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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1万元!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开征集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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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创歌词网】 校歌作为学院的重要文化标识,以艺术形式表达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理想和精神风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精神和文化的载体。为推动学院“133”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校园标识系统,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奖金1万元!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开征集校歌 

 


关于征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校歌的公告


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歌作为学院的重要文化标识,以艺术形式表达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理想和精神风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精神和文化的载体。为推动学院“133”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校园标识系统,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歌词曲、单歌词或曲谱。


二、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及关心支持我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规定截止时间止(以发送时间、邮戳、交送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歌词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洁精练,通俗易懂,能反映办学理念,与校训精神一致,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体现文旅人昂扬向上的气度和胸怀,意境高雅、篇幅适中、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富有人文精神和情怀,展现全院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对学院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祝愿。


2、曲谱要旋律优美动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积极、昂扬、向上的气概;可为简谱或五线谱,并附音乐小样。


3、词曲须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歌词、歌名可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思想、创意说明、相关注解等)。


4、歌曲长度3—5分钟。


5、创作人可投送完整词曲作品,也可单独投送歌词或曲谱参加单项征集。


6、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五、投稿要求


(一)投稿请注明“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歌征集+单位(部门)+姓名+教职员工/学生/社会人士”字样。


(二)投稿统一用word文档(校歌曲子可附MP3格式版本),其中,word文档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方正仿宋简体三号字加粗,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0.5行,1.5倍行距,页码为Times New Roman居中三号字,页码样式为“第1页 共X页”,页脚底端距离2.0cm。


(四)文稿最后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详细联系方式。


六、时间和流程安排


(一)启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歌词征集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歌曲征集至2022年3月31日。


(二)公开征集阶段


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评选阶段


歌词评选时间为2022年4月,歌曲评选时间为2022年5月。


(四)审定阶段


(五)公布阶段


2022年7月公布结果。


七、评选办法


学院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征集作品统一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奖励办法


(一)等级设置及奖励办法


1. 设最佳歌词创作和最佳曲谱奖各1名,并被录用,奖金各1万元。


2. 设入围奖各3名,奖金各2000元。


(二)以上奖金为税前所得。


(三)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四)如征集作品不能满足征集要求,最佳歌词创作和最佳曲谱奖均可空缺。作品一经录用,作品和第一作者信息将载入校史,于校史馆长期保存。


九、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校歌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二)更多学院背景资料可登陆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ncvcct.com/)了解。


(三)应征者可个人投稿,也可团队投稿,每位投稿人投稿数量不限,团队人员不得超过8人。院属各系部(部门)可在本单位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初选后以单位名义投稿。


(四)投稿人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须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文本构成侵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作品引发的涉及抄袭等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学院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五)作品一经采用(包括部分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六)允许个人或集体同时投稿多个类项方案。来稿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投稿人应自留底稿。


(七)学院将获奖作品的奖金,全额支付给投稿人(集体投稿时,全额支付给排名第一的投稿人)。


(八)整个征集时段将视征集活动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九)我院法律顾问将全程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十)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热烈欢迎全院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中共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二0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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