声,我也有错,当初都是我自私,替你和紫末隐瞒——”说着,顿了一下,摇头,“算了,还是我亲自打电话去说。”自辉沉默不语。
江美韵知道他一定是愧疚得紧,又叹一叹气,好似自言自语道;“天底下哪有赢得了子女死亡父母,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
他们一同离开。晚上,自辉将紫末和童童接回家,给父母回了电话。童仕昭不愿意接听,只有林艾馨在电话那头炫耀着才刚到家,左邻右舍就来探访了,几个老人家吃了火锅,已支起了麻将桌来,接着又奚落自辉,“以为我们喜欢去跟你们凑热闹啊,老实说,我们是开明的老人,巴不得甩开你们,过自己的日子。”那话听起来却是无限心酸。
挂掉电话,一直旁听的紫末突然说,“还有一个月就是新年,今年回家过年吧。”
童自辉怔了一怔,“妈怎么办?”
江美韵却是无所谓地摆摆手,“不用管我了,过年就那么几天,等你们回来不是天天都可以看见。”
“那也不能让您一个人过啊。”自辉想了想,又说,“要不,我们买除夕下午的机票,中午跟您一起吃饭,晚上回家。”
江美韵不同意,童自辉却已经决定,不容更改。
一家人终于得以团聚,从前那其乐融融的生活景象却不复见。
江紫末与童自辉之间的隔膜一时难以消除,一餐饭吃完,除了童童说东讲西有人应答以外,大家都低头默默地吃饭。晚上,自辉和儿子照旧待在书房,一个人工作,一个人写作业。江紫末会沏茶送点心,一放下即离开,深夜,江紫末总是先一步上床,背过身去,装作已熟睡。
总之,自辉只要靠近她一步,她就退一步,自以为不着痕迹却相当笨拙地躲避着他。
“童童,要洗澡睡觉啦”江紫末从浴室出来,对著书房喊道。
“哦”童童收拾好书包,奔跑进浴室。
埋首在电脑里的自辉抬起头见紫末往童童的卧室去了,便抓起桌上的机票行程单,走到浴室,关紧门。
正在脱毛衣的童童转过身,讶然大叫,“爸爸”
自辉捂住他的嘴,神秘兮兮地对儿子扬起行程单,“想不想泡温泉?”
童童睁大欣喜的双眸,“什么时候去?”
自辉这才松开手,蹲在儿子面前,小声地说,“元旦有三天假,木屋别墅,你有一个单独的大房间,附带有温泉池的花园,海鲜随你吃。如果那几天你都听我的话,回来后再允你一个愿望。”
童童觉得有诈,虽然心动,却不敢立刻答应,“爸爸你有什么要求?”
自辉抛出一连串诱惑后,已经吃准儿子不会反对一个小小的要求,再说,需要儿子帮助的地方很多,无论如何得先把它骗过去。
“等会儿你睡觉时跟妈妈说,天太冷,想去泡温泉。”
童童又睁大眼睛,“明明是你自己提出泡温泉的。”
自辉咬着牙,“再加一个全仿真跑车模型。”
“带发电机的。”
看着坐地起价的儿子,自辉狠狠道,“如果你保证你妈一定会去的话。”
童童志得意满地拍拍胸脯,“没问题。”
自辉认为和儿子已达成一致,放心地往外走,童童却突然叫住他,“爸爸,你还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他转过身来,正想教育儿子,做人不可以贪得无厌。对上童童有点苦恼,有点难以启齿的表情,他决定先听听是什么要求。
“你说”
“不可以真的欺负妈妈。”
童自辉一怔,把询问的目光投向儿子。
童童挠挠头发,鼓足勇气说,“医生叔叔说你打了妈妈。可是我不相信爸爸会做这种事。你要答应我,不可以真的欺负妈妈,不然妈妈会难过,我也会难过。”
自辉突然笑了,走过去摸摸儿子的头,“我答应你。”
谈妥离开浴室,自辉背靠着门,里面传出哗哗的冲水声,嘴角微微一扬,连五岁的儿子都利诱,会不会太卑鄙了?可是——看向童童的卧室,暖黄的灯光下,是江紫末忙碌的背影——总不能让她再缩在壳里。
他能明白她并非是怨恨着他,只是挨那个耳光的阴影难以抹去,她面对他时总会难看,总会感到无地自容。
他已经安排好一切,而他们之间的冰雪能否消融,接下来就只能看儿子了。
童童回到卧室,掀开被子转进去,望着正在为自己叠衣服的妈妈发呆。
衣服都放进了衣柜里,关上柜门,江紫末走到门口,“早点睡。”
就要关灯,童童喊道,“妈妈!”
“什么事?”
“我很喜欢你送我的圣诞礼物。”
“喜欢就好。”
童童挠了挠头,“还有,后天下午学校放假。”
“我知道啊。”
“我们可以去度假吗?”
江紫末怔了怔,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好啊,你想去哪里?”
“天这么冷,泡温泉好了,我一直都想去。”
撒谎简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童童说得很自然,自然得让人以为他向往了很久。
“知道了,我会跟你爸商量。”
“谢谢妈妈。”目的达到,童童拉起被子,卷缩起身体,“晚安。”
“晚安”
江紫末熄灯关门,站在走廊上望着亮了灯的主卧室,里面有个走动的阴影,她知道,自辉已回了卧室。她的头皮又开始发麻,如果可以去睡客房多好,但那样他一定会多心。
踌躇又踌躇,她转身去卫生间,把瓷亮的马桶又刷了一遍,又去卧室清洗浴池,再无事可做了,时钟已过12点,才回了卧室。
好像他已经睡着了。她松了口气,绕到床的另一边,掀被子转进去,关台灯的时候,她的手在空中一顿,然后缓缓移到台灯旁,拾起台面上那几张散乱的票据,是预订温泉别墅的回执。
原来是让儿子来转告她。
他们也曾经用信笺沟通,因为他身边总是少不了女人的身影,因为她觉得他们的婚姻已经走入绝境,也因为她以为他已经厌弃她。
那时,她总在信笺的背面画一个微笑的猪头,又蠢又笨的她,内心总渴望着有天还能对他傻傻得微笑一次。然而,贴在冰箱上的信笺他从未揭过一次,所以,他从未发现过信笺背面的玄机。
她起身去书房,在信笺上写下:一起去温泉。
这次,他把微笑的猪头画在正面,贴在冰箱上。
无法用语言沟通的时候,无法展露出微笑时,若真正有心,能找出一万种表达心情的方法。
躺回床上,她背过身去,安然地闭上眼睛,背后的人却翻了个身,温热的手横过来,揽住她冰冷的身体,下巴压在她的发顶。她的身体僵硬着,一动不敢动,待头顶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她的身体才松懈下来。黑暗中,依偎在他温软的怀中,静静地睡过去。
新年第一天,一家人到达了温泉别墅。
松木墙的小木屋有两个套房和一个客厅,小惠要照顾童童,住在套房外间的房间。自辉与紫末住在另一个套间。住下来后,童童迫不及待地奔向小院子里,南方的冬天依然花木扶疏,院子中央,一个大池子和一个儿童池连在一起,度假村的工作人员已经在放水了。
小小的身影又急速奔到父母的房间,跟在整理行李的江紫末身后团团转,“妈妈!先把我的泳裤找出来啦。”
江紫末哼哼两声,“脱光了跳进去泡不就行了。”
“不要!不要!”
印着卡通图画的小泳裤从行李箱里飞出来,童童接住,正要跑开,江紫末一转身抓住他,把浴巾和浴袍扔给他,“穿上浴袍再去院子里。”
童自辉也三两下除掉衣服,快速地洗了个澡,系好浴袍要先去泡了个过瘾。临行前,问江紫末,“一起去?”
背对着他的江紫末脸不知觉地红了红,“你们去好了。今天入住的客人很多,我还要先去把晚餐订了。”
童自辉也不勉强,耸耸肩来到院子。童童在儿童池子里泡不过瘾,见父亲也来了,伸出双臂,童自辉一把将他抱起来。
父子俩惬意地泡在热气蒸腾的池子里,童童扭头看了看,穿戴整齐的紫末也来到院子里。童自辉戳了戳儿子的圆脸,附耳说道:“记得我们那晚说的话吗?”
童童点点头。
“现在,我们要想办法把你妈骗下来。”
“怎么做?”
童自辉揽过童童的小脑袋,准确又快速地低语了几句。童童领会地点点头,在父亲的帮助下爬回儿童池。自辉则擦干身子,披上浴袍往屋子里去。迎面碰上江紫末,一本正经地交代道,“刚想起来还有些工作要处理。童童一个人泡温泉我不放心,你帮忙看着一下。”
江紫末瞥向在小池子里玩得痛快的童童,泡温泉若没有人照看的确危险得很,“那我叫小惠去订餐。”
童自辉点点头,径直走进屋里。紫末叫来小惠,吩咐她去订4人份的晚餐,6点送到房间,才又到了池子边上,就见童童把头枕在石枕上,身体漂浮在水中轻晃。她笑了笑,蹲在池子边,悠闲地看着他。
童童指着旁边的大池子,“妈妈,我想去那边玩。”
“不行,那边水比较深,危险。”
“你也一起泡就不危险了啊。”
江紫末犹豫不决地看向自辉刚走进的那扇房门,面露难色。
童童索性拽住紫末的衣角,紧追不放地说,“妈妈,一回学校我就要考试了——”
“好吧,你等等。我去换衣服。”
江紫末无奈地往房间去,自辉刚说他有工作要处理,应该没那么快回来,再说,好不容易来趟温泉,不泡就太可惜了,她原本是想等大家都睡了,再出来泡的,而现在自辉又不在,她大可以下水泡个过瘾。
想着,心情极好的回到房间,对刚拿出笔记本电脑接电源的自辉说,“我要先洗个找。”
自辉知道她是要自己盯着童童,便放下手中的东西,又来到温泉旁,微笑地捏起童童的鼻子,“还是你魅力大。”见童童的小脸红扑扑的,伸手将他抱出来,擦干水珠,披上浴袍,“不能跑得太久,等妈妈来了再下去,知道吗?”
“知道了,”童童爬到躺椅上,抱着橙汁大喝了一口,才问,“我还要陪妈妈泡多久?”
“不用多久,我一会儿就来。”
父子俩又交谈了一阵子,童自辉瞥见江紫末站在门口向这边张望,看似又要打退堂鼓了,他当即低声对童童道,“快下去。”童童依言踩着台阶下了大池子,他才离开池边。
装似自然地走进房间里。
江紫末不疑有它,放心地走过去,赤脚试了一下泉水,温度调的正好合适,便脱掉浴袍,踩着鹅卵石的台阶,直到探到池底,才坐了起来。转过脸看着儿子,才发现童童额头上已渗出细密的汗珠,用手沾了点水,洗去额头的汗水,才说,“水这么热。亏你能泡这么久还不头晕。”
童童其实就快晕了,虽然休息了一会儿,但终究是休息的不够。此时,他嘴上也只能说,“不晕,泡着舒服。”眼睛却小心的朝着房间的方位瞄着,希望老爸能尽快出现。
“不舒服了要立刻跟我说哦。”她嘱咐道。
“嗯”
水面烟雾缭绕,裸身泡其实也没关系,江紫末瞄了瞄四周,池子四面都有茂密的竹林遮掩,很安全,自辉也在工作。何况泳衣湿嗒嗒地附着皮肤,很不舒服。心一动,偷偷把泳衣脱掉,踩在脚底,偶尔有风拂过竹林,沙沙地轻响。水的热度从脚底窜上头,不一会,她已感到脸颊发烫,连发顶似乎都冒着热气,汗水酣畅淋漓的从额际滑落。旁边有水声,以为是童童在玩水,她懒得睁眼,只喊了一声,“童童?”
“嗯”
听到回应,知道他没事。温水泡的晕晕乎乎,四肢也懒洋洋地伸展开来,似乎过了许久,旁边都寂静无声。
“童童?”
无人答应。心头一凉,惊慌至头皮传至全身,她猛的坐直身子,睁开眼睛,“童童——”
转过脸,透过模糊的水雾,隐约看到一张比童童大一号的脸。
他什么时候下来的?脑中闪过这么一个问号,然而却顾不及想,四处没看到童童,便急急问道,“童童呢?”
“玩去了吧。”自辉从容答道。
紫末惭愧地咬住下唇,内心自责道,只顾着自己泡的过瘾,连童童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若是他晕倒在池子里,大概自己也不晓得。
她那笨脑子怎么也不会想到是两父子商量好的。只不过,童自辉是没想到她这么爱泡温泉,以至于他轻易就偷渡进来,连轻微的抵抗都没有遭遇到。
“你的工作做完了?”她讶异的问。
自辉微笑,“只是回个邮件。”
紫末觉得他笑得很奸诈,可是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劲。马上,她就想起来,自己是裸身泡在水里的——对了,脚下——可双脚踩着的是坚硬的石壁,泳衣早已不知去向。她故作镇定地对自辉笑笑,反正他也看不到水下,便放心地伸长腿去探那件软软的泳衣,不小心却触到了自辉的小腿,身体像过了电一样,马上又收回来。
自辉忍住笑,假装不知道她在泉水里瞎忙。目光落在她被温泉水泡的绯红的双颊,眼底深处浮起一抹欲望的色彩。虽然他让儿子当帮凶,绝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但若有超乎预料之外的成效,他也是会全盘接收的。
因此,趁这个笨蛋集中精神找泳衣时,他偷偷地靠近她,贴在她耳边低哑道,“你的泳衣——我已交给小惠去晾干了。”
轰——江紫末全身的毛发都在水里竖了起来,第一反应是我躺椅上的浴巾浴袍,但,躺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搬到她伸手不能触及的地方。
逃无可逃怎么办?反正他也看不见。她那大脑作出的反应真是贫乏得可怜。当自辉圈住她光溜溜的腰身时,才真正认命。
都裸呈相对了,她不至于再想起那些不快的事,却还是会感到羞涩,恨不能把脸埋进水里。
自辉却眼疾手快地钳住她的下巴,脸嗖的靠近,不待她低声欲呼,嘴已经被吻住。不给她一点思考的空间。揽在她腰上的手也急不可耐的滑向双腿之间。夫妻七年,他早已熟悉她身体的每一处,更知如何一举让她沉溺。
“别这样,”她含糊地抵抗,“童童他们会看见的。”
“我已经让小惠带童童去逛度假村内的景区了。”
他们进来时经过的那个有湖有森林的景区?光是里面的游乐设施就可以玩去整整一天。
江紫末此时才明白到,这个老谋深算的混蛋,根本就是他预谋好的。她简介不会让他得逞,脸别开,“也不能在这里。”
“回房,还是在这里,你自己选择。”
她咬牙瞪视,”回房。“
自辉爽快地松开了她,跨上台阶,披起浴袍,又拿了紫末的浴袍递给她,还仿佛很君子的别过脸去,待紫末系好浴袍,他紧紧的揽住她的腰往房间去,与其说揽,不如说挟持。
紫末搜肠刮肚地想着脱离的办法。如上次露营一样,自辉总爱挑中她的逆骨下手,她不排斥两人之间发生些什么,但却不想让他称心如意。
进房,自辉就反锁上了门,防得滴水不漏。
紫末凝视着他,黑亮的湿发滴着水,晶莹的水珠落在光洁的额上,睫毛上,浴袍的接口处露出结实的胸。鬼使神差的,她伸出手,抚上他的脸,仰头把唇凑上去,唇舌交战不过一个回合,自辉已反客为主,吻得她透不过气来。
紫末不着痕迹地往后退,退到门边,手偷偷摸到防盗链,轻轻挪开,当手握上门柄时,她忽地将沉溺中的自辉推开,旋过身想逃。但前脚才踏过门,腰即被单手圈住,接着她的身体腾空而起,被重重地抛到床上。
她的身体陷在软软的棉被里,一时无法动弹,而自辉修长的身体随即覆了上来,双手撑在她两边,眯起眼警告道,”你知道女人这个时候逃开会有什么下场?”
“什么下场?”紫末无辜的眨眨眼,随之,她的胸口一凉,浴袍的腰带已经被解开。
自辉挺身而入时,附在她耳边小声而清晰地说出四个字,“婚内弓虽.暴!”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江紫末绝对可以言之凿凿的解释,就是做人要守本分,尽义务,估势以待发,量力而行之。
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不要偷税漏税,一旦被抓到会罚得倾家荡产,不值!
做一个合法的妻子,不要逃避应尽的义务,一旦一家之主真发起怒来,不值!
14 时光这一刻停留
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一起去旅行,登最高的山峰看最蓝的海水;
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放一次烟火,一起看世上最短暂却最绚丽的景色。
江紫末又一次当起了逆来顺受的小媳妇儿,实在是因为她在这个家太孤立无援。温泉别墅的三天两夜,童童突然对他爹很孝顺,自辉要支开他,他二话不说就跟着小惠走了。江紫末明示暗示,他全当不知情。任由自辉软禁她好几天,如影随形。偶尔她面对自辉时,眼前仍会浮现那晚的阴影,“滥竽充数”还是会刺痛她心,然而自辉从不放任她想得太深入,往往是心头才有些战栗,就被他带离出去。
恰回家的那天,自辉突然对她说,“如果还是忘不了,就逃避吧。像7年前一样逃避自己,逃避所有人,我可以再等你7年,甚至等你再失忆一次。”
隔阂好笑出,阴影难磨灭。若紫末自我放任,他有通天的本领也救不了她。
江紫末终于明白,她内心到底有多怯懦。她10岁的时候,父亲丢开她们,母亲可曾有一天怯懦过?
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阴影,仅是承受过长辈的一次怒火而已,她却始终不敢面对那难堪的一幕。
她太容易被情绪左右,淮扬离开时悲痛的情绪是如此:与自辉刚离开时思念的情绪是如此;如今被公公责打的难堪亦如此。从来就被人保护着,年少时躲在母亲张开的羽翼下,淮扬离去时为她安排好后半生的衣食;自辉至今仍在耐心地等待着她。
回来之前,她对自辉承诺,这一次她会自立救济。
又恢复了我从前的生活,紫末不让自己闲下来,从早到晚都围绕着父子俩的衣食起居打转。童童的考试结束,寒假的头几天都赖在外婆家里,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吃饭,江美韵溺爱童童,中午尽做些大鱼大肉,空腹了一个早上,又吃些油腻的,太不利于成长。江紫末只好每天早上起床回江家,把童童闹起床,要她按时吃早餐,一旦儿子有什么不满,她就拍着童童刻在墙上的钱吓他,想长高还是想长成胖子?
自辉吃不惯外面的商务餐,连微波炉的食物都嫌弃,不经意的跟她提过一次,她每天中午又做好送到公司去。
小惠除了买买菜,收拾一下屋子,就无事可做了。每天惶惶恐恐,紫末要她安心,虽然家里没多少事可做,却也少不了她帮忙的时候。
周末,自会好不容易陪她去买了一次菜,打算做一顿丰盛的菜肴,请江美韵过来吃饭。拎着两大袋食材满载而归,透过树叶落光的秃木,原来掩映在浓荫中宝蓝色湖面映入江紫末的眼中。
她的眉头微微一皱,那种强烈的眩晕感又一次侵袭而来,只是这一次不是短暂的眩晕。胸闷闷几近窒息,胃里被翻搅得几欲呕吐。她站立的腿霎时失去了知觉,购物袋从手中脱落,紧跟着,眼前就被黑暗占据,最终失去了意识。
转醒过来时,她躺在卧室的大床上,自辉焦虑的坐到床边,仿佛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清醒过来,眸中满是意外的欢喜。
“刚刚怎么了?”
“你晕了”自辉端详着她的脸,已经恢复了红润,顿舒了一口气,“是不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一直瞒着我?”
“没有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晕。”
“还是去医院吧,我给妈打电话,让她明天再过来。”自辉说着起身。
“不去”紫末翻身坐起来,全然没有虚弱的样子,扯上医院就没好事,万一被霉神附身,又遇到那个医生,指不定又怎么刺激她。“我没事,你看我哪像生病的样子。”
自辉仔仔细细的看,确实不像,也不勉强她,何况,出院后她也有回医院复诊,没有落下什么后遗症。干脆等哪天有空,带着她和童童去做个全身检查好了。
“那你再休息一下,今天就不要做饭了。”
紫末仍摇头,“我真的没事了。”仿佛为了证明她没事,轻巧地蹦下床,稳稳落在地板上。自辉无奈,只好由着她,但仍是叮嘱着,“不要勉强。”便起身向外走,察觉到紫末并没有跟上来,回过头看,她正往露台走去。自辉的眉头一皱,几大步拽回她,边往厨房走边念叨道,“既然要做饭,那就抓紧时间,都6点了。”
紫末果然不再记挂着那个湖,忙挽起袖子,进厨房里忙碌。
吃完晚饭,一家人难得都坐到客厅里看电视,江美韵格外高兴,与童童一唱一和打击紫末。
自辉只坐在一旁微笑,偶尔在江紫末很沮丧的时候摸摸她的头,好像在抚慰一只被嫌弃的猫猫。
笑语声中,一阵峰鸣的噪声很不合时宜地响起。循声看过去,是自辉随手搁在茶几上的手机。
紫末先一步抓起手机,递给自辉时瞄了一眼屏幕上闪动的号码,敏感地察觉到有几分熟悉。待自辉只看了一眼就切断,自辉的神情微有些恼,拿起手机要关电源。紫末却先一步夺过手机,对自辉道,“还是接吧,她大概是生活得很不如意,才会孤注一掷。你见她一面,跟她说清楚。”
自辉犹豫了一下,才发现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便拿着手机走进书房,不到一分钟又出来,对紫末据实以告,“我让她来附近的咖啡馆,你要一起去吗?”
:当然要去。“她可没大方到让男人单独去见另一个女人。穿好外套,又对江美韵说,”我们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江美韵不语,投向她的目光带着些责备。紫末只当没看见,待自辉也穿好外套,便挽着他的手臂溜出了门。
昏暗的大马路平坦地往前延伸,路灯清冷地照出他们的影子,约定的时间尚早,他们走的很慢,当作散步一般,悠然往街角那家小咖啡馆走去。仿佛一对默契十足的老夫老妻,彼此之间没有交谈,仅仅是一个举动,一个眼神,彼此便已了然于心。
越过一株粗壮的老树,咖啡馆近在咫尺,紫末忽然停住,松开手,”你去吧”
自辉不解,站着不动。
紫末笑了笑,“我相信你能解决好,所以,我就在这里等你。”
自辉也微笑,‘“我会尽快回来。”
又看了紫末一眼,她的微笑仍挂在脸上,将双手插进衣服上的两个大口袋里。
他挥了挥手,推门入内。
周琳琅已经到了,相较于紫末印有卡通的绒毛外套,她的行头可是相当的隆重,宽翻领的大衣,深色的丝绒围巾,脸上化了精致的妆,显出端庄优雅的气质。
自辉刚坐下就感到气氛压抑起来,服务生递来酒水单,他摆手拒绝,对琳琅道,“我说几句话就走。”
服务员自觉地退开。
琳琅垂着眸子,对于他如此直接地表示自己对于这次见面的勉强,说不出话来,甚至于连怨恨之气也没有。他曾说过求仁得仁,娶了并不爱他的江紫末,他不怨,而她,既然当初决意不忘记他,那么多年痛苦的思念,她也是不会怨的。
“大概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说。端详着自辉的脸,仍是英俊迫人,平静从容,没有一丝留恋或不舍的意思。心里最后一丝希冀也剪断了,胸口闷堵得慌,忽然有种想尖叫却出不了声的悲哀。
自辉只淡淡道,“琳琅,我不是你的救命稻草。”
“救命稻草?”
“听说你早已结婚,而这次却借着处理房子的名义留恋不返,我无意挖掘你的隐私。只是,你认为你能逃避多久?又有谁可以真正地帮助你?你以为只要我能接纳你,你的麻烦就可以应刃而解,可以扬眉吐气?但你为什么不明白?男人最恨被女人利用,最讨厌女人的爱有附加条件。”说了一长串话,他端起了水杯,小饮一口,“你可知道你的行为很疯狂?一个女人连自尊都可以不要,孤注一掷,那不像爱情,更像是呼救。”
被说中了心思的琳琅,脸忽地刷白,不敢置信地盯着他平静而冷清的双眼,没有如往常,含着一抹令人感动的温柔。
“你该走了。‘”他接着说,“该回哪里,该去解决哪些问题,那是你自己的事,而我有我的家,有我爱的人,我帮不到你什么。”
“当初,你为什么会娶江紫末?”她问出她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自辉微笑,“那个时候,唤作任何一个人,都会选我而弃淮扬,只有紫末不是。换言之,这世上,只有江紫末的爱没有附加条件。那种纯粹,是每个男人都向往的。”
琳琅无言,沉默一阵后,尖锐道,“难道你爱的人,就是爱弃你若蔽履,却爱你那个性格深冷暴躁的朋友的人?荒谬,你还不如坦率些,直接说你从始至终爱的就只有江紫末。”
“依你!”自辉说,“我从始至终爱的就只有江2紫末。”
琳琅握着水杯的手紧:“那你以前为什么我约你,你会赴约?为什么我表达出心意,你答应会慎重考虑?”
“结婚之前,女人的邀约我从不拒绝,女人的表白我都答应慎重考虑。”他仍用温和的语气说,‘“你不是紫末,所以淮扬肯定不会跟你说,我其实是个来者不拒的人。”
琳琅脸上写着彻底的颓败。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如果他不说,她一直以为他是个温柔体贴专情的人,而她那自负的性情也让她以为,自己对童自辉而言是特别的,因此,她从不曾想到,原来那些温柔体贴专情的举动只出于他的习惯,原来他温和的笑容下其实对自己是不屑一顾,原来他只是像敷衍普通女人那样来敷衍自己。
她忽然笑了起来,“江紫末真可怜!她一定很难相信,你会真心爱她。”
自辉却狡猾地扬起嘴角,“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我已经让她相信了。”
琳琅的眼眸终于黯然下来,呈现出灰败的倦色。
那么多年都活在一个美好的愿望当中,此刻,愿望被击碎,她得到的只是无以复加的疲倦。她离座,连道别也没有,恍然若失地走向外面。
推开玻璃门,她微微一怔,缓缓地把目光转向倚着大树的身影。视线交汇,江紫末站直身体,却并没有朝她走来。
她狼狈地别开脸,眼泪一触即发,糊了精致的妆容。拦下一辆车,坐进后座,才抹去泪水,然而一波又一波,汹涌落下,抹也抹不尽。
手袋里,短促的两声信息音响起。她抽泣着找出手机,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去,屏幕上只有简单的几个字,“珍重!——紫末。”
寒冷的夜里,江紫末吐出一口白气,吧手机收回口袋里,对向她走来的自辉笑道,“还真是够快的。”
“我还以为你等得很着急。”他笑。
和来时一样散步回家,仍没有人说话。紫末没有问他们聊了些什么,也没有一丝好奇,默契地迈着相同的步子,听着鞋底与地转在空寂的夜里发出的声响。
年前半个月,小惠回了老家过年。家务落在紫末一个人肩上,待童自辉也放假了,家里仿佛有忙不完的事,不但要伺候大的,还有伺候小的,一天一趟商场,给公婆买新年礼物。年前大扫除,好容易父子俩自告奋勇地帮忙,可结果是,紫末像扫灰尘一样把他们从一个房间赶到另一个房间,最后被赶出大门外。
父子俩站在门口对望了一会儿,自辉问儿子,“想不想吃冰淇淋?”
童童眼睛亮闪闪的,连连点头。
于是,自辉带着儿子到街角的咖啡馆,给童童要了一大份冰淇淋,自己坐到柔软的大沙发里看了一个下午汽车杂志,待家里那个劳碌的苦命人打电话来通知他们情结已做完,才又带着儿子回家。
除夕早上,江紫末早早就起床去了江家,与江美韵一起准备年饭。父子俩睡饱了起床,慢悠悠地开车到江家,江紫末仍气他们大扫除时落跑,假装不知道他们饿,也不做早餐。
童自辉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也懒得出去买东西填肚子,便支使儿子去厨房,无论有什么吃的。都端一些出来。
童童跟在紫末身后转了好几圈,眼巴巴的,好不容易才得到一碗软软糯糯的年糕。童自辉虽然有些嫌弃,但一想到前天带着儿子躲去咖啡馆偷懒,有点心虚,便一声不响地把年糕咽下了。
年饭很丰盛,江美韵仍在一个空位上摆了一副碗筷,倒了酒。对江紫末凄凉地笑了笑,“也不知道你爸今年到谁家,管他去哪里,我们还是把位子给他留着。”
吃完饭,一家三口直接去了机场。虽然早已通知过家里,临起飞前,自辉还是给母亲去了一个电话,告知几点到达。
与林艾馨通话时,自辉听到童仕昭故意在旁边骂,“要他们回来干什么?我都走了还要跟过来惹我生气,存心让我过不好年……”
骂声越来越小,自至听不见。大约是林艾馨走远了,自辉才又听见话筒那边传来母亲的声音,“别听他的,他就是嘴硬。哼!昨天我都看到了,他把藏在床底下好多年的茅台拿出来了。我套他的话,问他是不是想通了,要送老张喝,他还骂人家痴心妄想。那酒啊,肯定是给你准备的,今早又让小王去洗车,你们就放心回来吧——”
这时,空姐过来轻声示意。自辉微放下心,便对林艾馨说,“妈,我得关机了,晚些时候见。”
“他们怎么说?”刚给童童系好安全带的紫末问。
“没说什么,爸就是那脾气,固执!”
他草草略过,紫末了然地低笑,抽出本杂志来看。
到达机场,小王果然是早已经等在机场。
林艾馨听到车进来的声音,便敞开了门,迎到大门来,就见童童走到最前面,拖长音喊了一声,“奶奶!”
她立刻喜笑颜开,搓着童童冻红的脸颊答应着。
“妈!”后面的江紫末低低地喊了一声。
林艾馨的笑容一滞,随即又微笑开来,“进屋吧,外面冷。”
进门,看到端坐在客厅里的童仕昭。屋内的暖气包围了全身,可紫末却觉得瞬间如坠冰窖,连心都恐惧的收紧了一下,接着便是挥散不去的难堪和尴尬。
自辉在后面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温暖的碰触,仿佛把勇气传递了过来,她张了张嘴,怯怯叫道,“爸!”
童仕昭没有应声,但也没有像往常一样不屑地冷哼。只挪到单人沙发上去坐,给他们让出位来,也算作是让步了。
“爷爷!”当童童用清亮的嗓音叫童仕昭时,一屋子的人都紧张起来,担心童仕昭也像对待紫末一样,给童童难堪。
童仕昭果然一怔,想应又不想应,然而对上童童的黑白分明的眼瞳,迟缓的招了招手。
“到爷爷这边来。”
童童走过去,像往常一样靠在童仕昭怀里。童仕昭的身体虽是一僵,但随即很自然地帮童童把手套和帽子拿下来,又脱下笨重的羽绒外套,交给林艾馨收着,才抱着童童坐到膝上。众人悬着的心因此落到实处,尤其紫末,对童仕昭简直是感激不尽。
“饿了没有?”童父问童童。
“在外婆家吃过了。”
童父脸一沉,想到这孩子跟那边才是有真血缘的,果然是对那边感情比较深,便轻哼一声问,“你喜欢吃外婆做的饭?”
童童老实地点头,“喜欢”
“那你觉得爷爷家的饭好吃,还是外婆家的饭好吃?”
自辉担心童童的回答辉惹怒童父,赶紧跟林艾馨交换了一个眼神,并安抚地拍拍紫末,要她别太紧张。
林艾馨正要岔开话题,却听见童童说,“爷爷家的好。”
童仕昭难得露出得意的神色,像是这句话传到了千里之外的亲家耳里,笑吟吟地摸着下巴。童自辉和林艾馨在旁看得忍俊不禁,他才正色,催促林母去做饭。
紫末自觉地跟进厨房,忙碌了一个下午,又准备了一桌年饭。
初一,紫末不敢贪睡,6点起床做早饭。童父很是挑剔,早饭也要几菜一汤,不能忍受以豆浆油条简单对付。
待一家人陆续起床,吃过早饭,准备出去逛逛时,林艾馨的目光扫过一家子随意的装束,皱了皱眉说,“过年成这样怎么行,幸好我有准备。”
她这样一说,众人才把目光落在她那件超级喜庆的棉袄上,传统手工,开襟布扣,火红底绣金凤凰,最喷饭的是胸前还圈着一个大大的“福”字。依照过去的经验,不用存任何的侥幸,那件棉袄一定是给她的。
没有任何挣扎的,她老实地穿上了。虽然看起来很好笑,但是棉衣很暖和,喜庆的气息也让她压抑的心情忽然舒畅起来。
林艾馨对着镜子啧啧赞叹,“真合身啊!你们说要回家过年的那天,我就让张师傅准备了。”
“你们?”紫末不解的问。
林艾馨笑着,眼角纹一颤一抖,又从衣柜里捧出两件棉袄来,一大一小,同款式,不过绣着张牙舞爪的龙,“还有自辉和童童啊。老头子不和谐,死也不穿,我也不浪费钱做他的。”
自辉和童童——紫末眉角一阵剧烈的抽搐——要那一对最爱体面的父子穿上这种棉袄,还不如让他们跳楼,逃走了事。
“怎么样怎么样?”林艾馨仍得意地笑着,等待儿媳的反应,“一会儿让他们穿上,我们拍张全家福。”
还要留证存照?紫末觉得胃都开始痛了。
林艾馨献宝一样地展示着那一大一小的毛衣,江紫末简直不敢正眼去瞧胸前圆圈里的那个喜气洋洋的字。
“怎么样?”林艾馨又追问,对儿媳的不专心很不满意。
“做工真精致——”紫末僵硬的笑着,“字也很应景。”
“是吧?”林艾馨一听到赞扬,走到外面,朝楼下大声喊道:“自辉啊,童童啊,你们上来一下。”
紫末僵立在房中,听着咚咚上楼的脚步声,很久没有头发发麻的感觉了,此刻,她觉得有一万只蚂蚁在头发里钻来钻去,同时,她又忍不住想象他们穿上的样子,很好笑——她一个人在房间笑得直不起腰来。
“什么事啊?”自辉越过母亲的头顶望着紫末的背影,又把目光移到镜子里,忽然大笑起来。
“好看吧?”林艾馨问。
“嗯,好笑——”自辉随口一应,见紫末对着镜子用力瞪他,连忙改口,“好看。”
“你们也有。”林艾馨推一个,拉一个,把两父子带进房里,复又捧起两件棉袄抖开。
“什么东西?”童童膛目,认真地辨认上面的字,“爸爸,我认识那个字念‘寿’,还有一个字是什么?”
自辉嘴角动了动,吐出一个字,“禄”
学到生字的童童,指着棉袄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福,禄,寿,喜——爸爸,我念对了吗?”
“没错。”
“那这些字是什么意思?”
就是很老土的意思。当然,童自辉只敢在心里想,没胆说出来。
“站着发呆干什么?快穿上啊。”林艾馨催促着自辉,又对童童说,“这些字的意思是,年头穿上这件衣服,这一年啊,我们一家人平平顺顺,健健康康。”
童童才不会被哄骗,扭开身子,躲开过来给他穿棉衣的林艾馨,“奶奶,我喜欢穿羽绒服,保暖。”
“这件衣服也保暖。”林艾馨追过去,童童又躲开。
一老一小满屋子追着跑,童童举高手大声嚷嚷,“我不要穿,才不要穿这个——”
紫末见势,一把接过林艾馨的棉衣,“我来给他穿。”说完,气势汹汹地将四处躲藏的童童拎到走廊上。
确保里面听不到他们说话了,紫末才放开挣扎的童童,但仍扣紧了他的手腕,以防他再逃开。
见童童用惊悚的目光盯着那件棉衣,她小声商量,“答应妈妈,就穿一天?”
“不要”
“想挨揍吗?”
“我跟外婆说”
“外婆离得很远哦,你又不穿奶奶买的衣服,就不会有人帮你了。”
“……”童童不甘示弱地瞪她,但眼神已有所动摇,大概是分析过形势,在这个地方,他很可能孤立无援。
“听我说,就穿一天,回家后我准你请同学来家里玩,并给你们做很多好吃的,保证补回你在这里丢掉的面子。”
威逼兼利诱,童童终于不情不愿地穿上了棉衣,并嫌弃地扯了扯衣角,“要有很多菜,甜点,芝士蛋糕和冰淇淋。”
“好!”
“要把你的房间让出来,给我们玩游戏。”
“好”
“上次去温泉后,爸爸送我的新模型。我还没玩过呢——”
“想都别想!”
童童开始挣扎;“可那是我的,你没权利扣起来。”
紫末扣好最后一颗扣子,捏住他的鼻子,哼道,“你还好意思说,私自跟你爸做交易,出卖你妈我。不收拾你,你就不知道我的厉害。”
童童被抓住痛脚,委屈的耷下脑袋,泣声道,“我已经知道了嘛。”
“不用装了,以为我还会被你骗?”紫末抬起他的下巴,“会不会还你,就看你的表现了,如果这几天都听话,回去就给你。”
“说话算话?”
“我又不是你。”
总算达成一致,紫末搞定了这个最难搞定的,正要进房间里去看看情况,却见林艾馨神情满意地走出来,对紫末笑笑,“哎呀,自辉长这么大,终于肯顺我一次意了。”说着下楼,“赶紧来来吧,虽说不去拜访亲戚,好歹也让院子里的叔叔婶婶看看——”
紫末心里诧异,与童童一前一后地走到门边,mu地爆出一阵大笑声。
“笑什么?”自毁别扭的说,“照照镜子,你们不一样可笑。”
一家人在镜子前捧腹大笑,直至笑出眼泪来,才出家门。
余下几天,大都在各处拜访亲戚,也有来家里拜年的。童仕昭虽然仍板着一张脸,没有怎么为难紫末,人前偶尔还会跟她交谈几句。林艾馨挽留他们,自辉和紫末商量过后,决定多留一天。
初五哪儿也没去,自辉带着童童在院子里铲积雪。童仕昭在客厅看电视,却竖起耳朵,疑神听著书房里传来的动静。
林艾馨坐在家里唯一的一台电脑前,紫末站在一旁握着鼠标,指着页面说,“点这里就放进购物车了,然后是付款,我会定时往你账户里放钱,以后您想买什么,就从网上买,地址我填好了,商品会直接送上门来。”
林艾馨盯着屏幕的双眼发亮,“东西可真齐全,什么都有。”
“嗯,以后要买那些为难找的东西就方便了。”
“呀!这个是自动扫地的机器人,跟我上次在商场里看到的一模一样,可是便宜了两百块。”
“是吗?”紫末没有犹豫,点了购买,“那买一个回来,我们家也有一个,能替小惠省不少事儿。”
林艾馨连忙阻止,“这么贵,我们用不着。”
虽是这样说,却盯着图片看,露出喜爱的神色,紫末笑了笑,仍付了款。
婆媳俩又埋到屏幕里,疯狂地浏览一些在商场难以见到的商品,林艾馨又看中了一款围巾,紫末正要购买,她一把夺过鼠标,:我自己来买一次,下次就会了。“紫末松开鼠标,直起身来捶捶弯得酸疼的腰,余光瞥见一个身影在门口徘徊,便故意将声音提高了一些说,“网上也可以买书。要哪个出版社的,或是哪个版本的,旧书还是新书都可以买。”
林艾馨对买书没有一点兴趣,只随口答应一声,便问紫末,”是点击这里对吗?嗯,对的。“目光又偷偷瞄到门口,那个身影仍在,紫末在心里偷笑。”买好了。“林艾馨高兴的说,”这样就行了对不?““对,一个星期内送货上门。”
林艾馨颇有成就感地拍拍胸口,“网购还真是简单方便啦,以后我也不算是落伍的人了-”
正说得高兴,在门口徘徊了很久的童仕昭踱了进来,哼哼几声,训道,“只知道败家,买一堆没用的东西回来。”
“我要败也败的是儿子的家,你瞎操个什么心?”林艾馨懒得睬他,难得发现家里这台电脑的有用之处,回了一句嘴,又埋头继续购物。
童仕昭讨了个无趣,又不甘心掉头就走,装模作样的咳了一声,问紫末,“什么书都能买到?”
“不一定,假如您找的红楼梦原着的后44回,肯定没有。”
童仕昭觉得这回答有趣,却仍板着脸,故意为难倒道,“1975年出版的‘新唐书’有吗?”
“我得找找看,”紫末说,待林艾馨不情不愿的让开位置,便坐到电脑前,不用10分钟,她回过头来,指着图片上的一列书问,“是这个吗?”
童仕昭一阵惊喜,连说,“就是就是,快帮我买下来。”
“只有7成新哦。”
“不要紧,你只管买就是了。”
紫末有些为难,”这个要联系卖家,明天以前,我保证帮您买下了行不?“童仕昭犹有不放心的神色,紫末一再保证,他的脸色才缓和了一点。
晚饭之前,紫末联系到买主,转了书款去,告知童仕昭,卖家明天即发货。童仕昭自此对紫末滔滔说起自己当初节省了多少烟卷油米钱,才买下那套书,后来搬家遗失时痛心的几天食不下咽,为了那套书,他甚至连烟都戒了。
没有消融不了的冰雪,虽然各自心里都仍有阴影,时间自会冲淡,翁媳关系总有一天会彻底缓和。
离开前的那天晚上,紫末洗完澡进房,见自辉躺在床上看书。累了一天,她窝进被子里,闭上眼睛,咕哝道,“别看得太晚,记得关灯。”
许久没有得到回应,也没有书页翻动的声音,她迷迷糊糊的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又懒得睁眼,仍像是呓语道,”怎么了?“忽然一声叹息,紫末的神志顿时清醒,扭过头,即迎上童自辉犹犹豫豫的视线,仿佛他已这样看了她许久。
“有什么事?”她又问。
童自辉合上书,扔到旁边,迟疑半响,才艰难地说道,“明天,是淮扬的忌日。”
紫末猛地翻身坐起,困意全消。捆着被子,幽暗的灯光照着侧脸,平日一双清亮的眸子隐在阴影当中,仿若一副色调暗淡的工笔画。
“也是这个晚上,”自辉微露悲伤,“我们见他最后一面。”
也是无数个这样的晚上,熄灭了所有的灯光,把自己放逐到黑暗和寂静里,眼前仍恍若灯火通明,嘈杂的步伐声声入耳。他和她,没有谁可以在这样的晚上入睡,也没有谁可以解释,何以淮扬离开了那么多年,他们却习惯让灵魂在这样的晚上煎熬折磨,仿佛那夜焦急不安的等待着医生的宣判。
光线越发幽暗,乌木家具黑沉沉靠墙竖立在角落里,目光穿不透幽深的黑啊,像隔了一层薄薄的黑纱窗,前尘往事都在纱帘之后,病床,淮扬,冰冷的黑漆盒都恍若是前一世,今朝一醒,只是一场沉痛的旧梦。
她越过他,捻熄了灯躺下,轻声说道,“睡吧。”
但只消合上眼眸,他便来了,在黑暗中笔挺地矗立着,身心的眼眸幽幽地看着他,不动,也不言语。
生前,他也很少说话。当她终于被准许进那间病房,她特意把大灯关了,开了一盏昏暗的壁灯。他害怕她看到自己死前的样子,她也害怕。仅有幽暗的光线打在他面目表情的脸孔上,僵冷得发白。她从包里摸出口红来,薄薄的涂在他干枯苍白的唇上,总算有了点血色。
像往常一样,把手伸到他的掌心里,不知道他哪来的力气,竟然紧紧握住了。
此刻她才真正明白到,他是真正要走了。
他问她,“紫末,世人都说我自私,我不顾别人,只想问你,跟我在一起几个月,你后半生都会陷入艰难痛苦中,你后悔吗?”
她眼里含着泪,摇头,“不悔不怨,只有不甘。”
“你愿意随我一起走吗?”
“愿意”
他仿佛心有释然,望着她,用尽一生当中全部的专注,“你看着我,现在我这个样子,你还爱吗?”
他的样子,没法细看了,仿佛血肉尽失,只剩一把没有分量的骨头,尖锐的棱角突而起,连握着她的掌心,也干瘦到失去了柔软的厚度。
最好的时光,他的身体受尽难以计数的折磨。
然而,她仍没有犹豫地点头。
“紫末,你可知我怕死,怕离开你?”
她说,“我也怕。”有隐痛在心里发作,撕裂着心肺。他走了,就只剩她一个人,未来,还有一个孩子。他不敢相信,他怎么会撇下她和孩子离开?没有他,她怎么活下去?没有他,孩子怎么办?
她不敢相信,他真的要走了。这一秒,或者是下一秒,她留也留不住。
他又说,“我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我会信教。相信我死后会去另一个地方。相信我死后也仍然能看到你们,可是来不及了——”他干涩的眼睛湿润了,“我没想到这么快,如果还有时间,我想跟你看一场电影,静静地吃一顿晚餐,有烛光,有鲜花,把我不屑做的事统统做一遍。”
是灯光越发昏暗的原因,她的头痛欲裂,眼睛看去,模模糊糊的景象,她费力地眨着眼睛,说出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也许你明天就会好起来。”
他只是笑,笑得越发凄凉惨淡。
后来,他已经不能说话,只紧紧握住了她的手,捏的她的手发疼。
她附在他的耳边轻轻说话,“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一起去旅行,登最高的山峰看最蓝的海水: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放一次烟火,一起看世上最短暂却最绚丽的景;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去逛一次商场,我在前面买,你跟在后面付钱拎购物袋;如果还来得及,我们要去尝一次辛辣呛鼻的四川菜,看你汗流浃背的样子;如果还来得及,我想和你一起翻翻你的相册,指着每一个女孩的照片问你:他是不是暗恋过你;如果还来得及,我们一起去给爸爸扫墓,我要你跟他承诺:你会爱护我一辈子——”
他在她的低语中微笑地睡去,而那只紧握的手始终没有放开。
窗帘透进微明的晨光,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最后一次,她俯身,吻上他冰冷的唇。
他走了。
他们还有那么多的事没做,他便走了。
医生却掰不开他紧握的手,温度已失,冰冷的手指如铁嵌般紧紧地包裹着她的。三四个医生轮流试着剥离出那只手,撕扯的疼钻入她的心底,她如同雕塑,任他们徒劳一次又一次。
如果还来得及,她希望他们没有孩子,如今,她就可以和他一起死去。
他们的手分开时,她的手背上有几道触目惊心的瘀伤。
那么不愿意放手,却仍是被分开了。
他撇下她离开,连他的骨灰也被他的父母带走。
她又回到了那个院子里。天放晴了。暖暖的冬阳笼罩了全身。他们的光阴竟然走得那样快,那个夏日也是晴天,她赤足站在浅浅的屋檐下,手背搭在额头,远远地眺望他纤瘦的背影。
抬起脚,要走向他。他却像背后也有眼睛在看,忽然回过头来警告,“穿上鞋,石头晒得很烫。”
她偏生要伸出脚去,踩上滚烫的石头,被烫得缩了回来。便耍赖的站在原地,朝他伸出双臂。
他只好丢下东西,走过来,抱着她到棚子底下的阴凉处。
而今的阳光下,鹅卵石曲折蜿蜒地通向空荡的棚子里,那个背影永不复见。
她弯腰脱下鞋袜,赤脚踩上鹅卵石,脚底被坚硬的石头硌得很疼,仍一步一步,像人鱼公主踩在刀尖上行走,等待着在阳光下化为泡沫。
一生的陪伴,如何?
15 一生的陪伴,如何?
车子正急速地歪向路边那片漆黑的绿化林,路灯被抛在车后很远,闪闪烁烁,仿佛一双眼睛很温柔很悲悯地注视着她。她突然想起了那一双熟悉的眼睛,对她温柔,对她悲悯,并轻轻地在耳边问她:一生的陪伴,如何?
回家后的第三天,童仕昭来了电话,书已经收到,虽然有些旧,但书页没有残缺脏污,他老人家很满意,还特意要自辉把紫末叫来听电话,亲口道了谢。
紫末一如从前的做家务,把自辉和童童照顾得无微不至,该笑时笑,该生气时生气。
无论童自辉如何留心,仍是无法瞧出她到底想起淮扬死前是我事没有。时间长了,自辉索性就不再观察试探了。毕竟他们的婚姻有前车之鉴,若他太在意,只会给紫末造成更大的压力。
他也装作没事,该笑时笑,该生气时生气。
只有某个晚上,紫末给在书房的自辉沏好茶后,就钻进她原来的房间里不出来。工作到九点的自辉,突然想喝咖啡,叫了一声没有人应。他只好自己去泡。见紫末原来的房间亮着灯光,她已经许久不去那个房间了,心下奇怪,便轻手轻脚得走过去,推门而入。
她伏在桌上睡着了,眼角犹留有泪痕。
童自辉拾起桌上那张拼凑着碎纸片的白色硬纸片,碎片是淮扬的遗书,连同那些模型,都已经丢失多年。当年他问过紫末,她只淡淡地回答说找不到了。他曾疑心过她藏了起来,然而这么多年来,遗书和模型从没有出现在他眼前,他也就不去追问,渐渐地淡忘了。
乍然又见到淮扬的笔迹,尤其这信还被撕成碎片,又浸过水,字迹已经模糊,简直是面目全非,被她用胶水粘在薄薄的硬纸板上,有部分字迹依稀还能辨认。
是谁毁了这封信?他太清楚淮扬最后的笔迹对紫末有多重要,撕碎遗书,等于撕碎她的心,不可能是她一时冲动所为。
正苦恼着,趴在桌上的紫末动了动,他一时心虚,仓皇地退了一步,静待一会儿,房间里又响起均匀的呼吸声,那人睡得正香甜。他顿觉得好笑,他家的一大一小都极嗜睡,一点小响动根本扰乱不到他们,自己大可放心。
他又向前,把硬纸板放回原位,露在拖鞋外的脚趾却碰到了硬物,低头一看,梳妆台下露出木盒子的一角。他心一动,蹲下身,不用拖出来看也知道,那是装着淮扬做的模型的盒子。
这家伙还真有点心机,知道他没必要接近梳妆台,便大大方方地把东西藏在下面七年,他果然是一无所知。
想着好笑,却又为她心酸,他终于能了解这么些年来,她一直压抑着,小心翼翼地在他面前藏起对淮扬的感情,不想彻底背叛淮扬,亦不愿让他难过。几面讨好,悲伤难过都她一个人承受着。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既然这个东西是藏在这个房子里的,那么能蛮横地撕掉这封信的也只有自己的父亲。
身侧的手突然紧握,他难以想象紫末见到这封被分尸的信时有多难过,偏偏这样残忍的事是自己的至亲做出来的。
只是这么一瞬,他对紫末和淮扬的过去彻底释然了。
在了解紫末自始至终都不愿意伤他的心之后,他才明白,这么些年来,真正努力地维系着这段婚姻的人是紫末,她也许一生都无法忘怀淮扬,却更害怕辜负他,将对淮扬的感情藏在心底深处,试着珍惜他的感情,他的付出。
原来,人人心中都有执念。
他正是因为放不下心头的执念,这么年才使她的心受尽折磨。
漠然走出房间,没有惊动她,自己去厨房泡了杯咖啡,催促童童去洗澡睡觉了,才又回到那堆图纸前。
江紫末到10 点才被梦惊醒,梦里是自辉发现了她的小秘密,又如从前一样冷漠地对待她。醒来,她拍着砰砰跳的胸口,安慰自己:不怕不怕,梦是反的。
将纸板收到盒子里,明天拿出去护贝,然后仍藏在梳妆台下,她相信那落满灰尘的黑暗角落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藏一辈子。
到书房,推门,只探个脑袋出去,问自辉,“还在工作?”
他若无其事地点点头,“就快了,你困了吗?”
“没事,我等你。”说完,掩上门,去了童童的房间,检查他的书包,书和作业本都带齐了。
这小子从不让人操点心,紫末觉得有点无趣,坐在客厅里,幻想着童童的叛逆期一旦到来,他会早恋吗?会因为她罗嗦摆出厌恶的表情吗?会不会在冲动之下离家出走?
想得心一抽一抽,满是恐惧,又赶紧苦思对策。
童自辉到客厅时就见她托着一张苦恼的脸,连累他也开始苦思他们之间还有什么悬而未决的问题没有。想不到,只好敲醒她问,“你愁什么呢?”
紫末朝童童卧室的方向指了指,“我觉得他太早熟了一点,有主见,凡是都自己解决,会不会压抑出问题来啊/”
童自辉嗤笑出声,她还真有空,倒担心起别人来了?
“童童懂事,是我教导有方,你是闲过头了?”
“谁闲了?”紫末瞪圆眼睛,“你这种踢倒油瓶都不扶的懒人还敢说我闲?赚钱养家的就了不起啦?也不想想你过得什么日子?吃完饭筷子一放就去工作了,喝完茶杯子一扔还是我刷,用完浴室不清洗,随手不关灯,有次吃完点心,竟然把碟子丢抽屉里了,我找出来时都长黑毛了——喂,你去哪儿?”
已走出三五步的童自辉边掏耳朵边答,“睡觉,明天要早起。”
“你等等,我还有事要说。”紫末将他拉回来,双手一摊。
“干什么?”
“给钱。”
“抽屉里不是有?”
“不够!”
童自辉吓了一跳,“你买什么了?我前天才放了3000块进去。”
紫末抓起桌上的一长列交易明细给他:“都是妈花的,短短3天,她在购物网站上共完成65笔交易,林林总总,我头次往账户里划去的一万块还剩一块五毛六。”
童自辉看着明细单脸都绿了,单子一丢,决然道,“明天就把账户注销了。”
“要注销也是你自己去,我去注销,怎么跟妈交代?”
“你教她什么不好?教她去花钱?金山银山她也花得完。”童自辉气不过,他就知道,母亲总以为他和紫末的收入高,把他们这种小中产当成亿万富翁,掏钱买东西从不犹豫,上次买那些没用的东西还堆在杂物间里,低价处理出去觉得不划算,烂成了垃圾更是要赔死。
“我那不是为了讨好她吗?”紫末霍然站起来,“你也只敢教训我,有本事教训你妈去。”
丢下话,气呼呼地回房,卷到床上装睡。
童自辉的气一过,独自站在客厅里反省,也不过一万块钱,实在是不值得吵架。悻悻地躺到床上去,余光瞥了瞥背对他生气的人,抬起脚碰了碰她,不理,反而是挪了一挪,离他更远了一些。
他又试着用两指夹着银行卡,在她眼前晃了几晃,她索性拉高被子蒙住头。
他无奈,拉下被子,强硬地板过他的身体面对自己,连声道歉后,才晓之以理,“对我的双亲你也不能太迁就了,咱们有自己的日子要过——”
“你对我说这些有什么用?那是你妈,我要真注销了,她得怎么看待我?”
“我那是气话,难道还真会生你的气不成?”他说,“账户不用注销,明天我会跟她说,让她花钱节制一点。”
没有回应,但以童自辉对她的了解,不回嘴,就代表气消了一半了,便开始想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我们的存折都在保险箱里,大都是淮扬留给你的钱。这些年来,我们的收入不低,一直没动过。”他低头小心地瞄了一眼,确定她竖起耳朵在听,才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并不想动用那些钱,以后你花了也好,留给童童也好,我管不着。家里还有一套房要还贷,虽然租金也够每月的还款,但也有没赚的。租给咖啡馆的那套房子,是淮扬留下来的,我们本来没打算靠那里赚钱,租得便宜。我的收入不低,投资股票基金也赚了一些,没有负债,还薄又存款,即使你不工作,生活上也算是富裕,但若是以我妈那样的花法,离我们负债也不远了。”
好半响,紫末才冒出头来,抬起脸仰望着他,很委屈地说,“我也以为我们很有钱,没考虑你要养家的压力。”
“要为长远着想,我们没有多到钱花不完。”
“但我还是没法跟你妈开口。”
“知道了,我去说。”他拍拍她,问,“还生气?”
她摇头。
“那睡吧。”
她瞪眼,虽然不生气了,但心灵也还是有些受伤的好吧。
“这样就睡了?”
他脸上浮起诡笑,“还要做点其他的?”说着手滑进被子里,从领口探入,指尖触到细腻光滑的肌肤,目光锁住她嫣然而红的脸颊,眸色一深,即俯首欲吻她微张的嘴。
房门忽然开了,童童抱着小枕头,睡眼惺忪地站在门口。
紫末猛地推开他,缩在被子里手忙脚乱地整理好衣扣,才撑起头,颊上仍有潮红,却是一副慈母的表情,“童童,怎么啦?”
“做噩梦了。”答完,就抱着枕头爬到他们中间,“我可以跟你们睡吗?”
童自辉不满地瞪着儿子,爬都爬上床了才问,分明就是打定主意硬赖过来。心里正埋怨着,手臂被紫末轻轻一拧,他只能吞下冲天的怒气,愤愤地躺下。
“做什么噩梦了?”他问,心里盘算着等小东西睡着了,再把他抱回自己房间去。
“梦到水。”童童脸上犹有惧色,“我又掉到水里了,往下沉,爸爸没来——”
自辉闻言神色一凛,适才的怨气和盘算都烟消云散,慌慌忙忙抱住童童颤抖的小身子,拍抚着安慰,“没事没事,只是做梦。”
紫末从没有见过童童害怕的样子,此刻想不到更多,只帮忙擦着他额头上渗出的汗珠,焦急又心疼地喊道,“怎么吓成这样了?乖乖,不怕不怕——”
两个大人慌作一团,幸好童童来到父母身边后,含住大拇指,不久便睡得酣然。
紫末小心地躺下,抚着额头,只觉得三魂七魄去了一半,童童致死被噩梦吓到,她就担心得半死,若是生病,甚至像她晚上想的那样离家出走,不晓得她有几条命丢。
她看向独自出神的自辉,低语道,“真希望他永远长不大。”自辉露出疲惫的笑容,“睡吧,别又把他吵醒了。”
关灯躺下,除了童童,却没有人真正睡着,各自睁着眼睛,望向头顶那片似有尽头却永远穿不透的黑暗,怀着各自的忧虑。
人生,总有失去阳光的时候。
江紫末的忧虑时有时无,那天以后,她请示过婆婆,杂物间的东西可以任由她处理,当即去注册了一个帐号,将那些全新的东西拍照,传至跳蚤市场,原价的5-8折处理,却一直乏人问津,想来想去,都是图片的问题,她找到林之洋,把那些东西丢去公司,两天后,林之洋丢给她一个移动U盘,骂她大器小用,糟蹋人才。重新传了图片到网页上,点击率日渐上升,有诚意的人基本会狠狠地砍价,她也毫不相让,吹得天花乱坠,半个月下来,杂物间清空了一半。
其实那也只是小钱,紫末却很有成就感,待自辉的工作一结束,就跟在身后讨赏。
这个忧虑解决了,麻烦的还有童童,自那夜做噩梦后,他死也不泡热水澡,无论她怎么追问,童童也只咬定了说是怕热,自辉更是摊开手来,一副我不知情的样子。天气也确实热了,家里平时不再使用暖气,紫末也把童童不再泡热水的事抛至脑后。
这个月,连下了几日的春雨,小区湖边的树丫间爬满毛茸茸的嫩芽,在绵绵的雨中瑟缩,不肯张开脆弱的叶片。潮水快涨齐堤岸,天一晴朗,满满荡荡的污浊湖水死沉沉的,需沉淀个好几天,那碧蓝的湖景才能重见天日。
人们也还穿着厚实的羊毛衫,只是外套变薄了,社区里的茶楼和咖啡馆的生意又火爆起来,靠着落地窗的沙发坐着,闲度一个周末的下午。
江紫末一家人总是很忙,一家之主忙着赚钱养家糊口,童童忙着上学欺负同学,紫末忙着雨天做家务晴天晒被褥,中午给自辉送饭的人换成了小惠,所以小惠也很忙。要说闲的人,也就是江美韵了,大家一忙起来,他就无用武之地,只好去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打牌,输了几十块钱就打电话联系女儿女婿念叨。自辉总是很豪爽地跟岳母说,放手去玩,我赞助赌资。江美韵满意地去了,然而一输了钱,还是要回来唠叨。
自辉赞助岳母赌资,紫末自然也要孝敬公婆。童仕昭想起了哪本遗失的书,叮嘱紫末去找,找到万事大吉,找不到要怅然若失好几天。林艾馨网购了一段时间也腻了,最近又开始跟一帮太太们上美容院,道东家说西家,说得不尽兴时就电话紫末。于是紫末一听着,她远在千里之外,却对张家李家的婚丧嫁娶了若指掌,次数一多,也八卦了起来,回头还对自辉说;那个张是跟你一起长大的吧,前几天相亲了,说对方条件好不错,就是背有些驼……
每到这时,自辉就借口走开,去修马桶换灯泡。不久,家里的灯泡全变成了节能型的。
真正春暖花开时,邻居悄然换了主人。听说是原来的一家人移民了,变卖了这栋房子,新的主人是一对新婚小夫妻,吃祖产的,为人热情豪爽,却是不会过日子的那种。搬来时紫末他们并不知道,过不久,就熟络了起来。
小妻子一天到晚总来串门,用甜美的声音对紫末说:紫末姐,我就酱油没了……或者是,菜已经下锅,我忘了买米……
起初紫末很豪爽地借出自己的东西,时间一长,童自辉很不耐烦地对紫末说,“他们分明就是懒,我左拎一桶油右扛一袋米回来容易吗?”
紫末观察了以后,确实如此,他们平常不开伙,一到开火的时候就来家里借。紫末开始学着拒绝,但小妻子总是委屈地撇着嘴说,“姐姐运气真好,姐夫英俊又勤快,我家那位从不进超级市场……”
紫末听得心里一紧,担心小妻子借不着她的东西就谋划着借她的老公,连忙把东西双手奉上,没着良心把她那好吃懒做还大男人主义的丈夫瞎捧上天去。
邻居的麻烦绝不至于此。某些夜晚,紫末和自辉正要上床睡觉,温存一下什么的,突然有人“砰砰”擂门,一开门,邻居的小妻子披头散发地冲进来,眼睛肿得像核桃,紫末还没开始安慰,门又“砰砰”如雷轰鸣,小丈夫跟着冲了进来,两人在童家客厅继续吵,情绪激烈时还扭打起来。自辉和紫末一人拉一个,劝得双方都冷静下来,已是半夜。第二日,小夫妻照旧亲呢无间,对门的老夫老妻却挂着一双熊猫眼。
烦归烦,小夫妻为人还算不错,对童童尤其好,周末往往就带了童童出去,为了讨童童欢心,买吃的给玩的绝不吝啬,童童也喜欢他们,自辉和紫末才不得已,依旧委屈地维持着良好的邻里关系。
又一个周末,自辉有事去了公司,小惠也去了江美韵那边帮忙大扫除,家里只有紫末与童童。邻居的小妻子来敲门,约紫末去游泳。
紫末丢开手中的小说,伸了个懒腰,问童童,“跟不跟清瑜阿姨去?”
童童想也不想就摇头,紫末便对王清瑜摊摊手。
王清瑜一屁股坐到地板上,搂着童童就开始娇嗔,“去嘛去嘛,扮阿姨的小男友。”说着嘴就凑到童童夫人脸上去吃豆腐。
童童猛然扭开脸,掩鼻说道,“阿姨,你身上的味道好难闻。”
王清瑜慌忙抬起胳膊,闻了闻两边腋下,撅着嘴说,“是香奈儿的新品,男人最喜欢的味道,你的鼻子有问题,再闻闻看——”又凑上去。
童童捏紧鼻子,宁死不从,小手推攘着他,拔起小身体就逃,“不要不要,臭死了——”
王清瑜不依不饶地追上去,紫末笑够了,上前拉开清瑜,“别闹他了,这家伙最讨厌香水。”
王清瑜根本不睬,仍旧追着童童,“他今天不答应陪我,我就一直闹他。”
童童最终屈服了,跳到沙发上,伸直手臂一挡,“别再追了,我去。”见王清瑜露出得逞的笑,他又小老头似的叹气,“爱化妆的女人果然最麻烦!”
江紫末带上了泳衣和毛巾,在冰箱上贴了留言给自辉,便被王清瑜急吼吼地拖到了社区的室内恒温游泳池。
去时游泳的人不多,清澈的池子水平如镜,紫末换了泳衣便下去游了一圈,王清瑜也不落后,跟着也如一尾灵巧的鱼跃入池中。稍稍有些累了,紫末才趴在池边,疑惑地望着童童,“怎么不下来?我教过你游泳的吧?”
童童望着深沉的池水,面有惧色地退了一步,“我不想游。”
“为什么?你明明就爱泡温泉。”紫末很怀疑,从童童的神色看出确实如此,又伸出手来,“下来吧,不要怕,妈妈会保护你。”
只是一瞬间,紫末想起他一向都不泡热水浴的事,不确定地问,“你怕水?”
“什么?怕水?”刚从水底浮出来的王清瑜推高潜水镜,对童童啧啧地摇头,“男人怕水,丢脸哦!要是小女朋友落水,你怎么救她啊?”
童童的脸涨红,瞪着趴在池边的王清瑜,“谁怕?”
“不怕就下来啊!”王清瑜朝他伸出手,童童如受惊的小动物,猛地又退一步。
紫末从他脸上看到了强撑的镇定,她想,要是其他的小孩子,这时应该早就掉头逃开了,不应该是这样啊!婆婆擅长游泳,零下的温度也能在冰冷的水中游戈自如,她不完整的记忆中,童童很早就被泡在水里玩了。但是,此刻他是真的很害怕!
这个认识让紫末的眉头狠狠一皱,踩着阶梯一步一步上去,并转过头,严厉地对王清瑜说,“别再逗他了。”
湿淋淋的走近童童,拉起一条毛巾裹身,才带着童童坐到躺椅上问,“为什么怕水?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妈妈?”
童童一愣,立即想起那晚爸爸跟他说的话:不可以对妈妈说。
他问:说了会怎么样?
爸爸想了很久,才不确定地说:“或许,最严重的会失去她。”
——不可以说。童童在心里坚定了又坚定,才对紫末摇摇头,“没什么事。”又小心地回头瞥了眼池水,抿起唇,似鼓起了勇气地问,“水冷吗?”
“不冷”
“那我去。”说着,他逞强地往池边走,边走边做深呼吸。
“不要去了。”紫末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很不安,一把拉住他说,“你就在上面待着,一会儿咱们一起回家。”
说完,站在池边,一个纵身跃入池中,掀起巨大的水花,水滴溅到童童身上,他紧张地望着逐渐恢复平静的水面,好一会儿看不到紫末,忽然激动地扯开嗓子大喊,“妈妈!”
紫末立刻冒出头来,抹了把脸朝他微笑。童童也释然地笑了,摸了摸被溅湿的脸,留在脸上的不只是水珠,也有刚刚滑落的泪珠——那一刹那,竟然把他吓哭了。
一定有什么事——紫末捧着混乱的脑袋,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被她忘记了?
远远地,她看着童童,小小的身影,呆呆地站立在池边,并不知道他刚刚为她担心,zhi知道刚才他走向池边时,她的心突然一阵钝痛,逼迫着她跳入水中,分散那种可怖的疼痛。
她独自沉思,并没有注意到一直站在水边的童童经过刚刚的一刹那,已经下定了决心,一步步勇敢地朝水边迈出步子,小脚没入池水中,踏着阶梯往下,水渐渐地没到了腰身,他才伸开手臂,往紫末的方向游过去。
爸爸曾经问他:恨不恨妈妈?”
他从来就没有恨过,虽然他年纪小,但是他知道那不是妈妈的错。
爸爸说,妈妈如果记起那件事,会伤心地躲起来。
他不要妈妈伤心,更不要妈妈躲起来。很早他就知道,他在医院时,妈妈也在医院,比他病得还严重,医生跟爸爸的交谈他都听见了,妈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醒过来,永远不能再跟他们说话。
他偷偷下床,溜到妈妈的病房,把门推开一条缝,看见了妈妈躺在床上沉睡不醒的样子。
他在水中睁开了眼睛,透过清澈的水望见了荡漾的池底,腿泡在水中,旧伤已经不再痛了,然而尖锐的锋刃刺进小腿的情景又回到了眼前,小小的心脏恐惧的紧缩,仿佛又觉得滚热的血从自己身体里流淌到地上,他惊慌害怕的看着那一滩鲜血,失重地往后跌去,平日静静的湖水忽然像长大了的嘴巴尽身将他吞没,他被水包围,睁眼所见的是被血染红的湖水。
他快死了——也许就是大人所说的死——他的身体往水底深处往下坠,已分不清此时是去年还是今年——也许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像妈妈那时一样,静静地睡着,没有人可以叫醒他。
他想叫爸爸妈妈来救他,却忽然记起曾经就是因为张开嘴,水灌了进来,塞得胸腹要爆炸开来,那样形同夺命的窒息感让他绝望的在水中哭泣——逃离不开这片汪洋,却更加渴望能爬到干枯的岸边大口地呼吸。
他闭紧嘴巴,努力让自己屏息的时间变得更长一些,如果这时变成一条鱼就好了,他奢想着手足开始在水中猛烈地挣扎。他要离开这片水,要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里。
然而身体却越发地虚弱,他睁眼望着湖底,平坦的池底仿佛长成一块白碑来,碑后有一个长方形平平整整的坑,他知道,那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
仿佛是一种直觉,江紫末抬起脸望见池水中央扑腾的水花时,便已经本能往里拼命地游去,胸口有一种喊叫不出来的恐慌——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正在缓慢地剥离,那样的惶恐让她忽视了身体里撕心裂肺的疼痛。
这千钧一发间,有一个身影比她更快跃进水中,扑向白色的水花,仿佛是经过了我漫长的岁月一般,小小的身体终于被托出水面。
她突然忘了自己在水中,四肢瘫软下来,被王清瑜一把抓住,带到池边。
她痴楞地盯着铺着防滑砖的地面,还未喘息,头顶响起一阵暴怒的斥骂声,“你他妈的真是个疯女人!”
她迟钝地抬起头,映入眼里脸孔绷紧的自辉,浑身湿淋淋的,怀里紧抱着虚弱的童童。
她不分辨自己并不知道童童下水来了,认他骂着,或者,此时给她一个耳光,她还会感激。
像那时一样,她闭紧了嘴,一声不吭地等待着惩罚。但是,没有人来惩罚她。
童童虚弱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缓缓转过脸来,小嘴动了好几下,才发出细微的声音,“爸爸,是我自己要下去的。我以为只有下去了,妈妈就不会伤心的躲起来了。
仿佛是暴洪冲开了岌岌可危的堤坝,紫末的心被这微弱稚嫩的声音击得粉碎,一串串眼泪滚出来,她咬紧了唇,浑身发抖。
童童的精神仿佛又恢复了一点,他忽然抬起小手,紧张的摸摸两边脸颊,才稍微放心,又天真地问自辉,”爸爸,你看我腮边长出鳃没有?
气头上的自辉一愣,忽然想起那时他脱险后也这样问过,心头一时间酸得发疼,用力地摇摇头,“你还是童童。”
童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还好没变成鱼。”
自辉眨去夺眶的湿意,充满了怜爱地说,“童童就是变成鱼,爸爸也认得出来。”
“妈妈呢?”
紫末含着眼泪拼命点头。
童童终于很放心地把头依偎进父亲宽阔的胸膛休息。
自辉瞥了一眼紫末。似欲言又止地叹息,有些话不能说出口,不能将已到手的幸福毁于一旦,然而心里余悸未平,他再分不出半点心神来安抚她,静默良久,抱着童童大步离开。
旁观已久的王清瑜此时才挨过来,推了推惊魂未定的紫末,关切地问,“紫末姐,没事吧?”
紫末没有答她,她又小心地看自辉离开的方向,激昂愤慨地说,“切!就那么点儿事,童童又没有危险,他那么大声骂你干什么?”
紫末仰起一张茫然的脸,只觉得这位芳邻简直天真的可憎,半响,抬手指着门的方向说,“求你先滚开一会儿,行吗?”
王清瑜愣了愣,霍地站起身,愤愤地换衣离开。
直至人都走光了,空寂的池边只剩她一人落魄的跪坐着,深蓝色镂空的穹顶亮着灯,像天幕里闪烁的星光,而她如同旷野里面无表情的泥塑,苍白的光晕笼罩着她的头顶,眼里的泪和身体的水珠被风干了,紧绷着,一触就要破裂开来。
童童已经被父亲抱着离开很久了,他的声音仿佛还留在她耳畔,“妈妈,妈妈,带我去玩好不好?好不好?”
他仰起纯真的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她的侧影,她推开了笔记本,揉了揉从早上就一直跳动的眼皮,笑着商量,“爸爸不在,我们只在楼下玩一会儿,行吗?”
自辉从来不放心她单独带着童童,去哪里一定要有他陪着才行。那天他临时要回公司,嘱咐了又嘱咐,不能带童童出门。
童童答应了,一同乘电梯,他偷偷地将小手塞进她的手心里,她的心头暖融融甜腻腻的,仿佛一颗阳光底下缓缓融化的太妃糖。
八月的日头仿佛能烤化大地上的一切,他们一走到太阳底下就开始东躲西藏,好容易才到湖边的绿茵地找到一棵庇荫的大树,湖面上潮湿的小风吹拂到岸上,使他们能享受到一抹稀罕的凉爽。
童童那天穿着一件洁白的麻料T-shirt,左胸口有一个黑色的徽章,下半身同样是透气布料剪裁成的短裤。
她偏爱给儿子买浅浅颜色的衣服,能衬得他如同一个英俊的小小王子。
童童很有兴致地跟她说学校的事情,“老师讲课讲忘记了,没揭茶盖就用嘴去喝。”
“班上有个坏男生,总是去掀女生的裙子,女生都穿裤子了。”
“同学不相信学校对面那个大电子屏幕的广告是你做的。”
她一直面带微笑地听着,不敢插嘴,害怕她一说话就打断了他,就不再继续往下说了,可是听到这个,她忍不住担心地问,“啊,那怎么办啦?”
“你什么时候去接我放学,他们看到你就会信了。”
她马上就答应好,随即又隐隐担忧着自辉。
童童仿佛害怕她不答应,神秘地爬到她身边,凑到她耳朵边上说,“我们的数学老师每天放学后都跟爸爸说好久的话。”
“为什么?你们的老师这么关心你吗?”
“才不,她有次还要请我跟爸爸吃饭。”
此时,她才迟钝地说,“哦,我想起来了,你说过你的数学老师是女的。”
她有点难过,有点无奈,她的身边总不会缺少女人。
童童用力扯了扯她的衣角,“妈妈,你去接我放学嘛,好不好?”
“嗯,明天一定去。”她一口答应,假如他是因为每天跟那个女老师见面,才不许她去接童童下课,她不会原谅他。
童童高兴得跳起来,她心里却越发堵了,脸阴沉沉的,赌气般的抓住童童的手说,“爸爸要是想抛弃我们,跟你们的女老师结婚,你就跟妈妈走得远远的,好不好?”
“好。”童童随口答应着,大概他从未想过要跟妈妈走得远远的,也不认为爸爸会任由他们走得远远的,所以心里只为着明天妈妈终于要去接他放学而兴奋着。
他又开始说一些有趣的事,紫末也仍旧微笑地听着,平时只要自辉在,童童就只对他讲这些事,完全把她这个妈妈给忽略了,难得自辉不在,最好他去跟那个女老师约会,天天不在,不来对她管头管尾,她再不用怕他,就可以独霸童童。
她气闷地想着,随手扔在草丛里的手机却响了,是林之洋打来的。原本她今天该回公司工作,自辉说他也有事情,便留她在家守着童童。
自她接起电话开始,林之洋那个变态就罗嗦个没完,但也确实是有紧要的事情要解决,她只能凝聚心神,耐心地对答。
等了很久的童童又站起来,拍掉沾在衣服上的草叶,小声说,“妈妈,我去那边玩一会儿。”
她捂着听筒点头,又叮嘱道,“不要走太远,我接完电话就来。”
仅仅是在这很短的时间里,在离得不远的地方,紫末还未挂断电话,她一生当中最可怕的事发生了。
当阳光穿透繁密的叶片,在她身上洒下光斑,一阵湿热的风刮过来,天地间仍那么平静,但在她像电影里的慢镜头那样转过身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凝固住了。
风停,树止,夏蝉不鸣,一再盘横在她耳中的只有童童的喊声。
到湖边几十米的距离,仿佛是跑到了她一生的尽头。
碎酒瓶还在原处,她无暇去想是哪个天打雷劈的醉鬼将碎酒瓶倒插在草地里,仅是目及到透明的锋刃和瓶身上涂满的鲜血便已经叫她手脚发软,而湖边的水泥上一道鲜红的血迹更是短促而惊心。
她无暇去深想那是不是童童的血,跨出双腿,身体便直直地落入水中。
明明是那么近的距离啊,童童就在她眼前挣扎,她却如何也接近不了,仿佛水底有一只无形的手拽着她的脚下沉,她拼了命,疯了似的在水中挥动手,却仍是过不去,只眼睁睁地看着童童在挣扎,只绝望地听着他的叫声,只无助地下沉,水没过了下巴,没过了嘴,没过了鼻梁,将要没过她惊恐睁大的眼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跃入水中
她安心了,任湖水没顶,任身体往湖底沉去。
她是被围观的居民就上来的,才刚刚被平放在地上,就猛地睁开眼来,四处找寻童童的影子。
离她不远处,自辉抱着奄奄一息的童童,他那样柔弱地依偎在父亲胸口,稚嫩的小腿上有一处血肉翻裂的伤口,血流如注,洁白的衣服染了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方才他还附在耳边跟她说,“妈妈你来接我放学嘛。”软软的声调,扯着她的衣角,那样的活蹦乱跳
他方才还拍掉粘在身上的草叶,“妈妈,我去那边玩一会儿。”
她的孩子,才玩那么一会儿,鲜血却已经染红了他的衣服。
她疯一般的跪爬过去,抓着自辉的裤管,勉强站起来,童童已合上了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方才,他的眼里还有她的倒影,“爸爸不在,妈妈,带我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他还趁着爸爸不在,出卖爸爸每天下课跟女老师说话的消息。
他只是要离开她去玩一会儿啊,她也过来了,为什么却没有像开始那样好好的?为什么不能再用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她?为什么再不能张嘴说那么有趣的一些事?为什么?
她软而无力的双腿跌回了地上,抱住自辉的腿,却猛然被踹开来,她看着自辉抱着童童急风似的跑开的背影,没有感到羞辱,只眼睁睁地看着,看着童童离她越来越远,她的眼睛是干涩的,没有眼泪。
许久,她的身体才开始颤抖起来,连嘴唇都在剧烈地抖动着。
追到医院时,手术室门已紧闭,指示灯亮着。自辉就那样湿淋淋地坐到地上,头往下死垂着,摊在膝上的手不住颤抖着。
直到童童出来,他都没有抬起头,而他的手,也一刻都没有停止过颤抖。
童童从手术室里出来,破裂的动脉血管已进行过修补,然而双眼还没能睁开,更没有脱离危险。医生也不确定他能不能活,活过来后会不会落下终生残疾。
自辉仿佛这时才能看得见周围的事物,却仍然没有看她,眼睛只专注地看着病房的门,发出沙哑的声音,“到此为止了,江紫末,你不配做一个母亲!”
那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声音。
她站在他的身侧,看到他的侧脸有一道湿亮的泪光。
“走吧,你再待在这里,我怕我忍不住掐死你。”
她走开了,眼里仍然没有泪水,只是身体不住地哆嗦,掏车钥匙的手在哆嗦,握住方向盘时仍停止不了哆嗦,哆嗦着踩下油门。横冲出医院时,她忽然回过头,往后看去,意识中仿佛有什么东西被她丢失在医院了,却想不起来。她转过头,目光投入车窗前那一片五彩十色的夜景中,有卖花的小贩,有亲呢的情侣,有牵着孩子的年轻父母,她终于想起了她丢了什么——她,江紫末,在一天之内失去了一切。
她去了咖啡馆,站在曾经淮扬努力工作的地方,机械地捏起拳头,一下又一下地捶着自己的胸口。她用很多很多的酒把自己的神经灌得麻痹,又清醒过来,觉得自己应该受到惩罚。
她回到车上,把车开到一条无人少车的道路上,油门一踩到底,耳边的狂风像是谁在怒吼,吼叫着要她去死。
她忽然疯了一般的笑了起来,笑着,干枯的眼睛竟然有了泪水,她没用手抹去,任泪水流淌在脸上,,视线渐渐模糊,前方的灯光晕染开了,原本极暗的灯光却似近在咫尺,光芒刺目。
狭小的车厢仿若那晚逼人的电话亭,外面铺天盖地的大雪,他在里面温柔地搓着她冻得僵硬的手指头。
时间为什么要走到今天?她问,为什么不是永远达不到或者跳转过今天?
她只需要那短短一两分钟,挂断林之洋的电话,继续听童童说话,他便不会到那里去。
然而,她能找到这世上最富有的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还给她那一两分钟的人。
前方的视线已经彻底被泪水隔绝,她的眼前只有童童惨白的脸,微弱的气息,一动不动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
那是她经历了一夜的阵痛,拼死也要让他诞生在这世上的孩子,那时,皱巴巴的他仿佛还没有她的手掌大,稚嫩的皮肤只有薄薄的一层,她只敢心惴惴地注视他,胆小得不敢用手去触碰,不敢碰触这个属于他的神圣的小生命。
短短半个月,他每日吸着乳汁,长了许多肉,奇迹般地把皮肤撑开来,光光滑滑,白白胖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开始好奇地张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自辉成天欢喜得不知怎么才好,抱着小婴儿的他,笨拙得只会反复说:童童,爸爸的心头肉。
其实,那时她也只会看着父子俩傻笑。
童童开始长牙齿了,痒得不舒服,把胖胖的小手喂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啃着,自辉却如临大敌地守在一旁,硬将他的胖手解救出来,小家伙却不知感激地大哭起来,哄也哄不住,死笨的父亲慌忙伸出自己的一根手指送到他的小嘴里。
他们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
当父亲的从不盼望儿子长大后有出息,却在他还未懂事时就灌输一些浪漫得不可救药的思想。童童只有两岁,抱着父亲的大腿,安静地听父亲说:儿子啊,快点长大了好去披荆斩棘。
他用稚嫩的声音问:做什么?
父亲拔起伟岸的身躯,拍着圆圆的小脑袋说:救回你的公主啊。
她很不高兴,认为他抢了她原本该对儿子说的话。
她的童童,自辉的心头肉,如今还没有长大,今天却浑身沾满鲜血,静静地躺在医院里,也许——也许他会失去呼吸,小身体变得僵硬冷静,被装进黑漆漆的木盒子里
她轻轻地闭上眼,松开方向盘。
如果是这样,孩子,妈妈不会让你孤单一人,妈妈陪你一起。
失控的车身迅速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偏离,如汪洋上被暴雨袭卷的船只,摇摇欲坠,她的心却没有一丝的颤抖,脸上无悲无喜,很平静的,平静地等待未来的时间漠然走过。
车子正急速地歪向路边那片漆黑的绿化林,路灯被抛在车后很远,闪闪烁烁,仿佛一双眼睛很温柔很悲悯地注视着她。
她突然想起了那一双熟悉的眼睛,对她温柔,对她悲悯,并轻轻地在耳边问她:一生的陪伴,如何?
她的心脏猛地一阵抽搐,有隐痛自胸口扩散开来,密密麻麻的围着每个神经,耳边反复着他的声音:一生的陪伴,一生的陪伴……
一生的陪伴,到此终了。
她望着那一片幽漆的树林,仿佛有钝器砸到她的胸口,猛然间瞪圆眼睛,真的要就此结束了?真的能舍得丢下他?
他是那个七年来日日夜夜陪伴在身畔的人啊。
那个曾经抹去她的眼泪,在夜里低语着,“不要害怕,还有我陪着你的人。
真舍得下?
寂静的夜空响起轮胎摩擦过地面的声音,车尾猛地甩向人行道的水泥台阶,车身翻了过来,斜斜地滑向树林子里,才停了下来。
一股重力将她弹开来,安全气囊自动开启,但她已经意识不到这些,短暂的空白后,她缓缓睁开眼睛,是望不见底的黑暗,方才那一阵眩晕的颠倒过后,仿若从山崖坠落,如今落到一个漆黑的不透光的黑洞里。
她从未遇过这种眼盲的黑,试着转了转头,想寻找到一丝光明,却闻到浓烈的血腥味,这才感觉到同,滚热的血由额头涌出,粘腻地滑过面颊,她试着抬起手来碰触四周。手指却连微微的卷曲都做不到,大概手臂的骨头已经碎了吧,胸腔的剧痛也扩散开来,五脏六腑仿佛已经被揉烂了。
她静静的,又过了些时候,仍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身体已痛到失去了知觉,仿佛头一下的身躯都没有了,只能感觉到额头还在流出滚烫的液体。
等血流干了,就结束了吧,她想。
没有害怕,她只是累,只想睡一觉。
昏昏沉沉的,她其实怀疑自己是睁着眼睛的,否则怎么会这么的黑,没有一丝光泄露进来,然而她已经无法去探究眼皮是不是紧合住的。她的思绪就这么迷糊而混乱的飞驰着,恍恍惚惚间,仿佛有一道光芒劈开这无际的黑暗,一个曾经想念得让她心里发痛得人出现在她眼前。
淮扬,是淮扬啊。
她的嘴角漾起一个诡秘的笑容,染着血的脸,有如鬼魅般的妖治。
他抚着她的额头,替她挡去刺眼的光,俊美的面容冷漠如昔,只是那眼底有一抹心疼。
被他拂过的地方,痛苦地抽搐起来,嘴里充满血的腥甜味道,她不在乎地微笑,说;我应该忘了你,却忘不掉,这个时候,我看到的仍是你。
他的面容也呈现出苦痛和矛盾,说;你那时明明说愿意跟我一起走的。
她仍旧微笑:此时非彼时,我日夜想念,日夜为你痛苦,早该看透,我不能忘记你,便不该拖累他,相互折磨到今天,落得如此下场,淮扬,我仍不悔不怨,只有不甘。
他说:我知道,只要闭上眼睛,所有的痛苦都结束了。
她执着的说:我也知道,闭上眼睛就可以跟你相聚,但我不要,宁愿就这样痛着,等血流干,我也要睁着眼睛,再看一眼我与他同存的这个世间。
他苦涩至极道:你何苦?
何苦?她无奈地自问:受尽七年的痛苦,思念你,愧对你,所明白的,也只是这二字。
我何苦不想忘了你,只因今生今世难以做到,我与他,活着也不过是在你的阴影之下痛苦着,淮扬,我自问不负你,负他却良多。
他问:你后悔了?
她不答,至死不悔,只有不甘。不甘他不能陪她到最后。放弃对淮扬的执念,与自辉的幸福便唾手可得,这个道理,她恐怕是死也不能顿悟。
然而,她亦不能舍弃自辉,明知活下来仍是折磨,她却不能放手离开。
耳边突然响起嘈杂的声音,仿佛有人在近处交谈,眼前的光芒骤然消失,她又跌回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淮扬也不见了,她却没有惊慌,没有追逐。
很累很累,她想静静地睡一觉,却强撑着意志,还要再看一眼黑暗以外,她与他共同生活过的世界
自辉说得对,她的执念过深。
这一次的执念,却是因为他。
穹顶的灯光仍然如星光璀璨,她犹如噩梦出醒,浑身发冷,汗出了一身又一身,眼睛仍然干枯如荒漠,流不出泪来,只有唇角仍在轻微地抖动着。
她梦游般地走出馆外,可是该去哪里?
没有了自辉和童童的地方,她不知道去了有什么意义?茫茫的天地间,没有他们的地方,都不是她的容身之处。
夕阳染红了屋顶的树叶,暖暖地裹覆着她冰冷的身体,她依旧哆嗦不止,胸口的痛又缓缓牵了开来。这一次,他们是否还会原谅她?
若不能原谅,她还能再失忆一次吗?
她仰起头,望着天际那轮橘红的日头,如火如荼的烧红了天边的山野,日头之下的大地,却并排躺着一双拉长的影子,她眨了眨忽然泛红的眼睛,那温暖的橘红光芒中站着的正是她的那对父子。
她几乎是飞奔过去,近了,近得能看到他们脸上的微笑。
“妈妈”已换了衣服的童童,把小手塞进她的手心,仰起脸看她,微微笑着,“我们来接你了。”
她笑了,笑出了眼泪来,用手背抹去,却开始抽噎。
一只柔软的手覆上她的肩,透过模糊的水光,恍惚看到自辉的脸。
“你就这样走来了?”
一语惊醒,她低头看,自己依旧穿着泳衣,傍晚的风吹过,寒意浸入骨血,她羞窘的红了脸。
自辉无奈地摇摇头,脱下外套,温柔地包住她,“走吧,回家。”
“衣服,怎么办?”
“改天再来取。”他说,“我们很饿,你赶紧做饭给我们吃。”
她释然地笑着,连连点头,“好!”
他们一同往家的方向走,身后那轮日头悄然的跌进山峦中,第一颗孤星挂到天幕上,薄暮时分,城市里灯火初上。
许久以后,已是盛夏,自辉突然问紫末,“那天你在游泳馆里想什么想了那么久?”
紫末从小说里抬起头来,诡秘地笑了笑,“我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跟你再一次变成陌生人。”
自辉的眉目间露出温柔,“再变成一次陌生人,我仍然会带你回来。”
她笑着,又低头看小说,不必要告诉他,再变成一次陌生人,她仍然会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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